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必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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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31 11:46:4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1

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最美的绝唱序

秋风缓缓吹过,扣人心弦,沁人心脾。手腕放松,指尖跳跃,于音乐的海洋间畅游,灯光映于琴键上,耀眼,亮丽,如一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我挺直腰背,闭上双眼,倾听着悦耳的琴声,享受着,这段属于自己的时光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喜欢钢琴了吗?”

“没错,”我直截了当,“我很喜欢。”

秋。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也就在那个秋天,我喜欢上了钢琴。

“真的喜欢?”“没错。”“坚持吗?”“坚持。”

当时的我,脑中想的,都是如何说服父母帮我买钢琴,也就没有仔细考虑这些问题。

很苦的,毋庸置疑。钢琴首先是练手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是半个小时,为此,手背都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撕裂的感觉,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酸胀不已。灯光照射于琴键上,每天几个小时的练习,动摇了我,我流下了眼泪。但我不愿放弃,因为童年时的那些承诺,更因为始终铭记于心的那个梦,我坚持了。

“D大调,132”那熟悉又单调的声音,再次响于我的耳边,汗,无声地从手腕流下。“怎么回事?十遍里每一边是对准的。”炎炎夏日,汗水滑落,手腕酸胀,指尖疼痛,灯光下,黑白的琴键旁,是疲惫的身影,几个小时的练习,从目光炯炯,到眼神呆滞,枯燥,烦躁,充斥着内心。“又弹串了,还有,说了多少遍,这里要踩延音键,还有那里的和弦,回去练了没?还有几天就考级了,第三首三连音还有问题,第二首声部又乱了”我赌气似的,单拍子弹作复拍子,报复似的,通过错音宣泄内心的不满,夏日的空凋间里,依旧闷热

钢琴陪伴着我度过无数的时间,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从三级到五级到八级到十级,说不苦,那是不可能的。但陪伴着它的还有我的成长,坚持,进步

七升八是初中很重要的一环,同学们都在为自己的学习而努力,我自然也不愿退步,但考十级需要的时间与精力是巨大的。可我从未想过放弃,因为在我心中,一直存在这童年时的,优雅又温馨的梦

夜深了,老师不知何时悄然离开。只剩我一人独自坐于琴前,我重新翻开琴谱,重新练习不熟的曲调,重新拾起继续努力的决心,因为在我心中,一直都铭记着那个,优雅又温馨的梦

我闭上双眼,回忆每一个自己努力的瞬间,回想每一次为自己打气的刹那,想起了每一次自己成功时的喜悦

我明白了:没错,我喜欢,很喜欢。我学习钢琴,为的不仅仅是那一张张证书,也不仅仅是那一双双羡慕与钦佩的目光,我喜欢的,更是那充满着悠扬琴声的童年的梦

因而,我在这份喜欢与向往中演奏。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2

“你还喜欢葫芦丝吗?”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教室独余依稀还在悠扬的葫芦丝声,我和老师四目相对。

学习葫芦丝四年,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和大量的补习班而停下吗?每两周的葫芦丝课也经常缺席,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吗?放弃了,会为此感到后悔却无能无力吗?

与葫芦丝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小时候,有事没事就上七宝老街溜达一圈,走过小桥流水,无意中听见那扣人心弦的声儿,一会儿如同野狼般高亢激昂,一会儿如溪水般欢快跳跃。趴在胡同的窗上往里张望,葫芦丝、乐谱架,再看看里边的人儿,气质非同寻常。他们手指在葫芦丝的洞口上跳跃着,仿佛是舞动的精灵,美得如同雪白的天鹅在乐谱之间自由的创想,毫无一丝拘束、一丝害羞。葫芦丝的美,确确实实惊艳到了我,深深迷恋,久久不愿离去。

回去后便缠着妈妈要学葫芦丝。她问:“真的想学吗?练习乐器可是要吃苦的,你能坚持吗?”“没错,我很喜欢!”小小的我竟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很苦,确实。初学便是那毫无趣味、断断续续的音符练习,我先将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搭在两个小洞上,嘴巴贴紧吹口,用较缓的气流吹出“咪”这个音,接着另一只手再练习一遍,再练习一遍长音练习索然无味,往往课程还未过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向时钟盼着早点下课。那音符拖着长音,根本吹不出美妙的乐曲来,连一句一段也无法顺畅的连接,无休止的练习让人心烦意乱,初见时对它的迷恋也不像往常那样了忽而,我又想起了那学姐优雅的演奏,那乐曲韵律的美。于是苦闷中我得以坚持,正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呐喊没错,我很喜欢,我要坚持下去。

