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资料是消费资料中基础性层次,其消费需求的弹性最小,其他都是有很大需求。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315宣传活动领导讲话,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315宣传活动领导讲话1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了。今天,由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多家企业参加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消费-9发展”。我们将通过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消费教育和弓l导,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在过去的时间里,全县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作为我们消费者自己的组织,肩负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任,在宣传《消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查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构建消费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受到了省、市消协系统的表彰,有效地起到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今后,希望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及时预护和制止危害消萝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协调质检、卫生、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权范覃一之内,强化措施,相互配合,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共同来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面对当前消费环境在生产流通、服务行业、消费等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缺斤短两、售后服务无信誉、发布虚假宣传等等,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借此机会,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积极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进一步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识假辩假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氛围。
二是要加大维权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维护好了消费者权益,市场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经济社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希望要充分发挥好“12315”投诉举报和农村“一会两站"等维权体系切实加大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以消费维权为抓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让广大消费者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在全县营造一个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安全健康、科学消费的和谐消费环境,为振兴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多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通过有效的日常监督,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各行各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认真履行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为整个社会经济的秩序化发展创诰有利的终济环境。
同志们,朋友们,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希望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能够携起手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为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315宣传活动领导讲话2
同志们、朋友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3.15期间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宣传纪念活动,下面我就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成员单位有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防疫、公安、农机等部门,各部门要联合开展这次活动,执法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协同作战,也希望全社会的广大消费者都行动起来,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做好现场咨询,座谈会,集中拉网检查、宣传等各环节的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在活动期间,以参加宣传活动的名义搞变相推销和展销商品,各单位也不得以拉赞助等形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进行集资,宣传企业、个人商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报道3.15活动,在3.15前后,集中时间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主动采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打假维权、企业自律等有关消费者方面的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全力出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方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全力出击,严厉打击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配合好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年3.15专题晚会的宣传和值班工作,对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要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安排一定数量的执勤人员,以便及时处理晚会现场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
四是突出主题搞好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就要保证我们每个人的消费利益不受损害。各部门各行业要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同志们,消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事关各行各业能否有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事关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的大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击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建立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愿天天都是3.15。
谢谢大家!
315宣传活动领导讲话3
同志们、朋友们:
今年,市工商局、市消协将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实施十大举措,推进消费维权。
一、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查问题食品,努力让消费者吃的放心、安心。
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查假冒伪劣商品,努力让消费者识假、辨假、抵制用假。
三、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严查医疗、食品、药品、农资、化妆品等违法广告。
四、开展服务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严查餐饮、旅游、维修、美容、装饰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提升消费信心。
六、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指导科学合理消费,促进消费升级。
七、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披露消费侵权行为,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八、加强农村消费引导,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规范,促进农村消费增长。
九、加强各级消协、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一会两站建设,提高对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能力,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大限度的减少消费者损失。
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促进生产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神圣的事业。
为实现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做出我们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315宣传活动领导讲话4
同志们、朋友们:
当前,全县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迎来了第3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我县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消委、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物价等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能,及时妥善调解各种消费纠纷,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周年,3月15日,又是修订后的《消法》施行的起点。今年消费维权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新《消法》的施行为契机,围绕主题,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再立新功。
一、大力学习宣传贯彻新《消法》。
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消法》呈现出诸多变化和亮点,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广泛宣传“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这个主题,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宣讲消费维权政策,展示消费维权成果。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节约消费。
二、广泛凝聚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必须凝聚起全社会的强大合力。广大消费者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强化自我保护。要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武器,自觉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市场交易中的各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行政执法部门对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商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工商部门要加大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以及各种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曝光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反映消费者的意愿和呼声。
三、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活动。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突出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电信、金融、保险等有关服务这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要针对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监测,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着力净化行业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全面提高消协组织履职能力。
县消费者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具有法定性、公益性、外部保护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大力支持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县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县消费者委员会要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自身的法定职能作用,确立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提升公信力。要积极作为、扩大影响,尽职尽责成为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纽带,努力建设成为广大消费者充分信赖、党和政府完全放心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着力塑造消协组织新形象。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乎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315宣传活动领导讲话5
同志们: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兢兢业业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工作人员,向关心、支持消保维权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贯彻“”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国民生存质量的有力举措。过去的一年,歙县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以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服务”为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和“诚信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比活动,维护了全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统计,去年我县工商、质检、卫生、药监、农业、烟草专卖等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500多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445起,案值459万多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标值达77万元。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去年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2100多人次,受理并调解消费投诉29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7万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全县广大消费者的赞誉。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了“消费与民生”的年主题,其宗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和谐社会。近日,从市民生办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实施33项民生工程,我县也将实施 项民生工程,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经济发展动力。县消费者协会和工商、质检、卫生、药监、农业、药草专卖等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把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今年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加大“维权保民生”工作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要支持鼓励广大消费者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维权。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种不法行为,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最后,预祝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