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县民政局综治工作述职报告简短一
女方:_________,女,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___年认识,于_________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姓名: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岁)。后因感情不和,已分居_________年之久,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属于名存实亡,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到一致意见,订立具体离婚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签字之时到额敏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抚养、儿子_________由男方_________抚养,随同男方生活。
三、女方_________每月支付给男方_________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为每月_________元整(含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每年年初一次性付清,一直至18周岁为止,如上大学学费女方承担一半。
四、夫妻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全部所有财产。女方不承担所有的债权及债务。
五、探视权:每逢过年过节、寒暑假期,女方都可以探视或接到女方家住_________天。
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以上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立协议人:_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留存民政机关一份。
推荐县民政局综治工作述职报告简短二
20xx年,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届*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新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体现新作为,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城市低保对象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2、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濮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低保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和《**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将家庭收入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或重残(残联认定的二级以上残疾、一家多残)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面得到不断扩大。一年来,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25861户,30361人,共发放资金2708.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677户3115人,共发放资金517.5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28人,其中集中供养590人,分散供养3438人。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五保”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予以保障;散供养资金到位。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20xx年,共拨付五保供养对象补助资金933.46万元。
4、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体系,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强化灾害应急管理,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年来,我县发生一次风雹自然灾害,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2.935千公顷,成灾面积2.88千公顷,受灾人口2.9433万人,损坏房屋9间。直接经济损失1898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896万元。
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市民政局《乡、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程》的要求,按照“重点救助、分类发放”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困难灾民手中,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申报、乡政府批准、张榜公布等程序,结合各乡镇需救济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要求乡(镇)严格救济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建立灾民救助台帐,真正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难的人身上,确保了全县稳定,达到了救灾工作“五有两杜绝”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20xx年下拨救灾款35万元,共救济灾民3319户7532人。
5、孤儿及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县现有孤儿261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孤儿已全额享受孤儿救助资金每人每月600元,今年共计孤儿生活补助金255.12万元。根据豫民文【20xx】14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核实孤儿身份,统一认定标准,明确工作程序,有效地规范孤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孤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对《儿童福利证》领取人重新审核一次,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对新增认定合格人员发放证件,对年满18周岁、致孤原因消除、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儿童福利证》收回,取消领取资格。
孤儿大学生救助是最近几年才新增的一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孤儿的一项救助。今年有2人。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艾滋病人员救助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依据县防疫站提供的人员名单,按照艾滋病人员救助金200元/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今年共救助62人,发放资金158200元。
40%人员救助金发放。全年共计发放救助金21.77万元。
6、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积极贯彻落实《老年法》和省市优待老年人相关规定,接待、协调处理涉老信访案件30余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了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县级领导非常重视,多方筹资,为我县11019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年累计发放735.48万元,同时为高龄老人提供印刷申报表格100000份,并与各乡镇协调相关工作;开展老年慈善救助活动,慰问老年人48人,设立敬老宣传牌5个;慰问老年人实物折合金额58600元;向12名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发放救助金6000元;保障落实好老年人在社保、福利、就医、法律咨询和外出乘车、观光、旅游等方面优待政策,解决60岁以上老年人出门难、办证难的问题,免费代为本县居住的老年人向上级老龄部门申请办理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老年法》读本20xx份。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为试点村购置了三轮车、洗衣机、档案柜等,帮助试点村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组织和制度、制作版面。
7、医疗救助能力逐步提升。20xx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注重能力建设,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更公平、更合理,使有限的资金更能发挥作用。
救助对象最初是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长期患各种重大疾病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难家庭。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清政〔20xx〕18号)规定,将大病患者药费自负超过2万元的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一年来,共救助城乡医疗对象7851人,累计救助资金650.4万元。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按照规定,按要求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一年来,共为5380余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723万余元。二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帮助农村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一年来为1795名优抚对象缴纳20xx年参加新农合费用21.6万元;在为1949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21.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的,经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仍按照“复员军人、三属、伤残军人报销40%,年度报销4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报销30%,年度报销3000元”的规定给予报销。共为4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20余万元。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x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20xx年度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了我县义务兵优待标准,20xx年我县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0169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3200元。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对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烈属优待标准为15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标准为1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残疾军人优待标准为81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根据调整后的优待标准,积极做好优待金预算并及时提供给财政部门,共优待义务兵515人、优抚对象2037人,发放优待资金643万元,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八一”前夕,县四大班子领导慰问了我县的武装部、通讯连、消防支队、武警中队,共送去慰问金3.5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贫困义务兵家属114户,发放慰问金6.64万元。五是孟瑞鹏追烈工作圆满完成。今年2月26日孟瑞鹏为救2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的事件发生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各级部门对孟瑞鹏的英勇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积极进行事情经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为孟瑞鹏进行申报追认烈士。经过县、市政府逐级请示,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评定孟瑞鹏为烈士。孟瑞鹏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76万余元已发放到了孟瑞鹏父母手中。
