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约瓶颈、村级党组织自我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现就在全县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在全县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全县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约瓶颈、村级党组织自我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现就在全县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截至20_年底,全县495个行政村中有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村要达到全县行政村总数的30%(149个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宣传发动(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在全面摸底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点推进的村,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一村一策”形成发展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要深入宣传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重要意义、经营管理模式,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杜绝行政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二)选好主导产业(6月底前)。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科学确定本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主营业务、组织形式和发展规模。在发展质量高、效益好的传统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注重与区域规划、村庄规划等工作衔接,实现产业、人口、土地、基础设施等资源优化配置。
(三)强化典型引领(9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培育一批班子有力、运行规范、效益良好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典型,加强经验总结,为全县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提供样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支持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浓厚氛围。鼓励先进带后进、强村带弱村,扩大示范效应,带动全县提升。
(四)年终考核奖惩(12月底前)。把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乡镇大排名”工作,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作的督导力度,表扬激励推动力度大、收益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对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没有完成30%任务目标的乡镇(街道),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支部引领。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返乡人员、机关干部、退役军人等群体中选任村党组织书记;
及时在具备条件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中建立“功能型”党支部。对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应由村党组织研究审议后,再提交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二)党员示范带头。引导党员带头参加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在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试点等工作中冲在前、作表率。组织党员联系社员,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做好政策解读、结对帮扶、排忧解难等工作。将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中表现以及带领农民致富情况,作为农村党员亮化记分管理重要内容。
(三)推动利益联结。依托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盘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建立村集体与农民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就业带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作为单位成员加入村党组织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其他成员(单位)同样享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以及一人一票(一社一票)的表决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集体资金、土地、林权或其他固定资产入股,参与合作社分红。
(四)规范运营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章程,完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强化风险防控,提高经营效益。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会计单独核算,对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经济合同及大额支出需报乡镇审核、备案;
收支情况每月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业务事项纳入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淘汰、清理不合格合作社和“空壳社”。
(五)吸引培育人才。结合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加大政策扶持,完善配套措施,吸引在外优秀人才返乡参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生产经营。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与培养村级后备力量有机结合,加强递进培养,及时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才和负责人发展为党员、培养成村党组织书记。
四、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要把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纳入乡村组织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党建“双基”深化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谋划和政策扶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乡镇(街道)要落实抓村直接责任,研究具体方案和推进措施,指导村党组织做好合作社组建、项目落地、日常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县委组织部作为牵头部门统筹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成效作为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估重要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业务指导、项目筛选、技术服务、骨干培训等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抓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为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为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不强问题,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现就加快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20_年7月底前,每个镇街60%的村实现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同时,每个镇街要打造3—5家运作规范、规模适度、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实现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成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主要途径。
二、发展模式
各镇街要坚持“村级党组织+合作社+N”的基本框架,积极引导村级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不断拓宽发展路径,探索符合合作社自身发展的模式。
1.独立自主经营模式(村级党组织+合作社+农户)。村级党组织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资金、资产、资源入股,村民以资产、资金、劳力入股,由合作社自主经营。重点通过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以土地入股,把碎片化的土地集中起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帮助农民致富、促进集体增收。鼓励利用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新增土地和“四荒”“四旁”等零散土地作为集体资产入股,村集体根据占股比例进行分红增收。
2.与企业合作经营模式(村级党组织+合作社+企业)。针对村集体有资金无项目、有资源无渠道等问题,村级党组织将领办创办的合作社入股经营稳定、发展前景好、经济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明确公司与村集体、农户的股权收益和运作模式,村集体和入社群众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获取稳定收益。也可围绕企业生产和生活需求,吸纳农村劳动力入社,由合作社牵头与劳务服务公司对接,建立运输队、装卸队、物业公司等,以劳务输出的形式与公司进行合作。
