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一般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系统观念,它代表着一个阶级或社会群体包括国家和国家群体的利益,并反过来指导这个阶级或群体的行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1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中央、自治区委、盟委、旗委意识形态责任制文件精神,镶黄旗林草局四举措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镶黄旗林业和草原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林草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其他成员协助做好意识形态具体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压实责任,认真履责。局总支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属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所属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各股室负责人层层传达、带头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加强学习,坚定信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委、盟委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加强考核,健全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纳入组织生活会内容,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意识形态不虚不空、落地生根。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_〕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新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委(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委(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生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绩效工作考评,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镇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宣教办,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各支部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第二章党委(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那好用好广播广电设施、农家书屋等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镇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镇党委(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四条镇党委(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每年年底前,镇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镇纪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委(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十九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中共新圩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3
一、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就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院各科室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党支部班子对本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与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与宣传的领导就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支部其她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要对思
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院党支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支部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与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与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与材料作为党支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与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就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就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与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党组织与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党支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与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与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与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4
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成立网军队伍建设,现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直属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组织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切实维护《实施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相关要求(一)夯实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三)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_年3月23日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5
根据区网信办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我局20_年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局领导班子对全局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副局长任副组长,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领域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把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了领导主抓、全员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格局。
二、加强研究部署,充分研判形势
定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研判分析,并深入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分析了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网络安全工作重点,并对网络安全方面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做好了安全保密等系列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局党组领导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的政治基础。
三、强化责任分工,落实落细措施
一是建立了分工协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牵头落实全局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人教股、信访、地理测绘信息股等各部门配合抓好落实。办公室总揽全局,侧重抓好新闻宣传工作,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的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教侧重抓好基层党建,加强党员的网上教育和管理,信访侧重抓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地理信息测绘股侧重抓好新媒体的运用和维护工作以及网络安全维护等工作。二是强化了保密工作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保密工作承诺书》,按照市区安全保密检查要求,对全局的网络风险隐患和涉密信息管理开展摸底排查,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数据管理。坚持内外网隔离,外网计算机严禁存放涉密信息数据,内网计算机禁止接入互联网。三是加强了新闻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新闻宣传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种媒体的上稿数量较以往都有所增加。先后在融媒、日报、晚报、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上稿30篇,对老白性关心、关注的农村宅基地发证、征地拆迁“夏日风暴”等专项工作开展专题宣传和报道,创设了较好的工作氛围。四是净化了网络生态环境。加强了局QQ群、局微信群的管理,进群需要确认验证和实名,群内不得发布反动、低俗信息。定期对QQ群和微信群进行清理,对违规人员进行教育和训诫,进一步净化了网络生态环境。五是加强了网络舆情处置。对市区交办的网络舆情,按照业务分工,分别移交相应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及时回复,较好的完成了处置任务。
四、加强学习提升,筑牢思想防线
局党组充分认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要把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全局自然资源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职能职责。一是坚持“学习强国”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坚持“学习强国”的学习和运用,每名干部职工全年积分不少于7000分,确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确保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更科学、更全面。二是积极参与专项学习。今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参与了普法考试、禁毒知识答题竞赛等各类专项学习测试和考试,进一步丰富了视野,提升了人文素养和内涵。
虽然我局在今年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然存在落实不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坚守政治规矩,坚决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6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的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充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党政办同志具体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正确引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导向,加强强队伍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切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严把网络信息审核关。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初审,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信息。因信息不实,未经审核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严肃追查问责
(一)加强督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镇党委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各村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责任追究。凡在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发布信息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考核责任。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突出正面引导。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的站在党的立场上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定立场,突出正面宣传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7
为切实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教职员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xx小学20xx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下面简称为“意识形态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生为本,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拓展和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开展好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其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组织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延安精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教育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等重要精神内涵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努力提升和推动教师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
(二)抓好新闻舆论引导。以学好用好***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重要思想为统揽,始终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守好主阵地。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面推进教育振兴等舆论引导、宣讲、落实,积极做好相关宣传解读,抓好协调、指导工作。
(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罗山教育办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复处置的时度效,推动舆情应对处置规范化开展。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主题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平台,及时发布工作新动态、新政策,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教育振兴有效衔接好做法、好成效。
(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推进本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文明行动社会影响力和引导力。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宗旨,倡导绿色简约生活方式,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在全办形成干部讲奉献、公民讲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五)开展精神文明活动。 充分利用“五一”、“ 五四”、 “端午”“ 七一”“ 中秋”“ 国庆等节日,加强教师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同时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应用工作,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六)加强党员教师干部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党员信教和参加宗教组织。
