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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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3 16:39:4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冷静分析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为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的高度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其推进过程中自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重重矛盾,甚至阻力和压力,各地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同时注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克服并努力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困扰和制约影响,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持续深入有效推进。

  一、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总的来说,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更是我们党无往不胜的一大法宝。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特别是在新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之下,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三大战略举措之一,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是显得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其极端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党性所使。也就是说,我们党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重申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发展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进而使我们的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二是形势所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党和国家要真正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四大考验”,战胜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四种危险”,关键在于我们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实现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三是发展所需。也就是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和国家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而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爱戴信任,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四是群众所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广大干部群众企盼我们党继续坚持和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不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真正把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而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简而言之,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务必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十分明确、充分理解,行动上积极参与、热情支持、密切配合,落实上真抓真管、抓细抓常、从严从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从而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必须坚决摒弃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误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各地各级党组织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着想,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整风肃纪的成效。毋容讳言,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目前也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存在不太理解、不太适应,甚至抵触情绪,在思想认识上存有偏差甚至误区。概括归纳起来,主要存有四大误区:一是与己无关。为数不少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要是机关党组织的事,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事;针对的主要是上级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普通机关的一般党员干部。二是小题大做。相当数量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前只是抓了一些鸡毛蒜皮、凡人琐事,甚至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没有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要害部门、特殊岗位,重大事情、焦点问题。三是矫枉过正。个别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有的时候、有的问题上,对于有关的人和事的要求与处理,有点过火过度、近乎苛刻,甚至不近人情、不切实际。四是一晃而过。少数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阵风”,紧一阵子之后,又会“外甥打灯笼——照旧”,因此心存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管狠治消极腐败,往往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很明显,目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甚至不太适应、抵触情绪。突出表现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执行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过程中,存在敷衍应付、蒙混过关,打折走样、变相变通,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对此,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摒弃。

  三、必须深刻分析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偏差。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认识偏差,甚至患有“不适症”。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有的地方单位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偏差,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出多门、政策模糊。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制定执行上,存在多个职能部门重复、交叉发文,而且界限界定、标准范围不明确、不统一、不具体。二是主观随意、可塑可变。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监督落实上,缺少刚性要求和硬性规定,存在边搞边样、变改边变,甚至主观随意性和可塑可变性。三是抓小放大、走样变味。突出表现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不够,不是一个声音喊下去、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甚至层层调音、级级变调。四是脱离实际,方法不当。突出表现在:有的地方单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纠风反腐的重点不突出、要求不明确,群众热情不高、参与面不广,甚至搞党内循环;结合实际不够,甚至与实际脱节。同时没有把纠风反腐、惩贪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有机统一起来,没有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尤为重要的是,没有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搞成了“两张皮”,甚至存在“为党建而搞党建”的现象。

  四、关于切实加大力度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思考。如何将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多策并举、稳步推进。为此,笔者特提出如下五点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大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带来的正能量,积极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时代感、危机感,更加坚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尽快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进而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二要抓好“顶层设计”,加强战略谋划。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级党组织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又要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实践探索,还要聚焦治理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及时研究解决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基础、长远的有关重大问题,努力做到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的系统性和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各地各级党组织、党的纪检机构及其负责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理念、压实责任担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不当“甩手掌柜”,切实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四要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同时,又要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五要明确“检验标准”,注重实际效果。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就是为了进一步拉近党和群众的距离,乐群众之乐,忧群众之忧,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所以,要坚决克服并努力消除走过场、搞形式、一阵风,甚至蒙混过关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和感受,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效果的唯一标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导,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促进;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之首位,也是主体责任之首位。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正面引导,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着力正本清源、引正纠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根基。

  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之责。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党委要当纪律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始终立足于“全面”,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以政治纪律为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把握、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纪律打造为管党治党的标尺。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之责。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新成效。坚持依规治党,以党内制度规矩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治理依据和评价标准。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现行党内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问责,加强监督查处,解决党内制度规矩约束力不强、贯彻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注重解决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把党的工作和活动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中。

