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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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2 09:36: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它一般应以全面的防灾规划为基础。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编制与实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师生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组织体系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周梅,统一协调指挥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副组长:肖兰、潘晓,协助校长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员:蔡琼、方秋菊、濮元余、王旭青、、朱新、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协调、沟通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上级指示。

  组员具体分工:

  肖兰、潘晓:负责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监测、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为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濮元余: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物资供应;负责消毒工作。

  朱新:负责上报师生每日健康状况。

  方秋菊、蔡琼、王旭青:是全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主管,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提供日常培训指导。

  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年级、本班的日常监控工作。

  第三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测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监测,对缺课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课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课者由卫生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设立一名专(兼)职报告人(保健老师),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教育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第四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

  二、校内传染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三、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五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职能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二、奖励与责任

  学校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其他事宜

  涉及有关赔偿、补偿、奖励、社会救助等其他善后事宜,按市、区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学校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宣传教育

  学校要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案,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xx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五)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xx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3

  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提高对校园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吉林大学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大学保卫处防范和处理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在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学校突发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组 长:宫皓宇

  副组长:刘英涛

  成 员:于东峰 田 群 周中平 刘 军 刘玉崴 张士涛 齐 嘉

  二、突发治安事件的范围

  凡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和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影响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均属于突发治安事件。主要包括:

  (一)杀人、抢劫、纵火、爆炸、投毒、劫持人质等直接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二)多人参与的大规模殴斗、集体闹访、集会游行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事件;

  (三)盗窃、破坏、侵占学校重要设施等严重妨碍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正常秩序的治安事件;

  (四)毒麻品、放射物被盗、泄露,高压容器爆炸、建筑设施倒塌、人员严重踩踏等及其它可能造成师生重大伤亡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公共安全事故;

  (五)造成师生重伤或死亡的交通安全事故;

  (六)自杀、不明原因死亡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意外死亡事件;

  (七)突发自然灾害等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三、突发治安事件的等级划分和处置权限

  本预案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权限的负责人启动各级预案并组织实施。突发治安事件分四级指挥权限分别为治安科长、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校领导。

  四级预案:发生一般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治安科长征得分管副处长同意下,调派全科人员组织实施。必要时可执行部位封闭。

  三级预案:发生较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主管副处长征得处长同意下,统一调派全处各科室人员组织实施。必要时可执行区域封闭。各科室负责人在接到命令后,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调派和区域指挥工作。

  二级预案:发生重大突发治安突发事件时,由处长在征得主管校领导同意下,调动全校保卫人员组织实施。必要时可执行校园临时性封闭。各副处长接到命令后,负责分管科室人员的调派和区域指挥工作。

  一级预案:发生特别重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主管校领导在学校党委同意下,启动《吉林大学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调动全校各部门组织实施。

  四、处理突发治安事件的要求

  (一)反映迅速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在立即向上级领导、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要立即组织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果断放弃其它次要工作或休息时间,无条件的选择最快的交通方式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二)沉着果断

  处理突发治安事件时,要保持保冷静,要按照应急处理程序,迅速实施人员疏散、救援抢险等各项工作,做到忙而不乱。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果断采取必要的现场控制措施,防止危害和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三)确保安全:处理突发治安事件过程中,要坚决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师生员工迅速脱离险境。在确保师生员工安全的前提下,保卫人员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尽量避免损失。

  (四)严格控制:遇有不法侵害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应特别注意对嫌疑对象进行控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立即对现行犯罪人员予以制服,严防嫌疑人继续实施犯罪和乘机逃蹿。要注意做好现场封闭和现场保护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新闻媒体需党委宣传部同意),严防有人借机生事。

  (五)在进入敏感期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全处人员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无论是否为工作期间,都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工具处于良好的接收状态,以便随时接受紧急工作任务。在不可抗拒造成的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导致通讯无法联络的情况下,所有保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参加学校的抢险救援。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投入工作。在节假日休息期间离开本市外出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以保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有足够的警力调配。

  五、其它要求

  (一)各校区保卫办要根据此预案,结合本校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校区具体的预防和处理突发治安事件工作预案。

  (二)保卫处各科室和各校区保卫办,要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或要部门制定的相关预案,切实将各自的预案落到实处。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4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落实此项工作,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下设办公室,由x兼任主任。

  由办公室成立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

  第一分队:分管领导:x,x担任分队长。队员:x、立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二分队:分管领导:x,x担任分队长。队员:x、凌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三分队:分管领导:x,x担任分队长。队员:x、鸿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四分队:分管领导:x,现代教育技术中心x担任分队长。队员:电教室全体成员

  第五分队:分管领导:x,实验室x担任分队长。队员: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全体成员

  第六分队:分管领导:x,宿舍楼x担任分队长。队员:全体寝室管理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负责全面安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总务处检查学校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楼梯,由第一应急分队长负责;凌志楼楼梯,由第二应急分队长负责;鸿志楼楼梯,由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各班教室前后门不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楼梯畅通。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上课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4、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保证楼梯畅通,各层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措施。

  2、指挥部发出紧急集合信号,通电正常情况下用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环整个校园鸣锣示警。

  3、听到警报各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紧急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现场指挥,稳定事件现场人员的情绪。班中上课的教师尽快组织教室里的学生按照指定的顺序撤离教室,做到不慌张,不拥挤,不叫喊。

  4、紧急疏散时楼梯分配: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疏散顺序: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

  5、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体育组全体教师组织所有撤出学生迅速在操场集合,集合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列。

  四、其它事项

  1、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3、加强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预案由桃源县昌文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5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建立以田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罗老师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6

  为了全面保障学校安全,提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平安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手册》中的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等,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威胁教师学生生命安全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的学校安全的紧急事件。适用于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冰雹、雷电、大风、暴雪、寒潮、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外铁路、陆路、水运等发生的交通事故,校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消防、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疫情、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食品安全和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五)由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要把保障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科技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依法规范,果断处置。切实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责,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借助公安、交通、消防、卫生医疗等部门的力量,确保救援实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实现网络互联,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中层主任为成员。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部署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二)制定和修订《椒房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在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四)向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汇报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

  四、预测预警

  (一)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摸排调查和分析研究所在地区及学校周边存在的影响安全和稳定的重点问题,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异常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及时上报。

  (二)一旦产生并出现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刻判明情况,断定性质,及时上报。同时要迅速派出应急工作小组,作为第一支响应队伍先行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全省统一预警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发展态势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意见通过电话、信息网络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五、应急响应

  (一)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一支以校领导、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为基本力量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演习,提高学校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联合应急救援的有效实施。

  (二)应急程序:

  (一)一旦突发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利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请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救援。

  (二)迅速查明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三)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学校对事件要适时组织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报上级或有关部门。

  (四)学校会同年级组组织善后处理工作,确保校园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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