2、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报到工作。20xx年度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21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0人(其中城镇安置对象8名、转业士官2人)。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针对退役士兵我们积极推进自谋职业、岗前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培训精神,我们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xx年度应培训人数211名,我县实际参训人数是120人。目前培训获证人员汽车驾驶17人,计算机16人,挖掘机22人。三是及时、足额发放退伍安置经费。为211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35.45万元。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4.3万元。为7名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24.3万元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8名安置对象申请了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资金1.44万元。
3、积极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我县涉军群体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是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特别是对越参战人员299人和抗美援老作战人员179人这两个群体,他们现在的主要诉求就是农村籍的要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60岁后享受退休待遇;越战退役人员的下岗再就业问题。
一是多方面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根据政策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掌握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参战人员代表名单联系电话,经常与有关代表进行对接和联系沟通,能及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第一时间采取得力措施将问题化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稳控工作。三是每年“八一”、9月2日大阅兵期间、十一期间,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并派专门工作人员在北京和郑州提前做好接访准备。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县的涉军群体基本稳定,基本没有发生参加大规模上访事件。
(三)市十大民生工程圆满完成
1、17所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顺利完工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xx]35号)的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一装、二改、三建”综合提升工程现已全部完工,市县乡共投资647万元,新增建筑面积734㎡,增加固定资产投入137万元。通过此次综合提升工程,乡镇敬老院硬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上提高。11月4日全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观摩现场会前,对我县马庄桥镇、城关镇、韩村乡三所敬老院进行了观摩,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2、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村级主办、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愿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河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着力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主要是老年人生活互相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自20xx年开始申请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19所,设有床位200个,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十大民生工程进行重点推进,我县建设50所,我们根据濮阳市20xx年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由老龄办牵头,局机关效能办和县财政局全程参与,通过实地查看场地监督建设,目前以全部建设完毕,待投入使用后,将有效地缓解我县当前的农村养老形势。
(四)重点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为解决弃婴的抚养与治疗、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孤寡老人的照料、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军休人员照料等突出存在的现实问题,20xx年民政部与省政府签署协议,明确提出在“十*五”期间支持我省每个县(区)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该项目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省政府(豫政办﹝20xx﹞79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目前该项目已于10月22日开工建设,预计20xx年初,主体工程完工。
2、**县康复养老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随着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县民政局为了扩大县康复养老中心规模,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经过多方努力,积极与市、县发改部门协调,省发改委将养护楼建设项目上报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福利事业项目,20xx年8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实施并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200万元下拨我县。该项目将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工程设计、地质勘探和地面清障工作已完成,已通过专家评审,市发改委正在进行初设审批,市消防部门正在进行消防许可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
(五)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至目前,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5503对,离婚登记772对,补发婚姻证件1611份,合格率达到100﹪;档案归档合格率达100﹪。
2、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大力促进绿色殡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为600元。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县现有社会组织167多家,其中社会团体4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6家;涉及教育、劳动、科技、体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多个领域,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共有150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到了95%,合格率达到了93%。对于在年检中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结合其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县用水者协会)。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高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如**县商会,在商业界就发挥了很大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4、收养工作。按照《收养法》第四、五、六条严格规定的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的各项条件。在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据法律一次性告知前来咨询人员办理收养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并根据咨询人员的具体情况解答具体问题,做好接待咨询工作。
(六)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等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基层政权工作。依法行政,指导好了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依法做好了4起村委会换届选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2起市督查局批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强力推进了推进撤乡建镇工作的有序进行。20xx年经多方努力,完成了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市局前期考察、对上沟通协调、县政府向市政府呈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等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正在等待省政府批传省厅进行组织考察验收。同时,我们多方协调精心谋划了的20xx年度撤乡建镇目标工作,近期协调市局完成了对阳邵乡、六塔乡两个乡的前期考察工作,确定阳邵乡为下阶段我县撤乡建镇重点乡。组织实施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此次地名普查从20xx年7月1日开始,到20xx年6月30日结束。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20xx〕7号文件),成立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县政府于5月14日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乡镇长、民政所长、30个成员单位副职、联络员和所有县直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动员会后马上聘请市局区划地名科长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截止目前,已收集、审核地名普查信息20xx多条。积极做好了路保洁和维护工作。今年是全县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创建的攻坚年。为此,我们多方协调、下大力气做好做好了县城区路维护和保洁工作,联合广告商、制作商对县城内所有路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及时进行了维修和保洁,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了我县“三城”创建工作大局。在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于资金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隐形收入难以调查确定。
2、各项救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
