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9篇
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对执行方规范行为和保障权益有重要作用。还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范,不得夸大或变相限制个人合法权益。现在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希望你喜欢。
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篇1)
1、根据手术分级制度规定,二级以上手术均应开展手术术前讨论并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2、每周2、5为全科术前讨论时间。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对将要进行的二级以上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3、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他手术应在各病区或小组进行,由小组主治医师主持。
4、术前讨论前填写术前讨论单,由术者签字。
5、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6、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术中术后并发症、意外以及防范处理预案、术前准备、麻醉方式等。
7、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8、科主任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应进行多次讨论。
9、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历中。
10、术前谈话和签署《手术同意书》依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
11、术前1天由各病区经治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并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手术通知单由专业组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
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篇2)
1、方便的随访管理
随访模板设置:不同科室、不同疾病、不同病区可以设置不同的随访模板,并可设置不同的随访周期:对于普通疾病设置单次随访,直接指定下次随访日期;对于慢病的多次随访,可以指定每次随访的日期间隔,系统自动计算随访日期序列。
随访模板应用:既可以对患者逐个设置随访模板,又能批量设置患者模板,也可以将模板直接应用到病区、科室,所有该病区、科室患者都使用该模板。
随访内容记录:根据不同的随访目的,可以设置不同的随访问卷。组卷方式灵活,题目数量不受限制
方便的答卷方式:问卷中的题目既可采用下拉式选项(用鼠标选择),也可手动输入答案,方便手脑协调,减轻工作压力。
智能随访提示:设置好患者随访模板及问卷后,就不再需要人工干预,系统在后台自动计算下一次随访日期,系统会提示当天需随访患者列表。对于当天未随访患者,第二天会在过期未随访列表中提示。
分配随访患者:可以按照病区,科室,病种等条件为随访员自动或手动分配患者
随访结果查询统计:对随访问卷可做分类查询统计,分析出患者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为医院提升管理水平提供客观依据。查询条件可以灵活输入,不受限制。
随访知识库:系统提供常见疾病知识库,供随访人员参考。
2、高效的工作方式
自动提示随访患者列表:随访人员为患者设定随访周期及问卷后,不再需要主动记住那些纷繁复杂的日期,患者等细节,到预定日期后,系统自动弹出随访患者列表,一目了然、
一键呼出:随访时,不必人工拨打患者电话,只需用鼠标轻点患者姓名,系统就会自动呼出电话
呼入呼出弹屏:呼入呼出电话时,系统自动弹出该患者信息窗口,可以看到该患者的基本信息,门诊信息,住院数据,诊断,医嘱,历次随访记录等,做到心中有数
意见建议:针对患者提出的疑难问题,随访人员记录后向上级提交,管理者登陆系统后可以对该问题批复处理意见,随访人员可以根据该批复向患者反馈,形成闭环处理
3、灵活的患者数据管理
完整的患者数据:除患者基本信息外,还包括门诊记录,住院数据,医嘱,护理记录,病案首页,消费记录,随访记录等,这些数据不需要人工录入,都从HIS中自动读取
4、实用的预约管理
患者可以通过本系统预约就诊,预约数据自动写入HIS,患者来院后直接到挂号处取号即可
5、丰富的数据统计报表
随访部门领导:查询统计分配给该随访员患者人数,新增患者人数,已经随访人数,患者到院人数,下周随访人数,过期未随访人数,本月随访人数,通话总数,通话总时长,患者到院转化率等,可按各项排序,并可汇总本部门数据
随访人员:分配给自己的患者,当天新增患者,今天要随访患者,本周要随访患者,本月要随访患者,已经到院患者,超期未随访患者等
查询随访记录:查询随访记录细项内容,如肾病随访记录,查询尿素氮,肌酐超标患者
查询检查检验:比如对糖尿病患者,查询糖化血红蛋白大于7、0,并且微量白蛋白>20的患者,针对查询出的患者,可以做进一步随访
6、可靠的通话录音
通话录音:通话过程全程录音,便于领导检查工作,减少医患纠纷,完善的权限控制:听取录音采用授权方式,只有授权后才能听录音。
7、快捷的短信管理
随访结束后,可以给患者发饮食运动护理短信,短信模板自行设置,可以群发短信。
8、统一的会员管理
回访系统内置会员管理功能,可以设置会员间关系,积分规则,奖励政策等。此功能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康复俱乐部(肾病,糖尿病等需长期控制疾病)等。
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患者在注重治疗效果的同时同样在意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回访恰恰是医院治疗服务后的最关键环节,也是医院和患者沟通的桥梁,对医院来说患者的评价和建议是非常宝贵的。
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篇3)
1.ICU作为病重病人的监测声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安静、舒适、避免噪声,工作人员应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移物轻、操作轻。十不准:上班不准会客、不准在办公室吃东西、不准带小孩、不准看小说、不准打瞌睡、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闲聊、不准做私事、不准化浓妆、不准放私人用品。
2.进入ICU室应衣帽整洁、换ICU专用鞋。
3.非本室的工作人员及病人的管床医师不得随意进入ICU室,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医务科或护理部批准后方可入内。
4.统一病室的陈设,保持床单位及床边桌等用物的清洁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得批准,不得随意搬动。
5.做好病室医疗文件的保管工作,病人和陪人不得翻阅病历和医疗文件。
6.任何病人不得留陪护,探视的时间进行探视,病人的一切治疗护理由护理人员承担。
7.ICU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各班岗位责任制,严密观察病情,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处理,随时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准备工作。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发生差错事故。
8.随时做好接收新病人的准备工作和平稳病人的转出工作,病情及药品等其他物品交接清楚,病人的贵重物品不得带入ICU室。
9.切实做好病室的消毒隔离及清洁卫生工作,防止医院感染,经常保持病室的清洁,每日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10.医务人员工作时,穿好工作服,注意仪表仪容,讲究文明和清洁卫生。
11.做好安全保卫,节约用水电。
2ICU规章制度
1.ICU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医疗组长负责制。由医疗组长分管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具体工作。科内重要决策均由管理小组会议讨论科主任集中意见后再做决定。
2.ICU对住院医师实行严格且正规的5年临床培训。
3.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4.值班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患者的病情、治疗等,仔细检查急救物品、药品和器械。做好记录,监护记录和资料要妥善保存。
6.室内急救物品,用后务必放回原处,不得外借,特殊情况下需外借时,须经护士长同意,用毕立即归还,并检查有无短缺、损坏。
7.严格操作规程,室内设置的各种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所有精密仪器,均有使用说明和记录.注意仪器的保护和维修,加强保卫,注意四防(防火、防盗、防爆、防电击)。定期实行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和保健。
8室内不留家属陪伴,遇有抢救患者时经医师允许嘱家属在指定地点等候.
9.工作人员在医院范围内,严禁在任何时间、地点打牌、下棋和任何形式的赌博。上班(包括值班)期间禁止喝任何带酒精的饮料。不准用科内电脑玩游戏、炒股等。.非病室人员不得入内,室内不得会客、闲谈、喧哗,中心监护台严禁聊天,看报纸,以免影响监测。
3ICU病房管理制度
ICU病房是危重病人集中之地,这里集中了全院最先进的设备、精湛的医术、优质的服务、科学的管理,为了您的亲人和他人的早日康复,请遵守下列规章制度:
1、ICU病房是一个相对无菌环境,不经病房管理者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2、上午10:00之前是查房和处理医嘱时间,谢绝参观、会客;
3、ICU病房为无陪护病房,非规定时间禁止探视,家属在家属休息室休息;
4、禁止在病房周围使用移动电话和大声喧哗,禁止吸烟;
5、病人送饭时间,早:6:00—7:00,午:12:00—1:00,晚:5:30—6:30;探视时间:下午3:00—4:30;
