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党的纪律检查&rdquo或&ldquo纪律检查&rdquo缩写为。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年底对纪检工作要求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年底对纪检工作要求
1、做好社区党总支的参谋和助手,协助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履行纪委的四项职能,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我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助党总支采取多种形式,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
3、接待、受理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
4、检查、审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改变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5、维护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授理控告和申诉,授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维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7、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2篇: 年底对纪检工作要求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改革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的纪律的行为,切实做到纪律面前没有特殊、没有例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三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严防反弹。结合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接待以及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继续抓好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巩固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成果。不断深化“政民互动”工作,开办《民声》电视节目,及时解决群众关切,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典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深入整治“慵懒散”等不良作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双评议”活动。深化招商引资企业帮办服务工作,加强督办会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行政审批窗口的效能监察和暗访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党委(党组)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教育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落实责任制,强化纪律检查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加强调查取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加强办案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继续开展全县十佳廉政(洁)文化理念评选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纪检监察机关新闻、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力度。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20_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意见,制定我县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今年起,实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工作制度,试行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廉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深化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注重成果运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强化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监督。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建立党员干部工作日志制度并定期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监管。巩固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从今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县所有行政村财务进行审计。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包打天下”向“专攻主业”转变,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坚决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所在地方和单位纪委的责任。要坚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抓好本职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乡镇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今年,县纪委将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和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切实减少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加强执纪监督和办案力量。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加强学习调研,带头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锤炼过硬作风,提高履职能力,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强化内部巡察和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第3篇: 年底对纪检工作要求
为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标准》等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开展纪律教育。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校党委、纪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所在党组织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本级党组织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
二、加强纪律监督。了解检查监督所在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章党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决定的情况;参加或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维护党员民主权利。主动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受理党员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的申诉。
四、发挥严肃执纪作用。自觉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要求参加校纪委组织的纪检工作业务培训;对党支部违规和党员违纪问题协助调查;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帮助教育工作;对发现的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积极完成校党委、纪委和本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