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热门3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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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9 13:18:1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

大人们总说:“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知识的花园;我们是海洋里的鱼,是花园里勤劳的蜜蜂。”我看过许多书,其中让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文章里有几位动物朋友:笑猫、老头儿、老老鼠、帅仔、地包天、菲娜。它们个性鲜明,如同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一样。

保姆狗老头狼是一只德国腊肠犬,在牧羊犬帅仔来之前它是主人的宠儿,可帅仔来之后,一切都变了,帅仔成了主人的宠儿,老头儿被冷落了。于是老头儿便想方设法陷害帅仔,可单纯的帅仔哪里知道呀?它一次一次地被老头伤害,一次一次被好心的笑猫、老老鼠、地包天救起。坏人没有好下场:有很强嫉妒心的老头狼最终死于车祸。单纯的帅仔非常伤心,它哪儿知道,这个它最亲近的狗曾经要害死它呀。

这本书,每当看到结局,我的鼻子都酸酸的,几滴热泪落到了书上。帅仔的单纯,令我感动;老头儿的阴狠,令我气愤;笑猫、地包天、老老鼠的好心,令我欣慰。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一定不要有嫉妒心,这样,一颗单纯的心会变得很丑。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

我读过许多书,有《格列佛游记》、《笑猫日记》、《昆虫记》、《青铜葵花》……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失去父母的城市女孩葵花被善良、穷苦的青铜一家收养的一系列感人故事。为了供葵花上学,青铜在大雪纷飞的冬天卖芦花鞋;为了让葵花在表演节目时能够有美丽的项链,青铜把冷冷的冰块穿起来;在蝗虫把麦子吃光后,青铜为了让生病的妹妹吃上一顿鸭肉而每天守在芦苇荡,捕捉野鸭。

最令我感动的是《纸灯笼》这一章,讲的的是葵花为快要去世的奶奶挣钱,而去很远的地方打工挣钱。青铜一家不分白天黑夜,每天轮流守候在河边等候着葵花的归来,奶奶为了再看葵花一眼,一直坚持到葵花回来的那天。

看到这我泪流满面,生活在这幸福的年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以后我要做一个像青铜那样善良勇敢、像葵花那样知恩图报的人。

《青铜葵花》让我明白了那个时代的痛苦,但是痛苦并不可怕。我们要勇敢地面对痛苦,只要心中充满爱,痛苦也是美好的回忆!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读优秀的书籍就像在和名人面对面促膝而谈。每个人都会选择自己爱看的书。我也是,我喜欢看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写了一个小学6年级的一位女学生——金铃。她不是班上的尖子生,却每天活得开开心心。后来的一个时候,金铃想做好孩子,为此她做了很多努力。最喜欢的段落是毕业考即将来临,金铃母女两床前的温馨对话,让我想起了我妈妈平时对我的关爱,十分感动。

这本书里的女主角金铃。她富有同情心,喜爱小动物,同情弱小。她是班里的中等生,所以不太受老师和同学的关注。她数学不怎么好,却因为阴差阳错的到了一位数学老师家里,数学老奶奶耐心得教她,她的成绩也愈来愈好。她是一个重量级选手,所以被妈妈误以为是肥胖,影响了智力。她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是。

这本书的'主人公和我们一样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他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人和事,似乎我们也都经历过。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去阅读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读三遍还不厌烦。因为它的词句都很吸引我们。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4

梦中的刀光剑影,梦中的茫茫水泊,梦中飞扬的“替天行道”的锦旗,梦中一场场激动人心的生死拼搏。试问苍天,是否真曾上演过八百里水泊,108位好汉的忠义之举?

——题记

书我读过许多,也许是上天注定,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令人奇怪的是,如此多的书中,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向它,然后沉醉其中。有一阵子,我神游在书中,怡然自乐。这就是书的魅力,它可以把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寥寥数笔,便活生生地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来,它可以让事情发展的跌宕起伏,区区几篇,便让这件事发展到激动人心的时刻。

它就像一颗发着异彩的`宝石,我张开双臂,贪婪地沐浴着它的光彩,《水浒传》,你给我生活抹上了厚重的一笔:宋江的仗义疏财,林冲的武艺高强,李逵的粗鲁野蛮,卢俊义的文武双全……我仿佛出入在苍茫芦苇中,行走在茂密绿林里。遗憾的是皇帝无能,奸臣当道,好汉的故事过早的了却。但他们的精神永存,他们的义举将永垂不朽!