6、每个进入ICU病房的人员必须先换鞋、更衣;
7、探视家属必须遵守医护人员的规定,不得随意乱动,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每次每个病人仅限2名探视家属。
4ICU护理工作规章制度
1、了解自己所分管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处理等情况。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危急情况下可行必要的处理。
3、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医嘱,认真做好特护记录,严格执行查对交接班及消毒隔离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备齐急救所须药品,器材,迅速准确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工作。
5、凡有ECG、心导管、上呼吸机和气管切开等特殊监护时要按常规做好一切护理。
6、保持各管道通畅,静脉输液按每小时如量均匀输入,凡用药物必须遵医嘱,特殊药物剂量浓度要精确计算,必须经另一人核对。
7、熟悉常用仪器,按正规操作,注意保养。
8、凡须置导尿管病人应保留开放,记录每小时尿量,24小时出入量平衡,并按常规护理。
9、每日按常规做好晨、晚间护理及呼吸治疗,每日更换床单,保持床铺整洁,病人卧位舒适,定时翻身、防褥疮护理。
10、交接班认真、无误、除写好交班报告,必须做好床头交班。
11、保持病室安静,物品定位放置,井然有序,定期清洗,消毒。
12、凡入ICU工作人员须着工作衣、帽、穿工作鞋,各项无菌操作须戴口罩,按无菌操作规程。
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篇4)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人事处: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4、监审处: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5、医教处: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6、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7、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8、保卫处: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9、总务处: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0、设备处: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1、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2、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13、各系统、各科室受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处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3.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室,受理处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4、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5、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6、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6、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8、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作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
9、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10、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
11、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国务院《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受理投诉部门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犯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4、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6、职能部门未在规定期限书面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投诉事项的;
7、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8、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9、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10、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篇5)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
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临床科室护士长或医技科室主任。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2、3、4、5、6、7条装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1条送供应室经高压、高温毁形消毒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4、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处置
1、总务科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总务科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 3、医疗废物由专人管理,并送指定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房内,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禁止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5、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输血器经高压、高温毁形后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处罚。
6、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数量、时间、种类、处置方法,并由经手人签名。
8、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并要采取减少污染扩散的紧急措施。
四、加强自身防护
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的人员要加强防护,工作时应戴帽子、口罩,穿工作衣裤和手套。
五、检查监督
总务科应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进行全程监管,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予以协作。
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篇6)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2、强化质量教育,提高全员责任意识与道德意识。
3、严格准入,规范质量标准,强化质量评价、监督。
4、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针对医疗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狠抓重点整改规范,以强化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5、结合岗位责任制,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作到人人抓质量,事事讲质量,使质量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6、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技术规范,违者必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7、针对医疗缺陷,按性质与情节,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确定缺陷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8、对疏于管理、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后隐瞒不报的科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9、对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严重伤害了患者合法权益者,除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篇7)
1、医务人员必须工作严谨,认真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规范,严格交接班制度。
