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女儿童发展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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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4 09:06: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发展是一个哲学名词,是事物不断前进的过程,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由旧物质到新物质的运动变化过程。根源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市妇女儿童发展监测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妇女儿童发展监测报告

  20_年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第三年,全市妇儿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整体素质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为实现两纲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总体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20_年,全市经济运行平稳,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05.1亿元,同比增长7%;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57元,同比增长7%;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68元,同比增长9%。

  (二)人口规模、结构基本稳定。20_年末常住人口159.3万,其中女性79.1万,占比47.7%,人口结构基本稳定;

  20_年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20_年1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_-2030年)》,全面实行二孩政策已实施三年,20_年人口自然增长率-0.8%;

  较上年提升8.7个百分点。

  (三)国家财政经费保障稳步提高。20_年,国家财政教育性经费投入24.87亿元,同比增长7.5%;

  国家财政用于医疗卫生方面投入7.06亿元,同比增长5.5%,妇幼保健经费投入4289万元,同比增长1.4%。

  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良好。妇女、儿童健康牵系千家万户,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0_年孕产妇死亡15.75人/10万人,比去年同期每10万人减少11.35人;

  卡介苗接种率、百白破疫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流脑疫苗接种率、乙脑疫苗接种率都已达到或接近国家纲要目标。

  (二)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通过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和继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20_年,在园幼儿2.145万人,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47.95%,同比增加0.25个百分点。公办幼儿园106个,比去年增加1个。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95%,同比增加0.21个百分点。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0.38万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5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7%,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持续稳定,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得到有力保障。

  (三)妇女就业、社会保障环境进一步改善,参政议政比例有所提高。20_年黑河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强力推进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扩面工作。20_年,得益于脱贫攻坚的显著成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56元/人.月,同比增加16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900元/人.年,同比增加120元;

  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6.9万人,同比增长22.5%;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9万人,同比增长9.5%;

  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5万人,同比增长2.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有了基本保证。

  20_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女干部以女性独有的人格魅力在机关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截止到20_年底,全市就业人员61.5万人,其中妇女28.7万人。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88人,同比增加2人,市级人大常委中女性9人,同比增加1人,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311人,同比增加15人。

  (四)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妇儿生存环境逐步改善。近几年来,全市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扼制了强奸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保障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环境的安定。20_年,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150人,同比增加50人,妇女普法宣传覆盖率99.1%,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中小学生普法宣传率99.2%,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受救助(庇护)妇女儿童143人,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

  (五)妇女儿童社会、生活环境持续向好,自然环境更加优化。20_年儿童图书出版7.79万册,同比增加0.38万册,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5.13万册,同比增加0.62万册,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25.68万人次,同比增加9.18万人次。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环境立市”发展战略,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20_年全市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62.69%,同比增加3.89个百分点,农村集中供水率89.53%,同比增加2.16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6.08%,同比增加6.44个百分点。

  三、存在问题

  尊重妇女和保护妇女,实现男女平等历来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全市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虽然有所提高,但基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因素,男女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在妇女就业、妇女权利保护、卫生保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女性就业压力依然较大。与男性相比,女性就业特别是下岗女职工再就业难度较大。尤其是年龄超过40岁、身体素质稍差的女工就业选择面更小。这部分劳动人口多数是家庭的主要支柱,培养子女就学、赡养老人等开支不小,职业不稳定,收入难提高,将更直接地影响职工家庭生活。

  (二)流动人口的妇女儿童管理有待加强。流动人口对发展地方经济起了很大作用,但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流动人口中的女性往往卫生保健意识较差,给妇女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带来影响。社会上仍存在对流动人口歧视现象,她们的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儿童健康水平有待提高。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但目前儿童的健康水平堪忧。20_年中小学视力不良发生率42.27%,同比增加19.47个百分点,其中男生39.94%,同比增加28.54个百分点,女生44.63%,同比增加33.23个百分点,中小学生超重(肥胖)发生率7.92%,同比增加0.52个百分点。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对照《妇女发展规划》目标,巩固成绩、促进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妇女发展规划》目标,明确自己的职责,要制订出本部门实施妇女规划的具体方案,有专人对各项指标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总结、分析,有效巩固和提高妇女事业所取得的成绩,防止已完成的指标出现较大波动或反弹。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妇女发展规划》各项目标如期达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妇女发展意识。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更多地从正面宣传妇女形象,树立妇女发展自信心;

  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妇女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同时,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妇女保护和发展意义的认识,强化政府行为,把妇女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并加大对《妇女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提供系统的妇女保健服务。要利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广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重点是《母婴保健法》),特别是要加强对外来流动妇女的宣传,宣传妇幼保健服务对保护妇女健康的重要性,提高妇女接受卫生保健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对妇幼保健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健全并加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对妇女婚前—孕期—产后的系统卫生保健,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水平。