从此,我常梦游梁山:八百里水泊茫茫,芦苇苍苍,好鸟嘤嘤成韵,泉水泠泠作响,蝉则千啭不穷猿则百叫无绝。树下,108位好汉把酒临风,一饮而尽,笑声惊飞了栖鸟,它们带着我的思绪,排上碧霄。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5

我的舅舅送给了我一本书,一本影响一生的心灵感悟的书——《读懂人生》。

没错,感悟人生哲理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人生哲理左右的不止是人的生活态度还影响着人的行为。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到达生活的精彩和幸福处。

这本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虽然我只是读了几个章节,但却使我获益匪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央视公益广告中那句经典的广告语。使我明白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取决于我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与定位。一个人要有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又如里面的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它以鸡的眼光和能力来要求自己,时间长了就失去了想飞的冲动和能力。所以说,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什么样的人生是没错的!因为如果你有远大的`目标,你就会努力追求,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相反,如果满足于现况,那么就永远无法取得进步。凡有大成就的人比现有远大目标。放长一段目标,你就会扩大一片人生的舞台。短浅的目标,狭小的视野,只会限制你的舞台。“鹰击长空,是因为只在蓝天;志存高远,人生才会灿烂辉煌。”

其实我明白自己在人生中应该做些什么,但却迟迟不行动,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人生目标吧,从现在起,我就会学系怎么挖出从没想到的机会,拿出行动,去实现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大梦。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6

我读过许多书,有让人快乐的《小鹿斑比》,有让人学到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幽默风趣的《不一样的卡梅拉》,但我最喜欢的是^v^·英格尔斯·怀尔德写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这本书介绍了^v^一家人迁徙到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他们的遭遇惊险--大草原上缺粮少水,森林大火,狼群……危险无处不在!^v^一家却处之泰然,用勇气去面对困难--爸爸砍来木材,建起一个温暖的家,又辛勤的挖井,犁地,播种;他们和邻居守望相助,躲过大火,躲过狼群……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句子和词语,比如^v^那里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没有木本植物,野生动物们可以自由的溜达,就像是生活在一望无际的牧场上一样。^v^这句话立刻让我脑海里浮现了野兔和小鹿在草地上蹦哒,旁边还有一些我没见过奇花异草。还有^v^这些小黄鼠看起来像天鹅绒一般柔软,它们长着大大的眼睛,弯弯的鼻梁和细细的爪子。我心里暗想,这些小家伙们一定非常好玩吧!

我希望大家都去看看这本书,它不但开阔我们的视野,还让我懂得了:不管你的生活处境多么因难,也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7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8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9

我喜欢学习,但我更喜欢读书,读书就像是玩耍,可以自由选择你喜欢的书。最近我读了一本童话书,名叫《外国童话大王讲故事》。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例如:《忘了带午餐的大象》、《说大话的小马季》、《变成怪物的狗》……

《忘了带午餐的大象》讲的是午餐时间是大象莱斯特最喜欢的时间,他喜欢他的午餐袋子,里面通常装着六个超厚的花生酱三明治,两串香蕉,一罐凉椰奶。有一天他没有带午餐袋子,他的小伙伴们听见了,赶忙把自己的食物分一些给大象莱斯特。莱斯特感动得流下了眼泪。这顿午餐是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一顿午餐。这个故事给我的启示是:我也要学习帮助别人,助人为乐乃快乐之本。

《说大话的小马季》讲的是小马季爱说大话,而他的朋友,毕竟比他大几岁,毕竟已经开始上学了,所以不去揭发小马季,爷爷当然是心里有数,通过找花籽来不露声色的教育小马季。

