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500字(7篇)
考试绝对禁止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将要承担法律和刑事责任。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那么问题来了,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诺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500字
广大考生:
20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__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进行。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吉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须知告知如下:
一、考生诚信考试须知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定罪处刑、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条文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令)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对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办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考生在网上确认期间,应认真了解我省组考防疫要求,自觉执行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确认系统上传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的《吉林省20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和《吉林省20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未在确认系统上传以上文件的,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同时,广大考生应在考前14天填报《吉林省20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记录个人身体情况、签字确认,并于12月25日第一科目考试进入考点时或按照所在考区及考点具体时间要求主动提交。
三、残疾人考生网上确认须知
残障考生应及时关注各报考点有关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做好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
考生本人签名:
日期:
2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500字
为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狠刹违纪舞弊歪风,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1002班全体同学在参加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报考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学生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考试时保证不请他人代替。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当日,将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提前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四、考试时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
五、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和准考证,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八、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日期:
3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500字
尊敬的系领导:
为弘扬校风、端正学风、规范考风,践诚信诺言之标杆,值期末考试来临之际,为积极配合系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我代表会计金融系班级做出如下保证:
一、让学生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刻苦学习,认真做好考前复习,以最佳的心理状态和高效踏实的行动迎接考试。
二、严肃考纪,时刻以校风自勉,以校训自戒,以大学生的.行为标准严格要求,争做文明高尚的新一代社会道德表率。
三、学生干部、团员、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以身作则,积极配合系工作,认真履行学院各项规定,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切实起到带动作用。
四、让学生之间建立起互助互警机制,预防并制止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弘扬校园正气,端正学风。
五、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尊敬监考老师。诚实守信,杜绝弄虚作假,做到不剽窃,不抄袭,真实独立地完成答卷。
保证全体同学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诚信考试,诚信立身、诚信立学、诚信立行,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班主任(辅导员)签名:
20__年x月x日
4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500字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大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义务承诺:态度端正,严谨求实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自习,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最新科学文化知识;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剽窃他人作品;严肃考风,遵守考纪,不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入考场,自己不作弊且不协同他人作弊。
二、守纪义务承诺: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纪守法,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不恶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不酗酒、不吸烟;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不健康网站,自觉抵制黄、赌、毒不良诱惑。
三、缴费义务承诺:以信立人,履约践诺
不恶意拖欠学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各种费用,如学费、住宿费、书费等;不恶意透支信用卡、电话卡等贷记卡;申请贷款时不提供虚假材料,如获得助学贷款,要按时还款付息,珍惜个人及学校的信贷信誉;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奖助学金和补助。
四、文明义务承诺:创建和谐,注重形象
注重公共文明,不高空掷物,不乱扔垃圾,不在图书馆、教室等场所大声喧哗,不起哄,男女交往文明,仪表整洁,待人礼貌;爱护公共财物,对图书馆、阅览室、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的设备要爱惜和保护;在宿舍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同学之间以诚相待,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五、诚信就业:自尊自爱,修身明礼
择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自荐材料要真实,如实填写履历和各种表格,不向学校及社会提供虚假证明;不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成绩单、获奖证明和资格证书等,不编造虚假的在校任职记录与社会实践经历;要自觉履行与学校和社会签订的各种合同。
承诺人签名:
学号:
年 月 日
5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500字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2、本人对由系统自动给定的个人信息泄露产生的后果负责。
3、在本次录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的.人员,将处以3年全州范围内禁考事业单位的处罚。
4、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禁止参加3年全州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诚信考试保证书500字诚信考试保证书500字。
5、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第4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罚。
6、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觉遵守,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保证人: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6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500字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__字说明、感悟书,学校给予相应处分。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考试任务。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3、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自觉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在试卷填写与答题无关的内容。
5、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有其它舞弊行为。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__
保证人:__
20__年x月__日
7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500字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考出真实水平,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城建考学院学生手册》、《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承诺如有违纪行为,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手册》20__版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一)在考试、考查中违规违纪、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对于不遵守考察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或要求,视为考试违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考生违背公开、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得到试题答案,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省级以上统考中作弊和协同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三章第十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五)在校学期期间,经确认在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含协同作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