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
答辩人:A,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公司职工,住XX公司XX生活区。
答辩人3月13日接到法院转来原告B民事诉状,诉答辩人抚养费纠纷,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答辩人未给付20XX年7月至20XX年2月抚养费与事实不符,并且造成答辩人未能按期给付抚养费的原因完全是原告母亲C造成的。
原告是答辩人的亲生女儿,天下有哪个父亲愿意抛弃自己的骨肉,诉状中指控答辩人从20XX年7月至20XX年2月均未支付抚养费与事实不符,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完全是原告母亲一手造成的。
离婚后,原告母亲为了阻止答辩人探视女儿,不但不提供其真实住址,也不提供其通讯联系方式,连面都无法见上,请问答辩人又如何给付抚养费呢?但即使这样,在多方探寻后,答辩人还是于20XX年11月和20XX年3月先后两次找到原告的母亲,分两次向其交付了X个月的抚养费共XX元(20XX年8月至20XX年3月,共X个月),以上有原告母亲C亲笔书写的收条为证。
与答辩人离婚后,原告母亲一直阻止答辩人对女儿的探视,不但不让女儿与答辩人见面,更不用说接回家中团聚了,答辩人按原告母亲提供的住址多次前去想与女儿见面,但因其提供的住址不真实,根本无法见找到答辩人的女儿,而且原告母亲在未经答辩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原告改名,致使答辩人到XX的多所学校都未能打听到女儿下落。
甚至在答辩人第二次送抚养费到XX时,原告的母亲还当着原告和答辩人弟弟的面公然宣称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让答辩人与女儿再见面。
20XX年4月,原告母亲在XX社区同志的陪同下到单位向答辩人
索要抚养费,答辩人再次提出探视女儿的要求,原告的母亲当即扬言即使不要抚养费也不会让答辩人见到女儿。
原告母亲为了一已私愤,竟拿女儿作要挟,不但侵犯了答辩人对女儿的探视权和取名权,也使答辩人无法给付抚养费,现在却反而颠倒事实指责答辩人不给付抚养费,不知是何居心?原告母亲这种剥夺对女儿探视权的行为直接违背了国家宪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二、原告母亲假借女儿名义要求增加抚养费于理不合,于法无据。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扶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养孩子是答辩人做父亲的义务,同时也是原告母亲的义务。
原告现在正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除学杂费,在XX这样的中小乡镇,生活费又会有多高的一个水平呢,假如按照原告母亲提出的答辩人负责每月300元的抚养费,那就是说一个尚在小学阶段的孩子每月就需要600元的生活支出,请问这是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是原告母亲的需要呢?原告母亲在XX经营着一个XX摊点,每月都有相当的收入,并不是如其所说的没有固定经济收入。
被告母亲与答辩人于20XX年X月X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写明“女儿B随母亲C生活,A负责每月供给女儿生活费壹佰元(100元)”,既然签订了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现在仅过了短短几年就要求变更已经生效的协议内容,原告母亲的这种行为是有悖国家法律规定的。
原告母亲以不懂事女儿的名义对答辩人提起诉讼是毫无道理的。
答辩人每月的工资名义上虽是XX元左右,但在扣除了劳动保险和房租、水电后,实际收入仅有600多元,答辩人所在单位已
经停产了将近一年,收入并不稳定。
现在答辩人已经重新组成了家庭,也要负担自己家庭的生活支出,真如原告母亲所提的每月负责300元的抚养费,将近占到答辩人月收入的一半,不但远远超出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也是答辩人的家庭所无法承受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第18条同时规定了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即在“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在“(1)原定抚育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3)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时才能要求增加抚养费,现在原告还在上小学,尚没有巨大的生活费支出,原告母亲在诉状中也承认,双方原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上签订的,应受法律保护,现在并没有发生应当增加抚养费的重大理由,答辩人认为这完全是原告母亲假借不懂事的孩子之名对答辩人起诉,根本就是借机向答辩人索要钱财,这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心灵伤害。
原告母亲与答辩人离婚时,原告年纪还小,答辩人为了照顾孩子的生活,愿意让她随母亲一起生活。
如果原告母亲嫌孩子随其生活是一种负担,答辩人愿意把孩子接回家抚养。
如果女儿随答辩人生活,答辩人将为保证其母亲对孩子的探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决不像其母亲那样拒绝甚至阻拦答辩人探望孩子。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
1、依法确认答辩人所欠抚养费数额为XX元(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共XX月),答辩人愿意向原告母亲支付所欠的抚养费,原告母亲也应当保证答辩人对孩子的探视权利。
2、维持原告母亲与答辩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标准。
3、因造成答辩人无法给付抚养费的过错在于原告母亲,诉讼费应由其自
行负担,或由双方分摊。
XX人民法院
1、答辩状副本1份
2、证明材料3份
答辩人:
20XX年X月X日
证据清单
1、离婚协议1份
2、C亲笔书写收条1份
3、A收入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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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
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
(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
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2
追索抚养费答辩状
追索抚养费答辩状:增加抚养费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孙某,男,1957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灞桥区X街道办事处X村X号。
被答辩人:孙XX,男,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灞桥区X街道办事处X村X号,系答辩人之子。
法定代理人:肖某,女, 1963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灞桥区X街道办事处X村X号,系被答辩人之母。
答辩人孙某因被答辩人孙XX起诉其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客观事实如下:1995年6月2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某登记结婚,1912月11日生育被答辩人。
后双方之间因感情不和,于20XX年11月29日经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里所有经济来源均由肖某掌控,包括六年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肖某据为己有,没有用一分钱补贴家用。
而答辩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学都成为问题,不得已只能举债度日。
20XX年11月29日,灞桥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只对答辩人和肖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了分割,对肖某据为己有的六年房租和村民收益分配款只字未提。
因此,离婚时答辩人已有负债,没有任何积蓄。
离婚后,答辩人在经济上和日常生活中,对被答辩人及肖某仍积极照顾,经常给予相关补贴,时不时给被答辩人不等数额的零用钱。
因答辩人和肖某房屋在一起,肖某所有房屋的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等均由答辩人垫付,这一部分费用已经高于原民事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费。
因此,答辩人从来没有拒付过子女抚养费。
20XX年12月,答辩人患病,经医院确诊为脑梗、冠心病,但答辩人经济拮据,无力承担昂贵医药费,只能借钱治疗,后花费医疗费10万余元。
现答辩人身体状况极差,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前妻子女生活,且负债累累,无力向被答辩人承担过多的抚养费。
因此,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于法无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
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案中,答辩人无固定收入,且因看病及其它原因,已负债累累,收入水平远远低于陕西省平均收入。