最后一个故事我就不讲了,你们一定会知道,《变成怪物的狗》,一只定是一只普通的小狗,由于自己太想变漂亮了,所以才被女巫变成了一只怪物,最后他懂得了反省,变成了自己原来的样子。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0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1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多本书,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笑猫日记是一套书,共十八本,里面写了一只小猫的成长经历。

我印象最深的一本就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这本书主要写了笑猫的妻子——虎皮猫生了四只小猫,它们分别是胖头、二Y、三宝和小可怜,小可怜不幸在寒流中失去了生命。这本书描述了虎皮猫艰难生下小猫与小可怜死后一家人伤心的情景。故事让我感动不已,因为字里行间表现出了爸爸妈妈对孩子深深的爱。

除了《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以外,另外一本《会唱歌的猫》也令我感动。这本书主要写了依依的一家有一次遇上了车祸,她不幸失去了爸爸,妈妈为了保护她变成了植物人。二丫向一只叫亮哥的鹦鹉学唱歌来唤醒依依的妈妈。故事里小伙伴们相互帮助的友谊感动了我。

另外一本《想变成人的猴子》也值得看,里面写了一只猴子被一个叫对对眼的老头抓走并拿到城市里表演,笑猫的主人杜真子想尽了办法救了这只猴子,而猴子在杜真子家一心想变成人,它想要自己的房间,还在房间里烤苹果和香蕉,结果弄得一团乱,最后杜真子把猴子放回深山。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要爱护小动物。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使人成长,使人进步。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的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有一本书我最喜欢,那就是《鲁宾孙漂流记》。

这本书讲了一位叫鲁宾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葬身大海,他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连串的问题: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在一个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呢?是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使鲁宾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另外,这本书还引起了我的反省。如果我是他,当我一个人置身在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吗?不,我不会,因为我没有他的那份勇气,那份能力。在生活中,我离开父母,就像一只折了翅膀的小鸟。遇到困难,我不是迎难而上,而是知难而退。一个只会退缩的人,将来到社会上,有什么用呢?所以,我要学会鲁宾孙的那种勇敢。

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身处绝境,即使是孤身一人,只要有勇气、有智慧、有毅力,也可以勇敢的活下去。这便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4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5

我不是很喜欢看书,但有一本书令我百读不厌,内容也很好,书名是《99℃孩子做更好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述主人公洛根原本是一个想要逃课,很懈怠,不爱学习的孩子。美国的一个超级巨星奥利弗借宿于洛根家。给他讲99℃沸腾的故事,水在99℃时虽然很烫,但是无法沸腾,只有在100℃的时候才会沸腾,这让洛根明白了许多。洛根渐渐地变了,他变得积极向上,开始主动参加各种活动,参加学校表演戏剧团,参加小组拍摄作品,以及其他活动。奥利弗让颓废的洛根走出来了,洛根变得乐观,积极向上。洛根变得勇敢,他在一点一点的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不足之处,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更好学,乐以忘忧。

我见证了洛根的蜕变之路。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它令我受益匪浅。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6

我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书,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7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8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v^。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女生日记》《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瞧,这群俏丫头》。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1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它是杨红樱写的“笑猫系列”的一本书。它非常有意思,简单讲述了一个猫家庭的故事。

它讲述了一只会笑的猫和一只虎皮猫生下了孩子的故事。笑猫和他的妻子虎皮猫生下了四只猫,它们分别叫胖头、二丫、三宝和小可怜。小可怜非常可怜,正如它的名字一般。它是家里的老四,从小就体弱多病。它的哥哥姐姐都睁开眼睛七天了,它才睁开眼睛。最后,结局非常悲惨,小可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冻死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将近尾声的地方,就是小可怜快冻死的'情景。爸爸出去找挡风的石头,妈妈把小可怜搂在怀里。等到爸爸回来时,它都惊呆了,因为胖头、二丫、三宝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堆在洞口,它们堵在最上面,为它们的小妹妹挡风。它们的四条腿都在发抖,尾巴都被吹到前面了。可他们动摇了吗?没有。下来了吗?没有。它们依然站在那上面。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非常有趣,同时也很感人。我觉得你一定要看一下这本书,五星强力推荐。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0