光阴如梭,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出小曲儿来了,我会想着那流逝的时光,想着那曾经拥有过的光彩,清风明月,指尖飞舞,脚不由自主地打着节拍,幻化作一道光芒划过心间。“没错,我喜欢葫芦丝,很喜欢”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话音刚落,转头拾起,指间奏响了《蓝色的乌巴拉》,脑海里一片欢快跳跃的音符,乐曲时而悠扬,时而轻快;奏响了《金色的孔雀》,乐曲抑扬顿挫,金色孔雀的羽毛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因为喜欢,所以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那终将会有收获。葫芦丝---这不仅仅是初见时的惊艳,更是未来岁月里漫长的陪伴与坚持。

教室里的葫芦丝声依旧在悠扬没错,葫芦丝,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3

喜欢,是一件让人很快乐的事,不管是一件东西还是一个人。也许,你会默默的藏在心里,独自享受这份喜悦,也许你会写进自己的小本本中,扔进记忆的长河,也许————。你是否想过大胆的说出来,坦荡的说:“没错,我很喜欢。”

春去冬来,时光老人静静的来,又悄悄的走,从不曾停下脚步,又是一年冬天。门前的小树苗早已长成一棵大大的金桔树,而我也从婴儿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有人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孩童时爸爸在我眼中简直是无所不能,就像是一个大英雄,那时小小的人儿总是崇拜的看着他伟大的爸爸。

记得从前,爸爸总是喜欢用他宽厚的大手捏着我的脸,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他就傻乎乎的笑,我也跟着后面笑,口水流了满面。而妈妈总是一脸嫌弃的看着我们俩。我也不怎么和妈妈亲。晚上总和爸爸一起睡。爸爸的肚子对我来说是一个超大号的皮球。我总是爬上去玩好长时间,还会去咬它的肚皮,那个时候不管什么事儿都和爸爸说,搞得妈妈都吃醋了。

可是渐渐地,我长大了,与妈妈之间是越来越亲密了。可与爸爸却是越来越疏远了,可能是因为他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来所以也就不怎么亲近了。基本上是不说话的。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每次妈妈和爸爸通话,爸爸都会问起我,那个时候,明明有很多想说的话可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每当这时妈妈总会问我说:“你不是想爸爸的吗?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呢?想说就说什么,一点也不关心爸爸。”

对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把思念告诉爸爸,大胆的说:“我想他。”这并不是难以开口的事。我们要把握机会。千万不要错过。爱,就要勇敢的说出来。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4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5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6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7

十月国庆长假里,妈妈带着我跟好朋友小X一起去了锦江乐园,在那里我们痛快淋漓地感受了什么叫刺激与疯狂!没错,原来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当我们兴冲冲来到锦江乐园门口,远远就听到园内阵阵尖叫声,一浪高过于一浪,我的心也随着尖叫声兴奋起来!所以我们一人买了一张套票!将几个惊险刺激的项目统统拿下,准备今天玩个痛快!

首先,我们来到了“波浪翻滚”的高架面前,心却早已开始忐忑不安了,可是小X却一点也不害怕,拉起我就去找座位坐了下来,安全带并将我们牢牢套住了。铃声响起了,马上要启动了,我的心又一次收紧了,慢慢地把我们送到了半空中,我的心几乎都跳到嗓子眼上了,呼吸越来越急促,紧接着,椅子开始翻滚起来,我被吓住了!紧张与害怕迫使我尖叫起来,因为尖叫能释放掉心中的'恐惧,椅子带着我们在天空中360°旋转了四五圈以后,此时尖叫声此起彼伏。突然椅子从半空中骤然下降,心再次被揪出来,何况我还恐高!下来以后,操作员好像还跟我们过不去似的,把我们故意搞得离地面很近,时不时地把我们翻转三四圈,这简直是在烤“人肉串”嘛!终于结束了,我跟小X下来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地大笑!带着这种快感我们玩了有相同感觉的“魔术风车”和“激流勇进”,那种惊险刺激的感觉想起都让人心跳加速,没错,我很喜欢!