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答辩人应支付被答辩人的抚养费数额,应在陕西省平均收入以下进行计算,且比例应当适当降低。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1000元/月的抚养费,明显高于法律规定,于法无据。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本案中,灞桥区人民法院(20XX)灞民初字第1726号离婚民事判决书中,已判决由答辩人支付被答辩人抚养费,抚养费已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包括在内。
被答辩人提起本案之前的抚养费,答辩人如果未支付的,肖某可根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而不能提起诉讼。
况且答辩人已如数支付抚养费。
提起本案之后的抚养费,也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包含在内。
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已将第二项诉讼请求包含在内,提起第二项诉讼请求明显重复。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答辩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被答辩人的生活需要,在答辩人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判决抚养费的数额。
此 致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 月 日
追索抚养费答辩状:抚养费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刘某某,男、汉族、1984年8月9日,现住在**县**乡**村。
联系方式:136********
答辩人就孙某诉刘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
一、答辩人未拒绝支付抚养费且导致抚养费未能按期交付主要系原告母亲责任。
答辩人孙*系答辩人儿子,天下哪有父母愿意抛弃自己的骨肉。
诉状中提到被答辩人母亲多次向答辩人请求支付儿子抚养费,声称答辩人态度不好拒绝支付抚养费纯属歪曲事实。
20XX年被答辩人母亲及家人因家庭琐事多次与答辩人发生争吵,导致答辩人发病住院,此期间被答辩人母亲及其家人不仅没去看望而且还要求支付生活费,答辩人为了儿子毅然拿出自己医疗费给予被答辩人母亲,由此可见答辩人对其儿子的感情有多深。
在离婚后,答辩人数次去被答辩人母亲家要求看望儿子均被百般奚落,拒之门外。
后来答辩人也曾打电话给被答辩人母亲要求看望儿子,也遭到其无理辱骂,严词拒绝。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答辩人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儿子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答辩人所患疾病并非传染性疾病,对儿子探望无不利影响,完全符合探望的法定条件;答辩人母亲及其家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答辩人对儿子的探视权。
另外答辩人在离婚后,因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收入微薄且极不稳定,再加上自身的疾病屡屡发生,需要大笔的治疗费,生活极度困难,经常需要家人接济这也导致孩子的抚养费未能按期给付,为此答辩人一直深怀愧疚。
二、起诉状中所要求的抚养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答辩人请求减少抚养费为每月300元。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扶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养孩子是答辩人做父亲的义务,同时也是被答辩人母亲的义务;被答辩人现在三岁,并未上学,在**这样的小城镇,生活水平又能有多高呢,且女方在当地经营一家小商店,足以维持基本的生活。
如果按照起诉状里所要求的由答辩人承担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这就是说一个在农村的三岁孩子一个月的生活费为3000元,这是很荒谬的。
另外离婚协议中虽约定由答辩人承担每月800元的生活费。
但根据《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答辩人因所在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收入甚微且极不稳定,一个月平均只有1000元左右的收入;再加上身体患有疾病,时有发生,所需大量的医疗费;自己的生活都难以维持,需要家人接济。
答辩人的情况完全符合《意见》第7条第4款规定中的特殊情况。
答辩认虽然生活困难,但依然愿意拿出自己收入的30%支付给儿子,这一点也符合法定抚养费的一般标准。
答辩人认为原告母亲完全是假借不懂事的孩子之名对答辩人起诉,借机向答辩人索要钱财,这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心灵伤害。
原告母亲与答辩人离婚时,原告年纪还小,答辩人为了照顾孩子的生活,愿意让她随母亲一起生活。
如果原告母亲嫌孩子随其生活是一种负担,答辩人愿意把孩子接回家抚养。
如果儿子随答辩人生活,答辩人将为保证其母亲对孩子的探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决不像其母亲那样拒绝甚至阻拦答辩人探望孩子。
三、 被答辩人的姓氏应随答辩人。
答辩人之前同意孩子改姓孙,是因为原告母亲常常为孩子的姓氏与答辩人发生争吵,答辩人为维持家庭的和睦才被迫同意的,并非答辩人真实意思表示。
另外在我国民法中有应尊重风俗习惯的原则,而孩子随父姓是符合我国的风俗习惯的;因此答辩人认为孩子的姓氏随男方较为合理。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此 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 月 日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3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被答辩人:
地址: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
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
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代理人就王某某(以下简称原告)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人民法院诉龙某某(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一案,现作如下答辩:
答辩事项:
被答辩人起诉的主张违背事实,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
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
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
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事实与理由:
一、根据原被告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第1项约定内容充分而且十分明显反映了______和______二人违背了《^v^》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后的全过程,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百姓也不会原谅一个出尔反尔、不守信用、说话不算数的人,这说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利用被告的处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二、二位原告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第一项称“依法确认原被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没有行政法规、没有地方性法规、没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中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据。
根据第55条和《^v^民法典》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______当时是非常清楚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而强烈要求购买,说明买卖双方的行为是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重大误解、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二位原告与我的当事人所签合同正是如此。
无论是从合同的签订过程、或者从合同的签订内容来看都没有违背《^v^民法典》第52条第1款的(一)至(五)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同时也没有违背《^v^民法典》第53条第1款的(一)(二)两项规定。
请法院依法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二位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原被告初步达成购买协议并缴纳定金______元不属实,有捏造事实进行敲诈的嫌疑。
