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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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3 19:02:1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地震(英文:earthquake),又称地动、地振动,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的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本站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公司地震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盐城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我公司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下辖纺纱、针服、水电、生活治安四个区队和通信综合、医疗防疫两个组。

  中队长:XXX(总经理)

  教导员:XXX(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副中队长:XXX(办公室主任)

  XXX(安保部经理)

  副教导员:XXX(XX公司总经理)

  (二)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的主要职责:

  1、接受并落实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2、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检查、落实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4、地震灾情严重时,请求人民政府救援。

  (三)各区队、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l、纺纱区队

  区队长:XXX(棉纺车间主任)

  副区队长: XXX XXX

  队员人数:20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棉纺车间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并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2、针服区队

  区队长:XXX(XX公司总经理)

  副队长:XXX(服装车间主任)

  XXX(染整车间主任)

  队员人数:15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针织、染笋、服装生产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并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3、水电区队

  区队长:XXX

  队员人数:20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水电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工作,并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4、生活治安区队

  区队长:XXX(安保部经理)

  副区队长:XXX(供应部经理) XXX XXX

  队员人数:15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食堂、集体宿舍、卫生所、幼儿园、仓库的抗震救灾工作。 负责生活区和生产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生活供给,管理和分配政府救灾物资。

  5、通信综合组

  组长:XXX(办公室主任)

  组员人数:4名

  主要职责: 负责安排值班、上下联系、事件记载、对外报道和其它事务的处理,负责办公大楼内办公设施的避震防护。

  6、医疗防疫纽

  组长:XXX

  组员人数:5名

  主要职责: 负责对伤病员的抢救和医治,开展消毒防疫工作。

  二、临震应急方案

  我公司在接到大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公司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会议,传达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根据震情预报和发展情况,适时通知车间停产,通知水电区队切断电源、水源,通知锅炉等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停用卸压。

  (四)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五)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三、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分头行动。

  (一)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各区队及医疗防疫组根据中队命令,派出人员赶赴灾害现场扒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和消防灭火。

  (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医疗防疫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三)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大丰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安保部要为中队领导和各区队长和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中队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公司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四)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生活治安区队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公司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五)水电抢修。水电区队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六)听从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公司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四、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组织机构图。

  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为使公司各部门在地震突发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做好本公司人员的抢救、次生灾害源的控制、基本生活用品供给、灾后安全保障等。

  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x年防震减灾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在县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或发生有感地震、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有感地震、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二、地震应急分类。地震分为有感地震、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三类。

  x、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震中区人走动不稳,家具翻倒,大多数房屋破坏,道路损坏,通讯电力设施遭破坏,地震震级在x.x以上,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

  x、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受当地地震的影响,震区人群惊慌,大多农舍损坏,部分破坏,地震震级在x.x-x.x级,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或少量伤亡的地震。

  x、有感地震是指受当地地震影响,人们普遍有震感,震中区室内物品震落、农舍掉瓦、墙壁有微裂缝,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或有轻微经济损失的地震。

  三、地震应急工作机构。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包括平时应急准备、临震应急和震后应急三个阶段。为及时、有序地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成立XX有限责任公司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当遭受破坏性地震袭击时,该领导小组即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长即为总指挥,当情况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时,由副组长出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公司防震减灾领导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公司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研究部署各项防震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如领导组成员因工作调动不担任原职务时,则由接替人员替补。

  (二)、防震减灾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x、震前应急时期的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x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对防震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部署的协调,检查督促各项震前准备工作及应急措施的落实。

  x、震后抢险时期的主要职责 (x)及时了解、收集、汇总公司各部门震情、灾情以及应急工作情况。并负责与上级有关应急机构之间的联系。

  (x)调查、了解、评估、汇总公司各部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及上级政府等应急机构。

  (x)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抗震救灾相关信息、新闻等。

  (x)负责小组日常事物。

  (三)、防震应急机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x、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x(工程与环保部) 组成部门:工程与环保部、餐饮部、温泉部;

