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作文500字 钢笔作文400字左右一
它是蓝色的,蓝得可爱,蓝得天真。它约长14厘米。
它衣服上面有一只可爱的小熊,小熊呈灰褐色,耷拉着耳朵,大大的眼睛带着祝福,鼻子是三角形,四肢很灵活。小熊孩有对小小的翅膀。手上拿着一个正方形,这正方体好像是它准备的礼物。它拿着准备好的礼物扇动翅膀飞上蓝蓝的天,给云儿送去礼品。
钢笔它在生活、学习中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我不想写作业时,笔上的小熊的眼神似乎变了,仿佛正严厉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快写作业,不要到交的时候再补,如果你现在不写,等你要写时,我就罢工。我只好认真写作业了。有时我想写作业时,它却又不想写作业,我没办法,只好让它尝到一些甜头了,嘻嘻,我找来卫生纸,一瓶老板墨水让它吃饱了再开工。我把我的外套脱了,把它的肚子压住,然后放进墨水里,使劲一按,然后再松开,墨水一下子跑进去了,我又用卫生纸把留下的墨水擦干,饱饱的它又可以开工了。
这只钢笔时一个又乖巧又调皮的小孩子。
钢笔作文500字 钢笔作文400字左右二
我拿起那支钢笔。
拔下笔帽,发觉笔头生满了锈。
那是一支镀金的老式钢笔,爷爷把它给我前一直在用,这也是我使用的第一支钢笔。只可惜再好的钢笔,也经受不住岁月的磨练,终将褪去那闪光的一层。转下笔杆,看到内胆上残留的墨色,不禁心中有一丝悲凉。
这么多年来,我很少使用这支钢笔,是为了好好地保存,可我也没有去保养它,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或许是想造就沧桑罢。
我不禁感到悲伤而落泪了。
从这支笔中,我仿佛看到了爷爷的曾经,他写字时多么大的力气啊!那刚毅与果断,是我远不能及的。那磨损的笔尖,透露出了无尽的沧桑。
光泽虽早已褪去,但这沧桑一旦来了,便是永存的,毕竟岁月的痕迹是无法抹去的。就像人会慢慢变老,昔日的风华正茂早已一去不复返,而回忆却不会全然消失,它会留下那最深刻的印记。如同钢笔的锈一般,星点大小的绣,或许被蹭去,或许无法发觉,而稍大一点的,却是怎也无法刮去了。一旦将它刮去,便会成为一个无法填补的凹陷了。
由此,不禁联想到我自己。我应该怎样对待回忆?看来,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倒不如就让它留在脑中。毕竟是自己踏下的足迹。
我又灌上几滴浓黑的墨,不假思索地在纸上写下了两个字——永恒。
钢笔作文500字 钢笔作文400字左右三
我的钢笔已经陪伴了我两年,它可以说是我的学习伴侣的好朋友!
那时候,我和爸爸在街上买钢笔,我一眼就看上了这支钢笔,钢笔好像也好像对我说:“小主人快把我领走吧,我好孤独啊!”
爸爸看着我求欲的眼神,只好给我买了下来,我看着这只新钢笔,开心极了!回到了家,我打开钢笔套,哇!钢笔头都是土豪金打造的!真奢侈。
钢笔的上面,画着一位儿童,他笑着脸,像在对我说:“你好呀!小主人!”在他的下面,镶着许多钻石。你别看它平时温文尔雅,但有时候,它却对我非常的严厉。
上一次,我写作业时,写写就不想写了,我准备出去玩的时候,突然它严厉的对我说道:“你怎么可以这样吗?写写就玩,这是你应该做的吗?刚才叫你快点写,写完了不就可以玩了吗?”所以你一定要快点写完作业。
我低下了头,红着脸想到:“它说得对,我一定要认真写,不能辜负钢笔对我的期望!”
不一会儿,我就将所有的作业全部写完了,我笑着对它说道:“谢谢了,哥们儿!”“不用谢”
这支钢笔不仅颜色独特鲜艳,而且写起字来也很流畅。
每次和其他同学比写字的时候,我就没输过,因为这支钢笔给了我力量,这只钢笔陪伴了我好多年,却一点也看不出破旧,因为有了我的精心保养和照顾,所以,它完好如新。
我爱这支陪伴了我许多年的钢笔。
钢笔作文500字 钢笔作文400字左右四
铅笔和钢笔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它们发生了争吵。
它们在吵主人更喜欢用谁写作业。有一次它们吵的不可开交。铅笔先说:“主人当然最喜欢我,他从小小用我写字、画画和写作业。”
这时钢笔愤怒的说:“主人小时候用你写字、画画,可不代表主人现在会用你。”
“主人一定会用我,不可能用你的!”铅笔生气的说。
钢笔又和铅笔吵了起来:“主人喜欢我,喜欢我……”
它们气的红头涨脸,又渴又累。铅笔气的笔头断了一小块,钢笔吵的嗓子都干了,墨水也没了。它们躺在自己的“床”上,喘着粗气,谁都不言不语。
不一会儿它们的主人回来写作业了,它们一看便争先恐后的往主人手里跑,主人一生气一把抓住它俩,扔到了地上,它俩摔的伤痕累累,一直喊疼。当它们心里在想:主人那么喜欢我,怎么会扔掉我呢?
这是老毛笔出现了,说:“你们为什么要因为主人喜欢谁而破坏你们之间的友情呢?”
它们俩人终于明白了,友谊才是最重要的!从此它们不在争吵,互相谦让,友谊一天比一天真挚。
钢笔作文500字 钢笔作文400字左右五
大家好!我是一支生活在名叫“幸福之家”商店里面的lamy牌钢笔。
我的待遇可高了,不信你就看看:
我有一个私人的床,旁边还有好几桶我喜欢吃的零食。每天早上7点,售货员就把我请到货架上面。我可不像有些家伙,打扮的花花绿绿的,我可幽默了,一身黑色打扮,你说我幽不幽默?
每一天都有客人走进商店,对我来说已成习惯。有一天,我安静的享受阳光的沐浴。有一个叔叔走进商店,我不管不顾的继续晒太阳。那个叔叔本来无精打采的,但是他一看见我就高兴起来。但是看见下面标价240元的时候便楞了一下,但他仍然拿着我去付了钱。
叔叔回到家,隆重的把我送给他的儿子——乐乐,那个小男孩简直欣喜若狂。我也感觉这个叔叔对儿子的爱太强大了。小男孩拿我的时候轻拿轻放,写字的时候十分注意,收拾个书包,他怕把我给弄丢了,都要检查一遍我有没有安全地呆在笔盒里面。这些细节让我心花怒放,我便喜欢在他们家生活。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自从我去了他家,我便觉得自己原来在商店的生活太安宁了,什么有趣的事都没有。在这里,我看到了很多以前没看见的东西,感受到了我以前从来没有的快乐。
这才是我真正的幸福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