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警务工作现状及对策调研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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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1-04 09:22: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关于社区警务工作现状及对策调研报告一

社区警务是依托社区而建立起来的新型警务机制,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社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社区警务正以其独有的社会综合功能,为社区管理防范提供了有力保障, 已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推动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进一 步融合。新的形势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 做到警力沉到社区, 警务前移到社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动群众,充分依托社区加强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 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被动打击向主动防范的转变,单一治标 向综合治理的转变,管理为重向服务为主的转变,真正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管理 长效机制,实现社区长治久安,群众安居乐业,然而,在社区警务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正牵挚、阻碍社区警务的发展,亟待得到有效解决。为此,本人就如何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开展了专题调查。现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作个粗浅分析,仅供各位同仁参考。

一、前段我局社区警务工作的初步探索

近年来, 我局把社区警务作为夯实基层基础、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的重要支撑,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警务室等级达标为抓手,强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社区警务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我县属于山区县,农村派出所和农村警务室居多,基层普遍存在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警务战略发展。

二、社区警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前期的社区警务运行来看,我局社区警务工作已经基本正常运作。但影响、制约社区警务 工作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警务警力严重不足、功能发挥不够。社区警务既是公安工作的一部分,也是社区工作的一部分,特殊的交叉属性决定了其特有的功能。社区警务是社区群防工作的组织形式,是群众与犯罪作斗争的阵地,也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进行信息互通的基层中枢。而现实工作中, 由于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社区民警难以专心沉入社区开展警务工作,甚至有的农村警务室“无警可驻”,民警在社区警务中往往只是应付式的等候、登记、处理,没有变被动为主动,没能将社区的警务工作统筹考虑与合理计划,而是简单地按命令执行,局里安排一次行动就搞一下,没有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的组织引导功能。 社区民警深入基层广泛收集信息的同时, 最大的工作要求是组织指挥一支防控力量。 群防群治力量是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防控力量, 在公安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 但这种重 要性并未得到充分体现:首先,思想认识不到位。派出所和社区民民警都没有将群防群治这项工作提高到动员全社会力量, 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的高度来认识, 派出所对群防群治工作没有明确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其次,范围拓展不广。派出所只对专职巡逻队(有的是民兵 应急分队)、银行等重点单位的经警还有所联系,对其它群防群治防控力量基本上没有管, 没有组织。第三,队伍运作不力。社区民警牵头组织协调不够有力,未将其串联成有效的防 控网络, 导致各种群防群治力量的运作无力, 未形成有效的防控体系。 虽然有了一个警务室, 在群众看来有了依靠的场所,但是民警还是单兵作战,缺乏稳固的根基。

(二)社区警务工作没有形成合力。 社区警务作为一种新的工作模式,要求地方政府、 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各方参与。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是街道党委、社区干部,在 对社区警务的认识上及责任归属上还没有真正统一。 调查中发现仍有不少社区单位和群众认 为社区警务是公安部门一家的事情。对社区警务的大部分资金投入,往往是碍于民警的“面 子”“交情”,都没有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位。特别是筹建警务室用房、资金问题上,使社区 民警感觉到人单力薄。另一方面,社区民警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没 有对社区警务工作作一个比较全面完整的理解。 社区民警投身社区的时间不多, 与社区群众 缺乏多方的信息交流, 未能使社区群众真正认识到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关键在于社区。 在 具体工作中社区与社区民警共同分担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责任意识不强, 群众参与维护治安 的积极性不高,导致社区民警走不出独自承担解决社区违法犯罪问题的怪圈。

(三)社区警务的后期保障不足。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往往依赖上级机关来解决人财物, 习惯于依靠行政手段筹措各种社会资源, 不善于动员社会力量, 没有真正形成社区齐抓共管抓防范的局面。开挖社区资源的成败优劣,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警个人的状况。在相同环境 条件下,民警个人素质好、活动能力强、工作自觉性高,利用社区资源的效果就明显一些。

(四)社区警务的考核机制激励不够。考核奖惩是各项工作的推进剂,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能够调动和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反之不仅达不到考核目的, 还会挫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改善社区警务运行的对策

(一)统一思想认识,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社区力量共建社区警务。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控制社会治安能力的重要举措。 公安机关要按照派出所工作改革的工作思路, 充分利用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 切实转变观念,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积极的姿态做社区警务战略 的实践者。 要坚决克服责任区民警工作制度向社区警务转变中急于求成的心理, 正视社区警 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循序渐进地推动工作。 要从长效管理的角度制订社区警务 实施的计划和工作目标,避免短期效应、多头指挥,确保社区警务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为警务室建设提供充足的后勤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只有在人财物等资源保障的前提下,是保证警务室有警可驻、良性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

