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优选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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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1 17:56: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1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稽查执法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第二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_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根据《_行政处罚法》《_行政强制法》《_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_〕136号)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部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现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调整由乡镇街道实行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共有32项,本批事项下放涉及本市行政区内104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名单及调整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目录详见附件)

二、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以政府公告形式公布。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前已立案的由原执法部门继续办理,此后立案由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办理。

三、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乡镇街道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推进改革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应当上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以信息化、智能化

手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各乡镇街道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法定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乡镇街道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附件:1.肇庆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名单2.调整由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目录(第二批)肇庆市人民政府20_年3月28日附件1肇庆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名单

县(市、区)乡镇(街道)端州区城东街道、城西街道、黄岗街道、睦岗街道。鼎湖区桂城街道、坑口街道、广利街道、永安镇、沙浦镇、凤凰镇、莲花镇。高要区南岸街道、河台镇、乐城镇、水南镇、禄步镇、小湘镇、大湾镇、新桥镇、白诸镇、莲塘镇、活道镇、蛟塘镇、回龙镇、白土镇、金渡镇、蚬岗镇、金利镇。四会市贞山街道、城中街道、东城街道、龙甫镇、大沙镇、地豆镇、罗源镇、威整镇、迳口镇、黄田镇、石狗镇、下茆镇、江谷镇。广宁县南街街道、排沙镇、潭布镇、江屯镇、螺岗镇、北市镇、坑口镇、赤坑镇、宾亨镇、五和镇、横山镇、木格镇、石咀镇、古水镇、洲仔镇。德庆县德城街道、新圩镇、官圩镇、马圩镇、高良镇、莫村镇、永丰镇、武垄镇、播植镇、凤村镇、九市镇、悦城镇、回龙镇。封开县江口街道、南丰镇、长安镇、金装镇、白垢镇、莲都镇、渔涝镇、杏花镇、罗董镇、长岗镇、平凤镇、大洲镇、都平镇、大玉口镇、江川镇、河儿口镇。怀集县怀城街道、幸福街道、连麦镇、中洲镇、洽水镇、凤岗镇、坳仔镇、诗洞镇、桥头镇、大岗镇、梁村镇、岗坪镇、马宁镇、冷坑镇、汶朗镇、甘洒镇、永固镇、蓝钟镇、下帅壮族瑶族乡。

——结束——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2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_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机编办〔20_〕145号)精神,结合我市相关部门改革意见,制定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想,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机构、下移执法重心、相对集中执法力量、建立精简高效并适应我市发展需求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衡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主要原则(一)执法重心下移原则。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下放行政执法权力,下移管理层级,提升执法效能。市级执法职能和力量向县区,县区执法职能和力量向街道(乡镇)下移,重点解决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基础条件差等问题。市级只保留少量

精干执法力量,主要用于承担我市跨区域和重大执法任务的协调监管。(二)统一执法力量原则。按照“区域整合、一层执法”的原则整合执法主体,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区域内综合执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多层执法的问题,区域内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三)执法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统一安排,协调联动”的原则,区域内执法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区域内行政执法属地管理主导作用,灵活运用综合执法模式,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执法内容和性质,统一组织、领导,集中行动,分类执法,避免“一窝蜂”执法,实现精、准、快、高效执法。(四)精简高效执法原则。按照“精简机构、高效运行”的原则,精简归并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执法机构,缩减执法机构数量,确保行政执法精简高效。(五)依法推进改革的原则。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既定法律框架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三、改革任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围: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驻衡相关垂直管理机构;桃城区人民政府,冀州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综合行政执法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列入行_力清单的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及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有关的行政检查事项。(一)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1、执法职能和力量向基层下移。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市本级原则上不再保留执法职能和力量。①市本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权力清单,所列出的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全部下放至桃城区、冀州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应向其他县市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同时下放;②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同步推进执法人员和编制下沉;③市级确需保留的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和人员,应严格按程序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保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确需维持现行工作机制的,在坚持执法内容和力量下移的原则下,按照市政府批复要求实施。2、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职能和机构。精简整合市级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和力量下沉以后的内部执法机构,实现市级部门内“一个科室管执法”。①部门内多个内设科室具有执法职能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设立行政执法科;②部门内部既有内设科室又有下属事业单位执法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③部门内设机构不承担执法职能,而是由多个下属事业单位分散执法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事业单位集中。3、设立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①在桃城区、冀州区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市级下放至区的行政执法事项,综合行使区级政府部