如果二位原告确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缴纳定金______元给被告,请在法庭当庭举证,并经龙某本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后法院方可采信。
在本合同中,原告和被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也没有约定缴纳定金______元的内容。
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二位原告想通过这种方法获得,这种行为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然,二位原告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第二项称“依法判令四被告返还已收取的购房款和定金______元”也没有事实依据,当然本案用由二位原告承担。
再次请法院依法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合同签订后,原告______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______万元”不属实,被告龙某亲笔书写了收条就更不属实。
四、二位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后原告经多方了解得知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这实属找借口,“多方了解”的人都有谁,有无公信力并无相关证明。
但据本案被告龙某提供的______法律服务所对该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了见证,结论是:“其订立的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并盖有公章,具有信服力。
五、二位原告购买的房屋虽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这说明所有权没有转移,而不是债权不成立或无效,合同是债权,请二位原告把债权和物权分开,切忌混淆。
再加上本案的标的物是顶层,就是农村人所说的朵尖子,不是纯粹的完整的一层房屋,经咨询_____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这种情形是可以补办房屋产权证的。
因此原告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法院理应驳回起无理要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法官一定会维护社会诚信,不会支持狡诈,被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该合同有效,并且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原告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请尊敬的审判员采纳我的答辩意见。
_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龙某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
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
列举,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4
(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也应写明其身份事项。
案由部分,写明答辩人因何案的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答辩。行文中必须写明双方当事人是谁,以及对方起诉的案由是什么。一般表述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2)正文:答辩理由和答辩请求。
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包括事实依据;有关证据;法律依据;
(3)尾部:送达何法院,答辩时间和答辩人姓名、附项等。
答辩状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系统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
民事债务纠纷答辩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答辩情况所认定的事项并不相同,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并形成合法有效的答辩状,最终由法院认定。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案由:_________________
因对_____________(单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6
答辩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答辩人是按照父亲的遗嘱合法继承争议房屋。
答辩人之父在临终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将争议房屋全部交由答辩人继承,其他子女不得继承。所以,争议房屋的继承权早已确认为答辩人所有。
第二、答辩人一直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且答辩人生活贫困,所以即使是通过法定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对于答辩人也应当多分。
第三、原告在诉状中提到父母曾问其借款的事实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原告提供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只是体现原告同其前夫关于财产的处分,不能在双方协议中强加义务给第三人,所以调解书中关于欠款的描述没有法律效力。且按照原告的说法,如果这笔欠款真的存在也是______年前的事情,距离法院调解书的下达也有______余年的时间,早已超过了最长诉讼时效。所以,请求法院不予认定这笔莫须有的欠款。
综上所述,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7
答辩人:
法定负责人:
住所地:
被答辩人:
住所地: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借记卡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被答辩人证据不足,不能证明起诉状所述待证事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
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可分为三组,第一组为邮政储蓄绿卡对账单、活期明细、短信,该组证据仅能证明交易卡号末四位3404的邮政储蓄绿卡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发生交易,交易金额合计______万元。
第二组为中国移动通信客户详单,该组证据仅能证明被答辩人在交易发生后进行了电话挂失、电话报警。
第三组为银行卡、存折,该组证据仅能证明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开立了交易账户。
被答辩人诉称:人在某市,卡未离身,交易系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在异地盗取,银行存在管理漏洞。
而纵观上述三组证据,均不能证明被答辩人诉称的待证事实,与待证事实无任何关联性。
被答辩人诉称:资金在相距遥远的异地取走,可以认为系他人支取。
答辩人认为该推断不成立,交易发生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被答辩人报案时间为次日,按当下交通之发达,完全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异地交易行为,且交易及报案时卡是否在被答辩人身上,交易是否被答辩人授意他人代为实施尚不得而知。
因此,被答辩人证据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其主张应不予支持。
二、被答辩人未妥善保管密码,责任应自行承担。
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办理了邮政储蓄绿卡,根据双方签订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卡章程》第八条的约定,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绿卡和密码,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依据密码为持卡人办理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因密码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本人负责。
银行卡密码系被答辩人自行设定,具有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点,答辩人及任何第三人无从知晓。
被答辩人诉称:交易非本人实施。
假定该诉称成立,则持卡人必须知晓正确的密码方能进行交易,持卡人获得密码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被答辩人故意告知,该情形下应视为被答辩人自行交易或授意交易,责任当然自担;二是被答辩人无意之间泄露,该情形下被答辩人应对其未尽妥善保管密码之义务导致财产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三、答辩人业务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不应承担责任。