四、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罗山教育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校长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3.我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指导督促检查干部职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4每月开展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敏感事件等涉贫舆情,及时汇报,有效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学校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并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6.加强理论武装,明确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完善旁听、督查、考核制度,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7.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中心工作、推进工作落实、积极稳妥开展突发事件、社会热点、媒体报道的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维护学校对外形象。
8.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晋江市罗山街道下埔小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导张美英为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管理员王恭连、以及各班级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整体工作由校长部署,信息宣传负责具体工作由王恭连老师组织实施与协调。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8
20_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网信中心的帮助和指导下,我镇中心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及总书记主要讲话精神,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开展了一系列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有效的抓好了网络意识形态作。现就20_年上半年镇网络意识自检自查重点清单如下:
1、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精神情况,上半年会前学习,学习了关于网络意识形态方面的知识,认真传达落实,将有关文件精神反复学,确保将精神领会深刻,并学以致用贯彻到学习和工作中。
2-3、镇每年年初、年末都会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网络意识形态是其中一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不断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
4、镇没有发生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没有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过相关情况。
5、镇坚持站办所、各村每月网络意识形态零报告制度。按时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问题。
6、镇各站办所、各行政村都能够坚决执行镇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方面的部署,统筹协调情况做的比较好。
7、镇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要求党组领导班子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余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抓分管工作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直接抓,切实解决单位网络意识形态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8、镇已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年末绩效考核工作中,每年进行2次指导检查。
9、镇已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10、镇党员干部能能够严格遵守网络意识形态相关规定,但是还未举行过教育培训。
11、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健全,按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12、能够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13、镇没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管理的场所。只能对网络舆情进行及时处理。
14、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有待加强,希望上级部门多举行培训工作。
15、镇近5年来,网络风清气正,正能量强劲,主旋律高昂。
16、结合法治乡镇建设,我镇的网络空间法治化正在推进。
17、网络信息管控情况,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情况。
18、舆论引导管控工作情况,已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能够及时收集、研判、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
19、镇年轻公务员8人、政治立场坚定,能够站在同一战线上处理网络舆论,能够及时开展舆论斗争。
20、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的处理,在20_年上半年处理舆情1件,已交到县委宣传部网信中心。
21、没有与“网络大V”和“意见领导”进行过互动,但是进行过留言,没有得到回复。
22、镇暂未发生过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
23、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情况,由镇中心小学和第五中学负责,镇党委按时检查督导。
24、镇专职网信工作人员由宣传委员担任。
25、镇能够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网络意识形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大,在信息化时代受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尤其巨大,要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需要不断创新思路举措。下一步,镇将紧紧围绕做好网络意识形态的工作目标,着力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干劲、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激发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激情,为建设幸福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9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河东区教体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王庆彬同志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周涛宇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河东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杨茂兰同志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大队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体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10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11
县直工委:
根据省、市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办【**】)112号)精神,按照《中共**县委宣传部关于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知》(太宣发【**】)15号)文件要求,我局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把在新形势下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民政文化宣传,赢民心、聚民意,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爱惠及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县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发布以来,我局积极行动,迅速部署,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目前,意识形态责任制已经建立,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更加重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更高、工作力度更大,全局上下没有发现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的“十种情形”。
民政局党组成员分工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民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局党组副书记、老龄办主任张敏同志分管县老龄工作;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崔琦同志分管财务工作、救灾救济、民间组织管理、综治维稳、信访、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社会福利股长范祥东同志分管工程招投标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区划地名、安全生产,联系县老年服务中心;局党组成员、双拥办主任蒋利民同志分管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办公室、监察、社会事务、社区建设、法制建设、党建、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联系社区服务中心、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县流浪乞讨救助站、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县光荣院、县烈士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牛子新同志因病请假手术后正在康复治疗中。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去年底今年初,局党组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央、省、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剖析了近年来发生在全省民政工作人员身上及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及相关问题,给予我们应有的警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使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职尽责,并对**年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成立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党组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等“四个责任”,形成了由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为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制定了《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下发到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局党总支和所辖各党支部。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重要承接单位,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单位。民政工作的好坏关乎党群、干群的关系,关乎民心、民意的向背,更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尤为重要。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民生、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去。
(四)加强督查,完善考评。局党组逐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考核检查范围和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单位和党员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从党组到基层党组织、从党组织到领导干部、从内容到形式、从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
三、存在问题
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二是意识形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很大,在信息化时代受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尤其巨大,应对这方面的创新思路举措不多。
四、下步打算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抓责任落实。通过有效措施,把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形成党组统管、书记主抓、分管领导共管的局面。二是抓工作到位。通过落实已经建立起来的制度机制,保证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到位。三是抓结果成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制度,保证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更加坚强坚定,确保不发生任何意识形态问题。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12
(一)工作原则要求
1. 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住是硬道理,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杈,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淸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研究不少于2次;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分析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安排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不少于2次。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将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课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网络舆论引导能力、意识形态斗争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网、知网、用网,自觉抵制和防范网上不良思想。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做好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工作。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 加强网信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自治区、盟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建立网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理顺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13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间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與情信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地区应当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党委宣传部门对下级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高等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不设常委会的担任党委委员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由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社科联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査、交叉检查、问卷调査、座谈、民主评议、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本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专题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城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当地党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 巡视巡察机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査。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査、进行通报批评,给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級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與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千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千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宣传部承担。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