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坚强队伍。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方案
各科(股)室:
为做好我院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根据卫计局《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方案》(梅卫计函字[20_]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本院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黄梅县卫计局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做到工作“零缺陷”、排查“零盲区”、问题“零容忍”、事故“零发生”,确保我院意识形态安全,为健康黄梅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抵制生活中、朋友圈的各类谣言,严禁在手机朋友圈造谣传谣,对在公共场合中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法严肃查处。
(二)防范和管控邪教活动。加强对“法轮功”分子、“民运分子”、“三股势力”等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的防范,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三)加强舆情监控。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重大舆情监控,对可能涉嫌发生重大舆情的,相关科室要第一时间介入,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迅速展开舆情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加强舆情会商和研判预警,控制舆情态势,严格把握信息发布工作。
(四)管控好信息传播途径。加强本系统内外网管理,严禁利用内外网发布、传播各类损害意识形态安全的信息,通过增加监控软件、硬件防火墙等设备,截断传播途径,发现相关隐患及时处理。
(五)管控好信息发布审核关。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类发布信息的审核和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切实把控好“出口关”。制订“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三审三校”流程,登记造册,严格奖惩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研究部署(2月21日-2月25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意识形态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自查整改(2月26-3月10日)。按照卫计局文件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全面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认真梳理。
(三)巩固提升(3月底)。在前期排查和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治长效机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卫生院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王兴权同志任组长,院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院各科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蒋晓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落实责任。要严格履职尽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狠抓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力,敷衍作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责问责。
加强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排查评估和防范化解工作,是政府部门维护公共安全,配合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卫生健康系统履行综治平安建设自身职责,做好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抓手。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为切实提高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安全保障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健康领域风险点和工作责任
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点主要集中在各类传染病防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疫苗接种管理、医院感染管理、血液相关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医学相关信息数据管理(生物医学研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医疗纠纷处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访稳控、公立医院债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等方面。具体风险点防范要求如下:
(一)各类传染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
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与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政府高度重视,群众非常关心,媒体十分关注。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只能加强,丝毫不能懈怠。
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梳理本单位针对突发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处置的相关信息是否完善;组织领导必须健全、经费保障必须到位;部门协作畅通,卫健、林牧、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新闻、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建立信息通报和会商制度,联防联控得到有效落实;强化医务人员技能培训,注重实效提高工作能力;强化宣传,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防护意识;加强监测,提高预警能力;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二)疫苗接种管理
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必须做到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疫苗和冷链管理;开展疫苗配送,保证疫苗运输安全;加强疫苗管理,严格实行双人管理;实行疫苗可追溯制度,做到疫苗信息准确无误;加强人员培训,预防接种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接种门诊建设,合理安排接种门诊的功能区和接种流程;全面采用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系统,以技术手段减少人为失误;严格执行留观制度,安排专人负责。
(三)医院感染管理
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等文件规定,加强和规范医院感染管理,查找我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标本兼治、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全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能力和水平。
1.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等文件执行情况以及开展培训情况。
2.医院感染管理体系。院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医院感染管理专门机构建设情况,专兼职人员配备情况;医院感染管理相应组织框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
3.医院感染管理基本措施。医疗机构的布局;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医护人员诊疗操作规范性、手卫生及职业防护情况;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医院感染监测、诊断、上报情况。
4.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医院感染管理。重点部门主要包括手术室、产房(人流室)、新生儿病房、口腔科、眼科、中医临床科室和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普通病房等;重点环节主要包括安全注射、各类插管后的感染预防措施、手术操作、超声检查、手卫生执行、医院感染诊断、医院感染暴发上报情况、医疗废物管理、医用织物管理等。
(四)血液相关安全管理
涉及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要加强血液安全风险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因血液采集操作不规范、一次性耗材重复使用,导致献血者经血传播疾病的风险;是否存在因血液检测“窗口期”等原因导致受血者经血传播疾病的风险;是否存在因血液保存、运输不符合要求,导致血液质量不稳定,影响输血治疗效果的风险;是否存在因血液输注配型错误、品种错误,导致受血者溶血或影响输血治疗效果的风险。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设置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求,对因未备案或不符合生物安全条件的实验室擅自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以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实验或者样本运输等原因,导致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传染病传播的,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相关处理。
(六)医学相关信息数据管理(生物医学研究)
1.加强风险排查。涉及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安全风险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本单位是否开展或与其他机构(项目研究人)合作开展未经正规立项擅自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是否存在违反《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办法》、《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活动。如存在以上生物医学研究活动,受试者是否存在不知情、信息泄漏等风险。
2.加强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如存在以上违规生物医学研究活动,应立即停止项目的开展,并排查受试者是否存在不知情、信息泄漏等风险,如发生信息泄漏问题应立即当面报告委应急办,不得在媒体、网络等任何途径传播。如为合法开展项目,应严格遵守项目开展流程,排查流程运行中是否存在漏洞,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予以整改。
(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对涉及高毒物品的生产企业和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项目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全方位全覆盖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及预警,强化监管无缝对接,加强职业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储备,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重点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切实加强各企业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检测评价工作,强化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以消除或减少急慢性职业中毒和职业健康损害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八)医疗纠纷处置
1.加强医疗纠纷处置风险排查。单位是否存在因医疗纠纷处置不当,导致群体性上访、医闹、伤医事件等问题。
2.加强医疗纠纷处置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排查。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兴化市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医疗纠纷处置工作制度,排查单位是否存在未设立医疗纠纷接待处置场所、未为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等服务的问题;是否存在报告、接访、病历封存等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访稳控