答辩人系经^v^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合法、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有经过国家认证和检验合格的安全交易设施。
答辩人依据持卡人密码正确的操作指令办理交易,完全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不应承担责任。
综上,被答辩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存在伪造的银行卡、交易系他人所为,而被答辩人有泄露密码的高度盖然性,且答辩人业务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因此,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均不应支持。
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8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因原告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一案,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________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与原告________的婚姻关系。
(一)答辩人与________虽自愿结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间又未能做到互谅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产生矛盾,现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答辩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抛妻弃子”,对家庭不负责任,又“恶言辱骂”、“殴打、伤害”原告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际上,答辩人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便患有精神障碍,就诊于________________医院,治疗期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辩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疗,本来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关心与体谅,但原告不仅没能从生活及精神上给予帮助,反而经常责怪答辩人,并为一些家庭琐事与答辩人争吵,不断地刺激答辩人,以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转,精神压力也不断增大。同时,因答辩人经常出差,双方缺少沟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对答辩人施加种种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________元抚养费。
本案中,原告称将来的经济收入不稳定,自身无经济能力抚养小孩,考虑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与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辩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较稳定,答辩人父母也愿协助抚养小孩,因此,请法院判令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辩人抚养。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________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________________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理由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________市与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看,小孩每月的抚养费在________元显然过高,也与小孩目前的实际花销不符,并且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原告不应将抚养的义务全部推给答辩人。
(二)答辩人目前也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答辩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医疗费约在________元左右,而答辩人现每月的固定的工资收入约在________元(考核工资是不固定的),答辩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________生活,答辩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权的长途费用,因此,支付儿子________元的抚养费已超出答辩人的经济能力范围,请法庭慎重考虑答辩人自身的负担能力。
四、原告要求将婚前共有房产归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讨房款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涉案房产系答辩人与________以两人名义在婚前购买取得,并且已经国家房地产权利登记部门登记确认,属于共有房产,由于该房产在购置时,答辩人的.出资占主要部分,且房产的内部装修费用均由答辩人承担,因此,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现原告将诉求的房产归其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五、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应归答辩人所有。
本案涉案房屋屋内的全部家私、家电,均由答辩人婚前购买,该财产应属于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该财产应归答辩人个人财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该财产归答辩人所有。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9
答辩人:A,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公司职工,住XX公司XX生活区。
答辩人20XX年3月13日接到法院转来原告B民事诉状,诉答辩人抚养费纠纷,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答辩人未给付20XX年7月至20XX年2月抚养费与事实不符,并且造成答辩人未能按期给付抚养费的原因完全是原告母亲C造成的。
原告是答辩人的亲生女儿,天下有哪个父亲愿意抛弃自己的骨肉,诉状中指控答辩人从20XX年7月至20XX年2月均未支付抚养费与事实不符,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完全是原告母亲一手造成的。
离婚后,原告母亲为了阻止答辩人探视女儿,不但不提供其真实住址,也不提供其通讯联系方式,连面都无法见上,请问答辩人又如何给付抚养费呢?但即使这样,在多方探寻后,答辩人还是于20XX年11月和20XX年3月先后两次找到原告的母亲,分两次向其交付了X个月的抚养费共XX元(20XX年8月至20XX年3月,共X个月),以上有原告母亲C亲笔书写的收条为证。
与答辩人离婚后,原告母亲一直阻止答辩人对女儿的探视,不但不让女儿与答辩人见面,更不用说接回家中团聚了,答辩人按原告母亲提供的住址多次前去想与女儿见面,但因其提供的住址不真实,根本无法见找到答辩人的女儿,而且原告母亲在未经答辩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原告改名,致使答辩人到XX的多所学校都未能打听到女儿下落。
甚至在答辩人第二次送抚养费到XX时,原告的母亲还当着原告和答辩人弟弟的面公然宣称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让答辩人与女儿再见面。
20XX年4月,原告母亲在XX社区同志的陪同下到单位向答辩人
索要抚养费,答辩人再次提出探视女儿的要求,原告的母亲当即扬言即使不要抚养费也不会让答辩人见到女儿。
原告母亲为了一已私愤,竟拿女儿作要挟,不但侵犯了答辩人对女儿的探视权和取名权,也使答辩人无法给付抚养费,现在却反而颠倒事实指责答辩人不给付抚养费,不知是何居心?原告母亲这种剥夺对女儿探视权的行为直接违背了国家宪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二、原告母亲假借女儿名义要求增加抚养费于理不合,于法无据。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扶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养孩子是答辩人做父亲的义务,同时也是原告母亲的义务。
原告现在正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除学杂费,在XX这样的中小乡镇,生活费又会有多高的一个水平呢,假如按照原告母亲提出的答辩人负责每月300元的抚养费,那就是说一个尚在小学阶段的孩子每月就需要600元的生活支出,请问这是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是原告母亲的需要呢?原告母亲在XX经营着一个XX摊点,每月都有相当的收入,并不是如其所说的没有固定经济收入。
被告母亲与答辩人于20XX年X月X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写明“女儿B随母亲C生活,A负责每月供给女儿生活费壹佰元(100元)”,既然签订了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现在仅过了短短几年就要求变更已经生效的协议内容,原告母亲的这种行为是有悖国家法律规定的。
