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1
申请人:乔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通信地址址:xxx
联系方式:xxxxx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市长
行政复议请求:
xx人民政府不作为,对我的信息公开申请置若罔闻;请求xx市人民政府责令xx人民政府对我的申请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并向我道歉。
事实和理由:
20XX年9月26日,本人向xx人民政府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据邮局短信可知xx政府在9月30日就收到了我的申请书,但直到20XX年10月22日才电话通知我收到了我的邮件 ,同时我告知对方尽快书面回复我的申请,但时至今日xx政府没有任何回复。实际上,我在书面邮件上明确注明希望通过书面邮寄的.方式获取相关信息,事后我还给xx政府打电话,但依旧无果,望贵政府能给我一个说法!
根据《xxx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全合法;根据《xxx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款,xx此种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权益,我向贵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贵政府能尽快给予我回复!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的公民监督政府,请查明有关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2
1.程序方面。行政机关应当紧紧围绕自己当初作出行政行为时的法律,筛选出影响行政行为效力的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一般对程序的合法性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答复:
第一,是否遵守法定的处理程序。如《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倘若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即径行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这三种行政处罚决定,即属违反法定处理程序。
第二,是否属于先处罚后取证。行政机关应该在搞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没有查清主要事实,只凭想当然,靠推断是不应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再调查取证是程序违法行为。
第三,是否违反法定形式。根据有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制作、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若不制作、不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亦属违反法定形式,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里比较多见,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时,不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公开方式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有的甚至用邮政快递以外的快递送达。
另外,需要说的是,近年来,有很多案件是因行政机关正当程序履行不到位而导致败诉,如作出不利于申请人的行政行为时,没有听取申请人的意见,没有让申请人陈述、申辩。鉴于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当然各地也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地方政府规章,如《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但是由于具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诸多原因,导致其在没有法定程序时并没有注意到正当程序。这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分外明显,有很多案件,就是因为涉及第三人利益,没有保障其正当程序利益,而被复议机关纠错。当然也要避免,该第三人并不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第三人,而是由于民事纠纷而产生的利害关系,很多时候,行政法律并没有关注其利益。这也是行政复议申请中申请人主体资格考虑的因素之一。
2.实体方面。实体内容比较多,行政机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答复:
一是自身有没有权限作出该行政行为以及有没有超越法定权限。这就归集到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问题。通常来讲,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也包括上级和本级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还包括行政机关本不具有的但基于行政机关的先行行为、行政允诺、行政协议而形成的职责。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和其政府部门的权限划分,并不是申请人脑袋里的“有事找政府”,直接告政府就行了。根据《地方各级^v^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四条以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地方政府可以设置政府部门,虽然地方政府具有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职责,但是领导不是替代。地方政府可以就一些重点工作组织有关工作部门实施,在有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发出指示,对所属工作部门施加影响,但具体的实施还应当由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以其自己的名义分别落实。究竟地方政府的组织实施行为可复议,还是所属工作部门实施的行为可复议,则要看哪一个行为是“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二是法律适用正确。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会有不适用法律的情形,尤其是在一些具有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通知里,因为可能也找不到具体法条,也可能行政机关就认为这属于一般的机关公文。也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了法条,但是没有具体到相关的条款项。这些法律适用都属于法律适用不正确的情形。法律适用正确一般应包括:1.是否适用了尚未生效的规范性文件;2.是否适用了已经废止的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3.应适用甲法是否适用了乙法;4.应适用甲法的某一条款是否适用了甲法的另一条款;5.是否适用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及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是适当性审查。复议机关对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的适当性进行审查,这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审查权限上的主要区别。具体行政行为不适当的重要表现形式是滥用职权。譬如人民防空法规定,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行为,县级以上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以对单位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在行使这一处罚权时,人防部门应当根据具体违法情节,区别不同情况予以适当处罚。对于相似的违法行为,若基于个人私利或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处罚畸轻畸重,都是不当的,均应予以纠正。所以行政机关在进行答复时,应当对其作出被复议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进行答复。其实这也可以上溯到行政行为的作出需要说明理由这一大范畴。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3
你好,要么明白信息公开不服行政复议答复书怎么写,你要明白以下内容:
行政复议答复书
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北京某发改委
地址:_________________朝阳22222222楼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2222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答复人北京某发改委(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发出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和复议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现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答复如下:
