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的应急预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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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1 15:01:5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洪水灾害,是指因降水过多、冰雪融化、溃坝等原因,形成超出天然河道和人为限制范围的异常高水位,导致水流造成江河湖泊泛滥,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灾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洪涝的应急预案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洪涝的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校防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抓好学校防御洪涝和地质灾害工作,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我校稳定和谐的发展,特制定我校校园洪涝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洪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策划和指挥校园洪涝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二、应急预警

  1、做好安全自护教育,全校学生进行一次防洪涝自护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要走低洼路贪玩;不要到塘边、水沟边玩;放学后及时回家;不要到河边、水沟里抓鱼等。

  2、防汛工作,责任到人,防汛工作校长是全校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全班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都有责任,搞好防汛工作。

  3、如遇突发事件,学生不能回家。学生以原有班为单位安排在教室里,由班主任负责,学校及时与上级联系,统一进行疏散。

  4、针对部分家长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责任感的问题,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再致家长一封信,把安全要求、责任和安全知识告知家长,明确学校和家长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防汛安全工作。

  三、预案启动

  凡遇重大、特大暴雨或洪涝灾害时,学校启动救灾应急预案。

  四、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后,校长带领教师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暴雨洪涝引起人员伤亡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2)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暴雨洪涝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小组,指挥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现场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各组员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3)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1)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2)发现暴雨将至或已到时,不得将学生放回家,必须留在教室等候学生家长来接。

  (3)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五、暴雨洪涝灾害事故报告

  (1)发生暴雨洪涝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当地政府和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较大以上暴雨洪涝灾害事故,学校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镇教育主管部门领导。

  六、校园洪涝以及要求

  (一)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教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写好突发事故情况汇报,以备查用。

  (四)学校要制订相关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管理的应对措施,具体落实人员,以认真有效贯彻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师生平安。

第2篇: 洪涝的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灾害分类应急预案》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及周边区域发生的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建构筑物安全的暴雨、洪水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结构图见附录1)成立暴雨、洪水灾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保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办事机构。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善后处置、治安警戒五个专业组。

  2.1.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指挥部成员: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履行。

  2.2.2专业组职责

  ①抢险救灾组:负责险情发生时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救灾,落实抢险救灾措施;组织受灾人员、物资的疏散。

  ②工程技术组:负责现场抢修。

  ③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及饮用水、食品卫生工作;及时向“120”求援。

  ④治安警戒组:负责灾害现场安全警戒,维持交通秩序。

  ⑤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通讯、车辆调度、抢险物资和器械的保障工作。⑥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后的理赔和恢复。

第3篇: 洪涝的应急预案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一):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第4篇: 洪涝的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畸形发展,贯彻履行“平安第一,枕戈待旦、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保持迷信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河道等防洪保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祸丧失,依据防洪等有关划定,联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引导机构跟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收党工委、办事处对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看法,领导、指挥、部署、和谐超尺度洪灾难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行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举动。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用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光荣社区负责洛洼水库的汛期值班及辖区三里河段巡逻、物质储备、100人抢险步队组织、护堤,同时做好预警联系信号(呜锣),一遇险情即时组织大众转移。榆树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榆树庄水库及河坝、辖区防汛;小铁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及辖区防汛;西华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辖区防汛;产业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及辖区防汛,大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沿河社区遇大雨时负责河堤的巡视值班、物资贮备、50人抢险队伍组织、遇险情组织人民转移。华盛社区、白庄社区负责辖区防汛和辖区背街冷巷下水管道清淤畅通、紧迫情形组织干部转移。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对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同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位濒临保障水位,水库水位靠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讨,并报指挥长决议。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包社区领导自动到所包社区进行防汛检查,懂得分包社区防汛存在的重要问题,检讨督促社区搞好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浚和各项度汛办法的落实。依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请求按时实现义务。及时控制汛情,领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安排,与社区独特组织指挥群众加入抗洪抢险。坚定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点各分包社区在洪水产生后敏捷开展救灾工作,部署好群众生涯,尽快恢回生产,修复水毁工程,坚持社会稳固。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预备