接下来,我跟小X又来到了碰碰车站前,我们都跃跃欲试地前去排队,轮到我们了,我不慌不忙地绕着外圈开着,而小X却与其它玩家撞成了一团,好不容易小X挤了出来,正巧,我抓住这个好时机,猛踩油门,朝小X猛地撞了过去,结果我俩都被撞得震起来,我这个“肇事者”撞了他以后立马逃跑,他也穷追不舍,我们玩的都不亦乐乎!这种速度与碰撞的感觉,没错,我也很喜欢!

天不知不觉得暗下来了,我们带着满满的兴奋乘上回家的列车。一路上我跟小X谈论着今天的感受,无意之中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也很喜欢这位与我“臭味相投”的好朋友,没错,我就是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8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9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10

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最美的绝唱。

秋风缓缓吹过,扣人心弦,沁人心脾。手腕放松,指尖跳跃,于音乐的海洋间畅游,灯光映于琴键上,耀眼,亮丽,如一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我挺直腰背,闭上双眼,倾听着悦耳的琴声,享受着这段属于自己的时光。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还喜欢钢琴吗?”

“没错,”我直截了当,“我很喜欢。”

炎炎夏日。“错了错了,D大调,哆咪瑞”汗,无声地从手腕流下。“怎么回事?十遍里没一边是对准的。”几个小时的练习,手腕酸胀,指尖疼痛;黑白的琴键旁,从目光炯炯到眼神呆滞,枯燥、烦躁充斥着内心。“又弹串了,还有,说了多少遍,这里要踩延音键,还有那里的和弦,回去练了没?还有几天就考级了,第三首三连音还有问题,第二首声部又乱了”就是弹不好,我能怎么办?胸腔积郁起怒意,我赌气似的,单拍子弹作复拍子,故意通过错音宣泄着内心的不满。

“要是实在没心思练,就别考了。”老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琴声戛然而止。不考了么?

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喜欢钢琴?”“很喜欢。”“坚持吗?”“坚持。”

首先是练手型,手腕悬空,手掌拱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必须是半小时,因为力度不够,手背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大张大开,撕裂的感觉日日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总是酸胀不已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从三级到五级到八级再到十级。说不苦,那是不可能的。但陪伴着它的还有我的成长,坚持,进步。

夜深了,老师早已离开,只剩我一人独自坐于琴前。夜晚的凉风吹淡了心中的躁郁,闭上双眼,回忆每一次自己成功时的喜悦,回想每一次为自己打气的刹那,回望每一个自己努力的瞬间放弃吗?我问我自己。摇摇头,我重新翻开琴谱,手指轻触琴键,重新练习那复杂又单调的乐曲,重新拾起继续努力的决心。因为我始终铭记,那个温暖的秋日,那个优雅又温馨的梦。

没错,我喜欢,很喜欢!在向往和喜悦中,我弹响钢琴,继续演奏那萦绕着悠扬琴声的童年的梦。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11

黑云在天空中堆积着,阴沉沉,朝地面压过来,让人觉得透不过气,又“呼”的一下消失。

在屋内,窗外的雨果真没和别人打过招呼,哗啦啦地击打在窗户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格外安静,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是《好好地吃一朵西蓝花》。我特别喜欢写美食的文章,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戴上耳机,耳边传来醇厚缥缈的声音,如临于古代清河般幽静。看到一篇题目很有趣的文章——《吃汤圆年将了》。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了对汤圆的认识及喜爱。我很喜欢其中一句话:“隔着花灯,站了两个人,一阵风过,花灯晃了晃。”

母亲有时会打开门,看看我在做什么。当我指着书页对她说:“妈,你看,题目很有意思。”母亲凑近了些,待看清题目,然后重重点头。再抬眼看着我,问道:“你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我下去给你煮米酒吧。”我点头。耳边的声音又幽幽传来,起身打开门窗。天已经不下雨了,抬起头,看天空放晴。阳光洒在身上,很暖。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吟出一句歌词“雨后江岸天破晓,老舟新客知多少。”雨停了,眼前是旅客上船的.声音。思绪飘回,耳边是母亲唤我的声音,眼前是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用勺子挑了挑,竟然有几颗小圆子从中出现。“妈,怎么有小圆子?”“我看你在看什么汤圆的,以为你想吃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很喜欢。”

母亲温柔地望着我。吃一口,暖流从头至尾,最后暖回到心里。

没错,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母亲给我煮的米酒。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12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13

还喜欢吗?

