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就业帮扶年度工作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就业帮扶年度工作方案
1、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建立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就业局工作计划。
强化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公平就业为原则,努力实现城乡就业一体化,引导、支持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和城镇转移。
2、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努力扩大就业总量。
扩大就业,发展经济是基础;开发岗位,项目支撑是关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围绕清镇市重大工业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抓好岗位与项目衔接。对落户清镇的工业项目,提前介入,掌握工程开工、竣工时间,用工数量及用人条件,盯住岗位、盯住需求,深化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把就业岗位落到实处;同时,围绕社区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等,挖掘一批公益性岗位;围绕清镇市的发展定位,大力发展服务业,开发一批服务岗位。全年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700个。
3、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配置功能,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在现有劳动力(人才)市场的基础上,整合市场资源,成立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力争建成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力争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建成人力资源分市场,形成覆盖全市的市场网络,为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以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深入开展促进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等就业的“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增进求职者与企业的交流,促进就业。与市境内用工企业开展“我助你发展、你助我就业”联谊活动,与用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4、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重点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和管理,制订清镇市职业培训规划,对全市的职业培训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
二是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建立对培训机构的质量考核体系,实行优胜劣汰。
三是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结合就业的需求来确定培训的工种和要求,达到以培训促就业的目的。
四是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300人。
五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对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将对培训机构给予培训经费补贴,调动全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
六是举办一次高水平的技能比武大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学技能、比技能的良好氛围,促进职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七是加强现代职业培训载体建设。采取自建实训基地与利用社会资源并举、自我培养和委托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企业满意的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通过劳动者技能提升、素质提高改善就业结构、拉动就业增长,使职业技能培训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将从根本上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之路越走越宽。
5、加大创业指导工作力度,以创业促就业。
建立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机制,帮助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积极落实创业促进政策,鼓励各类人员创办民营企业。
一是积极为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和专家咨询、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二是对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的人员,自筹资金有困难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经营的,给予两年贷款贴息。
三是实行创业项目奖励政策,向广大市民有奖征集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使用率和吸纳就业数量,给予奖励。
6、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做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完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
二是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制度和定期回访制度,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就业需求、培训需求以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
三是积极为就业困难对象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服务。对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进行创业指导,给予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是建立完善就业困难对象安置动态为零制度,对现有的就业困难对象及时给予就业援助,全年实现下岗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安置动态为零的目标。
第2篇: 就业帮扶年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作用,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推进就业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通过搭建多种类、多形式的就业创业平台,促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贯彻省、宜春市、丰城市推进精准扶贫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切实抓好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市各级巡视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根据贫困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强化就业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平台,抓实技能扶贫培训,通过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主渠道,推动贫困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实现贫困家庭就业安置率达到100%,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70%。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整改方案,狠抓落实整改
为切实抓好我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市各级巡视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结合我市就业扶贫工作实际,对就业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制定《丰城市就业扶贫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市各级巡视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方案》,梳理丰城市就业扶贫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
(二)摸清底数,精准施策
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充分利用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扶贫干部进村入户、户户见面等契机,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贫困人员劳动能力情况、务工情况、就业意愿、培训意愿等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情况,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和工作台账,以便实施向贫困人员介绍就业、制定针对性更强、精准度更高的专项培训计划等帮扶措施。
(三)开展就业服务促进转移输出就业
进一步强化市、乡、村三级就业信息共享联动,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送岗进村”、“送岗入户”活动。全年举办2次以上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对城乡贫困劳动力跨地区求职就业,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补贴,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给予每人3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向户口所在地人社所申请,当地人社所应审核以下材料:1、城乡贫困劳动力身份证明材料;2、身份证复印件;3、交通费凭证;4、三个月以上工资收入证明。
(四)扶持发展扶贫车间等载体就地吸纳就业
通过引进、扶持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建设扶贫车间。积极动员乡镇、贫困村提供闲置场所,降低企业入驻成本,便于企业创建扶贫车间;动员鼓励服装、编织、手工艺品制作、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宜建则建”的原则,将适合分散加工的生产车间建在镇、村;动员引导贫困劳动力走出家门,到扶贫车间务工,增加务工性收入,早日脱贫。对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就业扶贫车间1000元补贴。
为加大对就业扶贫车间的扶持力度,鼓励其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就业,我市对吸纳不少于5名(16周岁至65周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与其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扶贫车间或就业扶贫基地,除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给予1000元奖补,同时对吸纳5-7名贫困劳动力的扶贫车间或扶贫基地,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1万元的车间运行费;吸纳8-9名贫困劳动力的扶贫车间或扶贫基地,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1万元的车间运行费,3万元一次性政府奖励;吸纳10-11名贫困劳动力的扶贫车间或扶贫基地,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的车间运行费,5万元一次性政府奖励;吸纳12-14名贫困劳动力的扶贫车间或扶贫基地,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的车间运行费,7万元一次性政府奖励;吸纳15-19名贫困劳动力的扶贫车间或扶贫基地,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的车间运行费,10万元一次性政府奖励;吸纳20-24名贫困劳动力的扶贫车间或扶贫基地,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的车间运行费,15万元一次性政府奖励;吸纳25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的扶贫车间或扶贫基地,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的车间运行费,20万元一次性政府奖励。(园区企业不享受一次性政府奖励.)