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因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或调整导致人员述求得不到满足而进行上访、集访现象的。继续贯彻国家、省、泰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精神,共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体系。全面兑现提标新政,开展精准扶助,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及大病保险工作,缓解计生特殊家庭生活、医疗上的困难,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后续理赔服务工作,努力提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充分发挥计生协与志愿者的力量,开展节日慰问走访活动,与政府关心关爱形成合力,因人施策,保持关注度,坚持常态化,通过常常关心、点点温情,于细微处予以感化,增进计生特殊家庭对政府的认同和信任,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十)公立医院债务
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排查本单位现有债务情况,部分医院负债率较高,运营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拖欠供应商货款,影响医院正常运营。要通过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推进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医院运行活力和服务水平,增加医院业务收入,节约费用支出,逐步化解债务,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十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积极应对意识形态领域内可能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应对处置工作,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第一时间处置,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
1.对重大问题和领域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发现和上报,避免延误发酵。
2.做好信息公开。涉及自身的问题及时积极解决,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引导民众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细则及宣传阶段(4月20日前)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防范化解公共安全的实施细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组织风险等级评估认定,做好相应业务培训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专题部署落实风险排查评估和防范化解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有利氛围。
(二)排查辨识和评估分级阶段(5月20日前)
根据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开展风险排查辨识,及时做好分析评估、等级认定以及信息备案等工作,5月20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本单位公共安全风险报告报送至我委卫生应急办公室。
(三)风险管控治理阶段(8月15日前)
市卫健委相关科室、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风险管理治理、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应急准备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自8月上旬起,我委组织力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工作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9月上旬)
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回头看”,进行评估总结工作,我委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五)长效管理阶段(9月中旬-10月底)
市卫健委做好顶层设计,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善风险排查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治理、应急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医疗纠纷处置的风险防控。
三、工作要求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委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真正把卫生健康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细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守土有责的精神,做好全领域重大风险排查化解工作。
(二)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地位,予以重点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切实担负起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直接责任,组织带领分管领域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抓实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对照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责任,细化落实到人。我委成立由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参与的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排查评估和防范化解专项工作组,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确保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深入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和防范化解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对照重点风险点,深入排查梳理各个风险点存在的重大隐患,全面分析评估,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对于排查出来的风险,要列出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逐一明确防范化解措施,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其他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明确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稳定。
(四)着力构建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能否做实做好,关键在于建立科学完善的长效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要构建风险研判机制。我委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分类建立风险研判专家库,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对相关分析进行集中商讨、综合分析,形成研判结论,提出决策建议。二是要构建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我委将建立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库,通过召开风险评估会议等形式,深入分析评估政策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形成专题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三是要构建风险防控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气象、农业、民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借助相关部门力量共同做好卫生健康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四是要构建风险防控上下联动机制。卫健委、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定期向我委报送本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发现风险隐患后,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确保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要构建风险防控责任机制。要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列为重要事项,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加强与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与深化医改、专责整改等重点工作协同推进。要加强工作督查,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引发重大事件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加强工作培训,切实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明确一名联系人,并在4月20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卫健委卫生应急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联络人:郭曙方,联系电话83316536。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总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胜利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支部书记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处室、班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办公室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担负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支部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学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团委,少先大队)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的教育培训。(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学校的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等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不得在课堂出现有政治偏差的言行;在学校内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责任领导:开飞,责任处室:办公室、教务处、团委、少先大队)
(八)加强团队工作,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
加强对少年团校、学生社团的组织与管理,牢牢掌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主阵地。完善对重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报备、审核机制,加强引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责任领导:开飞、杨辉,责任处室:政教处、团委、少先大队)
(九)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
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课堂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任领导:张道云,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一)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科骨干教师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点、参加教研活动、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教职工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二)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干部队伍
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做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责任领导:张道云,责任处室:办公室)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举办的校园网站、广播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横幅、宣传栏、标语横幅展板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材料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和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1、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大政方针的;
12、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3、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