  四是匡正选人用人之责。***总书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五是净化政治生态之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要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注重建设“三清政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上级党组织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六是做好示范带头之责。一把手的自觉担当决定着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只有一把手把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尽心、尽情、尽力。各级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处处以身作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在加强管党治党上常研究、常部署,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勇于担责,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真正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维护党的执政根基。

  七是层层传导压力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没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就不可能落实。要向基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纪律建设固化到基层,把纪律审查延伸到基层,把作风建设拓展到基层。从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组织生活、做好党员工作等方面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社区,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之责。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用好追责机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第一要务、首要措施,以常态化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新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问责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中存在的“抓党建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等问题,牢固树立问题导向,通过“三个从严”,有力推动了各类问题的解决。

  1、从严落实管党责任,着力解决“书记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干部对经济工作关心得多,对党的建设关注得少;说起经济头头是道,谈到党建马马虎虎。对此,我们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市党的建设重点工作,针对乡镇、部门、村、社区、企业等不同领域,制定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指导标准,列出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清单,组织各单位“一把手”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二是强化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完善镇党政正职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由参考指标纳入考核权重,并逐年提高分值比重。以市委全委会、镇党代会等形式,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接受评议。

  2、从严培养锻炼干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能力素质不够高”的问题。我们的干部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四风”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对此,我们突出加强了干部的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和道德修养教育,并作为必修课设置到各类培训班次中。围绕事业需要,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加强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交流锻炼,最大限度地盘活用好现有干部资源,尤其是大力实施了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墩苗”计划,通过调训、上挂、下派、定向到经济发展和信访维稳一线跟班学习等措施,以及日常观察、专项测评、座谈交流、定期访谈等跟踪管理方法,推动了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跟踪管理的常态化开展。

  3、从严选拔使用干部、着力解决“程序不够严密、导向不够鲜明”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人事干部、干部监督“三员”赠阅《条例》和《选任监督意见》。邀请省委组织部领导为市委中心组作专题辅导,并扩大到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二是制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根据《条例》精神,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细化为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5个环节31项具体工作。尤其对干部的廉审时间由考察环节提前到确定考察对象前,对有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会同市纪委和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核实,未核查清楚的,一律不上会;对一时难以查清的,建立“暂缓”机制,待情况查清后再作研究。三是加强干部经常性考察。坚持将功夫下在平时,制定《干部经常性考察的工作意见》,着眼解决干部选任中不提拔不考察、不换届不考察的问题。按照3年内全部考察一遍的要求,每年初梳排出一批重点岗位干部、新任职干部和后备干部,综合运用调研走访、谈心谈话、届中考察等手段开展经常性考察,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了领导班子运转情况和干部思想、实绩、作风等方面的一贯表现。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及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根据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十个从严”(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落实思想建党、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从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从严落实制度治党、从严治密监督网络)工作措施,以从严治党、从严治部为主线,以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为目标,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问责,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教育和引导组工干部争做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

  二、主要措施

  (一)从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

  坚持“组织上入党,更要思想上入党”,注重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政治理论武装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列著作、党的政策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政治原则、坚守政治纪律。采取请专家讲党建理论,请纪委领导讲党规党纪,请上级领导讲政策,听部领导讲党课,学习优秀组工干部先进事迹等形式,抓好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将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落实到位。注重以组织讨论、考试测评等多种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将检验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之中,提升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通过严格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加非组织活动;严禁组织、支持、参加非法活动;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违反组织程序或超越权限,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恶意中伤他人;严禁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严禁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谋取非法利益。

