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生违纪反思材料
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学生违纪反思材料
要求:1、反思材料不少于600字;2、写清扣分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情经过;3、被哪一级管理人员发现(分班级和校级两级);4、深刻的写出自己对被扣分的认识。
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篇一:警察不穿制服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怀着十分不安及羞愧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12月5日那天上午,我由于自身的疏忽,到大队开会却没有穿制服,对此,我十分的自责。作为一名刚上岗的交通警察,连最起码的制服到没有穿,我这样的行为,给单位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给同事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更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以及接受群众的监督。
我知道,从古至今,制服大都作为一种身份标志,承载着传达其特定内涵的作用,尤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制服更是权力的一种象征。警服、警车、警察证等作为一种身份标志也正是如此。制服等身份标志对警察行为具有监督意义。警察的权力涉及到生活的很多方面,最贴近人们生活的行政权力越有可能侵犯人们的权利,所以权力需要在阳光下运行。公众的监督被公认为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警服作为警察执法的明显标志,能有效证明其身份,所以身着警服执法的警察能为人们所有效监督。
交警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在工作方面有其特殊性。制服的穿着,有利于我们在工作当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更能随时提醒自己肩负的责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也对公安人员的着装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可我自己没有按规定着制服上班。对此,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书面行式作出检讨,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意,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我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和水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树立好一名公安的良好形象!
特此检讨!
检讨人:
20_年12月17日篇二: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局党委:
您好,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20_年04月12日在我辖区发现赌博一事,因我个人的疏忽,我没有能够充分地对所内各项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和监督,给公安局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我犯了一个低级、原则性的错误。虽然是一件看似很细节性的问题,但是连这么基础的工作都没有做好,没有根据您的要求,把您安排给我的工作做好而深感愧疚,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重要的是给公安局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因为细节而蒙羞,更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局党委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但此次我通过自我反省,必须找出我工作失误的根本原因,经过深刻反思查找根源性问题,使我深刻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同时我也从中学习到深刻的教训。现将有关事项检讨如下:
一、对错误的认识
此次错误是严重的。从思想上,暴露出重业务,轻学习,在案件频发的情况下,片面追求大案要案的破案率,对局党委的有关指示、要求学习不够,领会不深,由此才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这是出现问题的根源。从作风上,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我在部署工作时,要求多,具体落实抓得不够,跟踪落实不到位,以致禁赌工作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禁赌工作的各项措施未能有效实施;从制度上,暴露出我们制度不严,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些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派出所对各项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作为领导没有抓好落实,平时工作松懈,思想麻痹,总认为不会有事,由于对禁赌工作重视不够,
在禁赌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漏洞缺乏敏感性,麻痹大意,没有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为此事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从管理上,暴露出我们平时对群众的禁赌宣传教育不够,忙于业务,疏于教育。
二、整改措施
出现问题后,我将着力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召开全所工作会议,整顿纪律,要求社区民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做好禁赌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严厉打击赌博有关行动。二是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全体民警以及协警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局党委的指示和要求,把上级的要求落实在工作行动中,切实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三是修订完善原有巡逻规章制度,做到规定上墙,入手入脑,并严格执行,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加强全所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有关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激励人”的良好机制。
检讨人:
20_年04月15日篇三:公安民警如何正确适用检查1
公安民警如何正确适用检查权
一、治安检查与刑事检查的区别
(一)检查的法条规定
1、治安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进行检查的范围和程序。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检查的对象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这里所称的“有关”,应当是直接有关。
(2)行使检查权的主体,人民警察且不得少于二人。笔者认为应当是办理案件的人民警察,而不是所有的人民警察。
(3)检查程序:①应当出示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②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4)特别规定。①对确有必要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②不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不得检查公民住所;③检查妇女的身体,不得由男性工作人员进行。
(5)值得注意的是:①由于法条对检查的目的没有明确,故对检查对象范围中“有关”的理解容易产生分岐;②人身权作为比公民住所更重要的私权,应在立法上加以特别保护,而现行法律条文缺乏对人身检查的限制性规定;③对拒绝检查的情形没有明确规定。这是制定法条时的一大忽漏。
