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方案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宗教极端思想是暴力恐怖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的思想基础,“去极端化”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前提和保证。新疆“去极端化”工作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从提出“去极端化”到“体系化去极端化”“立法去极端化”“机构化去极端化”四个阶段。辩证地使用了顶层设计与发动群众相结合,教育疏导与法制约束相结合,民族团结筑感情和民生发展保物质相结合,去除极端与树立正信相结合四种治本之策。为进一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必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形成“去极端化”多重工作机制和专业人才培训、储备机制,从而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
“去极端化”,指的是抑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铲除宗教极端思想的根基,清除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总书记曾说过:“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宗教极端思想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引信,也是煽动群众造成社会撕裂的工具,更是破坏民族团结的重要推手。目前新疆形势向好,关键在于标本兼治,不仅打击暴力恐怖活动,而且重视在民众中消除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堵住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渠道,铲除宗教极端主义生存的土壤。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是摧毁“三股势力”思想根基、取得反分裂斗争决定性胜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有利于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共同愿望。
第2篇: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按照《新巴尔虎右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如期完成各项任务,经报请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这一创新理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这一战略安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根本途径、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这一时代要求、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奋力开创我旗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局面。
二、创建时间:20_年4月中旬至8月底。
三、工作步骤:创建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_年4月1~25日)
1、做好创前筹备工作(20_年4月1~15日)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充实新右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机构,分别抽调若干人员组成创建办公室,集中开展工作到国家验收结束。各苏木镇、旗直机关、企事业和驻旗单位、军警部队、学校等均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并配备1~2名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创建办。
二是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创建工作推进组主持召开阶段性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有关事项,明确职能职责,通过再动员、再部署,全面启动20_年全国民族团结示范旗的创建工作。相关创建工作重要文件、讲话及“八进”测评标准等相关材料由创建办具体印发。
2、层层推进创建工作(20_年4月1~25日)
一是召开再动员部署会议。各苏木镇、旗直机关、企事业和驻旗单位要相应召开推进会议,进行本区域、本单位范围内的再动员、再部署,整体推进20_年本地区、本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及时报送推进方案。各苏木镇、部门单位按照全旗创建工作推进方案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测评指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及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并于4月25日前报送旗创建办公室。
3、做好经费保障。创建工作经费由创建办统一管理,经费按需求情况分批申请使用,各苏木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经费要克服困难,统筹协调,保障到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_年4月25日至7月20日)
1、开展“三项”主题活动(4月25至7月10日)
一是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印发宣传单、网络媒体、培训班、宣讲会等不同形式,大力弘扬“创造、奋斗、团结、梦想”的伟大民族精神,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社会各阶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各族群众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加强青少年和社区嘎查群众的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宣传工作。
二是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广泛参与的交流活动。结合每年农历5月、7月宝格德乌拉山民俗祭祀等,办好“民族节庆”主题活动,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凝聚社会价值共识;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少数民族干部职工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草原儿女心向党”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激发全旗各族群众家国情怀、爱国热情、民族精神。以上群众活动视新冠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三是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实施“青春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做好青年“智志双扶”教育。实施“民营企业助力脱贫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增收致富。开展“送温暖”活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贡献巾帼力量。
2、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行动
实施文化振兴战略,继承优秀传统民族文化,挖掘特色民俗文化,弘扬先进时代文化,推动民族文化事业全面繁荣。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民族文化设施。深入实施全民健身中心、文体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文化惠民工程,提高文化设施普及率;推出一批文化活动。在举办和协办好“中俄蒙国际文化旅游节”、那达慕等重大地方民族节庆赛事活动的基础上,丰富传统“敖包”民俗祭祀等民间传统活动内涵,推出自行车赛、环城赛、徒步行等全民健身活动;挖掘一批新右旗厚重的民族历史文化资源。鼓励乌兰牧骑等文艺团体,积极创作开发形式多样的精品力作,展示地方风情民俗、人文情怀,更好地为全旗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服务;扶持一批文化产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创作一批文化作品。鼓励社会群体、个人创作反映新右旗自然风光、民俗民情、时代气息的文艺作品;开发一批文化产品。对西旗玛瑙奇石、民族贴画、手工布艺等地方民俗工艺进行内容创新、艺术提升,叫响草原文化大旗“牌子”。
3、开展好“两项教育”。一是政策法规培训教育。旗委组织部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常态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机制,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6月30日前);旗委党校将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纳入党校课程培训计划,年内至少开展2次集中教育培训(6月30日前);教育局将民族团结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在幼儿园深入开展“立德育苗”活动,将爱国主义意识植入儿童内心;在中小学、职业学校开设民族团结课程,按规定课时安排教学;结合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把“五个认同”抓在日常、抓在经常(6月30日前);各苏木镇、旗直机关、企事业和驻旗单位,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所属支部党员学习教育计划,与其他工作培训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6月30日前);司法局、民委要加强对窗口单位、社会服务行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普及培训(6月30日前);旗委统战部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和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是创建工作宣传教育。旗委宣传部门依据创建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和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扩大对外宣传渠道,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旗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正确引导涉及民族团结因素的舆论舆情(并长期坚持)。创建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布展工作,确定布展理念,协同旗摄影家协会做好图片搜集、设计制作(6月1日前);民委做好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社区、进机关等“八进”工作,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7月10日前);苏木镇、旗直机关、企事业和驻旗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创建办统一安排的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并因地制宜,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八进”工作落实落细(6月30日前)。