(三)科学考核,激发警务室民警开展警务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服务为先、密切警民关系,争取社区居民支持社区警务。推行社区警务的主旨是以预防犯罪和密切警民关系, 实现社区警察和社会群众的有机结合。 一是社区民警必须花时间、精力搞好细致繁琐的群众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听民声、知民情、排民忧、解民难” 成为社区民警每天工作的具体内容。 二是必须科学合理地建立职能明确的基层警务体制, 提高工作实效,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设置适应社区群众需要的社区警务机构,保证基层足 够的警力,使社区民警与群众进行零距离的接触。社区警务运作要灵活、有弹性,在作息时 间的安排上给民警一定的自主权。 社区民警要围绕中心工作, 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关心的热 点、难点问题上,提高民警在社区的出现率,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增强群众安全感。三 是以优质、满意的服务,赢得社区群众的承认与支持。为群众提供服务,不光体现在民警警 容风纪、行为举止和文明用语上,更重要的是化解矛盾维护社区安定,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 的困难上。社区警务要求社区民警是多面手,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广泛的与社区 相关的各种治安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五)群防为本、发挥特殊功能,发动社区群众投身社区警务。社会治安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在社区,公安工作必须立足于社区。而加强群防群治网络队伍建设,是坚持和发扬新形 势下公安机关的群众路线, 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提高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 平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宣传,以取得党委、政府对社区警务 建设的支持。社区民警要紧紧依靠社区党组织,动员社区各方力量,构筑新型严密的群防群 治网络,并从规范组织、制度建设,目标任务,生活报酬等方面入手,加以认真落实,使这 支队伍在社区防控工作中做到有能力收集社区信息,有实力维护治安稳定。 因地制宜、利用有价资源,发挥社区特色优化社区警务。在推行社区警务,维护治安 工作中,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号召发动是其他任何部门无法代替的。因此,要紧紧围绕 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服从中争取理解,在服务中求得支持,依靠党委、政府和广大群 众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首先,利用传播媒介宣传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吸引力。社区作为社会最基层的一个细胞群, 是各种矛盾的汇聚点, 社区成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和行 业,改革和发展中几乎所有的举措和结果都会在社区集中反映出来。因此,吸引社区居民参与遏制犯罪,维护治安就显得非常重要。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向群众宣传社区警务建 设在维护治安秩序中的意义和作用, 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 增强社区单位和群众参与治安防 范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争取社区各阶层的支持。其次,利用社区特色,优化社区警务工作 的内容,提高凝聚力。社区民警应根据社区治安环境、复杂程度、人员状况等特点,充分挖 掘社区资源,使群众介入社区警务,使社区警务融入社区。第三,利用个体能力开发社区警务资源,提高战斗力。各地在社区中发掘治安资源时,必须教育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塑造良 好形象。只有民警的素质提高了,形象好了,为民服务工作到位了,才能使公众对民警产生 认同、依赖和信任感,从而达到感情上的融洽和思想上的沟通。

总之,社区警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基层民警的不懈努力和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形成上下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警务室民警大有作为。

关于社区警务工作现状及对策调研报告二

随着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心逐步向社区转移,社区党建工作的范围和任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区党建已成为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社区领导,密切联系群众,更好的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新领域、新途径。探索抓好新形势下的社区党支部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到甘霖社区任第一书记后,熟悉社区情况,推进工作开展,对甘霖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现将甘霖社区党建情况汇报如下:

一、 社区基本情况

邹坞镇甘霖社区居委会于2004年9月经区政府批准,2005年1月16日揭牌成立。设党支部一个,党支部成员4名,大学生村官及普通党员4名,离退休党员57人,社区工作人员7名,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管辖范围为东邹坞以东、小甘霖以西、枣曹公路以北、薛城煤矿以南的区域。辖区内共有居民2065户,总人口11965人,已婚育龄妇女1693人,50岁以上人口约有3000多人。办公面积200多平方,建有7间120平方米的 “一站式”服务大厅、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办公服务场所一处。

