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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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4 20:30:1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局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林业局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方案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二)造林绿化管理股(西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西峡县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办公室)。承担全县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采取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沙化、石漠化防治及其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长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侯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西峡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西峡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承办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国有林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林业法制工作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方针政策落实;指导农村林地林不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组织、协调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专用标识;承担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砍伐或移植国家一级古树名物的审核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股。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其及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人事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编制全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人员编制

  西峡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股级干部8名(含总工程师1名)。

  核定驾驶员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林业局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加强乡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宁组发〔20_〕15号)精神,结合灵武市《关于加强乡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灵党办〔20_〕1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东塔镇建设与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实际,确定灵武市东塔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职责

  1、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职责。增加信息平台管理、“政务云”对接、官方微博、民生热线和门户网站管理等职责。

  2、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增加辖区内农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职责,解决居民投诉、矛盾纠纷、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

  3、禁毒工作职责。增加协助市公安部门做好禁毒宣传,对辖区实施监管等职责,维护辖区内禁毒安全。

  4、行政执法工作职责。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授权委托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5、招商引资工作职责。增加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宣传及工作落实。

  6、财政工作职责。增加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收支管理和镇财务管理、核算及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划出职责

  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前检查、三查、两癌筛查、药具管理等技术服务职责划归镇卫生院。

  (三)加强职责

  1、信访维稳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制定维稳工作目标和计划;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开展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司法调解,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禁毒、反邪教等工作。

  2、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职责。制定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和宣传;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管理辖区内道路卫生和村容村貌建设,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3、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协助镇土地征收和储备工作,协调处理涉地违法行为、解决群众的土地投诉、矛盾纠纷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执行政策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引领农村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农业结构调整方向,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引导组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植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协调、疏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时提供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市场信息、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病虫害防治、农副产品销售等服务。

  (三)发展公共事业,服务群众需要

  根据镇村建设规划,搞好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方面的建设,负责组织农村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就业等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救灾济困、五保户供养、农民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工作;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五)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科学设置机构。保持东塔镇现有党政机构限额及人员编制数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政、事业界限,将镇机关内设机构由“三办四中心”调整设置为“一办三中心一执法队”,即:党政办公室、综治中心、经济社会发展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合理设定岗位。实行“业务主管”负责制,与市直业务部门(单位)对应设岗,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岗位工作量确定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位负责人为该业务主管,负责对口开展工作。理清岗位职责。建立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干部职责清单,公共服务职能及岗位职责清单由市法制办与市编办、人社局共同负责建立;包村职责清单由镇负责建立。职责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党政办公室(挂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负责镇党委、政府、人大日常事务及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负责做好文秘、组织、人事(编制)、宣传(精神文明)、群团、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五送两带一帮”干部下基层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1、秘书工作岗位负责处理党委日常事务,负责领导发言稿等材料的撰写,办理党委公文的登记拟办和公文拟稿、打印、分发工作;负责党委会议的组织、记录;抓好机关管理、干部考勤,建立和完善镇管理制度,管理好党委印章等,协调党委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各项决议。

  2、文书工作岗位负责处理政府日常事务,办理公文的登记拟办、传阅、归档及公文的拟稿、打印、分发工作;负责政府会议的组织、记录,管理好政府印章等;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3、组织工作岗位负责制定镇组织工作年度规划与措施,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镇党委工作制度,做好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工作;协助镇党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负责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收缴党费和党员统计工作;协助党委抓好村级班子考察、任免与考核工作;开展“五送两带一帮”活动;撰写信息、调研、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人事(编制)工作岗位负责协助镇党委抓好干部教育、管理、考核和录用、调动工作,做好非领导职务职级并行工资晋升和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负责镇干部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培训学习等,负责事业人员(含派驻干部)聘用、合同管理、工资认定、职称评定以及评先选优、培训、人事档案等工作。

