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问题”举国关注。在一些地方,这个问题不但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反而日趋严重。“三公”开支增长迅速且花样百出,成了久医不治、广为诟病的“顽症”。众所周知,根本病因就在于不公开,缺乏透明度。让“三公”开支真相曝光于天下,还社会一本明白账,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责任政府的基本义务,更是纳税人的应有权力。
中央高度重视解决“三公问题”,三令五申,进行了很多探索和努力。国家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已有多年,不少地方还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做专门的综合协调、督办和指导工作。国家还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种典型经验也可谓荦荦大端,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典型也树了不少。这项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真实效果仍不尽如人意,社会各界仍然意见很大。本来深得民心的“德政工程”、“阳光工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强硬的“中梗阻”。各地应付的办法也可谓高招频出。以吃喝问题为例。你提出几菜几汤的数量要求,他就在内容上做文章,搞换汤不换药,或挂羊头卖狗肉;有些地方表面文章做得可谓驾轻就熟,道理讲得头头是道“雷声大”,落实起来却是轻轻放下“雨点小”;有些地方重表面形式,轻实质问题,避重就轻,含糊其辞,公开的内容让人犹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有些表面事项公开很多,深层次问题则很少公开,特别是涉及到敏感事项,则是王顾左右而言他。
出现这种羞羞答答的“半公开”,甚或明知故犯的“伪公开”,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当事人无如实公开之意,有应付了事之心,所作所为是为了做给上级看。
上级来检查时,手忙脚乱凑材料定口径,检查人员一走,又我行我素,故态复萌。还有一些则是敷衍有关方面,例行公事。总而言之,这些公开实质上已经变味,演变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应付差事的“公开秀”。还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原因复杂,确有难言之隐,问题很多,不便公开,个别部门就出现了把部分“三公”经费转移安排到其他预算项目里“避人耳目”的问题。
解决“三公问题”,中央制定规定、提出要求很重要,但确保落到实处,还有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温总理曾指出,管束公款消费最根本的在于两条,第一是透明公开,第二是民主监督。这里的透明就是确保真实准确,让人民了解真情,真相最有说服力。必须用真心实意对待这项工作,而不能虚情假意,或是虚张声势。要做到这一点,仅靠号召是不行的,还必须有完善健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这就要求多方配合,在刚性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特别是要增加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增大政府对公共资源配置的决策过程的公众参与力度;增大预算约束力度和预算外资金的约束力度;同时让公众在了解真相的基础上,广泛参与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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