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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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2 09:42:4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的文章1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我县纳入河长制管护范围的水域涉及13条县级河流、71条乡镇级大沟和570条中小沟,设立县级河长15名,乡镇级河长166名,村级河长1188名,已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基本实现全县河沟塘水域管理全覆盖。20_年以来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20_年上半年河长制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确权,划定管理界限。我县境内共有13条县级河流,其中淮河、洪河、濛河分洪道、洪河分洪道等4条主要河流已经划界确权,截至20_年底还有谷河、润河、界南河等9条河流管理范围尚未划界确权,涉及河道270公里,生产圩堤103公里,水闸工程18座,泵站工程65座等。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指南》中的划界依据和行业标准,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实力测绘单位,开展划界确权工作。严格组织审查,对标对本,切实保障河流划界确权工作质量。目前已完成河流、水闸、泵站工程的现场测量、地形图绘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等工作,20_年11月23日通过县政府批复,并在政府网站公告,界碑埋设正在紧张进行中。20_年4月底全县13条县级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已提交省厅,顺利通过复核审查,正在进行图上标绘工作。

  二是抓整治,实施专项行动。按照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及《阜阳市河湖突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推进河流“清四乱”常态化。积极开展《安徽省总河长1号令》“清江清河清湖”及市河长办“20_年度河湖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排查的36个问题,以及市河长办第三方暗访督查排查出的693处问题,通过开展“阜南县河湖问题整治交办会”、河流问题整改复核及20_年度河长制工作专项督察等工作方式,督促整改,截至6月16日全县已完成问题整改386处。剩余313处,硬骨头、难点问题已提请阜南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官工作室介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销号标准,履行销号手续,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河流突出问题为目的,带着问题巡河,建立动态台账,坚持边查边改,严格管控新出现河流“四乱”问题,坚决做到河流问题“遏增量、减存量”,让“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快速转变。

  三是抓创管,打造示范河流。常抓示范河流打造工程,以奖补形式,以奖促创,今年已打造奖补2条河流,奖补资金60余万元,以示范效应带动河流创建工作。在积极做好20_年省市级示范河流申报工作的同时,20_年计划打造更多符合要求的示范河流,并把“示范河流建设”、“河长巡河”、河流“清四乱”、“淮河禁捕”等日常工作纳入到河长制年度考核中。按照打造示范河流的基本标准,认真执行,有条件的乡镇可以优先打造,甚至多打造几条示范河流。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治理效果。

  四是抓联控,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展开“河长制+检察长”、“河长制+警长制”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促进我县河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河流管理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已联合发送《生态检察官建议书》10份,强化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协调配合,督促镇、村级河长积极巡河,主动履职,推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护、执法监管”等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管护目标。

  五是抓禁捕,护佑淮河生态。为扎实开展相关禁捕退捕工作,彻底斩断非法捕捞根源和死灰复燃条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实现“六无四清”工作目标。县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要求压实属地责任,把淮河阜南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和常规督查中,重点对禁捕退捕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落实、禁捕管理、宣传引导以及非法矮围清理等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加强涉渔“三无”船舶日常监管,开展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涉及相关乡镇积极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依法没收、拆解和处置从事非法捕鱼活动的船舶。

  六是抓检验,推进河流健康评价。开展河流健康评价是河流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河湖管护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科学制定“一河一策”的重要依据。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20_年底前,我县应完成不低于40%设立县级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也即是不低于5条)。时间紧、任务重,目前我局已落实工作经费,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公开招标,已选择实力单位,编制工作方案,开展河流评价工作。对标对本,切实保障河流健康评价工作质量。

  二、20_年下半年河长制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河湖问题清理整治

  1.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认真组织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严格对照《安徽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进一步规范“查、认、改、罚”等重要环节;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一对账销号,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治。强化督导指导,定期组织暗访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2.开展重要河流岸线利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淮河干流岸线利用及“四乱”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要求,全面摸清主要河流岸线利用项目现状,进一步查清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违规利用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按时报送自查情况和问题清单,配合做好淮委现场抽查核查工作。

     (二)、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3.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严格审查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加强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组织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4.加强重点问题督办。及时受理、处理群众关于涉河建设项目的举报投诉,对于危及河湖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及时转办督办、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彻底整改、责任严肃追究。讲好涉河生态保护典型案例故事,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不断提高公众生态法律意识。