  主要职责:在公司防震减灾领导组领导下实施本预案。负责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州地震部门和有关部门保持有效的联系,保障通讯畅通。收集汇总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及时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确保迅速实施。

  x、抢险救援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长:x(公司总经理) 组成部门:公司各部门 主要职责:在公司防震减灾领导组领导下实施本预案。按应急预案,有秩序的组织全公司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抢救和安置伤员,对本公司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源的控制、排险工作和治安保卫工作。

  x.条件保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长:x(工会主席) 组成部门:工程与环保部、财务部、后勤部;

  主要职责:在公司防震减灾领导组领导下实施本预案。负责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筑物、重要设施、重要设备的加固维修。震后的物资供应、震害鉴定、修复和重建方案,组织临时性避震棚的搭建工作。

  四、临震应急反应。州、县人民政府或地震预报部门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公司应根据预报地震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进入临震应急工作状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实施应急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震情变化信息,随时了解、掌握震情变化。

  (三)、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利用景区绿地、广场、停车场和其它空地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四)、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物资、运输工具等)。

  (五)、加强与上级防震减灾指挥部的信息联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平息地震误传或谣传,保持公司稳定,保证抗震减灾工作有序进行。

  五、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公司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x、迅速了解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上级防震减灾指挥部门报告。

  x、及时了解、收集宏观异常,捕捉更多的地震前兆信息。

  x、采取措施做好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加强控制,防止灾害扩散,减轻或清除污染危害,确保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x、迅速组织公司各部门人员进行人员、物资的抢救和抢险工作。

  六、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公司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应根据地震应急预案,立即将震情、灾情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并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x、及时收集震感范围、影响程度等震情、灾情,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防震减灾机构。

  x、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并根据灾情提出进行紧急支援的请求和应急工作建议。

  x、公司领导迅速召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

  决定启动公司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工作,并先期做出以下反应:

  A、人员抢救。在组织公司人员进行人员抢救的同时迅速与上级防震减灾指挥部取得联系,并争取武警部队的支援,抢救被压埋人员。

  B、物资供应保障。明确可满足本部门职工总人数x/x的人员三天内的食品和生活简易品等的来源渠道与管理方式等。

  C、医疗救护保障。组织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D、治安保障。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应急资金保障。财务部门筹备、组织应急资金。

  七、附则。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在中等以上破坏性应急工作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和玩忽职守。对因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者,应追究责任。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措施得力,成绩显著者,要给予奖励。

  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指导方针及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2.1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2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3街道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4重要事项决策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3指挥与协调

  4.4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4.5应急行动

  4.6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4.8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地震灾害损失评定

  5.3保险

  5.4调查和总结

  6、其他保障措施

  6.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6.3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4技术储备与保障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6.6监督检查

  7、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有感地震应急

  7.2矿震速报

  7.3平息地震谣言

  7.4特殊时期戒备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奖惩

  8.4制定与解释部门

  8.5预案实施时间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潍坊市地震应急预案》、《诸城市地震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都街道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

  1.4 指导方针及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人民群众,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地震志愿者在自救互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公安和各级紧急救援队伍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以先进技术手段为支撑,进行科学决策。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办事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街道抗震救灾工作。

  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场所设在龙都街道党政办公室。

  2.1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1.1龙都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张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孙业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玉国(街道党工委委员)

  指挥部成员:代秀连(人大工作室副主任)

  郝云龙(纪工委书记)

  王秀波(主任科员)

  李焕刚(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艳宏(党工委委员)

  韩伟青(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东芳(办事处副主任)

  王潍政(办事处副主任、杨春社区党委书记)

  钱玉江(办事处副主任、龙源社区党委书记)

  沈建民(土地局龙都分局局长)

  赵金星(计生办主任)

  王秀珍(副主任科员)

  孙世龙(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谢伟宁(信访办主任)

  刘加光(副主任科员)

  邬明洲(综治维稳中心主任)

  臧传胜(财政经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臧金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臣山(文化体育广播服务中心主任)

  王平(党政办公室主任)

  郭汝聪(人民路派出所所长)

  冯培坤(吕标派出所所长)

  孙笃书(社会事务办主任)

  范淑宏(中心校校长)

  王金鉴(吕标医院院长)

  张伟(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李树光(城管所所长)

  祝洪峰(安监所所长)

  姜卫刚(岔道口社区党委书记)

  刘加勤(学府园社区党委书记)

  王云 (西冯社区党委书记)