3、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都属于兼任,民政内涵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的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需要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20xx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尽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同时,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各乡镇敬老院日常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入住率,确保安全无事故。
2、推进和完善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在20xx年争取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以县(区)民政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以乡镇(街道)民政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以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为依托,建立村(社区)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建立优抚对象信息平台,全面了解登记优抚对象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达到更好的为优抚对象服务,更准确的掌握优抚对象信息的目的。
3、宣传贯彻《老年法》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4、组织好、落实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地名普查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地名标志设置和外包服务招投标等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殡仪服务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推荐县民政局综治工作述职报告简短三
我局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始终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20xx年以来,我局通过城乡低保全面排查、“扶贫进程”、“关爱工程”、使用惠农资金“一卡通”系统等措施,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发放资金及时准确、扶贫政策全覆盖。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进退”,xx县城乡低保人员认定实行动态调整,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更改相应系统信息。20xx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xx县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1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8元。到20xx年12月,全县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88803人次,发放资金5167.46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保障39229人次,发放资金1792.35万元。
今年年初,我局拟定开展两次大规模清理整顿工作(4-5月份、9-10月份),两次清理整顿工作均如期开展。4-5月份,我局开展了城乡低保精准认定“回头看”,此次排查要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100%入户核查,县民政局随机抽查,抽查时入村到户,抽查率在10%以上,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经过排查,农村低保取消134户368人,新增45户131人,城市低保取消696户1228人,新增8户20人。9月,我局开始了城乡低保重新甄别工作,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基本杜绝“两该两不该”问题,即“该进未进,该出未出,不该进的进,不该出的出”,低保清理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好评。老百姓高兴地说:“以后再也不能说‘都是有钱人、当官的亲戚吃低保’这种怨言了。”
为有效弥补城市扶贫的空白,落实“扶贫进城”,我局在市局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关爱工程”工作,20xx年,xx县纳入“关爱工程”对象共1870户3516人,其中农村五保23户23人,农村低保8户15人,城市低保1839户3478人,“关爱簿”填写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与农合局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为“关爱工程”对象应享受健康脱贫政策提供了数据保障,将党的扶贫政策惠及所有困难群体。
二、主要做法
(一)“扶贫政策进城”,确保扶贫信息准确
为加快推进“扶贫政策进城”工作进程,xx县于20xx年7月14日-15日在振兴社区五楼召开了“扶贫政策进城业务培训”,聘请市民政局、卫计委、残联、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精心授课和指导。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城关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十五个城市社区低保代办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新采取授课与座谈两种方式进行,在分组座谈中,工作在一线的同志们就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通过理论的指导和面对面商讨,共同解决一些操作上的难题,对以后的扶贫政策进城起到很大作用。
(二)全面实施“关爱工程”,确保“应保尽保”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家庭扶贫政策“全覆盖”和扶贫政策“进城”工作。xx县民政局一是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明确工作重点及要求。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的通知》(利民字[20xx]55号),9月6日xx县民政局召开任务布置会议,要求各乡镇认真摸排,主动发现,确保施保施救和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重点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并以乡镇为单位填写“关爱簿”,通过“关爱系统”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扶贫系统的有力补充。二是成立督查组,及时指导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9月7日至9月9日县民政局分为三个督查组,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深入各个乡镇督查指导关爱工程实施及“关爱簿”填写工作。三是发现问题,整改及时。通过督查发现个别乡镇、村同志业务不精,指导不力;还有个别乡镇、村扶贫信息与低保、五保信息仍存在误差。发现上述问题,县民政局立即召开相关股室会议,对发现的问题理成清单逐一消化解决。
(三)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
我局按照县统一要求,今后低保、五保、孤儿、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优抚优待、救灾、高龄津贴等民政惠农补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由乡镇民政办负责造补贴清册,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地打卡发放。明确要求月发放的项目在每月10日前完成,季度发放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发放,半年发放的项目在1月份、7月份10号前完成,年发放的项目在每年9月份发放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低保工作人员编制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由于县乡民政部门人少,工作深感力不从心。社会救助股在编2人,实际工作人员5名,负责全县2万人的城乡低保审核,还需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各乡镇民政办公室1—2人,这些力量对不断增长的救助对象和他们对救助的高标准诉求以及广大群众、社会舆论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尤其是乡镇一线低保工作人员少、压力大、力量薄、待遇低,低保工作的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进而出现一些错、漏、拖现象,引发群众不满。
(二)社会技术飞速提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为使老百姓体验到信息时代的便利,xx市率先推出网上办事,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所有业务,然而由于村级代办点不代办、拖延办理现象的存在,引发群众不满。村级代办员严重缺乏,而且业务有待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同时,村级业务代办员待遇较低,很难满足群众即来即办的要求。
(三)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变动不主动申报,“动态管理”有一定难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一旦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就应该及时退保。由于对经济好转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不到位,加上低保对象有“进去就想吃到底”的依赖思想。
民政部门对违规享受的低保家庭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低保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后,靠他们主动申请退保困难重重,只有通过民政部门入户复核实施动态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民政力量薄弱,部分群众不配合,很难核准其家庭收入。
四、下步打算及计划
(一)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上报,清理遗漏的及时取消,对需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
各级民政机构要积极主动争取,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配置,并进一步保障工作经费和改善办公设施,切实加强基层救助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三)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
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救助备案制度,对备案的低保对象严格核查管理,长期公开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低保救助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运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以科学的办法推动“动态调整。
(四)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城乡低保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推荐县民政局综治工作述职报告简短四
男方:__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女,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县民政局登记结婚(____结字第____),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已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自双方签字时即生效,不以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的最终完成为生效前提。
男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