被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朝阳(20__)第2号一答)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一、本案事实清楚
申请人因其所在房屋在222年因“2222小区”项目被拆迁,为了解此项目的立项批复,向被申请人提交申请信息内容为“要求公开北京市22222’项目的请示东:_________________222工业区;南:_________________2222北红线;西:_________________2222园;北:_________________222公园。”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答复积极针对涉案项目进行有关调查,通过查询被申请人的档案系统,未找到申请人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被申请人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确无“222”项目存在。被申请人并向申请人所在乡政府进行了解项目,也确认申请人所述的四至范围内无此建设项目。故申请人所述其所在的房屋因“2222”项目被拆迁,事实根本不存在。
二、本案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v^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通过调查确认申请人政府信息不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朝阳区2222(20_22)第2222号—答)。被申请人完全遵守法律规定,按程序给予申请人完整的答复,没有侵犯申请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公共事务参与权。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维持被申请人于20_2年222月222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朝阳区222员会(20_2)第222号一答)。
北京市222人民政府
北京某发改委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4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对本机关交强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府行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一、申请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时许,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大队接到出租汽车司机投诉举报,一台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的蓝牌小汽车在______________路口揽客,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该大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场调查处理,在现场出租车司机的配合下,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发现该车,经出示执法证件后(______________执法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法证号:______________),要求该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该车驾驶员______________(该车车主):_________________车上搭了四名乘客从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议定到目
的地后每人收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运费;分别询问乘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夫妻)及______________三人,三名乘客均承认与司机议定到目的地后每个人收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运费这一事实;执法人员当场在车上提取到印有“小车出租、______________先生、______________字样名片一张;出租车司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证了______________揽客的全部过程。以上事实,有举报记录一份、当事人______________的询问笔录一份,乘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夫妻)及______________询问笔录各一份,现场出租车司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笔录各一份,现场笔录一份,执法现场视频资料(光碟)一张、印有“小车出租、______________先生、______________字样名片一张(该电话号码是______________使用的电话号码)等证据为证。根据《^v^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规定条件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于______________现场无法提供该车《道路运输证》及证明营运资格的有效证明,经查询______________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亦未查到______________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信息。因此,______________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涉案车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______________现场无法提供该车《道路运输证》及证明营运资格的有效证明,经查询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亦未查到______________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信息,执法人员根据《^v^行政强制法》、《^v^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______________车辆进行暂扣,并依法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交强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当场送达当事人______________签收,明确告知了有关权利及行使权利的途径,根据《^v^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于当日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补办了批准手续。因此,答复人对被答复人______________涉案车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涉案车辆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因此,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予以维持。
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
______________交通运输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5
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
答复人___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昭政处字(_____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理决定书,是对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及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小组、__________村民小组、__________村民小组、__________村民小组之间就坐落在_____________村地名叫__________的土地权属纠纷作出的行政确权决定。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小组因不服昭政处字(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理决定而向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现答复人就该行政复议申请向复议机关提出如下书面行政复议的回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村中州小组提出申请,请求对位于_____________村地名叫节马梗的土地权属进行确权。答复人根据《^v^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调查取证及实地勘察,查明了案件事实:发生纠纷的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县______乡______________村,是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与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分界的地方,是节马梗山中间凹的部分,东西两边高,东接______________,西接______________,南接______________,北到__________乡与__________乡的分界线。面积约______________亩。发生纠纷的______________,自土改以来,属集体荒地,从未划分到生产队或小组。______________村节马梗山附近一带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个小组经常在______________放牛、砍柴、烧石灰等。______________世纪______________年代,该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个小组曾在争议的______________处开荒造地约______________亩,曾种植过红薯等农作物,从______________年落实土地承包责任制开始就一直丢荒不种。在桂梧高速公路征地前,对节马梗的土地权属从未发生过纠纷,到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征地时,才发生本案当事人之间就节马梗土地权属的纠纷。