4、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苏木镇、旗直机关、企事业和驻旗单位要综合全旗创建工作要点与推进方案制定本级和各自单位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在积极配合参与创建办组织的共性任务之外,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细化创建内容,形成本单位创建特色、创建品牌,力戒创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民委做好苏木镇、旗直机关、企事业和驻旗单位、“八进”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作,督促指导示范单位做好确立创建主题、创建重点及宣传等工作。二是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旗委统战部不断夯实民族工作基础,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旗委政法委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标本兼职、源头治理,保障全旗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全旗社会安宁有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好涉及民族问题的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排查涉及民族团结因素的矛盾纠纷;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健全有公安、住建、工商、卫健、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公安局、各苏木镇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其积极融入城镇(社区),推进网格化管理;司法局加强民族法制宣传普及教育,组织编印蒙汉双语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和宣传挂图,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信访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完善走访慰问制度。
5、做到“两纳入”(20_年4月20日至6月10日并长期坚持)。一是创建工作纳入旗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定期研究创建工作;纳入旗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集中学习2次;二是纳入考核目标内容。旗委宣传部将创建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比工作内容,对已经取得文明单位荣誉而不是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要进行复验,限期取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荣誉称号(6月10日前完成);旗委组织部、综治办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作为本年度考核测评的重要内容,纳入测评考核体系(6月10日前完成)。
6、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日常推进工作。由创建办主要负责。一是要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制度建设。二是要做好创建档案整理工作。三是适时开展督查。创建办对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重点督查各苏木镇、各单位领导重视情况、组织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宣传动员情况、活动落实情况。四是定期研究推进。旗创建工作推进组每半月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会议,适时听取创建工作开展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指导。
7、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与国家民委、自治区民委反映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对接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督促自检阶段(20_年7月15~31日)
1、抓好督查落实(7月15~20日)。旗创建办对照测评标准、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等,进行认真督促检查。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拾遗补漏,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执行,对达标指标进行重点检查。旗委办、政府办督查室对创建工作任务开展情况适时编发督查通报。
2、开展自查自检(7月15~31日)。按照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要求、旗创建工作要点和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和推进表,旗直各部门、各苏木镇要认真开展自查验收,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7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创建办。
第四阶段:迎接验收阶段(20_年8月1~31日)
1、迎接国家民委评估验收。在自查自检基础上开展好迎检准备工作,验收期间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表彰大会。
2、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梳理,做好国家民委的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开展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全旗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旗直各单位、各苏木镇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本地区创建活动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的评选标准和测评指标体系,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总结推广创建工作先进经验,统筹推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苏木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照《方案》要求,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融合推进。在政策落实、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整合资源,把民族发展资金、脱贫攻坚及农牧业、教育、卫健、文化旅游等项目资金在各创建示范点融合统筹运用。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人员参与的示范创建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告牌和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完善制度。建立考核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评比制度,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择优评选、公示命名的程序,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评比命名;建立表彰制度,集中表彰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机构
为保障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确保实现民族交流、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创建目标,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推进组”组成人员,推进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创建工作推进组
组 长:那日苏(旗委常委、统战部长)
副组长:阿拉坦巴根(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乌兰托雅(旗政府副旗长)
阿拉木斯(旗政协副主席)
成 员:田忠良、玉成、白山、阿茹娜、其其格、乌云、康长江、红星、苏德夫。
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白山;副主任:阿茹娜、其其格。成员:红星、苏德夫、哈达、任万庆、图雅、井瑞婷。
(一)宣传材料组
组 长:白山
成 员:红星、苏德夫、任万庆、井瑞婷。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制定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工作方案、工作推进表、工作信息、工作总结等;负责创建工作相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创建展厅布展、宣传、制作、专题片拍摄等工作。完成创建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文书档案组
组 长:阿茹娜
成 员:哈达、苏伦高娃、图雅。
工作职责:文号管理,材料印制、收发,档案收集整理,文字翻译,会务服务,大事记编攥等,完成创建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查指导组
组 长:其其格
成 员:苏德夫、井瑞婷
工作职责:按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对“八进”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定期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编发督查通报;完成创建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康长江