  翟明杰(明诚园社区党委书记)

  丁春光(沙戈庄社区党委书记)

  娄树旗(栗园社区党委书记)

  孙卫江(水泊社区党委书记)

  闫仲好(邓戈庄社区党委书记)

  殷胜光(邱家七吉社区党委书记)

  李金灵(大村社区党委书记)

  孟庆海(七吉社区党委书记)

  璩治中(谭家庄社区党委书记)

  朱佰勇(善士社区党委书记)

  李树华(高相社区党委书记)

  孙昌(指挥社区党委书记)

  魏玉元(见屯社区党委书记)

  林海舰(大源社区党委书记)

  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需要增加其他成员时,由指挥长随时召集。

  2.1.2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全街道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向诸城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请求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和紧急支援;统一震情、灾情发布口径;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2.2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2.2.1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任:王 平(党政办主任)

  成员:党政办公室、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国土分局、社会事务办公室、人民路派出所、吕标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经管服务中心、吕标卫生院、吕标供电所、龙都供电所、安监所、城管所、中心校和受灾社区、村居的负责同志。

  2.2.2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协调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受灾村居之间的应急行动;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负责接待上级机关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队等事宜。

  2.3办事处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办事处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在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地震现场应急和救灾工作。

  2.3.1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办事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副指挥:党政办公室、人民路派出所、吕标派出所负责同志。

  成员: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国土分局、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经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吕标卫生院、龙都供电所、吕标供电所、安监所、城管所、中心校和受灾村居的负责同志。

  2.3.2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直接组织指挥灾区抢险救灾;做好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地震烈度考察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根据震情、灾情、险情提出实施特别管制、延长应急期及紧急救援的意见和建议;接待安排外来救援人员,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救援行动;协助办事处接收、调配救灾物资;控制灾情扩大、救助灾民、平息地震谣言、维护社会安定。

  2.4重要事项决策

  党政办公室根据初步掌握的震情、灾情,向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建议启动本预案,确定响应级别。必要时,建议立即召开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主要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1)通报震情和灾情,决定启动本预案。

  (2)报经市政府批准,宣布地震灾区进入应急期。

  (3)决定派遣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

  (4)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

  (5)派遣公安等抢险救灾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

  (6)组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紧急支援。

  (7)组织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8)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9)请求派遣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支援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对口支援。

  (10)建议办事处报请诸城市政府呼吁兄弟乡镇(街道)援助。

  (11)建议市政府向灾区派出慰问团。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地震监测与报告

  党政办公室负责对上级发送的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处理、传递和存贮,并将灾情、震情信息及时上报党工委、办事处。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人员进行灾情速报,地震宏观观测网络人员进行宏观异常调查、落实和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办事处根据市政府发布的中期预报意见(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应注意加强监视区),部署防震减灾工作。

  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加强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应注意加强监视区震情跟踪工作,及时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告办事处。经市政府批准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并要求街道各部门及预报区所在村(居)做好防震应急准备。

  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强化对短期地震预报区的震情跟踪工作,及时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办事处;经市政府批准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并要求街道各部门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强化防御措施。主要措施是: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提出应急要求和防御措施,必要时,建议组织避震疏散;督导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发现地震谣言或误传事件及时平息,保持社会安定。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3.3.2预警发布

  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短期预测意见报诸城市政府和潍坊市地震局,经潍坊市政府批准由诸城市政府发布短期预报。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按地震灾害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在办事处或邻区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办事处发生M≥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在办事处或邻区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上,1万间以下。办事处发生6.0≤M<7.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在办事处或邻区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5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下。办事处发生5.0≤M<6.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地震灾害各项指标均明显小于较大地震灾害标准,但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人员恐慌。办事处发生4.5≤M<5.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地震应急响应分为I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

  I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4.1.3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

  Ⅰ级响应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决定;Ⅱ级响应由省政府决定;Ⅲ级响应由潍坊市政府决定;Ⅳ级响应由诸城市政府决定。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建筑物损坏和社会影响等。当办事处发生地震时,民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手段搜集灾情信息,及时报办事处。