  (一)水库防汛

  洛洼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光彩社区按照《卧龙区小型水库20_年汛期限度水位表》把持运行,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无权变革。光彩社区当真落实防汛义务制,要增强管护,亲密留神其运行情况,同时要做好预警联络信号(手摇报警器和鸣锣),一遇险情,立刻组织群众按照计划好的撤退路线安全转移,确保群众性命安全。

  (二)河道防汛

  流经我辖区的2条河道,因为行洪标准偏低,大局部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加固,切实搞好培堤、清障和备足麻袋、编织袋等防汛料物的筹备工作。

第5篇: 洪涝的应急预案

  一、灾害特点

  1.1涉及地域广松花江周边地区均受洪涝灾害的威胁。

  1.2人员伤亡重洪涝灾害往往造成江、河、水库、堤坝溃决泛滥成灾导致大量城乡居民因无法及时逃生而遇难。

  1.3财产损失大洪涝灾害极易造成粮食大量减产甚至绝收房屋被冲垮人民群众财产被吞没工矿企业单位被淹停产停业铁路、公路、水利设施和城镇基础设施被毁坏等。

  1.4损坏道路桥梁、中断交通洪涝灾害极易造成铁路、公路、桥梁等毁坏使交通陷于瘫痪,直接影响生产、生活秩序。

  1.5易引发次生灾害洪涝灾害还常常伴有泥石流、滑坡、山崩以及化工设施毁坏后所发生的化学事故和灾后出现的瘟疫、饥荒等次生灾害使灾情趋于复杂化、扩大化。救援困难,危险性大。由于洪涝灾害涉及地域广、受灾人数多、灾害周期长、灾情复杂,交通、通信中断、抢险救援工作难度大、危险高,保障困难。

  二、接警调度

  2.1接警

  1、指挥中心要询问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域、受灾情况、被困人数等情况,了解交通、通信、供电、供水、医疗等设施破坏情况。

  2、及时与发生洪涝灾害的当地政府、抗洪指挥部、公安机关、、驻地部队、医疗急救等部门取得联系,掌握情况做好协同配合。

  3、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最新的气象资料。

  4、指挥中心及时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根据指示要求调派救援力量。保持与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的联系掌握灾情信息,及时汇报情况,听从部署,传达落实。

  2.2力量调集

  1、消防支队

  指挥中心应根据当地政府抗洪指挥部的指令统一调度消防救援力量全力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确保重点及紧急区域的安全。

  2、车辆装备

  调集消防船艇、水上救援装备水罐、照明、防化救援、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消防车辆以及防护、救生、起重、破拆、牵引、照明、通信等器材装备。

  3、社会力量

  报请公司或当地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交通、气象、建设、水利、安监、卫生、环保、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民政等部门共同处置,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

  三、处置程序与措施

  3.1侦察检测

  通过实地查看和询问知情人掌握洪涝的发生时间、危害区域、危险地段、受灾企业单位、受困人员有无危险化学品及重要物资受威胁等情况。查看河堰、堤坝及道路、桥梁是否有决堤、垮塌的危险。

  3.2救援准备

  1、参加大型洪涝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消防支队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与抗洪抢险总指挥部,研究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掌握灾情状况,领受任务并组织实施。

  2、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按照确保危、急、险、重和重点地区(区域)的原则,制订抢险救援行动方案,确定救援力量部署,展开救援行动。

  3、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纪律,提出行动要求。

  4、确定转移疏散灾民和物资的路线。

  5、做好水上个人安全防护,准备抢险救援器材。

  3.3救生排险

  1、生命救助

  组成水上救援突击队、利用冲锋舟、橡皮艇等装备积极营救被困在水中、屋顶、树梢、岩壁等险恶环境中的遇险人员,搜寻失踪人员。尽可能早发现、早救助那些抓住水上漂浮物随水漂流的待救者。