2、刑事检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进行检查的范围、程序。 派出所用得较少,
从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对刑事检查的规定明显比治安检查的规定明确、具体。正因为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六部委《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等也未就此再作另行规定。
(二)治安检查的法律性质
治安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实地查看、寻找、检验,以发现和收集有关证据的一种调查活动(见《实务指南》第484页)。笔者赞同将治安检查的法律性质定性为一种调查活动的观点。1、治安检查是否具有强制性。
我不支持《实务指南》第488页中关于检查带有强制性,以及当事人拒绝检查的,人民警察可以强制检查的观点。
因为:①调查活动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接受调查是公民的义务。但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如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调查活动并不具有强制性。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没有授予人民警察强制检查权。③《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检查设定在第四章第一节调查阶段,也说明在行使检查权时对该行为是否违法和是否应当予以治安处罚还存在不确定性。
我认为:法律赋予了人民警察检查权,同时,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的当事人也有配合检查的义务。如有关当事人不履行配合检查义务的,人民警察不能强制检查。正如证人有作证的义务,如证人拒证,人民警察不能强制,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没有对证人强制的授权。但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询问同样是调查活动,法律根据不同对象作出了不同规定。
2、应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的“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
《实务指南》(第485页)对此作了较详细表述,但笔者认为范围过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应指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直接有关的场所。如实施地、隐藏地等。不包括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间接有关的场所。
(2)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物品应指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直接有关的物品,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无关,不得检查。否则,即转化为非法搜查。
(3)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人身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及被侵害人的身体。按照《实务指南》(第488页)中关于检查带有强制性,当事人拒绝检查的,人民警察可以强制检查的观点。如办案中被侵害人拒绝检查,人民警察进行强制检查,则不仅侵犯了人权,又造成被侵害人再次受到伤害。
3、如何应对不配合检查的情况。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如遇到不配合检查的情况,不得强制检查。应在以教育劝说当事人配合为主的情况下,多讲究方法并区分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配合检查的,可告知其法律后果。对经教育后仍不配合检查的,如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证属实并应当予以处罚的从重处罚。
(2)对被侵害人应打消其顾虑,说明检查对维护其权利的重要性。
(3)对有关场所,应多做其负责人思想工作。如其本人经教育仍不配合的,可做其他负责人思想工作。对经教育后仍不配合检查的,如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证属实并应当予以处罚的,可酌情从重处罚。
上述教育劝说工作,可动员其亲友、邻居、同事等共同参与。检查中,民警应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做好防范。民警在进行检查的同时,应有其他民警顾及四周,防止袭警事件的发生。 我认为,立法者在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时,故意不明确规定检查的目的,可能考虑到了人民警察具有治安检查、刑事检查、盘查的多种执法责任和主体资格,以及执法现场的可变性和危险性,而给予人民警察行使检查权更大的自由空间。因此我们既要对现场发现有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依法检查,对拒绝检查的,强制检查。同时,又要防止检查对象的扩大化,滥用检查权。
二、检查应当适度
检查应当适度,否则极易转化为非法搜查。所谓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翻等,又包括对他人住宅等场所的搜查,如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检查是查看,不得翻动;搜查是查找,可以采取搜索、翻看、摸索、掏翻等积极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搜查的对象、范围、程序等内容。搜
查只限于刑事案件中使用,即刑事立案后,经批准程序,依法进行。主体只限于承办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
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尊敬的王xx局长:
您好,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在xx一事,因我个人的疏忽,我没有能够充分地对所内各项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和监督,给xx公安局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我可以说是犯了一个最低级,最原则性的错误。虽然是一件看似很细节性的问题,但是连这么基础的工作都没有做好,没有根据您的要求,把您安排给我的工作做好而深感愧疚,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重要的是给xx公安局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导致xx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因为细节而蒙羞,更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王xx局长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但此次我通过自我反省,必须找出我工作失误的根本原因,经过深刻反思查找根源性问题,使我深刻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同时我也从中学习到深刻的教训。
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我在部署工作时,要求多,具体抓落实少,以致值班管理工作、值班部署和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值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派出所对各项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作为领导没有抓好落实,平时工作松懈,思想麻痹,总认为不会有事,由于对值班工作缺乏重视,我对值班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漏洞缺乏敏感性,对部分民警不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该谈话的不谈话,该了解的没有了解,麻痹大意,没有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为此事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忠心的恳求中心领导能够接受我真诚的歉意,并能来监督我,指正我。我也衷心的感谢领导给我重新工作、学习的机会,我会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以后将会更加努力,更加认真的学习和工作。请领导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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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1、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受贿百万一审判14年