  (三)、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5.加大巡查管护力度。督促县直河道管理单位要加大河流日常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巡查记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阜南县河长巡河制度》文件要求,督促县级河长一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按月通报河长巡河进展情况,推动各级河长按要求完成巡河任务。

  6.强化考核约束。将各乡镇河流日常管理保护落实情况纳入县级河长制年度考核,重点考核河流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落实、巡查记录、管护效果等情况。

  (四)、做好河湖管理基础工作

  7.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在完成全县列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任务的基础上,利用安徽省河湖管理信息系统“一张图”,按照水利部和省、市级复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范围外缘边界线以及划界成果表,并按省市要求及时报送成果。

  8.编制完成主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按照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进度,9月底前完成濛河分洪道、谷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批复工作。

  9.加快推进河流健康评价工作。开展河流健康评价是河流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河湖管护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科学制定“一河一策”的重要依据。按照省市要求:20_年底前,我县应完成不低于40%设立县级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也即是不低于5条);20_年底前,应完成不低于80%设立县级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工作;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设立县级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按照已编制工作方案,全力推动、全面展开河流评价工作。对标对本,切实保障河流健康评价工作质量。

第2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乡20_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加强林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完成林业方面工作: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_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1、组织领导和宣传:乡政府成立防控领导组织,全面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在全乡范围积极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和调查,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_-20_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_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第3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是***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的重大发展理念。林长制工作自推进以来,街道、社区高度重视,坚持深入实地,层层落实。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工作部署及成效
  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森林生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结合街道实际,迅速出台了《关于印发土坝孜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要求制定林长制社区级工作方案。一是积极构建了“两级”林长责任体系,建立了2名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通过突出“建、管、防”并举,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二、建章立制,强化林长制工作
  经土坝孜街道林长制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出台了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各项制度的出台促进了街道社区林长制工作开展有章可循,确实保障了我街道林长制工作的推进。
  三、目标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
  林长制责任体系是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经街道林长制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街道级林长会议研究确定。森林资源出现负增长、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全街道范围内树立了5块林长制责任管理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积极探索,建立林长制工作检查记录制度
  要求街道、社区两级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巡查台账,做好记录。林长制日常工作需要督察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督察,林长制办公室每半年对督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五、林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常常事无巨细,每项工作我们主观上都希望能完成得最好,但总是不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到尽善尽美。二是对有些工作了解得不够深入,对存在的问题掌握真实情况不够全面。三是抓制度落实不够,因而存在一定的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现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面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工作今后趋势,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20_年的工作:
  1、努力提高街道、社区两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强化服务与管理意识,落实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使林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总结20_年林长制各项工作的不足,全面提高工作成绩。
  3、加强宣传教育。
  总之,在过去一年工作中,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工作在经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基本上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林长制工作没有止境,如何更好地发挥协调与服务职能,更好地开拓创新和持续发展,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务实开拓、奋发进取,围绕新一年的中心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团结一心,和谐合作,争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并将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发展。

第4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庙子镇始终坚持“生态立镇、旅游兴镇、工业强镇”的战略方针,保障生态,治水先行。自市委、市政府明确各条河道的“河长”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行动,扎实推进庙子镇“河长制”工作进程。

  一是落实工作职责。

  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淄河河道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发放《河道管护工作实施方案》82份;与淄河沿岸9个村签订《淄河河道治理责任书》;发放《河道管理通知》800份,明确河道管护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动、巡河排查等机制,成立监管小组,每天进行巡查监管,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

  二是明确治理重点。

  重点抓好河道污染源头整治,消除村民乱倒垃圾、放羊、放鸭现象,确保沿河无杂物、垃圾,无阻水物,水面无漂浮物;加强河道执法力度,组织管区人员、执法中队、规划办等人员依法清除沿河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行洪障碍12处;配合公安、矿产部门加大对私采矿石、私磨河沙行为的打击力度,已刑事拘留3人。同时,重点做好河道防汛工作,确保河道排水畅通,定期对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设置明显的沿河标志牌、警示牌18个。

  三是推进治理整治工作。

  完成朱崖桥以北至店子桥的河道整治,现在正在展开朱崖桥以南一段的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清理河道14公里,清运建筑垃圾600余车,并在河道两侧设置铁丝网9公里,杜绝向河道内倾倒垃圾行为,清理3000米河边杂草30000多平方。在河道两侧补植柳树等绿化树种1500余棵。同时,全力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已完成拦河坝17处。投资20__多万元完成了梨园店村、东张村、唐庄、庙子村共13公里的河道治理工程。对黄鹿井水库、府前湖、庙子村蓄水工程等五个水库、塘坝进行防渗整修,将水面串联整合,兼顾景观和实用效果,做活“水”的文章。