以上事实,全部有证人证言予以证实,且有些事实是当事人所承认的。
答复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申请人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主张拥有纠纷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称自土改、合作化、四固定至今都是由人民政府确权划分归其所有,这些主张缺乏证据予以证实,答复人不予支持;行政复议申请人称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投资商、_____________签订了《关于开采石料场的合同》,达成共同开发_________石山资源,__________乡_________村委会在该合同上签字“同意按合同执行”,再次确认了争议的_________土地权属属其所有的事实,答复人认为_________村委会在该合同上签字“同意按合同执行”并不能代表_________村委会承认或证明了争议土地属行政复议申请人所有;行政复议申请人称答复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尽快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造成本案纠纷的原因,答复人认为土地纠纷不是通过发证来解决的,其所讲的理由不成立;行政复议申请人以节_________山的四周全部土地所有权均属其所有为由主张争议土地的所有权,此主张理由不成立,与其所引用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不相符合。
答复人依据查明的事实及《^v^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_________发(_________)_________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了_________处字(_________)_________号政处理决定书。决定书把纠纷土地(_________)的所有权(在_________高速公路征用前)确权给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村农民集体所有,经营、管理权归_________村民委员会拥有。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程序合法、请市人民政府维持答复人的处理决定。
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
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6
一年来,在政府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本人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大胆创新,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廉政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述职如下:
一、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能力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十分注重学习提高。首先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xxx思想、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入学习领会了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对我县“十一五”奋斗目标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还认真研读xxx报告,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等理论的真正内涵,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其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本人积极参加各类政府法制培训班和“专题知识讲座”,并坚持平时的自学,努力掌握担任政府xxx主任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同时本人还认真学习决策方法、组织协调方式方法等,从而使自己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拓宽,综合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逐步增强。
(二)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我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大事着眼,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工作当中,无论是县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还是其他职能部门和社会群众要求办理的各项工作,都能积极协作、主动配合,为领导、为部门、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同时还注重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在生活工作中,我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为人热情,办事公道,遵守社会公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发挥了表率作用,保持了“生活朴实、作风务实、干事求实、效果扎实”的“四实”作风,把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素质,努力提高到了一个新境界。
(三)始终坚持廉洁奉公,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积极参与机关支部与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加强自己主观世界的改造,提高自己明辩事非的能力。
还经常和班子成员、下属工作人员一起学习,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二是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例,经常收听收看有关反腐倡廉的书籍和影视作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三是始终坚持以自律为本,将其做为一条做人做事的底线,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行为上审慎笃行,在春节和平时交往中,坚决拒绝吃请受礼,做到克己奉公,秉公办事。
二、树立严谨的勤政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年初,根据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了20XX年度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要点,并认真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详细安排部署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各位执法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责任,增强了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推行“两制”,严格评议考核
今年,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依然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本人的督促指导下,全县各行政机关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人。根据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量化考核项目及标准,县政府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此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责任制考核落实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进行。
(三)依法加强执法监督,实现监督制度化