3、为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医务人员须按时参加全员医疗安全培训。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作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4、医务人员坚持'三基三严'及继教培训工作,将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晋级职称评定及工作能力考核依据。
5、新进医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岗前质量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各科室根据每月进行的'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总结,作出自查缺陷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7、各科室须建立医疗缺陷登记本,针对发生的医疗缺陷,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认真作好调查核实工作。
8、发生缺陷后,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后果扩大。
9、对已发生的医疗缺陷,应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成员及科室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
10、发生医疗缺陷的科室或个人不按规定上报,有意隐瞒,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11、医院开展医疗缺陷管理,定期统计、分析医疗缺陷,改进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篇8)
1、医务人员必须工作严谨,认真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规范,严格交接班制度。
3、为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医务人员须按时参加全员医疗安全培训。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作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4、医务人员坚持'三基三严'及继教培训工作,将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晋级职称评定及工作能力考核依据。
5、新进医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岗前质量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各科室根据每月进行的`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总结,作出自查缺陷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7、各科室须建立医疗缺陷登记本,针对发生的医疗缺陷,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认真作好调查核实工作。
8、发生缺陷后,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后果扩大。
9、对已发生的医疗缺陷,应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成员及科室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
10、发生医疗缺陷的科室或个人不按规定上报,有意隐瞒,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11、医院开展医疗缺陷管理,定期统计、分析医疗缺陷,改进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医院医疗服务规章制度(篇9)
一、总则:
为了配合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工作的日常管理,使之符合国家、省物价管理政策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组成:
1.1组长:分管院长
1.2副组长:财务科长、药剂科长、护理部主任
1.3成员: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物价员
2职责:
2.1编制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总体方案;
2.2贯彻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掌握国家、本省物价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制定或会同有关科室制定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配套政策;
2.3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4会同物价管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5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公室:
1组成:暂由财务科兼管:
财务科长、审计科长(兼职)
物价员(兼职)
2职责:
2.1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协调,并使之符合国家、本省物价管理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督促检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及时掌握国家、本省及各地、市、县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
2.2修正和调整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3维护医院计算机中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库;
2.4确定医疗服务项目中医用材料可否收费;
2.5核准各科室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
2.6申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2.7配合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的检查,接受上级物价举报中心和统计局的查询工作;
2.7接待和处理病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以及费用查询;接待病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咨询,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
2.8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计算机需求方案;
2.9审核病人医疗费用。
四、各职能部门:
1网管中心:
1.1编制计算机收费管理程序,修改数据库结构;
1.2根据医院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住院收费系统所有程序、药房管理系统、部门收入统计、部门收费、手术与麻醉管理、医生站收费、护士站收费、门急诊收费、收费标准管理(医保比例设置)各查询统计软件、检验系统、病案系统、(触摸屏)费用查询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等;
1.3负责将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录入计算机,将新增收费价格调整到收费价格库中;
1.4负责各科室收费项目模板的建立,并将常用新收费项目设置到里面。
2财务科:
2.1按照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政策,执行医院收支管理制度;
2.2依据医院科室成本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资料,对新增医疗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标准的测算、审报工作;
2.3管理和调整收费价格,督促收费制度的执行;
2.4参与医院对收费价格的自查.接待上级检查;
2.5督促检查收费处和住院部对收费价格准确性的掌握;
2.6每月底编制各类记帐月报表,报上级相关部门。
3设备科:
3.1根据医院物资采购制度,执行医疗设备和医用消耗材料购置管理条例;
3.2严格执行医用消耗材料收费规定的加价幅度。
4药剂科:
4.1根据医院用药管理制度,执行药品价格管理;
4.2严格执行列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招标价格;
4.2对未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按有关政策规定的限价执行。
五、各收费科室:
5.1各科设兼职收费管理员;
5.2严格按照20__版《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执行服务项目价格的收费;
5.3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不得增加收费频次、取消项目继续收费;
5.4遵照医嘱和护理记录收费,不得超过医嘱和护理记录的内容、范围和时间限制的收费;
5.5各科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财务科联系;
六、价格责任追究制:
发现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规定作如下处理:
6.1多收病人费用:对直接责任人员批评教育,退回病人违规多收部分;
6.2少收病人费用: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医院损失;
6.3严重违规收费:报医院奖惩委员会,按奖惩条例执行,扣除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绩效工资;
6.4同时参照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有关“价格违规行为处理”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