我十分喜欢读书,因此我的家里有许许多多的好书,琳琅满目的,布满在大厅的每一个角落。但我最喜欢的是陪伴我度过各样心情的一本书叫《惊人世界地理》。

在今年暑假一场英语培训课上,我们学到地名单词这一课,许多地名,同学们甚至老师都不清楚。我见同学们一个个皱着眉头,挠着脑袋,这时候我却微微一笑,我知道我的宝贝终于要闪亮登场了。我拿出了这本《惊人世界地理》给大家详细地读了各个地方的位置和特点。读完后老师便夸我有一本好书,当时的我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甜的,我为我的宝贝而骄傲。从此以后,我便更喜欢它了,现在我们在一起就像老鼠离不开大米一样^v^不离不弃、如影随形”,这书的味道真甜啊!

一天晚上,夜深人静,家里除了我一个人还清醒着,其他人似乎都睡熟了。我的手里拿着宝贝,带着手电筒心在被窝里一页两页地阅读着它。当时的我就像一位工人正在矿洞中挖矿一样艰辛,但我乐此不疲。不知道什么时候,奶奶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我的房间,掀开被子发现了我的秘密,就狠狠的批评了我一顿。说这样看书很容易损伤眼睛,也影响正常休息。批评声还惊动了其他人,大家过来一看也把我批评得狗血淋头……这滋味苦啊!

其实在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还发生了很多很多其它的故事,那种兹味除了甜和苦,还有很多,但在读书的各种滋味中快乐是最享受的,我爱读书。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1

记得有一次,我去图书馆借书,无意中发现有一本书籍名字叫《可怕的科学、经典科学之化学也疯狂》,我便抽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下被书的内容吸引了。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可怕的科学”丛书。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触电惊魂》那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电是怎样产生、怎样传

播的,包括避雷针的原理等等,让我增长了许多防电意识和电的知识。但是关于理解电最透的方法还是由于一次意外而产生的。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写作业,一大堆的作业让我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这时,钢笔帽掉地上了,无奈我只好去捡,无意中我看到了裤子口上挂着一根毛线,便想去揪掉它。可我的手还没有靠近它时,它却一下子“飞”到我的手上了!我十分惊奇,便丢开它,再做一次刚才的动作。和刚才一样,它还是在我没挨着它时一下子“飞”到了我的手上!我又丢开它,苦思冥想,却没有头绪。这时,我想:刚才的吸引一定是电的作用,那我就应该查查书了解一下!我跑到书柜跟前,取出《触电惊魂》仔细查找。

“找到了!”我惊喜地叫道。原来是由于人体上带有一种叫正电荷的东西,而毛线上有一种叫负电荷的东西,当正电荷与负电荷接触时,负电荷会“飞”到正电荷上,就这样带着负电荷的毛线自然就被带着正电荷的人体“吸”上了。

从此以后,我更爱看科学这类书了,因为它让我掌握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我们要从小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长大为国家效力。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2

书有很多,我喜欢的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谋、勇猛、忠心让我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里最常用的智谋是火攻。有诸葛亮火烧博望、火烧新野。有周瑜火烧赤壁。有陆逊在猇亭火烧刘备连营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营寨烧毁,兵将烧亡。来达到以少胜多的战果。另一个经典的智谋是烧粮仓、断粮道。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大战艰难时,曹操听许攸之谋,亲率军马夜劫乌巢,烧毁袁绍粮仓。使袁绍军心皇皇,最后大败。诸葛亮第一次伐魏时,司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断了蜀军的粮道,使蜀军败回汉中。

《三国演义》里勇猛的将军有很多。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为救阿斗,在百万曹军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大将关羽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斩彦良诛文丑,威震华夏。虎痴将军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战马超。燕人张飞张翼德,在葭萌关与马超大战几百回合。这些将军勇猛无比,胆量过人。

《三国演义》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将军关羽降汉不降曹,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对刘备忠心耿耿。东吴老将黄盖为破曹军,献苦肉计,被打五十军棍,鲜血直流。五虎上将黄忠,七十多岁,还上阵杀敌。诸葛亮鞠躬尽瘁,忠心复汉,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军山。