  5、档案管理工作岗位贯彻落实《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和使用工作;开展档案的借阅、登记、管理等工作,做好安全保密、档案保管工作,定期检查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6、宣传(精神文明)工作岗位负责制定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镇日常宣传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宣传部做好各类新闻采访工作;负责镇工作信息及动态的报送,及时向宣传部及新闻媒体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稿件及线索;负责镇网络舆情的监控和社会舆论的引导工作;负责镇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用新媒体宣传正能量;负责镇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7、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岗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统一战线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少数民族、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8、工会工作岗位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负责发展工会会员,健全会员档案,建设职工之家、职工书屋、职工活动室,开展文体活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建立健全会员大会制度;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卫生健康,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创建活动和各类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做好困难会员救助工作,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9、共青团工作岗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志愿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各类报表的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10、妇联工作岗位宣传党的妇女和妇联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加强妇女科技文化培训,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好妇女小额信贷工作,鼓励妇女发展经营项目;组织开展“最美家庭”“和谐家庭”评选等系列活动,引导辖区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家庭观;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普及有关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1、后勤工作岗位负责镇机关的安全保卫、水暖电气保障、院落绿化和物业维修、环境卫生、体育器材和勤杂人员的管理;负责公务车辆运行保障和机关食堂管理等工作。

  (二)综治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解,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服务、禁毒、各类社会矛盾排查、受理、调处、检查、督办等工作;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和反邪教工作。

  1、综治工作岗位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安排落实综治工作;组织协调村(社区)落实综治工作措施;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助推后进工作;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和反邪教及对邪教人员的监管工作,办理其他事项。

  2、司法调解工作岗位(由东塔镇司法所承担)负责辖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禁毒工作岗位协助配合依法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和吸毒人员摸底排查管控工作,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负责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戒毒(康复)人员药物维持治疗、帮教、就业安置等工作;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

  4、信访工作岗位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确保信访渠道畅通;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对重大信访决策、部署、安排进行办理落实;承办上级部门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及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经济社会发展中心

  负责制定镇国民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完成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土地流转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负责镇各项指标统计上报工作。

  1、农业技术工作岗位(农牧局派驻)制定镇种植业生产的发展规划、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措施;开展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关键技术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检测和监测;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和产业指导;指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2、农业机械工作岗位(农牧局派驻)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农机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促进各类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普及;负责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3、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岗位(农牧局派驻)负责村级财务的监督、审查以及财务公开工作;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督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治理涉农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指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并进行规范化管理;指导农户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拉长农产品加工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负责农村经济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4、林业工作岗位(林业局派驻)负责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年度造林规划设计及幼林抚育,落实造林和育苗等任务,配合完成年度造林检查验收、辖区内林木的养护管理等工作;开展林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抓好经济林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农民林业技术培训;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上报林业盗伐案件,协助依法查处各类毁林案件;协助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落实防治森林病虫害责任制,做好病虫害预防和防治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督导护林员加强对重点林区的巡护,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协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5、畜牧工作岗位(农牧局派驻)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镇畜牧业的发展;负责畜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畜禽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畜牧业生产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协助镇政府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畜禽疫病防治及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

  6、科技(科协)工作岗位抓好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及科技协会的发展,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引导推广新技术,提高农民文化、科技素质,提供科技信息,做好各类服务;负责镇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实施,指导开展专利申报和统计工作。

  7、水利工作岗位(水务局派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实施镇年度灌溉用水计划;负责农田灌溉供需双方用水管理,协调处理水事纠纷,维护灌溉秩序;指导农民用水协会工作;负责水利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与维护,做好岁修工程的申报及实施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利统计工作;推进水利改革,发展节水灌溉,推广应用各项水利新技术。

  8、财政经济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收支管理;负责镇财务管理、核算及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负责“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和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负责镇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监管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完善“一卡通”直补资金发放机制;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补贴数据的调查摸底、录入、核实、汇总、公示等工作;负责支票管理,办理单位收付业务,配合会计管理好账、票、款业务工作,登记现金账、银行账;负责与银行对账,确保票、款安全。

  9、项目建设工作岗位负责做好镇各类项目的储备和辖区内固定资产项目入库工作;负责镇实施项目建设方案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负责镇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土地、规划、环评、批复、节能、质检、安全、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报批工作,并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现场管理以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掌握汇总辖区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对项目实行动态监测、规范化管理,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等工作;协助各村(社区)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相关政策、决策的宣传,落实招商引资工作。

  10、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岗位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级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镇、村(社区)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计划;指导并监督检查村镇涉及的美丽乡村、危房改造、生活污水治理及改厕等其他项目建设工作,并做好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负责镇各类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辖区的村容村貌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镇区规划的实施。