二、当前社区党建中存在着三对矛盾

(一)社区党建的快速推进与对社区党建思想认识滞后的矛盾。突出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社区党员认同社区党组织的思想淡薄。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离退休干部的增多,进入社区的党员数量急剧攀升。在社区内,真正进入社区,受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的党员主要有两类,一是离退休党员,二是流动、下岗等特殊群体党员。从现实情况来看,第一类已进入社区的离退休党员,人虽然进了社区,但许多人的心却不能接受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的现实,认为到了社区会失去单位的一些待遇,故对社区党组织这个新家心怀顾虑,不甘融入。第二类特殊群体党员,他们中的不少人正处于失意之中,思想上有一些抵触情绪。同时,他们还要忙于生计,总希望再进入一个新的单位,认为组织关系留在社区只不过是权宜之计。

第二,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目前,社区单位党组织一般可分为“需求型”、“普通型”、“社会型”三种类型:“需求型”指双方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依靠和制约关系;“普通型”指双方不存在或很少存在相互依赖关系;“关系型”指的是该社区建立了辖区单位领导个人与社区组织负责人之间密切往来、共建互助的关系。就目前来看,这三种类型党组织支持参与社区党建的自觉性和责任性不够平衡,单位认为社区党建应当由社区党组织承担,对他们来说是“份外事”(如甘霖矿的离退休党员),且本单位党建任务已经不少,再腾出精力参与社区党建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

第三,在职党员自觉投身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目前有相当一批在职党员的“单位党员意识”较强,而“社区党员意识”相对较弱。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社区居民的一员与社区党建的相关性,没有认识到身居社区参与社区党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因此出现三种状况:一是所在单位没有对自己投身社区党建作硬性要求的,则这些在职党员基本上完全疏离社区党建工作。二是所在单位要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虽基本上能遵守,但许多党员报到后不能主动、自觉地与社区党组织取得联系,参与社区建设。三是大多数党员能参加社区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但仅仅只是为了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四,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支持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社区党建起步不久,开展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而这些困难相当多的并非社区党组织所能独立解决,须依赖于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的支持。比如,社区党建的理论和实践,虽也赖于社区的摸索,但更赖于上级的指导和协调。此外开展社区党建所需的人、财、物也需要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的支持等。但在目前不少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嘴上虽也讲要重视社区党建,却无实际行动,有的不但不帮助和支持,反而给社区党建加压派任务。

(二)社区党建的高要求与社区党建财力、物力投入不足的矛盾。社区党组织作为领导核心,承担着领导、协调社区各方的作用。相对于社区党建的高要求,社区在财力、物力投入方面又普遍存在着承载能力不足的现象。尽管我镇这几年,特别是今年采取了一些措施以缓解甘霖社区财力和物力不足的问题,但社区党建财力、物力匮乏的情况仍然存在。

第一,任务膨胀匮乏。近年来随着甘霖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的升温,使得不少部门、单位纷纷把职能任务延伸到社区。社区党组织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不知分辩,不能拒绝,只有盲从,尽力应付。导致了社区党建在财力、物力上的更加捉襟见肘。第二,支持软弱匮乏。社区党建需要党和政府的支持,也要依靠社区成员和社区单位的支持。但在人们思维上总是习惯地依靠政府的财力、物力调拨,却很难得到社区成员和社区单位(如甘霖矿)在财力、物力上的有力支持。

(三)社区党建的高难度与社区党建工作者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与其他基层党建相比,社区党建的难度是很大的。一是难在社区党建的对象是复杂异质的,同一社区中,有离退休党员、在职党员,还有流动党员。这些复杂异质的党员思想迥异、利益相左,要统一起来尤为困难。二是难在工作内容的不确定性。社区党建工作内容完全是根据社区党建的实际变化情况而定的,无预设性,要随时依变化的情况而调整。三是难在社区党建开展时,由于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单位及党员没有领导关系和行政约束,这与其他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相比显得更为困难。

关于社区警务工作现状及对策调研报告三

为全面了解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各项工作,促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全面发展,根据省厅的要求和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于近期赴各城区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以及全体社区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以社区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民主、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服务为基础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实现我市“三大战略”和“富民强市”的总体目标,构建和谐新黄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我市社区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瓶颈,严重阻碍了我市和谐社区建设进程,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规模设置不合理。据统计,我市城区133个社区中,居民户数1000户以下的有23个,占17.3%;1000—2000户的有64个,占48.1%;2000—2500户的有23个,占17.3%;2500—3000户的有11个,占8.3%;3000户以上的有12个,占9%。最小的社区(XX区老下陆社区)仅有298户,最大的社区(XX区磁湖社区)有4126户。而且很多跨街越路,相互交错,布局零散,区域划分不科学,资源配置不合理、工作发展不平衡。