3.对外承包经营模式(村级党组织+合作社+资本)。针对村集体有资源无资金、管理经营人才缺乏等问题,可由村级党组织牵头成立资源集聚型合作社,对村集体闲置的校舍、仓库、厂房等设施和群众闲置的宅基地、房屋等资产、资源统一规范提升,采取打包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扶贫车间、兴办农资超市、招商办厂;对城边村(社区)、镇中心村(社区)等具备区位优势的,可以采取开发沿街店面,兴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标准厂房,对外发包租赁增收;也可对合作社购买的农用机械设备以及社员的农机器具、劳力资源等整合后,对外租赁承包。
4.统购包销经营模式(村级党组织+合作社+服务)。针对既无资金、也无资源的村,可以通过村级党组织创办、领办农业服务型合作社、劳务输出型合作社等实体,采取独立运营或与供销合作社、京信合作社等具备规模优势、市场优势的经济组织合作经营的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金融、保险等有偿服务,或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统管等综合性服务,多形式、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
三、配套措施
1.加大财政支持。县财政、农业、发改等部门,要抓好对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补助以及奖励申报、审查和验收等工作,统筹制定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20_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补合作社发展,原则上每个通过评审验收的合作社项目奖补标准不低于10万元。县财政投入的项目资金视为村集体投资,根据财政资金投入所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折成股权,单独核算收益。
2.加大政策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省市下达的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优先用于合作社项目建设。提倡增减挂钩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就地用于合作社项目发展。拆旧村庄实行整治挖潜,每节余1亩建设用地指标,县财政补助每亩30万元的结余建设用地资金,可作为村集体资金入股合作社。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稳慎探索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以及增量宅基地集约有奖、存量宅基地退出有偿等办法,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对流转土地200亩以上的,可给予每亩100元的奖补资金。
3.加大金融支持。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民银行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研究制定支持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政策,将农户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机制引入合作社,满足小额贷款需求。对经营规模大、带动作用强、信用评级高的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按有关规定落实财政贴息政策,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要用好用足“鲁担惠农贷”政策,解决合作社融资贵、抵押难等问题,推动潜力大、信用好的合作社发展壮大。
4.落实激励措施。在推荐评选国家、省、市、县四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时,对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给予重点倾斜,每个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合作社进行奖补,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奖补2万元,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奖补5万元,获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奖补8万元,获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奖补15万元。引导合作社参与“一村一品”经营,由合作社经营主导,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的,分别奖补40万元、20万元。对通过领办合作社新增加村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级党组织,直接奖励村支部书记5000元;另外,每增加1万元,奖励合作社5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牵头领办合作社并作出突出贡献的负责人,可从当年度合作社带给村集体的经营收益增量中拿出不低于10%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由县村级集体经济建设推进组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指导,镇街党(工)委要研究制定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抓好推进落实。县直有关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责,加强指导、扶持、协调、服务,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其规范健康发展。深化部门包村和第一书记工作,引导每个部门帮扶村党组织率先领办合作社。
2.强化考核,督导落实。实施“村级党组织+合作社+N”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作为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年底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增收情况进行全县大排名,单列考核指标,对推动力度大、效果好的镇街给予表彰奖励,对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规范管理使用,加强对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监督,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总结推广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经验做法,打造一批能看、能学、能复制的过硬典型,示范带动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快速发展。
近日,济南市商河县孙集镇成立了全县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打造了由村党支部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将土地托管给第三方服务组织,由第三方服务组织进行统一经营,耕种管收,打破传统农业规模小、升级难弊端,聚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达到村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目的的“孙集模式”,激活了乡村振兴新动力。
支部领办群雁齐飞头雁领
商河县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和“强村贷”工作会议召开后,孙集镇迅速行动、及早部署,制定通过了《孙集镇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服务中心。经过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3月16日,全县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商河县众鑫土地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孙集镇前街村正式成立。3月19日,商河县首家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众鑫土地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一次股东大会在孙集镇前街村召开。孙集镇坚持以村党支部为核心,发挥支部书记“头雁”作用,群雁齐飞头雁领,把群众组织起来抱团发展、强村富民,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
前街村现有人口694人,180户,其中121户群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众鑫土地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土地699.906亩,占全村土地71.7%。根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村民是否入社,由村民自己说了算。入社的121户群众以村里实际分地亩数为准,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保底+分红”,多模式发展促增收
商河县众鑫土地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模式是,在支部领办的前提下,理事会运营土地股份社,群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村集体以闲散地、溢出土地入股,采取“保底+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后期,支部领办农机合作社和劳务合作社,实现“1+3”共同运营。
在合作社成立过程中,老百姓最担心的问题就是收益分配的问题。村党支部初步提出“保底+分红”收益分配方案,依次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最后研究确定。保底价格根据群众实际地块计算,盈余后,先提取一定比例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用于扩大生产、弥补亏损、教育培训、购买保险等,剩余利润按比例由集体和股东分红。对集体来说,通过入股合作社形成了长期收益、持续发展的增收模式,增加集体收益。对群众来说,土地合作社的入社农民,至少可以获得土地流转保底收入、合作社经营分红收入以及合作社务工收入,增加了可支配收入,实现多渠道、多门路、稳增收。建立起村集体和群众的发展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格局。
商河县众鑫土地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打响了孙集镇支部领办合作的第一枪,下一步,孙集镇将灵活运用“孙集模式”,探索“支部领办+智慧农业”和“支部领办+产业升级”,以合作社良性发展为双桨,激活乡村振兴的“一池春水”,实现“党建引领、支部领办、集体增收、群众收益”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