门相关行政执法职能。根据工作实际,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相应的执法队伍。同时将执法力量向乡镇、办事处延伸;②增设工业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承担市级下放和本区域内原有行政执法职能。同时可根据管理实际,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③依托滨湖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整合市级下放和本区域内原有行政执法职能,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同时可根据管理实际,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1、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立足于解决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严格落实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协调衔接。明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和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三者之间的职责划分,三者之间要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执法、协调、配合的衔接机制,避免相互推诿、多头执法等现象的发生。①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全市重大、跨区域综合执法;及时向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抄送行政执法等相关文件;指导业务范围内执法内容和流程。②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主要协调处理业务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内容协调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全市重大、跨领域的执法事项。③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区域内行政执法,对重大、跨区域的执法事项按领域汇报市级执法机构。

2、理顺执法与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不能交由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明确由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权,政府部门不再行使。在监管职能和执法职能之间要完善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划转的权力和职责,调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彻底厘清执法机构和政府部门间职责边界。3、健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解决妨碍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移送司法机关不畅等问题。形成打击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4.完善执法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事权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后,必须同步完善财政和经费保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按管理权限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须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5.健全行政执法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市区政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6、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形成有效震慑。7、建立操作性强的划转调整机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平稳划转、合理照顾、政策倾斜”的原则,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做好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的划转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制定人员编制划转办法;财政部门要制定相应方案对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津贴待遇适当向基层倾斜,加强财政经费的监督管理,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完善健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平稳过渡。(三)创新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模式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运用传统执法的基础上,市区两级执法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

方式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2、创新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执法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诉权和救济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3.创新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做到职责与人员编制划转同步实施、机构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市区两级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逐步统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衡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由市编委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相

关单位要科学筹划,周密部署,大胆探索,创新体制,确保改革扎实有效。(二)密切协调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结合我市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内容,扎实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后,原承担执法职能的部门不得再行使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职能,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执法决定无效。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配合。(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对相关部门的职能、人员、编制划转调整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干预,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我市改革试点任务取得实效。改革过程中对在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不配合、不落实等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3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

政府_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案_要求,结合我

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

建立效劳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开展

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

一名由**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兼任,成员由镇

政府干部\**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

原则上年龄在35岁以下,五年无**犯罪记录,违反方案生

育受处分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安

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_月份到位。

三、工作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

执法队履行以下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

分、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

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

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

政处分。3、依照城市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

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视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平安生产管理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围,对违反平安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_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1、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善于总结经历,完善制度,推进工作。3、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格执行法律政策,决

不允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展政体制改革,根据_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_(浙政办函〔20_〕35号)、_关于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案的复函_(浙编办函〔20_〕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开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工作根底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建立执法

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视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视处分职能相对分开、监视处分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二、试点容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4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渝办发[20_]8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_、市编办关于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_〕8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_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

进乡镇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市政府_、市编办制订了《关于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关于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_、市编办)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切实解决乡镇原有职能和工作格局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管理关

系,整合乡镇行政执法资源,加强镇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促进依法治乡镇和依法行政,根据《_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_〕27号)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现就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建设服务型法制型乡镇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促使乡镇政府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建设法制型乡镇政府。二、试点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关系,明确界定乡镇行政执法主体,科学配置乡镇行政执法职权,合理划分乡镇政府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有效解决乡镇行政执法权责不明、多头执法、执法缺位以及乡镇政府与区县(自治县、市)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不协调等问题,使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实现乡镇政府由传统管理型向服务型法制型转变,建立符合乡镇实际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使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三、试点工作原则(一)合法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越权限。

(二)合理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应当遵循农村工作实际需要,执法活动要客观、公正、适度。

(三)权责一致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在设定乡镇政府享受一定执法权力的同时,应当明确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四)高效便民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应当依法高效、便于监管,最大程度地方便人民群众,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四、试点工作范围试点乡镇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工作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在下列领域行使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一)公共安全领域:主要涉及安全生产、船舶安全、乡村道路安全、农机安全管理、社会治安、水政等行政执法。(二)社会管理领域:主要涉及民政、人口计生、村建、市政等行政执法。(三)市场监管领域:主要涉及卫生、食品药品、农资、动植物检疫、环保、质监等行政执法。五、试点工作方法(一)清理现有权限。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清理乡镇政府(含内设机构)现有行政执法权限。包括法定权限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权限。(二)界定委托权限。一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赋予乡镇政府相应行政执法事项、权限范围的,试点乡镇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工作情况依法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以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名义履行行政执法的事项和权限;二是乡镇政府已经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执法的事项、权限的,应做好有关委托事项、权限的清理工作。(三)确定协助义务。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乡镇政府现有协助上级行政

