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对党政机关的管理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这些机构人员的组合方式、运行机制所作的较大调整和变革。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河北省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意见,希望对你有帮助。
河北省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意见
20_年,对于乡镇干部而言是不平凡的一年,因为乡镇的机构改革将对今年完成。那么,在20_年的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干部最期望落实哪些事呢?
第1件事,期望乡镇事业编制
尽快落实车补对于乡镇事业编干部来说,意义非常不同,它不仅仅是一项生活补贴,更是在乡镇工作的一项必须支出。由于乡镇工作的特殊性,没有这项补贴,就意味着乡镇干部在下乡过程中需要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出一部分支付车费。本来乡镇干部的工资就不高,还要拿出来一部分再投入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事业编制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会议结束后,举行了乡镇机构改革揭牌仪式,镇领导班子,新建机构负责。但是,关于乡镇事业编干部的车补问题也已经有了好消息,近日甘肃公布的乡镇街道改革方案中就提出,可以参照乡镇公务员的车补标准为事业编制的乡镇干部发放车补,希望其他地区也能尽快落实乡镇事业编干部的车补。
第2件事,期望乡镇干部涨工资
乡镇干部的编制性质与机关干部相比要复杂一些,乡镇干部中不仅有公务员身份,也有事业编制管理岗的干部职工。不管哪种身份,工资待遇与机关干部的差距就在乡镇补贴这一项上面,公务员身份的乡镇干部还可以提升职级提高工资,而事业编制管理岗的干部则只能等待提拔。
因此,提工资待遇是乡镇干部最强烈的呼声。近日甘肃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乡镇干部收入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这一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第3件事,期望出台事业编制并行制度
自去年公务员法颁布之后,各地组织部门纷纷套改公务员的职级待遇,乡镇事业编制的干部也羡慕不已,迫切的希望事业单位尽快出台相应的职级制度,解决乡镇事业编晋升慢的问题。相信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并行制度,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出台。
第4件事,期望与机关干部交流更大一些
乡镇干部都希望加大与机关干部的交流力度,让乡镇干部合理流动、人尽其才。从生活的角度讲,一些在乡镇工作了七八年的干部,也迫切希望能调入到机关工作,方便照顾家庭,弥补多年对家庭的亏欠。
河北省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意见
当前,乡镇机构改革正在稳步地推进中。虽然各地改革的时间安排不一样,但从各地了解到的方案或者意见来看,预计都是在20_年的上半年完成,并将在6月30日前正式挂牌运行。从各地的试点推行情况来看,各地的改革思路是不一样的,但不管怎么样,精简机构、合并职能、提高效能都是改革的目标和措施。也就意味着,乡镇的很多二级机构将在这一轮改革中合并或撤销。
乡镇机构改革,国家层面出台的都是《指导意见》,《意见》的意思也就是给你指明一个大概的改革方向,至于具体怎么改革,各省、各地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转变乡镇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切实解决乡镇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等问题。积极为乡镇转变职能创造条件。
二是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
进一步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设置,坚决守住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这条底线。
三是改革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
继续推进分类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
四是创新乡镇行政运行机制。
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服务方式,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
20_年个别地方出台的乡镇机构改革政策
1.设立党政工作机构8个:党政办、党建办、政务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设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便民服务中心、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经济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轴承产业服务中心。
2.核定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65人。党政工作机构的一把手由副镇长兼任,再配备1名副科级副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只配1名副科级一把手。
请注意:以前乡镇的“七所八站”都撤销了,人员全部打乱重组了,新组建了一些部门,这些新组建的部门承担以前“七所八站”的所有职能;据我了解,烟店镇是当地的一个大镇,还是临清市两大中心镇之一,经济条件比较发达,比着河南、山西、陕西等内地的乡镇经济发达的多,人口也比较多,烟店镇以前的公职人员将近200人,现在核定行政编加上事业编只剩下115人,也就是有近80人要被辞退。
20_年6月份,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6月底前基本完成。《意见》主要明确了一点:
乡镇机构不超过12个。规模较大、管理任务较重的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限额为12个,其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限额为10个。乡镇一般设置党政机构3~7个,事业单位3~5个,已经明确设立的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或者党建工作站、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等4个,其他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各地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己设立。
人员如何安置呢?文件原话是:“规范编制管理。所有人员按核定编制竞争上岗,实行一人一编一卡管理。落岗的人员下岗分流,出现空编时优先从原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录用。”至于具体怎么操作就不得而知了。
第一,乡镇事业编一般不会下岗,丢失身份。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乡镇的各类站所可能会根据职能需要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安置,继续保持身份待遇不变,不会出现被剥离编制的情况。比如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编制,按照分类改革要求,原则上要求剥离事业编制转为企业人员,但在乡镇能干活的人本来就不多,受制于人少事多,即便有自收自支性质的编制人员,一般也不会清除,顶多是在机构撤销后转到其他岗位安置。自收自支性质的编制人员都不会丢失身份,其他全额、差额人员地位自然更加稳固。
第二,乡镇事业编基本上不可能转公务员。有的乡镇事业编特别是参公性质人员,冀望通过机构改革转换身份变为公务员。可以肯定的是,这基本上不可能。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现在普遍采用的是限额管理原则,行政编制原则上不增加,没有编制,想转业没用;二是从事业编转行政编,要么通过调任,要么通过选举担任乡镇副职,否则根本转不了,而无论哪种选择,都不是易事,没有一定的能量根本做不到。
第三,乡镇事业编基本上不可能有车补,想提高待遇,要么上调,要么多拿职称,其它的别多想,想也没用,老老实实干活是正道。
大家都知道,乡镇人多事杂,机构改革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上级部门都是出台的《意见》,给你指明一个改革的大概方向,具体改革政策还是以各地市、各县区的具体政策为准
河北省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_〕4号)精神,现就深化我我省乡镇机构 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的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过渡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村,制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乡镇政府为核心,理顺乡镇人民群众的利益。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要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服务载体,优化组织机构和职位设置,严格 控制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镇管理与基层群众的有效联系和良性互动。
人民自治,建立有能力,有效率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成果,从而为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明两年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切实巩固改革成果,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乡镇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改善乡镇公共服务,确保20_年全面完成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任务。
二、把握重点,加快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乡镇政府要不断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调整管理方式,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要贯彻落实好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重点要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要牢固树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完善乡镇治理机制和社会管理体系。要探索实行县级对乡镇的差别化管理,分类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责定位。各扩权强镇试点镇要以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重点,努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关镇要以城乡一体化为重点,注重做好小城市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产业、技术、资金、人才等支撑;以农业为主的乡镇,要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建立健全“三农”服务体系。
乡镇政府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拓展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要抓好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要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各级党委、政府要为乡镇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创造条件。要增加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增强乡镇履行职责的能力。要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不属于乡镇职能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进一步理顺县、乡条块关系,派驻乡镇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考核实行条块结合、以乡镇考核为主,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
三、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关于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给人员只减不增。以县为单位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在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清理清退非在编人员和吃“空饷”人员。严格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定编定岗定员,推行编制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县(市、区)和乡镇主要领导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对县乡主要领导实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机构、增加编制、违规进人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
四、分类改革,扎实推进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创新
乡镇事业站所可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经省政府批准,也可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或按区域设置机构的体制。各地要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进事业站所分类改革,在不突破现有机构、编制限额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形式,加速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做法,在吃透中央和省里精神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前一阶段乡镇机构改革的经验,结合各自实际,抓住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找准突破口,把握切入点,力争在深化改革的一些重要方面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取得新突破。各市要在年底前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情况报送省编办,由省编办汇总后报告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