原告母亲以不懂事女儿的名义对答辩人提起诉讼是毫无道理的。
答辩人每月的工资名义上虽是XX元左右,但在扣除了劳动保险和房租、水电后,实际收入仅有600多元,答辩人所在单位已经停产了将近一年,收入并不稳定。
现在答辩人已经重新组成了家庭,也要负担自己家庭的生活支出,真如原告母亲所提的每月负责300元的抚养费,将近占到答辩人月收入的一半,不但远远超出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也是答辩人的家庭所无法承受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第18条同时规定了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即在“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在“(1)原定抚育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3)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时才能要求增加抚养费,现在原告还在上小学,尚没有巨大的生活费支出,原告母亲在诉状中也承认,双方原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上签订的,应受法律保护,现在并没有发生应当增加抚养费的重大理由,答辩人认为这完全是原告母亲假借不懂事的孩子之名对答辩人起诉,根本就是借机向答辩人索要钱财,这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心灵伤害。
原告母亲与答辩人离婚时,原告年纪还小,答辩人为了照顾孩子的生活,愿意让她随母亲一起生活。
如果原告母亲嫌孩子随其生活是一种负担,答辩人愿意把孩子接回家抚养。
如果女儿随答辩人生活,答辩人将为保证其母亲对孩子的探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决不像其母亲那样拒绝甚至阻拦答辩人探望孩子。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
1、依法确认答辩人所欠抚养费数额为XX元(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共XX月),答辩人愿意向原告母亲支付所欠的抚养费,原告母亲也应当保证答辩人对孩子的探视权利。
2、维持原告母亲与答辩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标准。
3、因造成答辩人无法给付抚养费的过错在于原告母亲,诉讼费应由其自行负担,或由双方分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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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0
答辩人: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XXXX起诉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所述与实不符。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答辩人同意离婚。
1. 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在家中无事生非,常常人为制造矛盾和磨擦,导致感情破裂与实不符。实际情况是,被答辩人及家人重男轻女,其家人对答辩人扬言“生男管,生女不管”,在答辩人生下一女孩后,根本没有准备任何孩子用品(包括奶粉),一切都是答辩人母亲准备的,被答辩人和他的家人不闻不问,因为是女孩,被答辩人家中十分不满,答辩人还在做月子期间,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置之不理,更谈不上照顾日常生活,答辩人无奈,强忍着熬过月子,满月后没有办法为了照顾孩子才借钱回娘家生活。而不是象被答辩人所说的制造矛盾后不辞而别。
2.答辩人于20_年确曾因感情破裂提起过离婚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被答辩人威胁答辩人,如果离婚要伤害答辩人家人等等,答辩人及于被答辩人的强势威胁,在法官做工作的前提下,无奈才撤回诉讼,但这并不表明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上被答辩人的行为让答辩人伤透了心,失望至极,答辩人日日都在盼望能从这个婚姻中解脱出来。
3.被答辩人主张多次前往答辩人娘家看望,与实不符。自答辩人无奈回娘家后,被答辩人只去过一次,且没有给女儿任何抚养费用,无论从感情上还是金钱上,答辩人都愧对为人父的责任。
本案中,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无论从性格还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同,但答辩人都有思想准备,也在努力去做,为的就是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要为对方多考虑,要为孩子多考虑,要为家庭多考虑,所以答辩人在与被答辩人生活中能忍则忍,能让则让,为的就是家庭能够和谐美好。但被答辩人及其家人的行为太让其失望,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子女不管不问,不承担抚养义务,虐待答辩人,威胁答辩人的行为已彻底伤透了答辩人的心,夫妻感情也确已破裂,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婚生女孩XXX由答辩人抚养,被答辩人按法律规定承担抚养费用。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女儿。具体理由有三点:第一,孩子从出生一直由答辩人抚养,其已经适应目前的生活方式,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孩子不管不问,跟随其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二,孩子现在不满两岁,日常生活需要母亲照顾,且女孩跟随母亲无论从以后的生活还是生理期教育都对孩子有益。三,被答辩人长期跑业务,根本无暇照顾孩子,孩子跟随其生活不利用孩子的健康成长。综上,及于孩子成长考虑,由答辩人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义务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抚养费用也是法定的费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之规定,子女不管跟随哪方抚养,对方都要承担抚养费用,据此,依照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双方结婚后,对家庭房屋进行了翻新加工,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四.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10000元
答辩人结婚后辞去了工作,在家照顾家庭,怀育孩子,不是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答辩人是不可能将来之不易的工作给辞去,答辩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出于对被答辩人的信任,将后半生,甚至是一辈子托付给了自己最亲近的人。然世事难料,现在被答辩人起诉要求离婚,答辩人现无住房,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以便答辩人渡过难关,保护答辩人作为妇女的合法权益。
综上,答辩人答辩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1
答辩人:余zz、男、38岁、蒙古族、现住:xx市
答辩人现就抚养费事宜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原告诉请每月抚养费500员过高,我实在没能力负担
1、答辩人在企业工作,挣的是效益工资,每月固定固定工资930元,其余收入均不固定,并且我在通辽市没有住房,现在租房屋居住,每月租金600。
2、父母年迈我德赡养,每月给付赡养金300元。
3、自20XX年至今除了给孩子150元抚养费的同时还给孩子每月上120元的保险。
4、答辩人自己至今为娶,加上自己日常支出每月也所剩无几。
二、根据孩子成长的实际需要结合答辩人的实际情况,答辩人每月可以支付200-300元。不包括孩子的保险金。
三、关于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答辩人从来没拒绝过,一直以积极的态度办理,在我一直按当时约定给付抚养费,当时我们口头约定给付日期为每年的元旦前后一次给付150元,并且月都给孩子买120元保险。
四、关于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原告和辨认人也没具体协商过,原告只是打了个电话约定20XX年8月4日见一面而已。包括孩子的保险费和抚养费初步达成一致,每月给孩子抚养费付300元。
五、因为答辩人是净身离户的,离婚以后自己来到通辽市工作的。原告有住房和稳定的工资收入。有能力自己抚养孩子。
综上所述,恳请法院公正判决。
答辩人:余zz
20xx年9月9日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2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住址:
因原告诉答辩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答辩事项:
1、请求法院判决驳回被答辩人针对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由被答辩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不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1、答辩人是经______市卫生局核准成立的合法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正常外科诊疗活动的资质。原告诉称答辩人“不具备进行手术的资质”没有法律依据。