  2、固堤排险

  与其他救援力量一起加固堤坝、疏排水道堵截决口、管涌、漏洞,防止暴涨洪水造成堤坝溃决。

  3、恢复交通

  协助交通部门及时修复毁坏的道路清除障碍保证救援车辆及装备安全抵达救援地点。

  4、疏散人员、物资

  转移疏散灾民,及时保护或疏散重要物资。

  5、扑救火灾

  及时扑灭灾区各类火灾,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

  6、现场急救

  协助医疗急救人员抢救窒息、休克、出血、溺水等重、危、急伤员并迅速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救治。

  3.4后勤保障

  洪涝灾害救援任务重、难度大、时间长,要及时补给各类水上救生装备和饮用水、食物、药品、衣物等生活必需品,确保部队连续作战的需要。

  3.5现场清理

  1、协同有关部门清理城市街道淤泥、污水。

  2、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救援结束后,必须要以队为单位全面、彻底清点人员检查有无受伤或失踪的人员,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总指挥员,做好记录。

  3、移交现场,安全撤离。

  4、归队后要对使用的器材装备、衣物和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恢复战备状态。

  四、行动要求

  4.1所有救援人员必须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佩戴防护装具正确操作及使用救生船艇和装备。要以组为单位,不得单独盲目行动。

  4.2水上突击队必须由干部带领,实施救助行动必须穿救生衣。

  4.3在抢救陷于河床湍流及危险地段的人员时,要用安全绳索做固定、导向、牵引、保护增强救援行动的安全性。

  4.4按照便于撤退的原则,选择救援人员、车辆、物资的集结地。

  4.5救援中和救援后,要及时掌握人员、装备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6随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最新气象信息。

  4.7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灾后疫情在部队内的感染和传播。

第6篇: 洪涝的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公司所在地区5~11月为台风季节,平均每年有台风影响3次,灾害最大台风为20_年8月8日,中心最大风力12级,20_年9月15日出现最大台风暴潮,中心风力达12级以上。由于台风期风暴可引起增水,台风增水或汛期涨水;且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约为1150mm,上述情况可能会对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公司统一组织领导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参与救援行动的公司人员和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公司人员要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总指挥:彭志洪

  (2)副总指挥:吴小烽

  (3)成员:蔡治寰、张清和、高海同、雷冬明、郭明祥、徐水土、王黎明、戴尧城、何文峰、尹克明、何贞贞、雷峰、胡新华、王涛

  (4)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2)指挥机构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组别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和公司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具体由王涛负责。

  安全保卫组:由公司保安队负责,具体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由张清和负责。

  抢险救援组:公司保安组负责,进行抢险救援;由张清和负责。

  医疗救护组:公司保健室负责,行政部其它组别配合,联系XX医院急救中心,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行政部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介入,配合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具体由吴小烽、高海同及有关专家成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行政部和各单位等部门配合,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一)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通过设置的监控录像进行监控,监控录像由消防控制中心负责进行监控。

  2、通过现场工作人员监控,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巡检方式进行监控。

  3、通过日常气象信息收集,应急指挥组成员应定制中国移动(联通)天气预报信息服务,随时掌握天气情况。公司任何部门收到政府机构发出的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水紧急预防信息,必须马上同时转达到彭志洪、张清和、蔡治寰吴小烽处。

  (二)防止台风、洪水、暴雨灾害的安全对策与措施

  1、当气象预报发出台风、暴雨、特大洪水的红色预警警报时,应急指挥组自然成立,总指挥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应急指挥组应至少提前6小时向全公司发出预报信息。

  2、工务部、公共事务部、行政部必须安排应急值班人员,并将应急值班人员向全公司通报(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值班地点)。

第7篇: 洪涝的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

  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第8篇: 洪涝的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第9篇: 洪涝的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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