几朵无生气的樱瓣在窗外徐徐落下,我抱着笨重的口风琴,嘴中无力的含着吹管,时不时地吐出断断续续的气,手指在黑白琴键上重重地砸下,举起。在琴房的一片静寂中,脑海中回荡着带着冰冷的声音。

樱花灼灼,记忆飘回那个春天。与口风琴的初识,是在一场音乐会上,演奏家着黑色礼服,白色手套,缓缓坐下,指尖在黑与白的世界上起舞,是一曲《贝加尔湖畔》,四四拍的节奏缓慢似溪水,脉脉似清泉,缓缓动人,宁静神秘,犹如湖水的深不见底,宛若湖水的平静,无一丝波澜。在那种轻柔的乐曲中,恍若光影交错,扁舟慢行。在那一曲悠扬,宁静中,我心底埋下了一颗种子,便缠着妈妈要学口风琴。

“确定吗,可是要练习的哦!”“嗯!我很喜欢!”小小的人儿斩钉截铁。

是要练的,也是痛苦的,每日数个小时的吹奏,常常口干舌燥,汗水斑驳后背,两颊渐渐火烧般疼痛,衔着吹管的牙,早已无力得发软,起舞的手指已被琴键磨出细细的血丝。再一次吹奏,针扎的疼痛随着手指蔓延至全身,两颊似被烧伤似的,牙齿已衔不住吹管了,“啪嗒”琴重重的摔在地上,弯下腰,拾起来,再吹一次。几乎每次都练习到很晚很晚。

樱花无力的垂在叶上,如此付出精力也造成一定的结果。学校里,一次考试的失误,原本能进前十的我,被远远地甩在了末尾,老师与父母联系后,一时间几乎家里所有人都不同意我继续练琴下去了

“想好了吗?”老师的声音再次在脑中回响,激起无数的涟漪。

樱吹雪,荷出泥,桂压枝,梅飘芳。我细数着几年来琴声带给我的快乐,几年来的吹奏真的走到尽头了吗?真的无法忍受住这样的压力了吗?放弃了会痛吗?

闭眼沉思片刻,缓缓说道:“没错,我很喜欢!非常喜欢!”

窗外的落樱在风的吹奏下,纷纷起舞,恍若雪花般轻柔,童年稚嫩的声音于这一刻重叠。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因为有雪,得以飘芳,因为喜欢,得以坚持,在心中悄悄埋下了一颗口风琴的种子,用时间和努力去灌溉它,自会绽放出如初见时的惊艳。

没错我很喜欢半命题作文14

现在的我是一名中学生,和许多中学生一样,每个周末都要在不同的补课机构穿梭,平时的我们每天上十个小时的学,还要做功课,很多人都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无趣,对于我,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光。

周六的早晨是这个忙碌的周末的开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闹钟的“滴滴”声是开始奋斗的'号角,时间定格在清晨六点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换上衣服,培根煎蛋的清香配上平底锅发出的“滋滋”声,让人忍俊不禁地冲出卧室,洗漱完毕,两块红里透嫩的培根和带着一丝焦黄的荷包蛋早已在餐桌上准备就绪。

这样爽朗的早晨,我很喜欢。

吃罢午饭,再到书桌前伏案疾书与这周的作业做一番斗争,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只有笔尖与纸张的摩擦声,清澈的眼珠里映出的是中文,英文和数字,虽然很烧脑,但伴随着窗外的生机勃勃和边上一杯香甜的牛奶拿铁,温馨而又可口。

这样疲倦却又乐在其中,我很喜欢。

夜幕降临,拿出良久未碰的手机,刷着微信,三三五五地组团开黑,对着手机喊麦,尽情放纵自己,迎接之后几天的生活,在这之前最后疯狂一把。

这样疯狂的放纵,虽有失君子,却也是人之本性,我很喜欢。

周日早晨是奔波的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出门,奔波到补课地点,还是那个熟悉的位置,注视着黑板的目光炯炯有神,在笔记本上记下必要的笔记,绷紧了全身的神经,记住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课程结束再奔波去下一个目标。回到家中早已是疲倦不堪,坚持检查完作业,倒头就呼呼大睡。时间定格在十一点整。

这样忙碌的生活很累,但我很喜欢。

生活匆匆,没错,但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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