  灾情速报分为《灾情简报》、《灾情要报》和《灾情详报》。震后1小时内(夜晚延长至2小时)上报《灾情简报》;震后2小时内上报《灾情要报》;震后6小时内上报《灾情详报》;之后每隔6小时上报一次《灾情详报》。

  4.2.2震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一级地震、民政部门,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时可越级报告。

  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国土分局、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安、安监、教育、卫生等部门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送办事处。

  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中有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同胞,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办事处,按照规定向有关机构通报。

  4.2.3震情灾情公告

  党政办公室会同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及有关村(居),根据有关震情和灾情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

  4.3指挥与协调

  4.3.1 I级响应

  办事处接受市政府的领导,开展本街办的地震应急工作。街道各有关部门立即参照Ⅲ级响应实施应急行动。

  4.3.2Ⅱ级响应

  办事处接受潍坊市和诸城市政府的领导,开展本街道范围内的地震应急工作。街道各有关部门立即参照Ⅲ级响应实施应急行动。

  4.3.3Ⅲ级响应

  在潍坊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由诸城市政府领导办事处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本预案。

  (1)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诸城市政府,请求确定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日期及区域范围。

  (2)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3)立即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

  (4)派遣公安、消防等抢险救灾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参加应急救援,请求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部队。

  (5)请求上级机关提供紧急支援。

  (6)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导口径。

  (7)决定重大涉外事项的政策措施。

  (8)向灾区派出慰问团。

  4.3.4Ⅳ级响应

  在诸城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办事处领导地震应急工作。

  (1)办事处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了解震情、灾情,并及时报告市政府,抄送市地震局、民政局。

  (2)办事处视情况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督导各部门、社区、村(居)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市地震局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助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烈度调查等工作;指导和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地震应急工作,稳定生产、生活秩序。

  (4)办事处根据灾情向诸城市政府请示,由市政府确定对灾区进行支援的部门和单位。

  4.4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4.4.1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居民。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5)估计救灾需求,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6)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4.4.2救援队伍的指挥与协调

  (1)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

  (2)各救援队要及时参加地震现场指挥部召开的会议,报告救援工作情况。

  (3)在救援行动进程中及时报告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4.5应急行动

  4.5.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人民路派出所、吕标派出所:建立并保持支援的申请、审批、通讯、协调渠道。抢救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4.5.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吕标卫生院、村(居)等单位的医疗单位:迅速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吕标卫生院: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向灾区提供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4.5.3交通运输保障

  人民路派出所、吕标派出所: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协助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尽快抵达震中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必要时,可以调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民用的运输力量。

  4.5.4通信保障

  广播文化服务中心、网通公司及其他各通信公司: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优先保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与办事处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畅通;尽快组织力量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

  各村(居)尽快恢复本村(居)被破坏的专用通信设施,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4.5.5电力保障

  龙都供电所、吕标供电所: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等,保证灾区用电。优先抢修、恢复城市供电。

  对储有可燃气、液体的城区或厂矿企业的供电,必须坚持先检修后供电的程序。

  4.5.6气象保障

  党政办公室要尽快组织力量为抗震救灾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4.5.7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调运粮食、食品、饮水与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尽早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4.5.8灾民安置

  社会事务办公室、:调配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遇难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

  4.5.9基本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组织力量对灾区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热力、道路和重要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鉴定可利用的房屋,供灾民和抗震救灾人员使用。

  4.5.10维护社会治安

  人民路派出所、吕标派出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震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拟订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武装部:组织民兵,协助公安、武警维护社会治安。

  4.5.11重要目标警戒

  人民路派出所、吕标派出所:加强对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5.12消防与环保

  人民路派出所、吕标派出所:严密监视和排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重要化工、危险品生产企业、储存库遭受地震影响后,应该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及时排除环境污染危害。

  4.5.13次生灾害防御与排险

  经济发展办公室、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国土分局、广播文化服务中心、网通公司、供电所有关部门:对本系统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排除险情,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发生、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4.5.14地震监测预报与灾害评估

  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加强地震现场震情监测预报和震情速报,及时开展地震宏观考察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等部门:负责震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4.5.1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办事处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加人员抢救和其他抗震抢险救灾行动,组织各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4.5.16呼吁与接受紧急援助

  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发布抗震救灾信息,介绍震情、灾情,呼吁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额。