(五)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对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若能达到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条件,按本方案(四)执行;鼓励各用工单位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给予用工单位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16-24岁登记失业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作标准的80%,就业见习补贴期限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开发就业扶贫专岗安置就业
整合文化、教育、农林、交通等部门资源,鼓励乡镇统筹开发像文化活动室管理、农家书屋,山林防护、乡村道路养护、农村保洁、水库安全管理等各类社会服务类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扶贫就业专岗,用于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2400元/人/年岗位补贴(各乡镇作为用人单位组织申报)。
(七)激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及能人创业带动就业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就业脱贫力度,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扶贫对象,给予贴息担保贷款。由就业局开设“就业扶贫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优先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优先给予贫困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及能人创业,积极发展各类创业载体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符合政策的给予培训补贴,符合就业扶贫车间、就业基地条件的给予扶贫车间、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对贫困劳动力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八)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就业
积极开展企业新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岗前培训,以电商培训为主的创业培训和家庭服务业培训等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求职补贴、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等内容在300--60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具体补贴办法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xx]3号)执行;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扶贫对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一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对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创业、电商、家政服务业免费培训的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对创业培训合格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免费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对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因地制宜抓好落实,通过就业扶贫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尽快脱贫。
(二)加强动态管理。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各级考核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对贫困人员劳动能力情况、务工情况、就业意愿、培训意愿等调查摸底情况,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和工作台账,按要求上报市就业局汇总,做好动态管理服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以上所需资金均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市人社局和财政局统筹做好资金安排,切实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并制定补助资金申报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通过印制丰城就业网微信二维码、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单,实现对就业扶贫户送政策到家、送服务入户、送岗位到手、送技能傍身。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劳动力的主观能动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五)加强督查考核。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成效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如期完成。
第3篇: 就业帮扶年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全州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对象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努力做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州就业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为重点,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帮扶政策,进一步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对接、精准服务、精准帮扶、精准施策,帮助贫困群众持续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持续不断增加就业收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就业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以“促进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就业”为目标,到20xx年底累计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53366人,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53621人,实现劳务输出4万人次,帮助有劳动力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人以上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就业扶贫基础台账,建立人人有卡、村村有账、县乡有库的数据链。
1、以省、州、县、乡、村五级建立的“贵州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为基础,进一步加大与扶贫、移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通过多种方式对劳动力基本情况、就失业状况、培训意愿等信息进行再调查、在识别、在核实,定期更新“贵州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精准掌握本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保在省州规定时限内贫困劳动力入库率达到98%以上,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
2、及时更新“岗位信息数据库”,精准掌握就业渠道信息。主动与省内外用人单位沟通对接,收集整理一批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信息,进一步充实“岗位信息数据库”,实时更新并确保收集的岗位数量大于贫困劳动力数量。按季度及时将建成的“岗位信息数据库”推送到乡(镇)、村,或发送至结对帮扶单位由帮扶干部直接筛选适合的岗位推送至贫困户的手中,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对象有岗可选、有业可就。
3、精准管理“贵州省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就业全程帮扶精准到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社保参保等公共就业服务,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填入《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做到就业服务不漏一人,不缺一项。在20_年3月底前“贵州省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建卡率要达到100%,岗位推荐覆盖率达到100%,每年向每位贫困劳动力推荐岗位数量不少于3次,切实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成功率和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二)加强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拓宽劳务输出就业渠道。
1、加强省内外劳务协作。一是主动对接对口帮扶城市。在对口帮扶城市收集挑选一批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管理规范、责任感强的企业,为当地进行有组织的转移就业选择定向安置单位,全年与对口帮扶城市至少对接2次以上。在做好对口帮扶城市劳务协作的基础上,将劳务协作范围扩展到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周边省市。二是主动对接大型龙头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企业。通过建立劳务协作基地、签订劳务合作协议等形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三是开展省内就业结对帮扶。主动与区域优势强、就业岗位多的贵阳市等中心城区沟通联系,开展省内城市间的劳务协作。同时在州内各县间也可通过资源互补、互通有无的方式开展定期劳务协作交流。