成 员:韩诺敏、斯日古楞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创建工作顺力推进;做好相关会议场地的布置、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相关活动所需用品的购买、运送、管理等工作,完成创建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3篇: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举措。新形势下,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第三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_〕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大代表的重要思想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民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持民族团结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良好和快速发展,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谐建设做出贡献。
第二,创造范围和目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建设活动在两个以上民族成员共同居住的机构社区村开展,示范经营者建设活动在少数民族个人经营者或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者开展。(具体制作标准见附件)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城乡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逐步延伸至基层,夯实基础。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者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构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者活动过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以3年为目标,建设5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公司社区村经营者),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着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审查检查和报酬。
3年内,对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者的确定,各县(市区)民宗局申报,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审查推荐,省民宗委审查检查方法进行。迄今为止被省民宗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不再组织审查检查。
评价检查每年一次,10月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员会(局)将推荐名单提交省民宗委员会,11月份省民宗委员会按民族团结进步标准向各地推荐的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者进行评价检查,通过检查的,省民宗委员会授予卡片,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被省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构(社区村经营者)的,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以优先申报示范集团。同时,省民宗委以适当的方式表扬组织实施创建活动的民宗工作部门和个人。
四个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民宗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组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谭徽担任,副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担任,成员由省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宣传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和创办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建立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指挥,管理领导自己抓住,科室具体负责,建立一级抓住一级,层层抓住,层层抓住实行的创建活动机制。必须调动相关人员组成精致的工作专业班,派遣到工作单位的社区村和经营者,帮助指导工作的建立。市县乡三级应根据《省20_-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目标创建方案经典,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效。
(二)做好宣传,树立典型。各地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民族团结进步开展良好的公司社区村经营者定为创造点。结合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建立先进的典型,及时宣传推进。
(3)加强协调,密切合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各业的密切配合和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创办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责团结合作的工作合作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庄,要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大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四)明确责任,加强保障。为了确保创建活动落到现场,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必须将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分解和量化任务,执行到单位,执行到人。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举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多个部门为创建活动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5)强调重点,重视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活动任务困难,责任重大,必须坚持不懈,不能有暂时的思想短期行为。重点实现六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616对口支援工程11对口支援工程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平安部门构建和谐社区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相结合,与文明部门文明乡村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接近实际生活,促进创建活动的稳步发展,取得实效。
第4篇: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增强各族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提高各民族师生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学校根据泽科教党发【20**】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决定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近期暴力事件的大背景和新疆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下,积极探索团队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互相了解、互相包容、互相学习,并在日常学习与生活中和睦相处,进一步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民族团结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和促进者。动员全校师生自觉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感恩教育、融情教育、塑行教育”,引导团队组织自觉参与到活动之中,争做维护民族团结的先锋,争做促进民族团结的楷模。
二、工作目标
本次活动着力从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成长点滴入手,通过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即一手抓正面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思想引导,一手抓民族团结主题活动的组织开展,从而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筑牢各族青少年维护民族团结的根基。
三、具体方法及步骤
1、将民族团结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课堂教学中。认真上好《民族团结》和《三维两反》教育课程。
2、抓好常规工作,使民族团结教育经常化。①坚持每日升降国旗制度,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②坚持上好班、队会课,采取年级与年级之间共同上少班、队会课,使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深入学生心灵。③坚持发挥好校园广播,以宣传民族团结故事、典型事例、民族团结常识为主。④坚持“一反两讲”的主题活动,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险恶用心和罪恶本质。
3、利用重大节日,使民族团结教育生动化。在三月学雷锋月中,号召学生,掀起“手拉手,祖国更美丽”的爱心捐赠活动,开展唱红色革命歌曲、双语演讲比赛、学讲双语故事、双语书法、绘画比赛等活动。
4、开展“讲团结,树新风”活动。各中队开展一次讲团结评议主题会,让学生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努力做到与同学搞好团结,增进班级团结在、增强民族团结,不断深化团队民族团结教育。
四、相关要求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成效显著。2、抓好示范工作,及时做好典型选树。学校将对涌现出来好的做法,好的事例,好的表现、好的作品进行表彰奖励。(教学处)