第5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主要目标

  从20_年到20_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_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第6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加强林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完成林业方面工作: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_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1、组织领导和宣传:乡政府成立防控领导组织,全面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在全乡范围积极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和调查,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_-20_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_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第7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主要目标

  从20_年到20_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_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第8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池林长办(20_)2号《关于开展池州市20_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池州市20_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逐项自查评分,收集佐证材料,经自查自评,我县20_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自评为103分,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保护发展决策部署实施情况,自评得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编制了《安徽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完成了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溶洞群国家地质公园和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杉山、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范围勘界;完成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于20_年5月15日召开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论证会,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监管,我局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地、湿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督导推进,严查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_〕32号),分别于20_年3月30日、12月18日召开了二次县级林长会议,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明确了县级林长联系乡镇林长制改革工作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重点时段县林长办提示县级林长开展专项督查,县级林长深入联系乡镇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配合县级林长开展督察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助推林长制改革发展;20_年5月,县林长办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实施林长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考评,得分列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建、政府绩效综合考核;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_〕22号),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全年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1242.04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962.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279.3万元,上报符合补偿条件的公益林84.1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5.54万亩,省级公益林18.62万亩;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的流转项目在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林区道路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规划,国有林场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_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积极为林业投融资提供服务,“劝耕贷”等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林权流转、扶持新兴林业产业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

  二、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自评得5分。

  1、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根据人事调整等情况,县林长办下发了《关于更新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数据的通知》(石林长办[20_]6号),及时完善、更新林长档案信息;

  2、组织制订了县、乡级森林经营规划,20_年度林业生产和森林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编制了《石台县20_年度林业科技服务实施方案》,组织林业科技人员开展各项科技活动。全县54名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包括林业专家)深入重点村、组及林业公司、企业及大户开展科技活动,普及林业技术,为林长提供服务,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4、森林公安转隶后,县公安局及时研究制订了“一林一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由乡镇派出所长担任本辖区内“林长制”警长,县公安局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形成联动联勤工作机制,加大对涉林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_年先后配合林业部门现场执法、辖区各派出所配合乡镇政府制止非法涉林活动50余次,侦办涉林案件9起,打击滥砍滥伐、非法猎捕取得阶段性战果。

  5、20_年度,全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25名,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护林员五级护林网络体系,人均管护面积1700亩,实现了全县175万亩集体山林管护全覆盖。开展各类岗前培训1100人次,进一步提高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20_年3月,石台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石林办[20_]20号),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_年脱贫攻坚反馈“贫困户长期外出务工却被聘为生态护林员”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乡镇自查与县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作用。七都镇黄河村沈亚志当选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全年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782.83万元,实现了林业生态扶贫精准管理,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三、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情况,自评得10分。

  1.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_﹞19号)和《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池办发〔20_〕10号》,县林长办结合石台县实际,初拟了《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各乡镇、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形成《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县委办、县政府办以石办发(20_)9号文件印发各地执行,为我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2、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和池州市林长办《关于加快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县林长办制订了《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打造示范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石台样板。

  四、示范区及先行区的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情况,自评得19.5分。

  20_年石台县以《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抓手,着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森林康养、林业扶贫合作、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等三项工作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其中石台县扶持发展造林合作社积极参与林业生态修复案例在《池州日报》发表,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_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情况,自评得1.5分。

  20_年7月,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_]177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全省核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人员66人,对全县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了外业核实工作,并将技术人员外业核实数据运用ARIGIS逐一将小班落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公益林和天然林核实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省林业局,并顺利通过省规划院和华东院质检。

  20_年,累计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537.3万元。

  六、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自评得3分。

  20_年度我县森林覆盖率84.6%;全县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660万立方米。

  省局下发石台县疑似变化图斑累计561个,经核查,共发现违法图斑36个,全县共办结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5件。其中,林业行政案件20起;刑事案件15件。共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罚款20.7066万元。共行政问责1人次。另有一起因调查人员误判实际为有证图斑,经请示省局作销案处理。

  七、自然保护地管理情况,自评得1.5分。

  我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各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管理站和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制订了一区一策保护方案,按要求落实“一区(园)一册”档案管理;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已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方法,按要求安排防火值班,制定和落实了应急保障措施。