作为政府法制部门领导,我积极推行行政执法监督新举措,使内外部监督机制逐步健全。一是更加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在我认真的指导审核下,20XX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7件依法提出了审核意见,3件报市政府备案,切实保证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依法确认了第二批由县政府所属6个部门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进一步明确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许可权限和职责范围。三是认真梳理执法主体及依据,确认了第一批共27个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依据的梳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我县行政复议案件呈现案件数量多、涉案范围广的特点。我带领xxx工作人员一方面在制度上积极探索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新措施、新方法;另一方面在具体办案中坚持依法、依程序办理。每件案子都亲自把关,坚决做到无一超期,无一违反程序规定。今年共受理了11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1件撤销,8件维持,1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件撤回申请。由于我市县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五)加强培训,确保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提高
今年3月,我办积极组织交通系统4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行政执法应知应会的知识等。同时,在朱王堡镇举办了一期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60人次。通过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程,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我作为xxx主任,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一是妥善解决涉法事务,凡遇到需要从法律角度解决的重要问题,都能认真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为领导处理有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二是认真办理涉及政府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今年,我代理了涉及政府的2件行政复议案件,在遵循合法、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处理,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完成、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七)搞好班子团结,做好各项工作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分工,我主要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并协助副芦晓川协调工作。讲分管而不偏分管,讲分工而不唯分工。只要是组织需要、领导交办的,我都全力以赴去完成。充分发扬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搞好团结,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齐心协力开创政府工作更加卓有成效的新局面。
三、不足之处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工作创新不够;在服务上还有一定差距,在协调上也有不到位之处;在督办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等。对照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把学习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科学组织运筹的本领;三是强化开拓创新意识,把握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集中精力抓大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以此次述廉为动力,不断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全面提高执政能力;五是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7
申请人: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常住地;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地址;个体工商户的,写明其业主姓名、姓别、年龄、民族、住所,并在其姓名之后括注“系___(字号)业主”等。]
法定代理人:___[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姓名、职务、电话。)
委托代理人:___(律师只写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机关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请予核准。
原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___(写明证据名称)共______件,请予发还。
__________(复议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市运输管理处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强制扣押车辆及车辆上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确认被申请人本次行政执法违法,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2、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扣押车辆及车里的1万元现金。
事实经过: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上午,申请人驾驶自己的牌号为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
市谈收购废品的生意,在__________镇__________公路上,被两个人拦住车子,说要去__________市日新化工厂附近,问能不能带一下。因为当时下雨,就顺路带了这两个人,但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两个人到了日新化工厂附近,就下车走了。申请人把车子停在日新化工厂附近一条向北的小路上,下车去办事。回来后,发现车子不见了,报警后,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派出所民警出警,调查之后民警告诉申请人,车子被被申请人扣押。民警随同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确认车子在被申请人处。后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让申请人承认车子是黑车,接受罚款,因为事实上未进行询问,询问内容是被申请人自己填写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申请人拒签。被申请人私自把车门打开,将驾驶证拿出还给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领取行驶证扣押单,由停车场的看管人陪同申请人到车上取自己的财物,仅取到导航仪一部,1万元现金却没有了,被申请人告知没有扣押1万元现金,后申请人报警,__________市__________派出所出警,直到现在,1万元现金仍然没有被查到。
复议理由:
1、被申请人出具的《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对于违法事实,记载为:_________________因申请人驾驶牌号为__________涉嫌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和客观事实不符,申请人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是顺路带他们,有他们的证言证明。
2、被申请人行政执法程序违法,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第60条、63条和《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__________市日新化工厂附近的路上,而非在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经营活动场站(点)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规费稽查站内进行监督检查,在申请人不在现场,车门被锁的情况下,被申请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车子拖走,并将车门打开,私自取走申请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同时,造成申请人车里1万元现金丢失。被申请人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未进行告知,申请人也未进行申辩。被申请人出具的《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当事人签名栏:_________________拒签。当事人根本就不在现场,怎么会拒签呢?