隋亚刚,1955年生,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科研所所长,信通处处长,交管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_年6月5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据法院审理查明,隋亚刚在历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管局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通科研所副所长、所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多家企业承揽交管局工程项目,收受款物价值共计118万元。
2、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一审被判无期
20_年9月26日下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何靖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款项中赃款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其余部分作为何靖的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靖在先后担任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和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单独及伙同其妻黄某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
3、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被撤职
20_年1月13日,山西省纪委对外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因子犯下渎职错误,并发
现其违反廉洁自律及组织人事纪律错误,被给予留党察看1年处分,并建议撤销其公职。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20_年10月,网曝李亚力之子李正源涉嫌酒驾并殴打交警,李亚力为包庇儿子涉嫌删除执法记录仪里内容等。据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察厅调查,李亚力在处理其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其行为已构渎职错误。
20_年12月6日,李亚力被‚双规‛之后,有媒体曝出‚李亚力父子被指1年内卖官上百人,一个派出所所长职位‘优惠价’达百万‛的消息。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察厅表示,此次调查,还发现李亚力有违反廉洁自律错误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
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山西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亚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其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_年2月1日,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亚力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4、云南易门公安局副局长酒驾公车肇事逃逸被免职
20_年8月29日,玉溪市易门县发生一起小车祸,因肇事者‚身份特殊‛,于半个月后在网上引起强烈关注。9月11日,记者从易门县公安局获悉,肇事者为该局副局长吕坤,事后已被免职、辞退。
网友‚查无此人‛在网上爆料,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吕坤驾驶警用公车,撞到一名60多岁的老人。‚但该副局长并未下车查看老人伤情,驾车扬长而去。‛网帖发出后,网友纷纷追问事件的真实性,以及公安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记者从易门县公安局证实,8月29日21时许,易门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龙泉派出所所长、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吕坤在吃晚饭饮酒后,驾驶云OF0308号帕萨特轿车在龙泉路附近与田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擦碰,导致电动车及驾乘人员倒地,造成田某、唐某局部软组织挫伤、电动车部分损坏。经抽取吕坤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70毫克/100毫升。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后,认定吕坤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规定,对其肇事逃逸的行为给予罚款1100元的处罚,记12分;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100元,记12分。
事发次日,吕坤即被免去了易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龙泉派出所所长、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职务。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对其予以辞退。
5、河南平舆县公安局原局长因受贿获刑13年6个月
20_年11月11日,河南省新蔡县法院对平舆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二鲁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郑二鲁在20_年至20_年6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平舆县公安局政委、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总计人民币253.5万元、英镑1万元、价值8.5万元人民币手表一块和价值11.26万元住房一套。其中,郑二鲁先后收受下属35人次贿赂,共计人民币172.5万元、英镑1万元,在人事调整、晋级晋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4个房产、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1万元、住房一套及手表一块,为其在工程建设、项目改造等方面提供帮助。
6、云南丽江公安局原纪委书记因赌博被辞退
20_年1月21日21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秦朝富在丽江古城区一茶室打麻将赌博时,被公安部‚五条禁令‛专项检查组会同古城公安分局西安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收缴赌资共7200元。丽江市委决定辞退秦朝富,丽江市纪委给予秦朝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给予秦朝富罚款500元的处罚。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7、广西平南一民警酒后枪杀孕妇被逮捕6名领导被停职 20_年10月31日,广西贵港市公安局向新华社记者独家通报称,平南县民警酒后开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平南县公安局长、政委等6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10月28日22时许,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争执,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丈夫无生命危险。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市、县相关部门依法从速办案,并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10月31日下午,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6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河南林州公安民警郭增喜酒后‚摔婴‛被依法逮捕