  20_年度我县无自然保护地整改任务。

  八、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自评得2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_〕58号),我县成立了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印发《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按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底数,全县需要退出人工繁育和处置养殖野生动物的对象有3家,共支付补偿资金 10.557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 3.1671 万元,市级财政承担 3.1671 万元,县级财政承担 4.222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支付到养殖单位和个人。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预防表每天上报,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统计表每周上报。

  九、湿地保护修复情况,自评得1.5分。

  石台县湿地保护率为61.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般湿地名录由市林业局发布(池林函〔20_〕112号),石台的庆丰水库被列入湿地名录。

  十、古树名木保护,自评得0.5分。

  我县一、二、三级古树保护名录已公布,所有古树都实行了挂牌保护,20_年投入资金63万元,完成了20棵一级古树的修复、8棵县级古树修复。

  十一、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得6分。

  20_年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成片人工造林797亩,其中新增造林297亩,更新造林500亩,任务完成率266%;完成森林经营244131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520_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森林抚育任务192131亩(任务完成率195%);完成封山育林30000亩,其中长防林工程封山育林20_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6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 

  十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自评得3.5分。

  20_年度我县“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应完成人工造林500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提升100亩,景区周边绿化提升200亩,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150亩,房前屋后绿化面积50亩(折合面积);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4.6公里;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

  全县共完成“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人工造林512亩,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56公里。完成8个省级森林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自查验收等工作。

  十三、林木良种使用率情况,自评得0.5分。

  20_年我县新造经济林、用材林全部使用良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5%。

  十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自评得4分。

  1、20_年年度“四率”目标管理指标全面完成,成灾率1.08‰、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86%、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符合市林业局下达的管理指标要求,全面达标。

  2、松材线虫病防治显成效。境内死亡松树发生情况有好转,小河疫点疫情得到遏制,与黄山市毗邻乡镇等重点治理区的生物隔离带基本建成,牯牛降重点预防区联防防控格局已经形成。全县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成效明显。

  3、有效组织舞毒蛾应急防治降低了防治区域的舞毒蛾虫口密度,防止了大面积灾情发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舞毒蛾来年继续猖獗趋势,且虫害发生区的阔叶林已全面复绿。

  4我县松材线虫病、舞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历经省市督查检查1次、明察暗访1次,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存在病虫情监测数据严重不实、除治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未发生因此被省级以上部门约谈。

  十五、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自评得4分。

  20_年度我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遵章用火、文明祭祀,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自觉意识普遍增强;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

  十六、林业执法工作情况,自评得2分。

  今年七月份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新《森林法》取消木竹外运和运输检查制度,全县涉林行政案件的查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时期形势的变化,石台县林业系统整合执法力量,组建以木竹检查站为班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责任和范围,划定各木竹检查站具体日常执法辖区,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局统一调配执法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相关执法承办机构由县局内设职能股室依照各自职能承担,局办公室负责执法必要设备、工具等后勤保障,局财务股负责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一年来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8起,移送林业刑事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十七、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自评得8分。

  20_年度石台县林业生产总值3708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增幅高于全市增幅平均值;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省局下达我县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省级财政资金45万元,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石台县编制上报了《石台县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规模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总任务400亩;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被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石台西黄山硒农旅度假区森林康养基地;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牯牛降”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天方”商标、“雾里青”商标被确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茶苑天方”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20_年,石台县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石台县20_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配合对食用菌检验检测,加强基地建设,推进优质食用林产品发展,认真履行林业主管局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十八、林木种苗发展情况,自评得2分

  今年省未下达我县良种选育任务,加之近年来林木种苗市场处于低谷期,苗农对投资林木种苗较为谨慎,没有开展林木种苗良种选育工作。

  十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自评得4.5分。

  石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意见,培育了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等新型林业主体,林权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统一交易,全年办理林权流转1起;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担保业务,全年发放担保贷款业务6笔;全面完成森林保险任务,参保森林面积170.1万亩,全年赔付71.1万元,受益农户906人。

  二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情况,自评得2分。

  为加强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领导,确定县长、县级总林长章文静同志联系石台县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县国有林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林业生产和保护任务全面完成;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_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十一、林业科技支撑创新工作情况,自评得4分。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林业新品种保护执法行动;安徽绿加硒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钱柳叶用林项目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二十二、加分项,自评得3分