3、被申请人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申请人根本不存在非法营运的行为,被申请人却以申请人违反《^v^道路运输条例》对车辆进行强制暂扣,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9
根据《xxx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10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第一部分是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答复人信息的书写较为简单,这里要注意的是被答复人信息:被答复人是自然人的,要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住址;是单位的,写法与答复人基本信息的写法一致。
准确、完整的双方当事人信息能让行政机关一眼分辨出是哪个案子,也可以帮助复议机关减轻撰写复议决定书时查找信息的工作量。
【范例】
答复人(全称):xxxxxx局
住所地:xx区xx街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局长
二、答复的案件和产生复议的原因
第二段需要写明“为什么写这个答复书”,即针对哪一行政行为作出答复,针对谁的复议申请作出答复。
【范例】
被答复人xxx因不服xxxxxx局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xxx(写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文号、文件全名),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现答复人作出复议答复如下:
三、明确发表答复意见
很多复议答复书将答复意见放在最后来发表,这样容易让复议机关抓不住主要观点。建议书写时采取总-分-总的方法,在开头先发表答复意见,然后进行分段论述,最后再次总结答复意见。这样观点鲜明,逻辑清晰。
发表答复观点要根据申请内容进行选择,不能一概而论。
【范例1】
答复人作出的xxxx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请求复议机关予以维持。
【范例2】
答复人已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相关职责,请求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四、是否符合复议受理条件
如果不符合以下复议案件受理条件,复议机关需要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故建议将不符合受理条件理由放在显著位置进行阐述。
阐述的时候需要列明一定的事实依据,如认为申请人的申请超过复议期限的,可以写明申请人收到或应该知道该行政行为的日期和其申请复议的日期,然后说明其申请已经超过法定期限。
《^v^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对合法性进行详细阐述
(一)说明职权依据
复议机关的审查是全面审查,如果行政机关存在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问题,根据《复议法》的规定,是要被确认违法的。所以在作出复议答复的时候,首先要阐明自己具有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职权。说明职权的时候也需要采取三段论的方式进行。
大前提:职权的法律依据
小前提:本机关符合该法条规定
结论:本机关具有该项职权
【范例1】
根据《^v^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五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作为涉案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有对申请人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的法定职责。
【范例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被申请人作为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上述规定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的职权。
(二)说明行政行为作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行为作出的事实进行描述,涉及违法事实的,详细说明违法的事实和违反的具体法律规定;不涉及违法事实的,说明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
【范例】
(20xx)第x号-非本《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11
尊敬的x总:
您好!
很抱歉在这个时候提出辞职,不过,这个想法其实已经在我心里酝酿了很久,只是到现在才做出决定。
由于x总和公司对我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公司,原本是期待全力以赴和公司一起成长、发展,可长久以来工作上的毫无成就感让自己很彷徨,否定自己很痛苦,但总是要面对现实,自己的兴趣是什么,自已适合做什么,这些问题一直让我很沮丧,也让我萌发了辞职的念头。今年妈妈身体明显不好,一再生病住院,我希望通过换个环境,能够照顾到家人,有更多的时间和家人在一起,这些最终让我确定了辞职的念头。
在公司的这段时间我得到了很多的机会和挑战,在专业和管理领域上都学到了很多,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非常感谢!在公司工作的日子是我一生中宝贵的经验财富!
而由此为公司造成的不便,真的很抱歉。同时也希望公司和领导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情况,对我的辞职申请予以批准。
如无问题的话,我离职的时间定在xxx,在离职前的这一个月时间里,我会尽力完成好各项工作,并且会配合公司协助新入员工尽快熟悉岗位的工作内容。谢谢!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12
申请人:乔** 性别: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
联系方式:187440*****
被申请人:麻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黄冈市麻城市金桥大道特1号
法定代表人:蔡绪安 职务:市长
行政复议请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为,对我的信息公开申请置若罔闻;请求黄冈市人民政府责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对我的申请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并向我道歉。
事实和理由:
根据《xxx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全合法;根据《xxx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种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权益,我向贵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贵政府能尽快给予我回复!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的公民监督政府,请查明有关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黄冈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11月7日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13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政府系统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v^地方各级^v^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省政府第125号令)、《**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大代表建议,是指各级^v^的代表在执行代表职权时,按规定程序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提出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总称。
本规定所称的政协提案,是指各级政协的参加单位和委员按规定程序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的总称。
第三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要遵循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承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
第四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法定职责,必须严肃对待,认真按程序办理。
第六条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承办工作领导及组织机构
第七条承办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承办工作的责任人,对上级政府及同级人大、政协负责。
第八条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办公室是承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第九条市政府提案科是市政府承办工作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市政府系统的承办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都要确定承办机构和专(兼)职承办工作人员,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具体工作,具体承办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本职业务,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各级政府在承办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所属部门、单位和下级政府承办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三)负责协调承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建议、提案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落实解决;
(四)指导并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单位和下级政府的承办工作,组织承办工作经验交流和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向本级人大、政协报告(反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承办情况。
第三章承办工作程序
第一节交办
第十一条省政府办公厅向市政府交办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具体承办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交办,市及县市区人大、政协向本级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政府办公室向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和下级政府交办。