(二)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面积不达标。目前,我市城区共有133个社区,其中,XX区38个、XX区39个、XX区31个、XX区9个、开发区16个。根据鄂发〔2007〕4号文件的要求,每个社区要按照每100户20 m2的标准,建设一所不低于300 m2的集办公、服务、活动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这次调研,截至到2010年7月,我市城区仅有79个社区的办公活动场所面积达到了300 m2以上,达标率为60%。另有54个社区的办公活动场所面积没有达到300 m2。按照市委《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到2011年全市城区所有的社区办公用房必须达标,我市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三)社区定位与实际情况不对称。社区居民委会应是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工作是居民自治和居民服务。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作为政府的基层机构,行政化倾向明显,影响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据调查统计,社区居委会承担着党建、综合治理、民政、再就业、计划生育、信访、安全生产等共19大类、145小项工作。同时,社区居委会还存在着“四多”, 台帐多、检查评比多、各类调查统计多、加班加点多,社区居委会主要精力基本上消耗在完成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任务上,以致社区居委会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社区居民自治事务和为社区居民服务。在调研中,社区普遍反映计划生育工作要占去他们60%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承担着“一票否决”的风险。

(四)服务功能发挥不充分。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是凝聚社区力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但我市城市社区服务还存在着服务领域不宽、服务内容简单、服务层次和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了社区服务的开展。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各社区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另外,受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还很欠缺,社区文化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服务还没有深入开展,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还不能满足居民需要。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除了有广场的社区能依托广场开展较多活动,其他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难以聚集人气。三是社区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新型社区服务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协会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加强,社区服务的内容有待丰富,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社区服务不到位、不主动,辖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强,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薄弱。

(五)队伍发展不平衡。全市城区目前共有社区干部910人,党员641人,占70.4%;大专以上学历470人,占51.6%;平均年龄37.4岁。从表面上看,我市社区干部的年龄结构是比较合理的,文化程度和队伍素质也是相对较高的。但与社区工作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社区干部工作作风不深入,面向居民、服务居民的意识不强;一些社区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培训不多,对做好社区服务理解不深、认识不全、方法不多;一些社区干部疲于应付相关部门各项检查,忙于开会,根本没有精力去思考和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我市社区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遗留原因,也有现实困难原因;既有社区共性原因,也有我市个性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归纳起来,主要是体制机制、政策落实、资金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

(一)从体制机制上分析。首先是立法滞后,导致法律依据不足。《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1989年通过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它的许多条款已经不能适XX市社区建设的需要。其次,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不很清楚,致使社区工作关系不顺。第三,由于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加之有些政府部门对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性质认识不清、工作作风不深入,往往把社区居委会视为其下属机构,表现在对社区的人、财、物和事的管理,以及对社区职能职责的确定上,都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使社区成了政府职能部门的“腿”。甚至,有些部门认为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社区,就是要把任务交给社区居委会,只是在社区“挂块牌子、摆张桌子、放个本子”,然后再来检查考评,并没有真正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社区呈现出了“小社会、大政府”,“小马拖大车”的被动局面。

(二)从资金投入上分析。近几年,我市社区建设主要是靠市财政奖励一点、区财政配套一点、街办出资一点、社区自筹一点、驻区单位支援一点等方式解决,基本上是小打小闹,效果不是很明显。一是市财政投入不够。2001年—2008年间市财政共投入了540万元作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的建设资金,2009年—2011年每年投入100万元,共300万。测算到2011年,11年来市财政累计投入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资金仅840万元,这样的投入速度和力度与黄石的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与社区实际需求相比,肯定是不相适应的。二是部门投入不够。很多部门将工作转移到社区,但经费没有投入到社区。如,每年全市城区计生工作专项经费700多万元,每个社区居委会基本上有2名干部专门从事计生工作,但计生部门每年投入到社区的经费却很少。三是投入比较单一。目前对社区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础性建设,对社区的服务居民和软件建设投入很少。四是缺少规划。各级政府对社区建设投入还缺少制度化规定和长期投入规划,没有明确规定根据经济和财政的增长速定年度递增比例。资金投入的不足,从根本上制约了社区建设的有效发展。

(三)从队伍建设上分析。一是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监督评议的自治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社区干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随着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行政化,少数社区干部把自己当作“干部”, 疏远了居民,忙于跑机关部门,与群众联系不多,对群众各项需求重视不够。拉开了与居民之间的距离,少数社区干部中甚至滋生了“衙门作风”。三是培训学习少。很多社区干部忙于应付日常工作,很少有时间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同时,专门为社区干部组织的系统培训学习班也不多,对社区干部的培训往往是以会代训,效果不好。