  20_年,石台县林业局荣获全省森林防火和抚育补贴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_年石台县生态护林员沈亚志荣获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

  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_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9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林长制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_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我区相继出台了《临川区巩固深化山长制成果全面实施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临办发[20_]51号)、《临川区林长制工作目标考核方案》(临办发[20_]49号)、《临川区林长制20_-20_年工作目标》(临办发[20_]48号)、《关于印发临川区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临办字[20_]115号)、《临川区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及工作督办制度》(临办字[20_]116号)。12月份以来,根据省、市总林长会议部署安排,区、乡、村先后组织召开了临川区总林长第一次会议,各乡镇林长第一次会议、村级林长会议等,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各级林长,划定责任区域,制定落实各级林长制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林长制宣传发动与教育培训,区、乡先后对监管员、护林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林长制相关制度,全区各村级组织认真构建“一长两员”森林资源管理架构,积极发挥源头管理作用,较好地落实了“一长两员”责任制。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较好地落实了森林资源管理各项目标责任,实现了保护性指标和建设性指标的同步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

  二、主要做法

  20_年,我区不断巩固深化山长制成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实施林长制,从加强宣传发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12月6日上午,临川区召开了总林长第一次会议,区总林长、副总林长、挂点乡镇的区级林长、乡级林长以及区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20_年省、市级总林长第一次会议精神,区总林长、区委书记胡领高向各乡级林长下达了20_-20_年林长制责任书,并作了动员讲话。胡领高在会上指出,要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行落实“林长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准发力,扎实做好林长制各项工作。要通过落实林长制,着力抓好“管绿、增绿、护绿、用绿”四篇文章,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强化保障,形成林长制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和乡级、林级林长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区级总林长会后,各乡镇(场)认真贯彻区级会议精神,也都先后组织召开了乡级林长会议。通过各级林长会议的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使林长制工作在我区各级党员干部中进脑入心。二是制作林长制宣传公示牌。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我区在主要通道制作了大型林长制区级林长公示宣传牌2块,规格4m×4m,各乡镇(场)、村都在本辖区范围内制作了“林长”公示牌,对各级林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责任区域、责任面积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此外,我区采取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宣传,在主要通道路口张挂横幅、刷写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江西卫视20_年元月1日江西新闻联播中播出对我区生态公益林场林长的采访等形式,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活动,提高全社区参与和支持林长制工作的氛围。今年4月以来,我区出动防火宣传车,利用农村集镇当墟之机,下到乡镇、村组开展林长制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开展林长制宣传培训。我区制定了全区林长制宣传和培训方案,认真开展林长制政策宣传。各乡镇(场)结合林长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村级“一长两员”参会并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一长两员”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区、乡、村三级组织均按要求设立了林长,划定了责任区域,并在林区山口或醒目地方树立了林长公示牌。区、乡、村三级分别设立了林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通过健全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了抓林长、林长抓的良好工作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林长制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一是签订林长责任书。自林长制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区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林长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为顺利推进林长制工作,我区出台了《临川区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及工作督办制度》(临办字[20_]116号),并认真按照制度要求抓好落实。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措施,全区林长制工作得以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

  (四)建立“一长两员”管理架构。一是落实好“一长两员”。按照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我区各乡镇所辖村委会都认真建立“一长两员”森林资源管理架构,各村委会在落实村级林长的基础上,按照山林面积大小分别聘用了相应的监管员和护林员,截至目前,全区共聘用监管员395名、护林员217名。二是加强“一长两员”业务培训。我区各乡镇(场)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对村级林长和聘用的监管员、护林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培训村级林长主体责任和监管员、护林员林业政策法规和巡山护林业务知识,提高“一长两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一长两员”监督管理。各乡镇(场)统一聘用监管员和护林员,并与村级林长和监管员、护林员分别签订好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乡镇(场)及林业部门组织人员定期到各林区村组开展“一长两员”履职检查,重点抽查村级林长履责和监管员、护林员巡山日记填写情况,使“一长两员”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维护好林区的安全稳定。四是打造林长制智慧林业平台。20_年林长制建设中,我区已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正着手由区林长办与联通公司携手合作,采用“互联网+手机终端”方式,打造智慧林业平台,该平台的有效运行将扎实推动我区村级“一长两员”管理升级,使村级“一长两员”落实到山头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五)认真开展森林督查。20_年以来,我区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全面自查森林资源变化发展情况,对在森林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部门督查反馈的问题,认真建立好整改台账,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六)推动三保目标实现。一是严格林地审批管理。20_年以来,我区认真落实林地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林地征占用申报审批制度,依法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毁林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违法行为。通过严管林地,全区20_年林地保有量达147.5万亩。二是扎实抓好营造林工作。20_年,我区认真分解落实省下达营造林计划任务,全区共完成营造林面积4.28万亩,占计划任务4.26万亩的100.4%,其中完成人工造林面积8300亩,占计划任务8100亩的102.5%,造林面积合格率达95%;完成长防林人工造林8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面积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封山育林0.6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退化林修复0.8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通过努力,20_年全区森林保有量134.94万亩。三是维护林区经营秩序稳定。20_年,我区不断健全区、乡、村三级林地纠纷调解工作机构,切实预防林地纠纷,杜绝恶性上访和群体事件发生,维护林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20_年,全区未发生林地经营纠纷案件。