2、加强劳务输出组织工作。一是及时收集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用工信息,通过微信微博、印制宣传资料、招聘网等方式广泛发布,分区域、分行业举办适合贫困劳动力特点的“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现场招聘、网上招聘、招聘大篷车等活动,促进贫困劳动力有序输出。二是发挥公益性劳务输出公司的作用。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用工单位对接,建立长期劳务协作关系,有组织输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三是加强劳务中介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企业稳定就业。成功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实施1年以上跟踪服务的,按规定给予每人400元的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四是建立劳务输出信息台账。按季度收集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劳务对接、提供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的情况,重点了解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出人员情况(包括输出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工资收入等),并整理汇总形成输出人员台账。
3、做好劳务输出后续跟踪服务。对外出务工人员要加强跟踪服务,掌握他们的就业去向,加大依法维权力度,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及时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难题,稳定他们的就业岗位。对失业的,提供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工作。
(三)切实加强就业培训,落实就业扶贫长效机制。
1、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贫困劳动力培训。各县(市)要在全员培训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全员培训工作,统筹计划、统筹实施、统筹资金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要重点做好人社、扶贫、农委等培训资金量大部门的资金使用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开通全员培训补贴资金专项账户,对接好培训对象生活补助费用,有效开展培训后续扶持和跟踪服务,保证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结合产业发展,精准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各县(市)要严格按照“三定”(订单、定岗、定向)原则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一是要充分收集企业用工情况组织贫困群众开展订单式培训;二是要结合扶贫产业发展、扶贫项目落实、农村组组通公路、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三是要结合对口帮扶城市、家政护工等紧缺用工需求开展定向式就业培训。要确保培训实用实效,保证培训后就业质量,实现培训后长久转移、稳定就业。
3、落实目标责任,有效实施贫困劳动力培训。各县(市)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开展培训,将培训任务落实到部门、细分到乡镇,重点对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大的村开展培训。人社部门作为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牵头部门,要在培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共同讨论,对培训进行全程监督,对培训资金的申请拨付共同审核,确保培训有效推进,补贴资金安全运行。
(四)依托经济加快发展,挖掘就地就近就业岗位。
1、依托本地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加强与发改、扶贫、国资、经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对接当地各类园区、各类在建项目和服务业等,收集整理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帮助贫困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围绕当地特色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帮助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要在20_年前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企业主体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兑现落实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支持发展新业态带动就业。积极发展乡镇就业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易地搬迁安置点集中就业等就业新形态。特别是针对妇女家庭负担重、难以外出就业的实际,发展苗绣、蜡染、银饰、竹编、手工针织等居家就业和灵活就业形态。
3、开发公益性岗位带动就业。对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城镇常住半年以上处于无业状态的;在城镇居住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者;处于无地无业状态、在农村常住的劳动者中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按照“总量控制、适度开发”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发适应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4、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行动,助推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未就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展岗位推荐、就业见习推荐、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有效防控贫毕业即失业,同时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确保贫困家庭中职以上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五)深入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促进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1、确定返乡创业重点服务对象。以辖区内有资金、懂技术、掌握市场渠道并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在外经商和就业成功人士为重点,开展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的1‰左右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并建立返乡创业重点服务对象数据库。
2、加强与重点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重点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在今年春节前后,各县(市)召开返乡创业座谈会、恳谈会、乡贤会、见面会等活动不少于3次,对重点服务对象创业经商和就业地的跟踪回访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对返乡人员的走访活动不少于1次。
3、掌握和宣传一批返乡创业典型。精心筛选一定数量的返乡创业典型,加强对创业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激发更多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
4、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通过加快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园(点)等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并做好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促进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开展。
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脱贫攻坚指挥部、全员培训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财政、扶贫、移民等部门的紧密协调机制。人社部门要起到就业扶贫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抓好部门、乡镇的协调配合,加强就业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在20_年6月底前贫困村劳动保障协管员覆盖率要达到100%。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二)出台相应政策推动就业扶贫政策落实。
各县(市)要加强就业扶贫工作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一批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或政策实施细则,在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落实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就业跟踪服务补贴、企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次性补贴等重要政策落实上实现有依据、有方案、有落实的良好扶贫推动效果。
(三)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就业扶贫工作氛围。
各县(市)要深入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充分发挥结对帮扶干部的作用,落实就业扶贫+结对帮扶干部制度,通过定期与定点、线上与线下等方式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及岗位信息宣传。要制定足够数量和政策覆盖全面的就业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贫困户的家中,装入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口袋书中。及时总结经验、培塑典型、营造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就业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