20_年7月18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这一举动导致婴儿当场昏迷,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女婴颅骨3处骨折,颅内有淤血,极有可能留下后遗症。此后,林州市公安局仅对涉事民警郭增喜处以关禁闭15天的内部警务纪律处理。
一月后,此事被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被摔伤孩子虽然已出院,但其父母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仍担忧孩子会否留下后遗症。在各方舆论关注下,8月17日晚,涉案民警郭增喜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8日上午实行异地关押,于22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8月23日,因对‚摔婴‛事件处理措施不力,河南林州市委、市政府当日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书平撤销局长职务、留党查看;对政委杨承栋撤销党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职务;副书记苏祥顺也被撤销职务。
9、四川内江一警察醉打7旬菜农被刑拘
20_年9月26日凌晨,内江一七旬菜农驾驶三轮车进城卖菜,不料在逆向行驶时与一轿车发生擦挂,并遭到喝了酒的轿车司机——内江市公安局民警肖国裕‚醉打‛。轿车司机一把将姜德元拖下车,一记拳头便向他的头部挥来,打得对方眼冒金星。‚我就跟他说该赔咋赔,怎么可以打人,欺负我一个老年人。‛姜德元说,这个中年男子满嘴酒气地说,‚我是公安,打你咋了‛。 一位出租车司机看到情况出来劝架,也被肖国裕打了十几拳,两位伤者双双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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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通过前阶段我局制定践行“四有三为”教育活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我从思想、作风、纪律、工作各个方面认真反思,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发现自身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现剖析如下: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还存在差距,在培养自己从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上还有些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二)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从思想上来看,自己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有时对待来访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就嫌麻烦,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好,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三)对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表现在:对待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要还过得去就可以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涂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对分管工作的业务和知识的学习好放松了要求,没有自我加压和扩展自身价值的前瞻性。
(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从管理上来看,事业心责任感较以往有较大减退,有时存在不愿管,怕麻烦的心理。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未来。在大是大非面前还尚能正确把握,但在小节方面就得过且过,不能从严要求自己。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二)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未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今后我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个来镇办事的群众。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三)业务水平不高,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能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自
己没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故在开展工作中比较盲目,有时缺乏一定自信。
(四)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存在的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加强学习和党性培养,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再修条令条例和规章课,切实从思想深处摒弃一切不利于工作、不利于管理的错误想法,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确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思想,确立依法治镇、从严治吏的思想,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真正合格的民警。
(三)在工作方面求真务实,真正沉下心来抓好分管工作的管理,勇于吃苦,勇于奉献,不等不靠,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加强自身表率作用,努力把分管部门建成管理严格、作风优良、纪律过硬的先进部门。
(四)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只有狠下决心,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
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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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力军,县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前沿阵地,少数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经济发展的软环境,还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近年来,涉及公安机关的举报件,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中占相当比例。如何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有效遏制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已成为摆在纪检监察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20_年以来被举报的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20_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举报311件,涉及公安民警的举报42件,其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5件、贪污贿赂4件、失职渎职31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2件。通过调查,失实31件,给予通报批评2件,其他处理5件,转立案4件。立案查处的4件案件,其中失职3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涉及副科级干部2人。