  (七)推动三提目标实现。一是提升森林资源质量。20_年以来,全区共完成草花彩化播种面积39.3485万平方米,其中高速公路88606平方米,省道284981平方米,景区周边及村庄19898平方米。共投资196.75万元。同时,我区对境内的福银高速、抚吉高速、东昌高速、抚金高速和向莆铁路等主要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山地、火烧迹地、坟地、荒山荒地进行林相改造,共改造面积1140.2亩,栽植苗木17.422万株,总投资345.67万元,较好地提升了我区通道沿线森林质量。同时,我区继续深入实施全域性封山育林,严格林木采伐,严格控制采伐量,20_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6.41%较20_年提高0.1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达258.1万立方,较20_年提高30万立方。二是提升生态保障能力。20_年,我区加大公益林管理,全区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稳定在40.9万亩,确保了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加大天然林管护工程建设,对全区纳入天然林管护补助的面积不减少,完成天然林保护面积6.33万亩,并认真落实好停伐政策和管护措施,使天然林得到较好保护;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推动辖区内仙桂峰自然保护区、金山森林公园和廖坊水库国家级湿地公园等建设,全年未发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事件;按要求对全区境内的古树名木进行挂牌建档工作,强化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全年未发生破坏古树名木事件;对辖区境内的乡村风景林加强生态保护和示范区建设,推进乡村风景林保护与建设。三是提升林业产业效益。20_年,先后制定出台了《临川区林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临川区20_年林下中药材发展规划》等扶持林下经济发展政策,20_年全区共完成林下经济种植面积2493亩,占省下达林下经济发展任务2400亩的 103.9%,林下经济产值较20_年增长12%,林业生产总值增长11%。

  (八)推动三防目标实现。一是加大森林火灾防范。去冬以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控野外火源,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大力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建设,森林防火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全区商品林火灾保险率达100%。20_年度,全区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被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评为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市)区,被省政府评为全省20_-20_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县(市区)。二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20_年,我区积极做好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春、秋两季普查工作。一年来,我区森防部门加大对杨树、松树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域施放花绒寄甲2万头,挂诱捕器50台。经过努力,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一年来,我区加大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全区共清理疫木6.6万株。三是加大涉林案件打击力度。20_年,我区结合封山育林和“林长制”实施工作,大力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省、市部署安排,我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充分发挥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土、农业、水利、安监、市场监管、交通、供电等部门的合力,大力开展打击以非法占用林地为主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打击林业犯罪,为推进封山育林和“林长制”提供坚强保障。同时,林业部门切实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作用,对辖区内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等涉林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件查处,20_年经法院判决的刑事涉案人员达14人,有力地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

  (九)推动三创目标实现。一是加大森林城市创建。自20_年起,我区积极策应抚州市城区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前已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20_年,我区积极策应区委农工部开展秀美乡村建设,加强秀美村庄的美化绿化。二是加大自然保护区创建。20_年,我区不断巩固“山长制”成果,与仙桂峰自然保护区辖区所在地展坪镇一起,积极抓好仙桂峰自然保护区建设,省、市人大和外地县(区)多次组织参观学习仙桂峰自然保护区推进林长制建设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大森林(湿地)公园创建。20_年,我区积极配合境内的廖坊水库管理局开展廖坊水库国家湿地公园创建,目前,该湿地公园已健全了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有望成功创建国家湿地公园。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20_年,我区不断巩固深化“山长制”成果,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通过认真落实林长制各项制度措施,大力实施全域性封山育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各界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一年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全社会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意识不断加强,对涉林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的信访举报不断增多,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意识逐步增强。二是林业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林长制”实施以来,由于林地、林木保护管理措施不断加强,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指标越来越少,审批手续越来越严格,致使滥伐林木和非法占用林地等现象有所抬头。一年来,通过我区林业、森林公安、公、检、法、国土和市场管理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涉林案件得到了及时侦破和查处,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林业犯罪。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林长制”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林长制思想认识还不够。由于宣传工作还不够广泛深入,一些地方群众对林长制的认识还不到位,认为林长制是各级政府领导的职责,对林长制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参与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乡镇(场)认为林长制实施涉及到林业方方面面,所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资金较大,加之原来的“山长制”在我区已实施近二年,一些乡镇片面认为全省全面推行的林长制是山长制的翻版,存在一定的厌战情绪,推进林长制的压力增大。

