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和监察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市、县纪委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统一部署,现结合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等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构筑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此次教育系统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十进十建”中的“进党委”、“进机关”、“进校园”展开,其主要内容为:
(一)进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日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动正风肃纪反腐斗争向纵深化发展的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局党办、教育系统各党总支、党支部)
(二)进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支部主题党日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正风肃纪反腐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各项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局党办、监察室)
(三)进学校、进课堂和社团活动,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的监督教育制度,使教职员工及广大学生守法律知敬畏。(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民办学校)
三、实施步骤
“十进十建”教育活动从5月份开始,12月底进行总结。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年5月)。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结合各自实际,专题研究“十进十建”教育活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施工图,列出时间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15日前监察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年5月至11月)。各学校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进学校落实工作,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成效明显。7月1日前向监察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同时每月25日前由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和民办学校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年12月)。各单位及时总结工作亮点,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放大的典型经验做法,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相互交流,不断巩固教育活动成果,并于12月20日前向局监察室报送年度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杨__同志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张__同志兼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规划和方案,建立清单台账,拿出施工图、列出时间表,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展板、校园文化墙、电子显示屏和文艺活动、校园网站、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效果。要将此次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第十九个宣教月活动相结合;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学校精细化管理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查漏补缺,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把握上述时间节点,按时保质把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总结、年度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报送教育局监察室。教育局将成立工作专班要按照每月督办、每季小结、半年验收、年底考核的要求强化对教育活动的指导、督办和考核,扎实推进活动开展。为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教育局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内容考核进行考核。采取实地调研、创新示范点、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活动落地生根。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