二、被举报的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特点
(一)群众举报数量大,但真正违纪违法的案件少。所收到的42件举报中,失实的31件,工作处理不当但未构成违纪的5件,轻微违纪的2件,仅有4件被立案查处。
(二)违纪民警中的中层干部居多。在给予党政纪处分的5名违法违纪民警中,4人为中层干部,另1人是普通民
警。违纪原因在于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如所查处4件案件中3件为失职案件,3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三)基层所队民警违纪问题突出。在查处的全部违法违纪案件中,全部发生在基层派出所,一线执法民警始终是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发群体。
三、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原因分析
(一)处理问题不及时,与群众沟通不到位。被查明失实和工作处理不当但未构成违纪的36件举报中,绝大部分都是因为公安机关处理问题不及时或者未及时与群众沟通,导致群众产生误解。比如曾某某反映其丈夫和儿子被恶势力殴打,向大井派出所报案后未得到处理。经查,大井派出所接警后成立了专案组开展调查,但因调查工作进展缓慢导致曾某某举报。又比如杨某某反映与周某某发生纠纷扭打后,四面山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未处理,也未调查。经查,四面山镇派出所已于当天立案调查,只是鉴于该案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将征求双方意见待双方伤愈后,适时开展调解,但因没与杨某某作好必要的沟通,导致杨某某认为派出所不作为。
(二)放松学习,无视政策纪律强硬规定。有的民警对平时不爱学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对纪律条规从不放在心上。比如,所查处的五矿镇派出所所长陈某私驾公车案件。领导干部自驾私驾公车问题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至省市县各级都三番屡次作出过严格不准的明纪规定。陈某却视而不见、视而不听、视而不遵,私
自驾驶警车到兴文赴宴,最终撞伤行人。
(三)执法理念发生偏差。有的民警带着“不以为然”的从众心理,“不关痛痒”的漠视心理,在执法活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比如所查处的大妙乡派出所所长罗某失职案件, 20_年上半年,不法分子在该乡派出所附近开设赌场,大妙乡派出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赌博场所不予查处,在查处一间赌场时也不及时取证,导致案件因证据不足无法裁决,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教育学习记录
民警违纪反思材料
自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照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和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学习动员和分析评议两个阶段,较为系统的学习了相关篇目,并认真征求了有关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党章以及党员先进性标准,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自己进行了深层次的反思,查找了自身的缺点与不足。总的感到,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和工作作风方面与先进性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并思考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对策,现将有关情况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表现
⒈理想信念方面。不能把自己的生活目标和个人理想与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结合起来,对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论和相关知识学习的不够;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学习不够,执行力不强;平时忙于分管工作和部门事务性的工作,对工作的研究不够,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不够扎实,有时候粗心大意,出一些小的错误;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深入基层很少;缺乏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和本系统其他同志的横向沟通和交流;在工作繁多、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有时候缺乏统筹安排,顾此失彼;平时对于业务学习的不够,学习时间不能够保证等。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⒈学习不够扎实、不够刻苦。平时在单位,除了周五政治学习外,没有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业余时间没有充分利用起来,缺乏对政治理论、党内有关文件政策的学习;对于业务知识也缺乏系统的学习;即使学了,也不能够温故知新,缺乏学习的连续性,缺乏把理论知识与日常工作结合的能力。
⒉工作标准不够高。在工作方面,满足于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动干工作、干好工作的意识不强;工作完成后,对工作的完成情况缺乏总结经验,因此,尽管工作做了不少,但是还停留于原来水平,缺乏显著的提高。
⒊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分管工作与整个监狱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与整个党群部门和监狱的整体工作联系起来。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查找和剖析自己在党性党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在分析评议阶段征求各方意见所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⒈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书记重要讲话以及《读本》其他相关学习材料。按照“一名党员一面旗”的要求,做到“四学四勤”,并在学习的基础上做到“四查四看”。继续坚持写读书笔记,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把真实的体会和感想记录下来。除此之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涉及工作的相关知识,具体包括近阶段上级的文件政策,一些专业书籍,使自己的专业基础扎实、全面,利于今后的工作。每周力争业余时间学习不少于小时。在思想政治上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
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别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心中,结合自己的实际和能力,帮助周围的人。不仅包括工作中接触的党员、干部、群众,还包括日常生活中周围的人,如亲属、同学、朋友等等。自己是一个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的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别人,即使自己付出一些东西。尤其尽己能帮助那些生活中有困难或者属于弱势群体的人,让他们在困难中看到希望,在绝望中看到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