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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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2 08:40:5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地质过程或地质现象,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2篇: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做好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把地质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诱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镇(街道办)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地质灾害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自然资源局在开展地质灾害详查的基础上,会同留坝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留坝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4月底前编制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根据本辖区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实现全县监测网络全覆盖。
  (三)发放“两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并将填有防范措施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到受隐患点威胁的单位、住户及责任人。
  (四)成立汛期值班室。县自然资源局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汛值班室,保障险情、灾情信息畅通无阻。
  (五)地质灾害监测与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汛期前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落实监测单位和监测人。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五、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水利局、交通局、卫健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气象局、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道办)镇长(主任)。
  (二)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发布地质灾害应急命令;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镇(街道办)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的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县地质灾害防御监测中心负责日常事务,负责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督促落实;收集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负责灾情、险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办理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组织协调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向县政府领导和指挥部领导汇报灾害、灾情处置情况,传达工作指示;组织协调与指挥联络各部门之间的应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工作,提出抢险救灾技术方案;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和抢险救灾等工作,在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积极配合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各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各部门之间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挥联络;负责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储备、管理应急物资装备、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隐患治理工作;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负责统计、核定灾情和救灾款物的分配、发放、监督管理工作,并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县发改局:负责因灾损毁工程修复的投资计划安排、申报立项等工作;保障粮食、食用油和煤、电、油、气及重要原料等重要物资的有效供应;负责救灾粮的调拨和供应。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在情况危急时,组织避灾疏散,维护社会治安,疏导道路交通,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县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以及水利工程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抢通、修复灾区农村公路,保证抢险救灾物资、救灾人员和伤员的正常运输,组织车辆转运受灾人员。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机构和救援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和伤病员抢救工作;加强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
  县教体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组织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开展校舍灾后恢复重建。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做好动物疫情监测;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补种抢种受损农作物。
  县扶贫办:负责指导灾后贫困户的重点帮扶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受损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抢修损毁的市政基础设施。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灾区药品、食品检疫检验工作;负责通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负责灾区环境的监测与评价,防止环境污染次生灾害发生。
  县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内及旅游设施的保护和排险,修复灾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组织应急救援抢险和游客的安置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播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预报预警等信息,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法规、政策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县气象局:负责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县电力局:负责灾区损毁电力设备抢修,保证电力供应。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损毁通讯设施修复,保证信息联络畅通。
  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在辖区内发生地质灾害后,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受灾群众撤离,并妥善安置其生产生活。
  六、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处置制度
  (一)速报制度及内容
  1.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发生后,各镇(街道办)应在1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在2小时内分别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2.速报内容
  根据已获得的信息,报告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镇村或单位)、伤亡和失踪人数,初步估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地质灾害类型、规模、诱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同时应报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二)应急调查处置制度
  1.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的,由县政府组织调查,并做出应急处置,将详情上报市自然资源局。
  2.发生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的,县政府积极配合市政府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3.调查报告的内容
  (1)灾害发生的位置(镇村组或单位)。
  (2)灾害发生的时间及伤亡人数。
  (3)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经济损失的数额。
  (4)地质灾害的类型及规模。
  (5)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包括环境地质条件(地形、岩性、构造、地下水等)和诱发因素(人为和自然)。
  (6)发展趋势预测。
  (7)现已采取的防范对策和措施,以及今后防治建议。
  七、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反应
  (一)各镇(街道办)应急反应
  1.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镇政府(街道办)或者县自然资源局,应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2.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地质灾害发生后,所在镇(街道办)应立即成立救灾工作指挥部,启动镇(街道办)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害范围,核定灾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并按照预定方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二)县政府应急反应
  1.启动《留坝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县自然资源局和受灾镇(街道办)的灾情及应急工作汇报,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部门报告灾情,必要时提出支援请求。
  3.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政府、县救灾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依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抽调人员组成抢险救灾工作组,奔赴灾区一线全面进行抢险救灾,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受困灾民,及时发放救灾粮款,逐户逐人落实好灾民生活。同时,进一步核实灾情,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组织开展重建工作。
  (三)妥善安置灾困群众。突发性地质灾害对群众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迁安避险。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地安置,避开地质灾害威胁。县政府提供运输工具和发放生活必需品,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上报。
  (四)保障救灾物资。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在紧急状态下采取就近征用或采购的办法进行筹措,灾后由县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结算。
  八、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二)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处置。发生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先行组织处置,开展自救和互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专家及专业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九、地质灾害应急准备
  (一)救援物资储备。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灾物资。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交通、电力、通讯设施,以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物资,分别由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灾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药品和其它生存救助所需物资等,分别由发改、应急管理、卫健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二)救援队伍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战士及受灾镇(街道办)的基干民兵、干部群众组成。
  十、应急预案管理与修编
  (一)预案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参照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镇(街道办)的应急预案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预案演练。为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在汛期之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综合实战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应进行演练评估和演练总结,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三)预案修编。本预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订和修编,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期限为3年。
  十一、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惩处。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御与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3篇: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校地质灾害的预防,大风、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可以及时有效地组织危险救济,根据国家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训练预案。

   一、地质灾害危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和责任。

   1.发生地质灾害和严重地质灾害危险时,白云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救援指挥小组。

   组长:在xx。

   副组长:韦xx姚x。

   成员:xx小学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情况和灾害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救援工作的区地质灾害救援指挥部发布的地质灾害救援任务。

   2.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小组、现场抢险小组、引导学生避难小组、治安保卫小组、各工作小组构成和主要责任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负责。

   主要责任:调查、验证危险情况和灾害情况,组织危险情况和灾害监测和评价,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预防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危险组:教务主任韦昌贵、安全管理员姚福洲和少先队指导员沈定翠负责。

   主要责任: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必要的'设备,应急救援被压迫的人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的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情况下,强制组织避难。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任。

   主要责任:检查班级学生人数,组织本班学生秩序逃跑。

   4)治安保卫组:体育教研组吴炳云、数学教研组长杨天寿、语文教研组长吴蕾和门卫陈支书负责。

   主要责任: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避免受灾校园内无关人员,保证救灾顺利进行。

   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地政府和镇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师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校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第4篇: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责任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判断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第5篇: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体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全园教职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园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xx(保健员),做好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xx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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