智谋胜过千军万马,勇猛如狮虎奋力杀敌,忠心为主保国安民。《三国演义》里英雄辈出,各位其主,最后晋帝统一全国。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3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这本书时,我的两眼湿润了。保尔坚强不屈,与困难作斗争的精神,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这本书从此成为了我成长的伙伴。

有一次放暑假,妈妈教我学游泳,妈妈说想学游泳首先学在水里憋气,我吸了一口气钻到了水里,没等站稳我就露出水面还呛了一口水。妈妈告诉我在水里憋气要很长时间才可以的,我又连续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晚上我躺在床上拿出了我枕头下的那本书,我想保尔双目都失明了还继续写作,他有一次不幸染上了伤寒,他凭他那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了回来了,重新义无反顾地走向火热的工作岗位,而我这一小小的失败又算的了什么。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怎样才能练好憋气呢?对了!我灵机一动我冲到卫生间取出脸盆接满水猛地把头扎到水里,一次,两次……我成功了。是保尔告诉了我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遇到困难都要坚强的站起来,只要站起来就一定成功。“人最宝贵是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自从我有了这本书以后,我慢慢地改变了,是悲剧中少了一个主人公,励志剧中多了一个不抛弃,不放弃的我。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4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5

在我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印象最深,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从这本书的封面‘目录、前言来看,此书显得完美无缺,书面设计绘声绘色,图案和文字融为一体,书中内容也是如此。生动的故事情节和滑稽的人物形象激发了读者深厚的阅读兴趣。每一个故事情节都给人深刻印象,每一个故事结束后,都会给人一个悬念,令人深思。

《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的敏锐观察,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一本书。

幽默就像音乐,它有着超越国界和语言的感染力量。马克吐温是美国最著名的一位幽默大师,在这书中,他以亲切随和的口吻,细腻传神的塑造出一个诡计百出又活泼贪玩的小男孩和属于他的全部世界。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也是映射出当时美国村庄生活的一面镜子。

这本书让我领略到了文学经典的魅力,它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在世界文学史上放射着耀眼的光芒。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6

书是广阔无垠的大海,任我们在海洋里遨游;书是山峰上的彩旗,引领我们向更高的山峰攀登;书是一只五彩的蜡笔,任我们谱写人生。我最喜欢的书还要数《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这本书是一本使人知道学习和独立重要性的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因为那时我不知道学习和独立的重要性,天天抱着手机玩。

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大学毕业后的学生,总是在父母的荫庇下长大,不能独立,导致大学毕业后不能找到工作,而一小部分大学生的父母,在他们小的时候就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在大学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

我读完这本书,闭上眼睛想了一些事。家人把我视为掌上明珠,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受过什么磨难。可是,如果我要是一直被家人这样宠着,大学毕业后那会怎么样?和大部分毕业生一样变成无业游民吗?不,我一定要像风雪中坚贞不屈的小草,不要做温室里的玫瑰,虽然好看,但经不起任何雨打风吹。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独立的重要性。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7

我最喜欢的书是陆军中尉八路叔叔写的,一本关于特种兵学校的书。这本书就是——《机械战士》。

《机械战士》是从霹雳虎的一个梦开始的,他梦见穿着一身机械骨头的梅花雀轻而易举地用一只手把自花提起来了。过了一天,教官张小幅、关悦让他们去捣山田六的老巢。特种兵学校让猛虎和飞禽小队去执行这个任务。结果,执行任务时东北虎被抓走了,其他队员就去救他,从而又一次打败了山田六……

这本书因为是借的,所以就大概看了一遍,但是却让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了借到这本书,我花费了好长时间才从别人手里拿到。这本书里面的10个人物,每个人都才十多岁,但是遇到问题时候,就能这么勇敢,还很有智慧、有担当,这就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里面有一个搭帐篷的情节,我就照着里面自己做了一个。我先自己去找几根一次性筷子,用胶枪把它们粘成一根根两倍长的小棒。然后,用塑料袋铺在上面,再粘到一起。最后,把小帐篷插入土里,做上一个小门,涂上颜色,别说还真像是一个军用的呢。

读书,带给我们无限的思考;读书,教会我们要做一个勇敢聪明的人。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告诉我的。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8