  社会事务办公室:接受并安排国际社会和国内各地政府、民众团体提供的紧急援助。

  4.5.17宣传报道

  党政办公室、广播文化服务中心、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依据办事处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动员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

  4.5.18涉外事务

  党政办公室:除军事禁区和由诸城市政府、潍坊市政府、省政府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区可以允许外国专家和救灾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

  处于灾区的外国驻潍坊人员、境外民间机构、企业或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及其成员,由对口管理部门安置;境外在街道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安置。

  4.5.19经费保障

  财政经管服务中心:及时安排、拨付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

  社会事务办公室: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

  4.5.20其他紧急事项

  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4.6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在实施救援前,各部门要密切协同,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搞好自我防护,防止意外伤害,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当地村(居)要制定具体的群众疏散撤离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8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应急期间的有关紧急措施,由决定机关宣布解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2地震灾害损失评定

  办事处协同市地震局对地震现场灾害评估结果进行评审。

  5.3保险

  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驻诸城的其他保险公司组织灾区所在保险公司,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居民理赔。

  5.4调查和总结

  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对地震事件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和总结,上报办事处和市地震局。

  6.其他保障措施

  6.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有关部门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救援用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6.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表:

  先期处置队伍第一支

  援梯队第二支援梯队

  人员抢救队伍灾区基干民兵、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诸城救援队

  当地驻军部队潍坊地震救援队

  邻市地震救援队

  工程抢险队伍灾区抢险队伍行业专业抢险队伍邻乡镇(街道)、邻县(市、区)专业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灾区公安消防

  部队行业特种救援队伍邻乡镇(街道)、邻县(市、区)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灾区急救医疗

  队伍当地医院的后备医疗队邻乡镇(街道)、邻县(市、区)医疗队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部门现场应急队伍市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潍坊地震局、邻市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建筑物

  安全鉴定队伍灾区街道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市地震局和建设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潍坊地震局和建设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邻市地震局、建设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6.3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结合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其中设置诸城市第一中学操场为首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6.4技术储备与保障

  由市地震局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的维护、运行与技术更新;地震和有关部门储备地震应急专家队伍作为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

  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要配备必要的地震应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讯设备,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完善、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做到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决策科学,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安、教育、文化、广播文化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开展避震疏散和自救互救、邻里互助训练。

  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各自的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6监督检查

  根据《潍坊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由城建部门会同民政、公安等部门对有关部门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地震应急预案的落实。

  7、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震区民众普遍感觉到的但没有造成直接灾害的地震。当我街道发生有感地震时,视震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7.1.1办事处应急反应

  (1)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要立即了解震感情况,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圈定有感范围,向市地震局报告有关情况。

  (2)根据上级部门震情和震后趋势判断意见,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3)组织新闻媒体刊登、播出有关地震知识的宣传报道。

  (4)密切注意社会对地震的反应,发现地震谣言或误传及时予以平息。

  7.1.2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应急反应

  (1)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有感地震发生后,15分钟内上报办事处。办事处根据震情做出处置。

  (2)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30分钟内,请求上级部门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

  (3)党政办公室会同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地震发生后社会反应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防震、避震知识,及时发现和平息地震谣言。

  7.2矿震速报

  当发生矿震后,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立即上报办事处。

  7.3平息地震谣言

  当办事处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视情上报办事处,并分析谣言起因,协助办事处做好宣传工作;谣言发生地应采取措施,及时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7.4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或根据震情需要,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应进行应急戒备,强化震情值班,加密地震监测和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办事处和市地震局。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防御城市:是指未来十年左右,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险或者受破坏性地震影响,可能造成严重地震灾害损失的地区和城市。

  地震震级:地震震级是衡量地震大小的一种度量。文中M震级是指按国家标准(GB 17740—1999)测定的地震面波震级。即震源深度小于70公里的浅源地震的震级。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描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龙都街道办事处批准发布。各社区、村(居)、街道有关部门、企业,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本辖区、部门、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并报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本预案报市地震局备案。

  为不断完善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期限一般为5年。

  8.3奖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8.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办事处有关部门制定,报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制定的地震应急措施,适用于一般地区,重要军事设施地区,需根据情况特殊处理。

  本预案由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 20_年 9月 18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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