  (四)提高监测评估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在收集整理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监测统计数据库,逐步完善女性指标统计。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提高统计监测和分析水平,实现统计监测规范化、科学化,使监测评估工作成为如实反映情况、分析问题和预测发展趋势的重要手段,为领导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市妇女儿童发展监测报告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_年,我市各级党政部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青岛市“十三五”时期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要求,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着力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妇儿事业发展基础坚实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稳固。20_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741.31亿元,比上年增长6.5%(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4万元,较上年增长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7.2%和8.4%,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市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7.2%和7.3%,居民消费持续升级。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稳步提升。20_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1.7亿元,比上年增长8.0%,保障了与妇儿发展相关的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经费投入的稳步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经费92.04亿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18.43亿元,增长2.6%;教育经费275亿元,增长4.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5.07亿元,增长76.2%。

    (三)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我市不断加大社会环境治理力度,20_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1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19平方米/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14.46%,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全市社区服务机构1841个,为妇女儿童带来了生活便利,提高了生活质量。

     二、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推进,妇儿事业发展成效明显

    (一)妇女参与决策和基层治理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国家事务,是体现妇女进步与发展的重要领域。20_年,我市妇女参政议政及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比例均平稳增长。市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50%。其中女性担任正职的市级党委工作部门比重为23.31%,比上年增长1.09个百分点;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53.66%,比上年增长1.03个百分点;县级党委工作部门和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重分别为15.32%和17.32%,分别增长0.26和0.04个百分点。

    (二)妇女经济建设活动参与度保持较高水平。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20_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1.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全市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女性人数为3.5万人,同比增长44.8%;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4.57万人,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执行了《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的企业比重达到98.64%,同比增长11.45%。

    (三)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_年,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133.0万人,同比增长6.51%,占比达45.6%;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189.4万人,同比增长6.1%,占比达48.7%;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109.97万人,同比增长6.8%,占比达43.6%;参加失业保险的女性106.36万人,同比增长7.2%,占比达44.4%;参加工伤保险的女性119.43万人,同比增长6.9%,占比达41.9%。

    (四)儿童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扩大。20_年,我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不断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全市共有幼儿园2352所,比20_年增加111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注】由20_年99%增加到20_年的102%,提高3个百分点;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阶段净入学率均达到100%;特殊教育在校学生0.24万人,同比增长26.3%;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98%。

    (五)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继续改善。20_年,我市继续大力推进妇女儿童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全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85.5%,比上年提高2.23个百分点;20_年,我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分别为99.71%、99.51%,均超过目标值;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89‰和2.73‰,达到发达国家水平;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为0.6%和0.85%,儿童健康保持较优水平。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_年,我市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加大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岛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全市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和未成年人分别为2695人和787人,比上年提高16.4%和72.6%;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数237起;破获拐卖儿童案3件,解救儿童4人。

     三、对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需进一步加强。儿童的发展状况构成了未来人口与社会发展的基础。20_年,我市受治安处罚的未成年人数量由上年的283人增至892人,未达到逐年下降的规划目标,同时,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数也未达到逐年增长的目标值。一方面,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应成为社会、家庭、学校的共识,应注重提高儿童心理疏导服务质量和覆盖范围,加强儿童精神疾病预防与防治。另一方面,积极推广有利于儿童身体健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对儿童健康的指导和干预,引导儿童合理膳食、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有待提升。 20_年,我市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8.2%,没有达到100%的规划目标。建议: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合格率;加大儿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和监管力度,确保儿童用药和饮食安全;加强对儿童用品、玩具、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督和分级管理,减少对儿童身体和心理等方面的伤害。

  市妇女儿童发展监测报告

  20_年是实施《郴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_-20_年)》和《郴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_-20_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第一年。自《规划》颁布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达标为主线,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面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规划》实施情况

  (一)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日趋优化

  1、国民经济快速发展。20_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4.64万元,同比增长8.7%;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75.24亿元,同比增长13.1%;医疗卫生支出72.72亿元,同比增长5.6%。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保障。

  2、生活环境明显改善。20_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30元,比上年增加2196元,增长8.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2756元,比上年增加978元,增长8.3%。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73.6%,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75.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5.9%;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6%,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3.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全市上下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通过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宪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母婴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孕产期保健管理、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等健康教育活动。

  (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成效显著

  20_年,全市医疗卫生支出72.72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妇幼卫生经费投入4.48亿元,同比增长45.9%。由于卫生经费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1、孕产妇保健成效显著。20_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7%,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8%,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15%,其中城市92.98%,农村94.46%,均超过规划目标。受流入人口影响,孕产妇艾滋病毒检测率、孕产妇乙肝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分别为111.35%、111.37%和111.35%,远高于规划的目标。20_年继续推进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普查工作,普查人数别为99834人,同比增加51122人,全市安排妇女“两癌”专项救助资金,大力救助贫困妇女“两癌”患者。

  2、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_年,全市婴儿死亡率3.8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17‰,流动人口中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68‰,其中婴儿死亡率15.82‰,均已达到《规划》目标。目前,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1.54%,其中城市为99.97%,农村为90.99%,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促使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6.02%。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1.88%,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5岁以下儿童肥胖发生率和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分别2.28%、1.37%、0.32%和3.47%,远低于规划的目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比达到100%。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9.64%。

