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范文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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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30 16:39: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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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_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2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3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_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4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_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5

  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及《关于印发<潞安集团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近日,潞安集团党委下发《关于印发<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保障集团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合理。

  通知对党建工作经费来源进行了明确:由各子分公司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比例安排。

  各子分公司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经费来源编制使用计划,纳入年度预算,于每年1月末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核备案后执行。其中:经费来源的70%比例部分,由本单位合理安排使用;经费来源的30%比例部分,作为统筹资金,由集团公司党委统一安排使用。从20_年1月份开始执行。各单位应合理安排统筹部分,按月均匀计入“管理费用”并逐月上交。

  在之前《潞安集团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7个方面的使用范围基础上,通知对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开支项目费用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了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开展党内学习教育、重大活动,召开党内会议,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办公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组织换届、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等。春节、“七一”、国庆等节日节点期间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等。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及用于其它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所需费用。

  通知强调,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下发的预算计划执行,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子分公司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财务公开、双重监督,保障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合理。

  目前,集团各党务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已制定了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在规定范围内明确了使用项目。各基层党组织正积极向集团党委缴纳本单位经费统筹的30%比例部分,70%比例部分也已在合理安排使用中。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6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_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 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 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 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 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_〕324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层党组织,是指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中共**职业学院委员会管理的单位,包括各二级党总支、党支部。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三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党建活动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讨论。

  第四条各二级党组织应汇总并审核所属党支部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本年度党建活动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

  第五条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活动方案要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党建活动,要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各二级党组织应当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活动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活动方案内容。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其他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党委组织部和财务处批准。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六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标准:各党总支每年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基数均为20_0元;

  在此基础上依据各党总支上年度年终教职工和学生总数,按照在编教职工每人每年200元,学生党员100元/人,学生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核定,列入年度预算的标准划拨年度党建活动经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第八条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学校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

  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二)伙食费,参照学校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

  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

  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三)租车费,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20_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

  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四)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五)讲课费,参照《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六)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第九条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票据等方面进行把关和审批。

  (一)基层党支部报销使用党建活动经费时,要填写好相关费用报销单,交二级党组织核定经费标准及合规性,并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财务处报销。

  (二)各二级党组织报销使用党建活动经费时,要填写好相关费用报销单,活动经费超过5000元时,需报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备案和审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和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条财务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党建活动经费进行审核报销。

  第四章活动组织第十一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突出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坚定党员的“四个自信”,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第十二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

  第十三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第十四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

  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其中省外每两年不超过一次;

  应当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应当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第十五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第十六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

  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

  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各基层党组织应当将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各二级党组织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及所辖基层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包括活动形式、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九条各二级党组织要负责对所辖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各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的范围,每年向全体党员通报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学校党委组织部要会同纪委(监察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组织部门批准;

  (三)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四)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若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校党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违规使用活动经费的基层党组织将进行严肃查处,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局)、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财务部、国资委党委,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为落实好这一要求,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

   二、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三、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6)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四、党组织工作经费要向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倾斜,重视关心关爱基层,定期下拨基层党支部工作经费,保证党支部活动需要,以利于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服务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五、严格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节约使用、用得其所、用出实效。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接受企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企业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上级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各级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检查机关处理。

   六、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9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外国语学院党委(以下简称“学院党委”)党的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党委实际,特编制20_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经费来源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来源于学校党委组织部下达的党员教育培训费和返还党费,预计1.8万元。

  二、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固定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经费约6000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教育培训等经费约1000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约4000元。

  4.订阅、购买和编印报刊杂志及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约4000元。

  5.党建文化建设约20_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及其他活动约1000元。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须由专人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报销票据和手续完备。

  3.学院党委年初召开会议研究预算方案,要将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党建工作经费。违规使用党建工作经费的,要交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0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二、使用原则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三、经费划拨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2.党建基础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3.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四、开支管理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_年4月30日。

  六、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1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_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2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_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

  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3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二、使用原则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三、经费划拨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2.党建基础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3.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四、开支管理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_年4月30日。

  六、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4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是指从本单位行政经费拨付到基层党组织,专门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的组织生活的专项工作经费。

  第三条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

  5、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6、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7、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

  第四条经费来源: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按部门机关党员年度工资总额的4%划拨,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

  第五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应由支部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七条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八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5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外国语学院党委(以下简称“学院党委”)党的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党委实际,特编制20_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经费来源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来源于学校党委组织部下达的党员教育培训费和返还党费,预计1.8万元。
  二、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 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固定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经费约6000元。
  2.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教育培训等经费约1000元。
  3. 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约4000元。
  4. 订阅、购买和编印报刊杂志及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约4000元。
  5. 党建文化建设约20_元。
  6. 开展党内关怀慰问及其他活动约1000元。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 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须由专人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报销票据和手续完备。
  3. 学院党委年初召开会议研究预算方案,要将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党建工作经费。违规使用党建工作经费的,要交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6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7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二、使用原则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三、经费划拨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2.党建基础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3.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四、开支管理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_年4月30日。

  六、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8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_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_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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