  11、统计(经济调查)工作岗位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负责辖区内各项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负责各项普查、抽查、调查任务的入户登记及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工业经济统计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工业企业底数及生产经营情况并定期向上报告。

  (四)民生服务中心

  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扶残助残和养老社会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开展创业就业、劳务输出服务、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开展文化、体育、教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新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等工作;负责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的信息化工作及“政务云”对接工作。

  1、民政工作岗位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镇低保户的审核、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负责敬老院和居家养老的管理工作,负责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助;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政治、制度建设;负责保障住房的前期审核工作;负责镇扶贫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扶贫救灾基金和物资;负责优抚对象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发放及退伍军人的安置等拥军拥属工作。

  2、扶贫工作岗位负责编制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全面小康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负责镇扶贫开发项目的论证、评估、申报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监督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辖区各村上报的精准扶贫对象核查、监督把关工作,对进入精准扶贫系统的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并完善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宣传、科技示范推广、培训及扶贫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负责贫困户金融扶贫贷款的申请、发放等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调查摸底、审查、完善资料汇总上报以及组织实施;负责衔接和联络工作,协调处理扶贫开发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负责扶贫工作开展成效评估及常规工作的对接统计上报;协助相关单位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3、残联工作岗位负责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做好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辅助器具发放、福利保障、无障碍改造、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精准建档立卡;负责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残疾人工作,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

  4、劳动保障工作岗位负责配合劳动监察执法相关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协助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协调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报表;负责开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征缴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报、生存资格认证、丧葬费领取以及特殊人群参保身份认定、档案管理、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负责辖区被征地农民资格认证及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负责配合市社保局对各村社会保险协办员的培训、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建档立卡、特困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登记、保费征缴工作;负责开展社会保险其它工作。

  5、就业创业工作岗位负责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的调查、建档、统计、权益维护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协助市就业局组织辖区内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组织其转移就业;负责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重点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户、移民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负责镇劳务输出及农村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6、物业管理工作岗位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小区物业管理的达标考评工作、优秀物业小区申报考评工作;指导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监督检查辖区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工作;引进物业管理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受理物业投诉,做好登记、调查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配合完成居民小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7、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负责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农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活动,做好疾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人口(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上报与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配合市卫计局有关计划生育社会抚养征收行政决定的依法实施;负责《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的审核上报和发放工作;负责核实上报计生惠民政策人群的信息和落实工作;负责对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管理工作。

  8、文化旅游广电工作岗位负责辖区内文化艺术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指导开展基层文化活动;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培训基层文艺骨干,指导村(社区)组建文艺团队、健身站点,定期开展活动,做好农家书屋管理工作;拟定镇村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镇村旅游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假日旅游、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协助规范镇村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协调配合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村村通广播电视,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9、教育体育工作岗位负责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掌握入学状况,依法采取措施防止辍学;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教育捐资助学;协调辖区学校新建、扩建的土地征用;负责监管学校治安维护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农村幼儿教育和辖区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工作,提高农村幼儿受教育率。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定期开展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群众性体育比赛。

  10、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岗位负责辖区信息网络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镇村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的信息化工作(“三化一满意”便民服务)和“政务云”对接的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负责镇官方微博、民生热线、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的管理。

  (五)综合执法队

  负责配合完成市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授权委托镇实施行政执法事项。负责土地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禁牧封育、草原管理、安全生产、环保环卫等方面的执法活动。

  1、宣传教育工作岗位负责辖区土地管理、禁牧封育、草原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行政执法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推广辖区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

  2、巡查执法岗位

  国土资源巡查(国土资源局派驻)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年度耕地保护目标,加强土地用途管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做好土地的综合管理和合理利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协助完成辖区各类建设用地的征用、收储、征收工作和建设用地的规划预审资料收集的前期工作;配合处理辖区违法占地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涉地违法案件;协助处理群众土地和采矿纠纷;做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土地变更调查的前期资料审核上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经制止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并由上级部门立案查处。建立土地管理及地籍调查档案。负责对违章建筑定期巡查,制止违章建筑搭建、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辖区未经审批违法违章建房的监督与控制工作。