  (三)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近年来,全市大力推进教育强市建设,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20_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75.24亿元,同比增长13.1%,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1、儿童教育稳步发展。20_年,全市幼儿园总数为1098所,比上年增加47所,增长4.5%。其中公办幼儿园259所,同比增长1%。在园幼儿17.67万人,同比增长1.2%,其中女童8.04万人,占在园幼儿比重的45.5%。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78%。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毛入学率100%,均达到目标要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5%,特殊教育在校学生1895人,同比增长5.9%,其中女生631人。

  2、女性教育协调发展。20_年,全市教职工数7.16万人,其中女性4.33万人,女性占全部比例的60.5%。青壮年女性文盲率0.1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10.74年。20_年,我市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数2.62万人,其中女性1.6万人,妇女占全部高校在校学生数比例为61.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妇女职工6300人以上,妇女占比例为67.7%。

  (四)妇女就业、社会保障明显加强

  1、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长。20_年,全市全社会女性就业人数为151.67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45%,同比增长1.7%;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35.92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37.3%,比全省占比34.6%,高2.7个百分点。

  2、女性社会保障得到加强。到20_年底,全市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城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有25.05万人、116.08万人、15.06万人48.89万人和13.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62万人、1.08万人、0.02万人、0.3万人和0.6万人。

  (五)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日益增强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把选拔女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女性干部队伍不断壮大。20_年,市人大代表441人中有女性代表140人,占代表总数的31.7%,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市政协委员372人中有女性委员73人,占委员总数的19.6%;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已达到100%。市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6.06%和11.57%;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11.11%和14.48%,均高于上年。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_年,全市刑事案件被害人中儿童所占比重(14岁及以下)只有0.13%,比上年下降0.17个百分点;破获强奸案件数6起,做的有案即破;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企业数9家,被查处企业使用童工人数45人,全市设立家暴临时庇护场所2处,县级以上妇联接待婚姻家庭信访(电)数584人次,有关抚育、抚养、赡养案件数234件,女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534件,占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22.5%,案件涉及婚姻、家庭暴力、赡养抚养以及其他侵权问题,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高位。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未来人口性别比的基础,其偏高的趋势或将导致未来总人口性别比的失调。受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特别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等主观因素,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偏高。20_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达100:115,虽然比上年下降,但明显高于在一般情况下出生人口性别比(102-107)的正常值水平。

  (二)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20_年,全市全社会女性就业人数为151.67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4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28.8%。当前劳动力供需矛盾依然存在,女性劳动者素质与岗位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女性就业难度依然较大。

  (三)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偏低。目前,全市女干部队伍建设虽然得到了加强,但与《规划》目标要求还有一定距离。20_年,市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6.06%和11.57%;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11.11%和14.48%,虽然都比上年增加,但比例明显偏低。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只有28.4%,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2.28%;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48.5%,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

  (四)妇女儿童保健水平有待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有待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较低,免费普查范围有待扩大,救助力度有限,全市仍有多数“两癌”贫困患者没能享受政府救助。

  (五)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学前教育“入园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公办幼儿园满足不了幼儿入园的需要,接收幼儿数量少。民办幼儿园发展虽快,但内部管理、环境卫生没跟上,教学质量不高,城区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稀缺现象亟待改善。城镇和农村发展不平衡,城镇入园率较高,农村入园率偏低,尤其在一些边远山区,因交通不便、经济条件较差等因素,不少贫困家庭的女童无法入园,目前农村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只有78%。

  (六)家庭教育水平有待提高。家庭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尚未得到足够重视;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指导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农村家庭教育资源特别是面向留守、流动儿童及家庭的家庭教育服务较为匮乏;市场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亟需规范。

  三、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一是广泛宣传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家庭改变重男轻女的世俗观念。二是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制定计划生育纯女户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和养老事业,从根本上解决生育女孩家庭养老的问题。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胎儿鉴定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及遗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出生性别筛选,确保人口性别比的合理回归。

  (二)促进妇女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权益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增强妇女竞争就业的技能,指导妇女竞争就业;拓展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大龄弱势妇女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

  (三)加大女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要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规划目标,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各级各类女干部配备达到规划要求。适当提高“两代表一委员”中女性的比例,力争“规划”期间女性参政比例提高到规划目标。

  (四)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一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婚检和优生优育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力度。针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防治。三是要加强防治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性病蔓延。

  (五)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的总体规划。一是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二是规范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民办幼儿园定级分类管理,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向社会公示民办园审批、考评动态信息。三是推动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

  (六)有序推进家庭教育发展。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基层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建设力度,拓展家庭教育工作阵地。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延伸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加强对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培养,不断壮大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定期组织各级家庭教育讲师团、巡讲团等,深入基层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讲、咨询服务。策划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儿童良好道德行为习惯,促进儿童和家长共同学习成长,形成和谐亲子关系。依托公共服务阵地,为困境儿童提供家教指导和关爱帮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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