执法部门的义务、事项。二是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需要乡镇政府协助执法的事项、范围、职责。

(四)实行资格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制度。凡乡镇政府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对从事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资格培训和管理,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六、试点工作步骤(一)试点单位选定阶段(4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内选定一个有条件的乡(镇)就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做方案准备。(二)试点方案编制阶段(4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_、编办牵头,有关执法部门配合,试点乡镇政府具体承担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三)试点方案上报阶段(5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要求认真制订试点乡镇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方案,报送市政府_、市编办。(四)试点方案审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市政府_、市编办、市级有关执法部门共同审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报送的实施方案。(五)试点方案审议阶段(9月底前完成):市政府_、市编办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方案,制订全市统一的乡镇行政执法试点改革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六)试点方案实施阶段:试点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试点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搞好本行政区域内试点乡镇的

行政执法监管改革工作。市政府_、市编办负责指导、检查各区县(自治县、

市)试点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从建设法制型乡镇和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

重大意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此项改革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关系到巩固党的执

政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到全市广大农民群

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是一项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

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

政府_、编办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做到组织机构到位、工作人员到位、

保障措施到位。有关执法部门、试点乡镇政府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和部

门职责,切实搞好有关工作。

(三)积极稳妥实施。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是一项很慎重的工作,

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一定要稳妥实施,稳步推

进。在改革试点过程中,要求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人员,市政府实施方案未

出台前不宣传报道。

(四)加强工作协调。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法制、编制等部门要加强协

调,通力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方式:市政府_执法监督处电话:63851549

6389561363898271(传真)

市编办政策法规处

电话:63896632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计X人。拟向社会招聘人员X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_年X月份到位。三、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工作保障机制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X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_年X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6

武穴市打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样板”

郭占军

近日,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员会召开。会上,武穴市委书记郝胜勇要求全市上下一盘棋、部门一条心、上下一股劲,形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全国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武穴经验”。作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武穴市在全面调研摸清现状的基础上,统筹谋划,拟定方案,通过整合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有效解决了权责交叉、执法力量分散薄弱、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

一、坚持全市一盘棋,优化顶层设计

20_年4月28日,全省首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武穴市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挂牌运作,标志着武穴市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到实质性的实施阶段。自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武穴始终把试点工作放在全国性层面上综合思考,在整体设计上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领会中编办试点文件精神,与武穴实际相结合;二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领域要求相结合;三是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与其他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在范围上,按城乡一体化要求,实行全域推进;在综合职能领域上,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逐步增加工程建设管理等23个领域的执法职权;在实施步骤上,采取“1+4”的模式进行分步整合推进。

二、突出城乡一体化,强化管理职能

综合设置镇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市、镇处执法优势互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推进力量下沉,确保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占比不低于总量的85%。并将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作为综合考核镇处、执法负责人和干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各镇处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建设的意见》,明确镇处执法人员配备、办公场所、执法装备、车辆、经费相关标准,严格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提升镇处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镇处试点。在田镇管委会开展先行先试。一是合理归并执法职能。根据田镇是全市工业集中区的实际,整合了涉及城市管理、国土、安监、环保、规划等五个部门的128项执法职权,以委托授权的方式交由田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行。二是设置机构,落实编制。设立田镇管委会综合执法办公室,为

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采取“6+N”的方式整合执法力量,充分发挥“一队多用、一人多岗”的功能。三、实行协作一条龙,深化机制创新为加强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正在建立和完善8项工作机制。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牵头,明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工作规则。5月25日,市委[来自]常委、常务副市长高维鹏主持召开了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专班推进会。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编办、政府办、_、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改革专班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落实了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二是案件移送制度,明确移送范围、程序和案件材料。三是信息共享制度,明确共享规则、分管领导、联络人员及共享信息清单。四是联动协作制度,细化报告、通报、配合协作等内容流程。五是基层执法联动机制。组织联合执法和协同执法行动,协调解决执法难点。六是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建立与公安、法检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七是经费保障制度。八是执法监督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出台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同时,还加大与省直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汇报[来自]沟通,得到了省、黄冈市编办和法制、住建、交通、农业、商务等省直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全文完-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7