第5篇: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为做好20_年我局民族团结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局20_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二、组织机构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运发〔xx〕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_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_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2.行业宣传。20_年底前,一是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导,组织安吉、埌东、江南、西乡塘、金桥等市区主要公路客运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_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完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强化行业新政执行,规范网约车管理;继续落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收费行为纳入行业考核、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控联动及服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系列便民措施;鼓励传统巡游出租汽车采用电召、网召、非现金支付等经营模式。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xx站)、xx国际马拉松比赛、20_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xx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xx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xx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xx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xx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
第6篇: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团小学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教育活动,4月21日上午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全体师生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抓紧抓实,要求少先队员带头做民族团结模范。同日,各班级开展了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班会并以板报形式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
--团小学教育学生弘扬兵团精神活动小结
--团小学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活动,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开展了“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少年儿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兵团和团场的热情;学校组织各年级学生参观团史陈列馆,了解兵团精神及兵团历史把自身的成长同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兵团结合起来,增强他们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感。
--团中小学运动会力倡勤俭节约之风
--团第18届中小学运动会于4月27日举行,而在今年运动会的举办中,我校亦积极响应了党中央勤俭节约的号召,多措并举力倡勤俭节约。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小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小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小结在入场式和开幕式上,各个方块代表队以学校限有的道具以及统一的服装进行表演,这样减少了铺张浪费。运动会上各个方块队出色而圆满地完成了表演任务。
--团小学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宣传小结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知识匮乏,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等。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我校各班都积极开展了以“防灾减灾”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中队会,通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
第7篇: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第8篇: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着眼点着力点,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战略重点,坚持依法管理,在解决市教育系统各种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全覆盖;
二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三是推进各民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
四是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三个离不开三史及区州市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育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每一个教学活动过程之中。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和各民族互学语言。加强各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培养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五个认同。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全体师生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鼓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产品创作,繁荣各民族文学艺术,培养各民族艺术人才。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积极创造各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工作学习等日常生活入手,引导各族师生在共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使中华民族一家亲思想深入人心。
(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提高各族师生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并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贯彻执行《条例》。
(六)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学校活动。各学校要抓好各族师生五同五融情(同唱歌跳舞同读书同过节日同参加运动同活动,感恩融情学习融情娱乐融情交流融情成长融情),让各族学生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通过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七)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远离宗教极端。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重要作用,用好五把钥匙,坚持四管齐下,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逐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造良好环境。要从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事入手,尽力改善全体师生工作学习条件,让各族师生真正感受到一年更比一年好。必须深刻认识到维护稳定与维护民族团结的辩证关系,深刻认识反分裂反暴恐反渗透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三重点工作
1.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宣传,在日常工作中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要切实保障各族师生在工作学习招生就学等方面一律平等,尊重少数民族的人文特征,逐步缩小城乡民汉学校双语班与汉语班之间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各学校要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将民族团结纳入学校班子成员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要广泛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与各族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融情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学生身边的典型人物,结合学校特点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及典型事迹。(责任科室:办公室教育科思政科)
2.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学校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强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管用有效措施,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树立各民族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要按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党的原则办事的观念,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各双语学校民汉合校的学校要重视少数民族同志的培养选拔,制定培养规划,有计划开展培养工作。既要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也要培养一批懂少数民族语言懂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责任科室:人事科教育科)
3.向内地学校选派工作人员,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根据自治州内地普通高中班中职班选派管理教师工作安排,每年从各中学选派4-5名优秀教师到内地学校参与学生管理。选派教师中,少数民族与女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各中学要积极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要对从本校毕业考入内地高校内地普通高中班中职班的学生定期回访,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协助内地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加强对籍学生的跟踪服务。(责任科室:人事科双语办)