2、答辩人对原告的诊疗活动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左右到答辩人处就诊,原告主诉于1小时前不慎摔倒臀部先着地,致左髋关节疼痛活动受限1小时。既往病史:既往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病史40余年,有青霉素过敏史。经X光检查示:左股骨颈骨折。为求进一步治疗,门诊以:左股骨颈骨折收住入院。外科检查:左下肢较对侧短缩约2CM,左足外旋畸形,左髋关节压痛叩痛,轴向扣痛,左髋关节活动受限,可闻及骨摩擦音,左下肢深浅感觉存在,左足背动脉动可。答辩人当时按诊疗常规测了体温、血压、心率和听诊,体温℃、血压140-90/mmHg、心率84次/分,骨盆正位片辅助检查:左股骨颈骨折。初步诊断:1、左股骨颈骨折,2、慢性支气管炎,3、肺气肿。答辩人针对原告的病情做出如下诊疗计划:1、外科护理常规2、完善辅助检查3、患肢皮牵引,建议手术治疗4、术后联合抗生素控制感染5、活血化瘀及对症支持治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行左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空心加压螺钉内固定术。病人自述对青霉素有过敏史,针对这种情况答辩人术前给予广谱抗生素加替沙星以及抗厌氧菌药物替硝唑联合静滴两天,术后针对病情继续联合应用抗生素预防控制感染。
综上可见,答辩人对原告整个诊疗过程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答辩人已根据执业经验和医疗条件进行了相应的检查、诊断、治疗,尽到了临床应尽的注意义务。
二、原告的损害结果为其疾病所致,与答辩人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原告诉称“由于被告的失误致原告其伤处产生严重感染,被告在未查清病情的情况下盲目按一般术后正常情况治疗,病情逐日加重….由于延误治疗时间,致使原告的一块骨头被取出”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原告的诊治不存在失误,原告术后出现感染属于临床常见的并发症。术前答辩人已以《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形式告知了原告,原告及其亲属已经在该同意书上签字。该《手术知情同意书》明确载明了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2、切口感染,不愈或迟延愈合3、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头坏死,重则需要二次手术4、骨折畸形愈合5、创伤性关节炎,术后关节功能障碍6、术后出现心肺功能衰竭7、螺钉松动断裂8、脂肪栓塞,下肢静脉栓塞,肺脑栓塞等其他一些并发症。考虑到上述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原告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情况下,术后答辩人严格遵照事实术前制定“术后联合抗生素控制感染”诊疗计划。原告术后出现感染属于临床常见的并发症及医疗风险,之所以出现感染与原告的体质较差、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青霉素过敏史有直接因果关系。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原告病情异常、原告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应由原告自负,原告不应将该风险转嫁到答辩人身上。至于原告诉称一块骨头被取出的问题,答辩人也已经事前告知了原告术后可能出现“切口感染、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头坏死”的风险,可以说答辩人对原告的诊疗均严格遵守医学诊疗常规符合医疗原则,整个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与原告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
三、鉴于法院对本案是按照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案由立案,答辩人现申请法院委托医学会对答辩人的医疗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失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综上答辩意见敬请法庭采纳。
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3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答辩人收到________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基础稳固,且无《_____》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法定离婚情形,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________年春节,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因对彼此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与同年农历________月月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同年农历________月,双方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儿子________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础稳固。且答辩人品行良好,积极上进,并无《_____》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不良行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辩人与原告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双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__,答辩人认为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反之,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由于原告坚持选择离婚,并同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答辩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衡量,认为即便双方最终离婚,孩子也应当由答辩人抚养。
1、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原告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________年,在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由于对孩子监护不力,使孩子误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另:医院病例资料正在调取中),才得以生还,此事给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其他原告未尽到监护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原告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原告因其工作性质,收入微薄(月薪________元左右),按照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原告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提供给孩子,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答辩人收入远远高于原告,且收入稳定,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根据《_____》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4
答辩人:孙民锁,男,1957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小寨村二组15号。
被答辩人:孙翌铭,男,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小寨村二组15—1号,系答辩人之子。
法定代理人:肖长如,女, 1963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小寨村二组15—1号,系被答辩人之母。
答辩人孙民锁因被答辩人孙翌铭起诉其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客观事实如下:1995年6月2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长如登记结婚,1912月11日生育被答辩人。
后双方之间因感情不和,于20XX年11月29日经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长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里所有经济来源均由肖长如掌控,包括六年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肖长如据为己有,没有用一分钱补贴家用。