樟山镇综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在樟山镇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根据〈_**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_**市委贯彻落实〈_**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深化改革的12个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权力下放,进一步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理顺区、县(市)和中心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中心镇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根据樟山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结合其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担当能力等实际,按要求行使建设城管、国土规划、水利、交通的行政执法职权,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形成职权行使到位、队伍能力提升、执法行为规*、执法成效明显的工作新格局,促进樟山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执法职权依法行使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下列首批行政处罚权,并履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一)行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行使建设城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设(除规划部门已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且尚未作出决定、已批准的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设计或许可条件建设、临时建筑到期后未经续批外)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水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乡、村公路施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机构设置樟山镇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综合执法工作,副科级建制,下设两违巡查中队、安全监察中队、市政管理执法中队。五、相关规定(一)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樟山镇政府为综合执法主体,综合执法局作为镇政府的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由镇政府承担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

(二)合理确定执法职权。依法行使的首批执法职权,经市政府组织清理确认,涉及城管、规划、土管、水利、交通5个区级行政机关的12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详见附件)。

(三)批次下放行政职权。行使经市政府清理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的同时,今后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新增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应当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经区、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去、市政府确认并公布后,由樟山镇政府行使。

(四)配备合格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应与执法任务相适应,人员性质应为事业编制,确保在编在岗,并根据执法类别不同要求配备相关技术专业人员。人员在现有在编人员中双向选择调配,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五)落实执法办公场所。在确保正常办公场所的同时,充分考虑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依法暂扣物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需要的场所和条件。

(六)添置配备执法装备。添置配备开展综合执法必需的装备设施,在此基础上,可利用市级机关现有检验检疫检测专业设施和专业技术平台,或者借助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强化执法技术支撑。

(七)统一执法标志标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执法标志。樟山镇综合执法局可参

照城管服装标志和装备标识的式样,标识名称统一为_行政执法”。

(八)统一执法文书格式。综合参照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类执法文书,编制统一的执法法律文书格式,使用吉州区樟山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专用章”。

(九)申领颁发执法证件。在参加并通过吉州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后,樟山镇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申报领取《**省行政执法证》,执法种类标注为:综合行政执法,执法区域标注为:吉州区樟山镇。

(十)使用统一运行平台。统一使用**市行_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分配独立的用户名,建立执法标准流程,细化自由裁量权,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全程纳入行政电子监察。

(十一)明确分级管辖权限。在樟山镇行政区域内已明确实施的执法职权,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在其*围内行使相关的执法职权。

(十二)推行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市级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抄报相关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情况。樟山镇综合执法局每月进行案件统计分析,根据执法案件类型,分别上报相关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十三)确保执法经费到位。综合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拨款。综合执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使用市财政部门规定的罚没票据。

(十四)确定法律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樟山镇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吉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落实公安保障措施。派出所要支持和保障综合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组织实施(一)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执法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工作组由区政府_、政法委、法院、城管局、樟山镇等单位组成,组长单位为区政府_。(二)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区级执法部门与樟山镇政府及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协商和业务指导定期联系制度。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樟山镇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规*和促进综合执法行为,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三)强化队伍管理培训。加强对综合执法局所有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提高

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引导公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切实强化对外宣传,注重引导舆论氛围,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8

(一)指导、督促社区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

(二)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

(三)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

(四)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上报区安监局,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9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编制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执法重点。要以危险化学品、轻工、职业卫生和施工工地等行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格责任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_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

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

规定的开支。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

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_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

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_〕35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_〕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

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一)试点领域范围。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盐政发〔20_〕40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4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1.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18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2.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1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的82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23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

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四)严控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参公)120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

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五)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

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

划分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

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

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v^、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v^负责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

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安全隐患整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机关和系统各单位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业、畜牧水产等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探索和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发展意识。一是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v^、^v^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二是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要注重《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抓好农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促进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一要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管理。在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把源头治理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管理。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的购销、使用台帐制度。还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抽查工作,对违法生产、销售或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二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加强农技推广人员和生产者标准化知识的培训,严格按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三要抓好农业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依法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在农产品生产中积极推广和使用有机、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应用生物和生态防治病虫害技术等农业标准化新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把农资打假作为整顿和规范区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主动做好牵头工作,坚持和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资打假协调机构的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农资打假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救援队和重大植物疫病应急救援队建设。

(六)严格节日值班制度,确保节日安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和报告记录,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有关情况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时调整补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农业安全管理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报送和反馈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增加对农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添置及技改的投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优先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基金,确保农业重点区域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治。