  禁牧封育、草原管理执法(农牧局派驻)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开展禁牧封育和草原管理执法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在禁牧区域内放养牛、羊等草食动物,查处破坏、盗窃、擅自移动禁牧标志、围栏设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情况实施行政处罚,问题严重者上报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安全生产执法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监管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检查和执法,并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销售与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村镇道路交通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的执法;配合相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学校等安全生产重点区域;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指导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健康饮食知识;协助消防部门做好辖区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环保环卫工作岗位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编制、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服务业的烟气、废水、噪声的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和辖区内农业污染源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制定镇环境卫生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环境保护知识,负责管理环境卫生清扫及垃圾收集、清运;负责保洁员、垃圾车运行和管理,负责辖区内环保、环卫公共设施和作业专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制止垃圾、废旧轮胎、秸秆和树枝的焚烧;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巡察,定期考核村环境卫生。

  3、行政执法档案备案负责收集整理执法过程的证据、资料,备案执法过程中影音资料记录;做好执法工作的档案整理和保存;对各类监督和考核工作进行档案归类;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做好执法工作的后勤事务保障工作。   

  (六)其他

  负责做好人大代表联络、纪检、人武等工作。

  1、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岗位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镇人大代表的学习、视察以及镇召开人代会的联络工作;负责人大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负责人大换届及组织人代会的相关资料;协调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收集议题、整理档案并上报信息;监督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大议案建议的落实。

  2、纪检工作岗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行使权利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负责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从政宣传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回访教育;负责查处违反党的章程、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等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问题;督促落实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接待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教育、监督、查处等,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武装工作岗位负责民兵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民兵整组、预备役登记、兵员征集工作,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负责拟定战备方案和计划、战时兵员动员方案和各种战备保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战时动员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军、参战、支援前线,配合部队作战执勤和保卫后方安全。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灵武市东塔镇核定行政编制27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8名。其中:党政办公室23名(含人大、纪检、武装);综治中心4名;经济社会发展中心10名;民生服务中心10名;综合执法8名。

  领导职数: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0名(3正7副),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人武部部长兼副镇长1名,副镇长3名,组织委员1名。

  五、其他事项

  政府部门派驻东塔镇人员数:农牧6人(其中:农经站3人),林业3人,国土2人,水利2人。

  六、附则

  (一)本方案由灵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灵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灵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灵武市东塔镇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林业局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禄丰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_〕38号)精神,设立禄丰县林业局,为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禄丰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禄丰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职责。

  (二)增加州级下放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国内单位和个人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科学研究行政许可;省内移植珍贵树种活立木出县境审批许可;非主要林木品种登记许可;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许可;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省内运输、携带、邮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许可;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

  (三)加强森林防火的组织、协调、指挥、值班和森林安全防火检查、火情预警、报告、调度系统管理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二)拟订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审查、报批乡镇和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

  (三)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负责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旅游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指导、监督、检查造林绿化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指导全县林权、林地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组织、指挥、协调和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五)负责管理辖区内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负责全县陆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珍贵树种名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组织实施;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出口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指导全县农村节柴改灶、燃料置换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林权初始、变更、注销登记,指导林权流转交易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保护区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开展保护区自然资源调查及环境监测,依法保护和管理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科学实验、宣传教育及参观考察活动。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禄丰县林业局内设机构6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承办文秘、档案、会议、文印、督查、信访、保密、修志、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承办外事接待和涉外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资源林政股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资源保护、采伐、运输、经营加工、销售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并承担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职责;承担林业法规管理和林业行政处罚职责;负责资源动态监测、林地林权、森林采伐限额、木材运输、木材经营、木材加工的管理。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农村能源股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村节柴改灶、燃料置换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承担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农村节柴改灶、太阳能、沼气燃料置换等农村能源建设职责,协调乡镇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天保退耕办公室

  负责组织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资金规划;指导、监督天然林资源保护区管护中心和管护所的建设和业务;负责统计、调度、管理、指导全县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天保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股

  负责全县林业资金中长期计划的编制、预算、管理和考核;负责全县林业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国有林业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各项林业基金的管理;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考核培训、职工技能培训、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林业人才需求预测和引进工作;拟订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林业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拟订林业党委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县林业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禄丰县林业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其中一名副局长兼任一平浪林场场长)。

  四、其他事项

  (一)管理禄丰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一)禄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禄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禄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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