(四)从政策执行上分析。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委对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多次下发文件通知,作出了明确要求,但一些政策规定在一些地方还是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如,黄发〔2001〕5号文件就作出明确规定,新开发的“小区型社区”,每开发1000户商品房,开发商必须无偿提供100㎡的社区工作服务活动用房,但这一政策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再如,黄发〔2008〕16号文件中规定的“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每户10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必须的经费”,但从我们调研中发现,除XX区落实的比较好以外,其它各个城区都没有足额落实到位。

三、对策思考及建议

我市在2001年刚开展社区建设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近几年,随着省内其它地市加快了社区建设的步伐,武汉、荆州等地已经后来居上。为了更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服务社区居民,我们认为,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合理划分,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需要,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和邻近的原则对城区社区规模进行调整,优化社区布局。建议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以2500户、8000人左右为宜。据统计部门提供,目前,城区(不含铁山)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约有66.28万人(XX区21.99万人、XX区25.06万人、XX区11.43万人、开发区7.8万人),按每个社区2500户、8000人左右标准调整后应是83个社区,比目前社区总数减少41个,缩减33%。考虑到“村改居”、区域问题以及各城区实际情况,实际可合并、减少的社区有15个左右。调整后的社区按照每250户、800人左右居民配备一名社区工作者,城区约需900名社区工作者,与目前的社区干部总数(910名)基本一致。按照这种模式对城区社区进行重新划分后,既能整合资源,更好地发挥社区效能,又能利于社区开展工作,还能有效安置城区的社区干部,实行平稳调整。

(二)界定职责,严格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结合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和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社区的基本功能应定位为七个方面:社区党建、社会保障、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社区环境卫生、社区综合治理、社区文体教育和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和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等。根据细化的社区基本功能明确政府、部门、社区的任务和责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对社区事务实行分类管理,凡是社区基本功能外需要交由社区办理和落实的行政任务,必须经过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通过以钱养事、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区完成,从体制上解决政社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社区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行政隶属关系。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检查考核工作,凡需要社区开展的工作而且落实了“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政策的,由市社区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检查考核,杜绝社区多头考核、重复检查的现象,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三)强化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首先是按照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基本”、“七个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围绕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全覆盖,加快拓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服务、面向失业人员的社区就业服务、面向老年人的社区为老服务、面向未成年人的社区帮教服务、面向残疾人的社区助残服务、面向居民社区卫生服务、面向广大居民的社区安全服务等“七个服务领域”。其次是要进一步改善社区服务条件,重点加强对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社区信息化建设。采取多功能多用途的办法,完善办理公共事务、组织居民活动、开展社区服务等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服务设施的综合效益。同时,把社区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实现社区办公自动化和管理服务信息化,完善连接政府相关部门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社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网络。推进社区居民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区基本信息共享,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创新模式,推进社区健康发展。一是推广铁山社区建设模式,撤销街道办事处,实现政府对社区的扁平化管理,其人员可以分流到各社区和区级政府部门,待遇及保障不变。二是建议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并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年底由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考核。三是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在目前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基础上,建立社区工作服务站。服务站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承接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社区主任兼任社区工作服务站负责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一般为3—5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重点放在居民自治和居民服务上,接受居民代表会议的评议。

(五)加强培养,提供社区人才支撑。一是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区工作者考评制度。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职称资格考试,对通过该项考试的人员择优选聘为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二是建立社区工作者培训机制,确保每名社区工作者每年都能参加集中培训学习。三是有计划地选派新招录的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实施“一社区一大学生”计划,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结构。

(六)加大投入,夯实社区发展基础。一是加大对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目前,城区还有54个社区办公用房未达标,按照每个社区用房新建或改扩建平均需要40万元计算,共需资金2160万元。我们将通过“向上争取一点、政府投入一点、社区筹措一点、社会赞助一点、帮扶单位资助一点”的资金投入方式,破解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资金瓶颈难题。二是建议市政府列支社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强化“以奖代补”功能,支持社区建设的长效发展。三是市、区分别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基金来源为财政拨一块、福利和体育彩票收入划一块、社会募集一块,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可采取项目投入、对象补贴投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四是按照每户10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工作经费,并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区干部补贴自然增长机制。五是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置为常设机构,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协调和领导,配备专人,落实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每年1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社区建设工作强有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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