我喜欢家里的一本书,书名叫《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是幼儿园毕业时老师送给我作留念的。这本书里有中国历史上的英雄,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记载了一桩桩有意思的事件,歌颂了无数优秀的人才,它让我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我的智慧。

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林则徐虎门销烟。相传清代,英国人运送^v^到中国。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v^,久吸上瘾,使人有气无力。1839年6月3日,中国广州虎门人山人海,大家都去看焚烧英国贩子的^v^。只见林则徐一挥手,喝道:“销烟”!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开始了。只见挑夫把^v^放入销烟池,再加入石灰、烟巴和海水,海水把230万斤^v^销毁了。我由衷的.佩服林则徐,他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这本书里还有一位人物令我敬佩,他就是抗击倭寇的戚继光。在明代,有一批日本人,他们在沿海地区杀害百姓,掠夺财产,戚继光是位精通兵法的将领,他根据南方沼泽的特点,亲自教士兵使用武器。有一次,戚继光让人用干草铺出路,把敌人全部消灭了。从那以后,“戚家军”屡战屡胜,到1565年,把倭寇全部肃清了。我敬佩这种敢于和侵略者作斗争的英雄。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写到近代“五四”运动,内容丰富,我经常翻看,越来越爱看。知识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能陶冶我的心灵,启迪我的智慧,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我们要有志气,长大了为民造福,使祖国更加辉煌。请记住:多读书!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29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我看过很多书,有《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格林童话》《西游记》还有《小鹿斑比》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跳舞》。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跳舞的小女孩,她有一个很爱很爱她的爸爸,她家院子附近有一片茂密的草地,四周开满了花儿,小女孩常常在草地上跳跃和旋转,她的爸爸一直都在认真的看着她。从她小时候扮演一个玉米的角色,到她成为台上美丽优秀的芭蕾舞者,爸爸都在背后台下默默地微笑地注视着她,开心地为她鼓掌,直到她恋爱结婚,有了自己的家,爸爸还是一直微笑的看着她,直到爸爸生命的最后一刻,女儿回来看她,为他跳舞,可是爸爸已经看不见了。

这本书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爸爸也是这样默默地为我付出、为我努力,不管刮风下雨都按时按点送我去上舞蹈课。当我有了进步,爸爸就会鼓励我;当我有了成绩,爸爸会为我鼓掌。爸爸真的真的很爱我,我也很爱爸爸。

在《跳舞》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自己和爸爸的影子,我喜欢这本书。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0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1

我喜欢读书,最近我在读一本《战神联盟》的书。书中描述了塞尔号正面临灭顶之灾,为了拯救塞尔号,布莱克正面迎击一颗如同小行星似的陨石。然而,布莱克的力量是有限的,眼看他就要与塞尔号同归于尽时,一个名叫格兰迪瓦的强大精灵出现了,化解了危机,布莱克与格兰迪瓦结为好友。为了寻找传说中的空间之门,他们一同来到遥远的达克星。达克星上,从天而降的黑星石强烈诱惑着小精灵们,让他们变得强大但却疯狂。诡异的黑暗气息弥漫在整个星球上,甚至也影响到了布莱克,布莱克的黑暗人格渐渐觉醒。谁也无法阻挡破坏与毁灭的脚步,最终布莱克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恢复了正义的力量,拯救了塞尔号,带领小伙伴们走上了探险之路。

这是一个科幻故事,我经常想除了地球之外,真的会有一个达克星存在吗?塞尔号与宇宙飞船哪一个飞得更快?人世间除了人类还拥有具有强大超能力的精灵吗?这一切对我来说真是又神秘又无法解释。

应该是我太小了吧!我还是个一年级的小学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等我长大了,学到更多更新的知识,就能解答我心中那么多的疑惑了吧!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2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3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 ,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4

要说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那非《三国演义》莫属了。

那是我很久以前读的书了,《三国演义》是一本根据历史改编的一部断代体古典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系列故事。