  (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队伍

  加强警示教育,让机关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三严三实”。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两用两反对”用人导向,选好人、用准人,大力推进精细化、精准化,坚持全盘布局、人岗相适、用人所长、开发潜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组工干部的选拔,首先要强调政治标准,决不能把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的干部,选拔到组工干部岗位上来。对组工干部的管理,要强调政治性,教育组工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完善“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全面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立足于抓早抓小,加强对组工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的言行监督,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条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对违反“四个服从”原则、“五个必须”要求和“十个严禁”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行之有效的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召开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小组活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锐器,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及时清除思想和行为灰尘,砥砺党性,改进作风。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推行议题提出、调查研究、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初步会审、征求意见、会议讨论、形成决议、组织实施、监督核查等“十步”工作法,坚持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全程纪实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预审、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对工作有顾虑、思想有疙瘩的干部,要加强谈心交流,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于群众反映作风上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帮助干部找到缺点和不足,引导他们改正改进。

  (四)从严加强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从严查细节小事做起,持续发力,将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格实行公款送礼“零支出”、村(社区)进餐“零费用”、服务群众“零障碍”、违反禁令“零容忍”,加大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抹牌赌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守“严实”的标尺和底线,做到严字当头、实字坚守,形成良好的部风。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责任缺失追究,严防“为官不为”。一般干部发生庸懒散软问题,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追究分管领导责任;问题多发、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对当事人进行待岗处理,对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深入开展“树立娘家人形象”活动,建好“三个之家”。持续开展组织部长和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推进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按照“三改五步”要求,建立“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备案销号制、限时办结制和定期通报制,将从严治党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三、方法步骤

  以从严治党为主题,采取学习调研、分析检查、专项整改、健全机制等措施,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部机关党支部制订集中学习计划,认真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召开部机关动员大会,请部领导作动员报告,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带头作出承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集中自学、听辅导报告、研讨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机关干部系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以党小组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每名党员对照从严治党要求,边学习、边思考,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问题。深入推进干部自学,每周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7小时,全面完成干部在线学习课时要求每人每年须研读2-3本书,记一本学习笔记,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发表一篇心得体会文章,转化一次学习成果。

  (二)深入调研,查摆问题。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上级点、自己找、党员群众提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在政治生活、作风建设、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为主题,采取科室讨论、部内交流、集中研讨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思想讨论交流。以“大组工网”为平台,请部领导与各级组工干部进行网上交流,共同商讨推进组织部门从严治党管党工作,增强思想讨论的开放性和互动性。围绕重点、突出问题分专题进行,每季度开展一次务虚研讨,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凝聚思想共识。对征求意见和思想交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若干重点专题,组织专班进行深入分析研讨,剖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深入整改,逐项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组织工作、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思路举措,明确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干部队伍的具体措施,报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明确整改落实的事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并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在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的原则,对照整改方案,深入推进,全面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突出重点,逐项分解落实《中共黄冈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表》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由组织部门牵头整改的工作任务。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每半年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检查,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从严治党工作长效机制。及时修改完善部机关管理制度和组工干部日常行为守则,形成具有黄冈特色,切合组织部门、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实际的从严治党、从严治部新常态。以最讲认真态度和钉钉子精神,狠抓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把能否执行规章制度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制度执行年度考核机制,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纳入绩效考核,严肃查处不执行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建立从严治党工作评议测评机制,定期组织群众对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评议测评和第三方调查,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根据测评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持之以恒地抓巩固、深化和提高,不断丰富和拓展从严治党工作成果。

  四、组织领导

  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委、组织部长雷邦贵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黄正林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办公室,刘堂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部机关从严治党集中学习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部机关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常务副部长黄正林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从严治党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部机关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配合作用,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主题实践等党建活动,各党小组组长兼任机关从严治党工作联络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党小组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市委“十个一律”规定,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抓党建或抓不好党建的,一律严格问责;对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一律追究工作责任;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选拔任用干部、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对党员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进行组织处理;对搞利益团伙、山头主义,导致政治生态恶化的,一律严厉追责;对不正之风和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对不正确对待监督、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一律严肃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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