  二是林长制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各乡镇场林长制工作进度不平衡,少数乡镇的林长没有真正上岗履职,尤其是村级林长职责履行亟待加强。“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架构尚不到位,部分地方“一长两员”队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相关管理制度体系等也不够完善。

  三是林地管理压力不断加大。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违法违规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成为我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中的主要问题。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随意侵占破坏湿地、乱捕滥猎候鸟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森林资源提质增效步伐不快。当前我区森林资源单位面积蓄积量较低,低产低效林占乔木林面积的近1/5;针叶林面积大、抗病能力弱、树种单一、景观单调的局面没有得到很好改观。森林资源提质增效步伐不快,特别是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要求高、投入成本大、见效比较慢,基层积极性不高。

  五、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我区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关键一年,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林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再上新水平,为我区打造林长制“抚州样板”筑牢绿色基础,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强化思想认识,多措并举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我区林长制工作建设情况,加强典型宣传报道,以典型引路,推进我区林长制全面发展。抓住“林长制宣传月”活动等时机,各级林长办要利用农村集镇当墟之机,组织宣传车集中开展林长制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林长制工作的自觉意识,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林长、“一长两员”参与林长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我区林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健全组织体系,四级林长抓监管。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林长责任担当,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及时召开各级总林长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林长调研督导,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重大问题。在原有三级林长的基础上,增加组级林长,实现区、乡、村、组四级林长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村、组级林长的源头监管作用,夯实四级林长抓监管的职责。加强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加强源头管理,两支队伍齐上阵。按照管理制度到位、管护经费到位、责任区域划分到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位、绩效考核落实到位的“五到位”要求,建立健全以森林资源监管员和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两支队伍,实行岗前培训,统一着装;对辖区内护林员队伍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尽责的护林员要及时调整,充分发挥监管员和护林员在森林资源监管中的作用。

  (四)完善监管制度,七项机制促运行。一是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区总林长负总责,做到一级林长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签订责任状;二是目标考核机制。落实“三保”(保林地湿地面积总量、保森林面积总量、保林区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三提”(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升生态保障能力、提升林业产业效益)、“三防”(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重大生态破坏行为防范)、“三创”(创建森林城市、创建自然保护区、创建森林和湿地公园)的目标,并严格进行考核;三是奖惩激励机制。全区安排奖励资金,对表现优秀的“一长两员”进行奖励。同时,将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督察督办机制。区林长办向同级林长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专报,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_年森林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进行督察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五是信息通报机制。对各地林长制开展情况,尤其是反映各地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信息及时进行通报;六是智慧森林监管机制。建立智慧林长制指挥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手机护林APP,加强对“一长两员”培训,实现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病虫害智能化全天候监管;七是宣传教育机制。利用主流媒体,微信、微博公众号,开展形式多样的林长制宣传活动,专题报道各级林长深入一线的调研督导活动,适时开展林长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强化中小学生生态保护意识。

  (五)压实林长责任,两大行动抓落实。一是开展“护绿提质20_行动”。开展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核查;开展违法使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查处打击;抓好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及后续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摸清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划清林地与非林地的界限;开展自然保护地排查,加大保护力度,把住生态安全底线,二是提升森林质量。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总体要求,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完成人工造林0.12万亩,森林抚育0.12万亩,森林药材基地0.2万亩。加大对已破坏林地的生态修复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

第10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乡20_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加强林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完成林业方面工作: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_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1、组织领导和宣传:乡政府成立防控领导组织,全面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在全乡范围积极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和调查,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_-20_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_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第11篇: 20_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_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_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_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_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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