这本书第一句说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后,楚、汉争霸,又并入汉。

这书中有二千多个人物,但只有武圣关云长和乱世枭雄曹操令我感触很深。

桃园三结义,结出了三位英雄好汉,排行第二的关羽谱写了一段英雄事迹。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又义释华容道。此人忠义两全,他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枭雄曹操,在这本书中虽然被写为奸雄,但是他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诸侯讨伐董卓,又使我感到了他的英雄气概。

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大度,要讲忠义。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5

188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不幸的她,因在一岁半时生了一场重病,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她从此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离了。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使她觉得的烦躁。这时,沙利文老师教会了她拼单词,算数,书写等,后来在萨勒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在她丧失了听力的同时,她并没有放弃。而有一种精神积极向上。1900年,海伦考上了大学。她用了毕生的心血考上了大学,然后写了一本自传。

以前我什么事情都很慢,就像写作业的时候,写一个字要30秒,写一篇作文要整整一晚上;刷牙时在水池磨磨唧唧的,直到妈妈叫我吃饭了,我才能刷好。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才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本书让我改变了生活,让我提高了速度。

我们要珍惜时间,珍爱生命,我喜欢这本书,它是我的老师。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6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窗边的小豆豆》了。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十分有趣。

这本书讲了小豆豆多次在学校被开除,接着交到了要好的朋友“山本泰明”,和自己学校分享了妈妈做“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学会了怎么支帐篷,和朋友们一起散步,一起度过暑假,一起玩“游戏。

还认识一个名叫“旱田”的老师,和“旱田老师分享自己以前在其它学校的经历,和校长也谈过许多话,常常还被校长表扬。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小豆豆在巴学园朋友不多,但在大人引导下,终于顺利和别人结为了朋友,而且又能主动与校长老师分享以前的经历,我觉得小豆豆是一个女汉子。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子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小豆豆,如果你喜欢上了她也请你读一读这本书吧!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书中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而书中有各种各样的“财富”,因此人们所喜爱的“财富”就截然不同了。

我的性格活泼开朗,到今天为止我最喜爱的书就是——《经典神话故事》。也许你们会觉得我很幼稚,但我部以为然,我觉得不管读什么书,都不会因为年龄的`限制而矜持。《经典神话故事》这本书我第一次看到他都下定决心要和他交“朋友”。因为他那里有着一个个吸引我的神话故事才使我沉醉在他的怀抱中,我在他怀抱中睡得那么地甜蜜。

当我正睡得甜蜜的时候,他忽然出现在我的梦中,拉着我的手去亲眼目睹那一个个“真实”的故事:

正在我们走的过程中我突然看到了夸父在追赶太阳,这时我惊呆了,他的身躯是那么的庞大,而他的面孔是那么的严肃,使人看了就害怕,这时,我想劝他的念头顿时在我心中打消了……

继续往前走,我们的前面出现了朴实、勤劳的女娲,她正在造福人类,我们看到她的汗珠正在脸上滚动,我们立刻帮助女娲擦汗。她微微一笑……

我们走到尽头时,我们就恋恋不舍地拥抱而别了。

在这么多的书籍之花中,我选择了我认为最美的一枝花——《经典神话故事》。

我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38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孔雀屎咖啡》。

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咖啡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奇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有格调、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品尝得出。于是,去咖啡店的人趋之若鹜。丁文涛来了,他说他品尝出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吉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点了一杯,他却一口也没喝的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表演孔雀舞的女孩小妍,每天都要在咖啡店上演孔雀开屏和孔雀舞。老板还要小妍每天给孔雀喂它不爱吃的咖啡豆。最后,马小跳和大家一起帮助小妍和孔雀离开了这座让他们伤心的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我最喜欢的是故事中的马小跳。他虽然很调皮,但有一颗善良、诚实的心。就像童话《皇帝的新装》一样,“孔雀屎咖啡”其实就是一场骗局。咖啡店老板,就像给皇帝做新衣的骗子,那些说“孔雀屎咖啡”好的人,就像那些睁眼说瞎话的宫廷大臣,而马小跳就像是那个说出“皇帝是光屁股”的孩子。俗话说的好:诚信为人之本,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做不到,那还算什么呢?希望大家也像马小跳一样,做一个诚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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