而答辩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学都成为问题,不得已只能举债度日。
20XX年11月29日,灞桥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只对答辩人和肖长如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了分割,对肖长如据为己有的六年房租和村民收益分配款只字未提。
因此,离婚时答辩人已有负债,没有任何积蓄。
离婚后,答辩人在经济上和日常生活中,对被答辩人及肖长如仍积极照顾,经常给予相关补贴,时不时给被答辩人不等数额的零用钱。
因答辩人和肖长如房屋在一起,肖长如所有房屋的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等均由答辩人垫付,这一部分费用已经高于原民事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费。
因此,答辩人从来没有拒付过子女抚养费。
20XX年12月,答辩人患病,经医院确诊为脑梗、冠心病,但答辩人经济拮据,无力承担昂贵医药费,只能借钱治疗,后花费医疗费10万余元。
现答辩人身体状况极差,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前妻子女生活,且负债累累,无力向被答辩人承担过多的抚养费。
因此,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于法无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
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案中,答辩人无固定收入,且因看病及其它原因,已负债累累,收入水平远远低于陕西省平均收入。
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答辩人应支付被答辩人的抚养费数额,应在陕西省平均收入以下进行计算,且比例应当适当降低。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1000元/月的抚养费,明显高于法律规定,于法无据。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本案中,灞桥区人民法院(20XX)灞民初字第1726号离婚民事判决书中,已判决由答辩人支付被答辩人抚养费,抚养费已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包括在内。
被答辩人提起本案之前的抚养费,答辩人如果未支付的,肖长如可根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而不能提起诉讼。
况且答辩人已如数支付抚养费。
提起本案之后的抚养费,也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包含在内。
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已将第二项诉讼请求包含在内,提起第二项诉讼请求明显重复。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答辩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被答辩人的生活需要,在答辩人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判决抚养费的数额。
此 致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 月 日
应对离婚诉讼的技巧策略【2】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
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进行答辩准备。
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法院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特别要强调的时,即使是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如果法院通知上法院取传票或开庭的时间不足十五天,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这是一项权利,一定要适当行使。
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四、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一份判决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
1、本院查明……
2、本院认为……
3、如下判决……
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5
答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住所地: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现依法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法的_____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情况答辩意见
1、答辩人与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书》第六条中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B条款: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因此,申请人的工资为基本工资______元加上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答辩人根据申请人当月工作情况考核确定,(申请人的工资表中能反映出申请人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技能补贴等项目组成),所以申请人的工资不可能是固定的______元,答辩人也从未与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约定过申请人的工资为______元,因此申请人要求按照______元每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2、答辩人提供的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记录能够证明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申请人______月份的工资,工资发放记录也能够证明申请人认可其工资标准。
3、答辩人自申请人离职后多次要求申请人到答辩人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领取______月份工资,但申请人拒不配合,因此______月份的工资是因申请人的原因没有领取,不是答辩人没有发放。
二、关于社会_____缴纳答辩意见
1、______月份的医疗_____和养老_____没有缴纳是申请人自愿同意的。
2、申请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离职,答辩人已经为申请人缴纳了______月份的社会_____,即使答辩人应为申请人补缴______月份的社保,也可以用已经为其缴纳______月份的社保抵扣,所以答辩人不需要再为其补缴______月份社保,否则申请人应该返还答辩人为其缴纳的______月份社保。
3、补缴社会_____的_____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三、答辩人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因此不应该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申请人没有按照答辩人的要求办理安全员证并到答辩人处登记备案,且申请人因自身原因离职,答辩人无法使用其安全员证,因此申请人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五、根据______省人社厅______号文件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申请人不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六、申请人在入职时从答辩人处领取了工作服、帽子等物品,现在申请人已经离职,答辩人要求申请人尽快返回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_______区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其他证据材料______份。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6
答辩人:
住址:
被答辩人:
住址: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
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
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事实与法律,现答辩如下: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
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
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
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一、在送货单上收货签章的并非答辩人,答辩人没有与被答辩人发生买卖关系,因而答辩人无需支付其货款。
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在送货单上“收货人签名”一栏上签名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经查,答辩人公司内并无与其同名的员工;