4.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育。根据我市双语学校存在的民语教师超编双语教师结构性短缺双语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要采取具体措施逐步解决。要在每年教师招聘工作中给双语学校单设招聘计划;
要把各中小学能够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调整到双语教学岗位;
要继续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继续加强校际间教师交流任教跟班培训力度;
各双语学校要制定双语教师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对所有教师进行培训;
要加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管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责任科室:双语办人事科教研室)
5.加强中小学双语教材建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材《目录》征订使用教材,规范中小学双语教材使用,积极发挥教材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功能,把民族团结五个认同理念贯穿学生教育全过程和各环节。鼓励双语学校根据学生实际编写符合本校特色的校本教材和思想教育读本。少数民族较多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学习双语的活动。(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6.在广大师生中培养一批民族艺术人才。加大对各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的扶持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针对各族师生的才艺展示比赛,在各族师生中培养一批文化骨干文化能人。鼓励少数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参加州市各级文艺精品创作评选活动。(责任科室:教育科双语办教研室)
7.保护发展各民族传统文化。各中小学要积极挖掘研究案例论文各民族传统文化,将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支持少数民族师生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推出一批弘扬中华文化的少数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在市第七中学市第九小学设立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依托二六工镇中心学校阿什里乡中心学校两所民族特色实验基地校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展演活动,鼓励双语学校经常举办民族传统文化比赛评选。(责任科室:双语办教研室)
8.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为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违纪行为予以严查。(责任科室:办公室思政科)
9.全面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加强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帮扶活动。全面实施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子,一帮一活动,组织各民族师生交流联谊,建立帮扶互助关系。(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以上9个方面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具体举措和责任分解。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分解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四实施步骤
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5月中旬)。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督查指导。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下旬-20xx年12月)。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内容措施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分步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研究案例论文分析毕业论文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总结检查表彰阶段(20xx年1月-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学校进行考评,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浩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各科室抽调。各学校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优选,明确职责任务,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必须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各级领导在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选精神上来,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教育工作纳入师生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三)重视舆论宣传。加大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利用手机微信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大力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及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汇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各学校要每月至少一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总结推进工作的成效做法和经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学校(幼儿园)年终考核,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第9篇: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主题
聚焦脱贫攻坚,促进民族聚居区发展。
三、活动重点
1.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专题调研。结合省人大民侨外委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的专题调研。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的力度,坚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真正为民族聚居区发展办实事、见实效。
2.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抓好xx“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发动市组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继续在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深入开展。
3.继续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和“启聪扶贫计划”。
按照省组委会的部署,继续组织开展xx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申报评选活动,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努力使特色村镇融入精品旅游点线圈。继续推进“启聪扶贫计划”,为民族地区0-6周岁聋残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和进行康复语训。
四、时间安排
1.1-2月,开展调研活动,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
2.3-4月,组织编印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
3.5-7月,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启聪扶贫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建设。
4.8月,研究集中新闻采访工作,筛选新闻报道题目。
5.9-10月,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进行集中新闻采访,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调研。
6.11-12月,按照方案要求督导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组委会继续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新辉任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曾艳阳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办(市民宗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外侨局、市扶贫办、市广播电视台、xx日报传媒集团、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为市组委会成员。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市)组委会、市组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因工作变更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2.注重协同配合。市组委会办公室要抓好平时的工作衔接和活动协调。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沟通、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市、县两级组委会要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有关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题报道栏目,及时刊登和播出稿件,增强宣传效果。
3.突出工作实效。各级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围绕“两个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注重创新,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