依法治国首先要以德治国。法律只是一种依据,是规范我们的社会道德的一种依据,在执法中,一定要时刻的注意到以德服人。依法治国要求我们严惩那些无视国家法律的人和给社会造成极大伤害的人,在不断的前进中,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的和谐,更加的健康,国家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下去。执法部门只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严格有依据,做好执法工作并不难。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学习、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10

典型经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经验

《_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综合行政执法,是指由依法成立或依法授权的一个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原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而进行的执法。自20_年开始,XX区寻找现行法律支持,以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为切入点,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四年时间过去,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明显。

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整合职能,组建行政综合执法局。在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批复下,于20_年组建了行政综合执法局,以城管工作为中心,开展更大领域、更宽范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根据改革方案,行政综合执法局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行使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水利河道等5个领域、8个部门、共27类行政处罚权限以及相关行政强制职权,实现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制约权力滥用。综合执法队伍由原城管执法大队、规划执法队、建设执法队、房产执法队、水管站执法队

等整合而成。行政综合执法局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装备科(处罚中心)、法制宣教科、执法协调科、督查检查科(监察室)、政工人事科、指挥中心等七个职能科室。下设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分区域、分职能的原则,设置八个行政综合执法中队,派驻乡镇、园区承担各辖区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二)整章建制,建立协调高效运转机制。一是通过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和行业信息沟通制度,打造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了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渠道,保障行政审批、许可与违法检查、处罚、强制执行信息高效对接。

三是建立了统一高效的执法行动机制。组建了行动指挥中心,作为行政执法的指挥调度机构,负责大型执法行动的方案制作、人员物资调度、行动指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通过科学铺排集中执法行动,实现执法资源利用最大化,行动执行能力最强化,确保行动效果圆满到位。建立了行动联合保障机制,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执法行动中各部门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各司其职,为执法行动提供人力支持、设备支持、技术支持和后勤支援,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保障。

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执法行为。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办案流程等有关内容,确保了执法行为清正廉洁。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总结

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了执法效率、实现执法全覆盖、树立了执法新品牌,一些经验做法非常值得总结和提炼。

(一)是坚持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是推动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前提。强有力的执法体系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必要保障。作为最年轻的城区,正处于建设小康的决战期、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奠定城市格局的关键期,也是各种利益冲突加剧,社会矛盾的日益凸显的时期。只有持续有效的执法投入,有力的执法保障,才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法制畅通,有效的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坚持合理定责、协调联动,是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保证。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后,相关部门的执法权划归行政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但推动执法工作仍需要各方的协助和配合。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仅仅由执法部门来“堵”,而不通过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来“疏”,显然难以达到长效治理的效果。只有充分调动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力推动工作的开展,才能保障执法工作的效果。

(三)是坚持效率为先、民生为本是推动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关键。建立“反映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综合执法体系,不仅是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手段,更是维护执法相对人权益的有效途径,如对于违章搭建行为,如果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就可有效降低执法相对人的损失。只有不断的推动执法关口前移、执法重心下移,寓教育于执法中,寓管理于服务中,注重做群众工作的方法,赢得群众的真心理解和支持,才能推动执法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11

1、全年每家企业平均检查次数:284/34= =8次

2、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22家,按每企业每月安排一次执法检查次数:22×12=264次

22家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名单

3、12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全年执法检查次数:284-264=20次

12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名单

4、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总执法次数284/12=次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十八届^v^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三、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7、积极推进基层执法大队硬件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城管执法队员着装。对城管执法队员着装按春秋装、夏装、冬装进行统一规范,统一服饰、统一标志、统一编号。正式执法队员和聘用的协管人员服装应当有明显区别,全系统城管执法队员工作时间应当着装统一。

二是规范城管执法标志车辆。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发明友好、稳定、有序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 XX 兼任,设副队长二 名分别由 XX 兼任,组员由镇政府干部\XX 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 名。招聘人员条件为:标准上年纪在 35 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统计,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需满 三年以上,标准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汉字化以上,签署 劳动用工协议,

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依据县政府相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推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关键指行政检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据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行为实施查处。

2、依据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

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要求(资质资格管理除外)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据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

4、依据城镇计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对违反城镇计划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5、依据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6、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7、依据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民政管 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8、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要求行为实施查处,和县政府 相关部门授予其它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十二个月安排 万元专题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施单独列支核实、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使用原 则;专题工作经费关键用于处理聘用人职员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 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它违反八

项要求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置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需严格根据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需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标准上不参与镇党委政府其它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评;镇执 法队必需制订完善对应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需定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给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县直部 门委托行政执法权,必需严格根据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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