而且在“公司盖章”一栏上盖的是一枚方形的“________厂收货章”,而答辩人公司的收货章一直都是圆形的,答辩人从未启用过方形的收货章,因此答辩人并没有收到过被答辩人的货物,依法不需要支付货款。
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被答辩人并不完全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且其起诉的数额有错误。
(一)被答辩人提供的送货单有很大一部分(共计________元)并非归其所有,而是一叫做“________公司”的企业,经查询“__________公司”的主体并不存在,故该部分货物的利义务的承担主体应该是在送货单上签名的实际送货人而非被答辩人。
被答辩人并非该部分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辩人依法并不具有就该部分送货单起诉答辩人的权利,答辩人不需向被答辩人支付该部分货款。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显示,被答辩人送货单上的重量与答辩人实际收到的重量是有差别的(双方在送货单上对实际收到货物进行了标注),因此计算货物的金额应该以答辩人实际收到的货物的重量来计算(后附表)而非被答辩人所主张的送货重量,所以被答辩人主张的数额是错误的。
(三)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有一部分并非是送货单,而是热处理单据(数额共计_____元),这部分单据是因为答辩人将钢材送到被答辩人处进行加工而产生的,属于加工承揽的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被答辩人在买卖合同案件中请求答辩人支付加工承揽的费用于法无据,答辩人无需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该部分费用。
由此可见,被答辩人请求的总金额_______元,应当减去属于“______公司”的送货单货款_________元,还应减去热处理的加工费用_______元及实际送货的差额,答辩人充其量只需要再向其支付货款_______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并无与被答辩人发生过交易。
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有一部分货物不属于被答辩人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是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依法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除去以上两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审理的范围。
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7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现依法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法的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情况答辩意见
1、答辩人与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书》第六条中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___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B条款: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因此,申请人的工资为基本工资______元加上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答辩人根据申请人当月工作情况考核确定,(申请人的工资表中能反映出申请人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技能补贴等项目组成),所以申请人的工资不可能是固定的______元,答辩人也从未与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约定过申请人的工资为______元,因此申请人要求按照______元每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2、答辩人提供的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记录能够证明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申请人______月份的工资,工资发放记录也能够证明申请人认可其工资标准。
3、答辩人自申请人离职后多次要求申请人到答辩人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领取______月份工资,但申请人拒不配合,因此______月份的工资是因申请人的原因没有领取,不是答辩人没有发放。
二、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答辩意见
1、______月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缴纳是申请人自愿同意的。
2、申请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离职,答辩人已经为申请人缴纳了______月份的社会保险,即使答辩人应为申请人补缴______月份的社保,也可以用已经为其缴纳______月份的社保抵扣,所以答辩人不需要再为其补缴______月份社保,否则申请人应该返还答辩人为其缴纳的______月份社保。
3、补缴社会保险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三、答辩人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因此不应该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申请人没有按照答辩人的要求办理安全员证并到答辩人处登记备案,且申请人因自身原因离职,答辩人无法使用其安全员证,因此申请人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五、根据______省人社厅______号文件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______元”,申请人不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六、申请人在入职时从答辩人处领取了工作服、帽子等物品,现在申请人已经离职,答辩人要求申请人尽快返回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综上,答辩人已足额支付申请人工资,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法行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申请人仲裁请求。
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其他证据材料______份。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8
1.孩子的抚养费谁来给?
父母双方可协商确定由一个人或两个人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协商好自行签订协议就可以。
如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准许只由抚养方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2. 协商不成抚养费怎么办?
如两人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孩子的抚养费该给多少?
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
如果父母就孩子抚养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按以下标准支付抚养费: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月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判决的合理要求。
4. 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
如果没有特别注明,则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也可在协议或起诉状里明确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
5. 抚养费多久给一次?
可定期给付,也可一次性给付。
6. 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法院判决一方承担抚养费后他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已满18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读的;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 非结婚生的小孩怎么办?
非婚生小孩和婚生小孩的权利一样,父母的义务也一样。
9. 继父母离婚后孩子怎么办?
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0. 什么情况下可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给付: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参考)19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