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单位办理的,交办部门应确定主办和会办单位。
第十二条交办形式可以召开专门会议集中交办,也可以发书面通知单独交办,交办时,实行领导批办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卡,明确承办任务、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交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应在接到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交办的,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十四条因交办有误或需要增减会办单位的,承办单位应当自接到承办任务之日起六日内向交办部门说明情况,经交办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退回交办部门或按交办部门意见处理。
第二节承办
第十五条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负责办理上一级政府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第十六条承办单位接到承办任务后,应当清点、核实和登记,并梳理分类,根据具体内容由领导班子研究拟订办理方案,确定专人办理。
第十七条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能够解决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对因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列入规划,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据实作出说明解释。
第十八条承办单位对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应当自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因情况复杂三个月内办结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作出阶段性答复,并在六个月内将最终办理结果答复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对在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应当自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办结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
全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承办期限,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任务通知规定的期限执行。
第三节审查
第十九条承办单位向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做出的书面答复意见,应当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符合要求后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或主管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条向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作出的书面答复意见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
(二)符合本地实际情况,能够在预期内落实;
(三)符合市政府规定的统一的规范化答复格式。
第四节答复
第二十一条^v^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由承办单位办结后,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审核把关后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由承办单位拿出意见后,由市政府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并按规定抄报省^v^会、省政府、省政协及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市本级及县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分别由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单位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并按规定分别抄报市及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同会办单位联系,会办单位应密切协作,共同研究办理,会办单位应当自交办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并抄报市及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备案。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汇总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向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作出答复,并将答复意见抄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可以分别并案答复,但必须分别标明并案的各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编号,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的姓名(名称)。不同级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反映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不可并案答复。
由两个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联名提出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时书写领衔的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的姓名(名称)。
第二十五条征询意见表是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质量好坏最直接的凭证。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时,应当附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贴有邮票的专用信封。各承办单位要确保征询意见表送达到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手中(联名提出的只寄送领衔的代表、委员)。答复函件可以采用“机要”或者“挂号”的形式邮寄,也可以派人直接送达。
第二十六条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并在一个月内重新作出答复。
第五节走访
第二十七条承办单位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过程中,应当对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适时进行走访。
走访的重点是对答复意见提出异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以及办理结果为说明解释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提出者。
第二十八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一般采取登门拜访或者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集中面复征求意见。采用以上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电话联系或者委托走访的方式进行。
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5件以上的单位应当召开面复会,当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意见。
第六节复查、总结
第二十九条承办单位应当按年度对本部门、本单位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进行复查,发现未落实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复查的重点是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给予解决、基本解决或者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第三十条每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应当进行总结,当年承办建议和提案件数总计在5件以上的部门,于当年十月底前向交办部门报送书面总结报告。
各级人民政府在每年办理同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结束后应写出办理情况总结,报告同级^v^会、通报同级政协常委会。
第四章承办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有限目标责任制、领导全员办理、解决重点问题和“老案”、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复查落实和考核评比等项制度。
第三十二条承办工作有限目标责任制度目标值为:按时办结率达到100%、解决或基本解决问题的比例达到42%以上、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走访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达到92%以上。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限目标责任制度规定的目标值,定期对所属部门、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对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对承办部门在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应给予批评或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通报批评:
1、不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员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的;
2、按规定时限未能办结,但又不说明情况的;
3、遗失建议和提案的;
4、确属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但推诿并拒绝承办的;
5、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办理质量差,多次退回重办仍达不到要求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承办单位主管负责人和有关承办工作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1、对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2、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节严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对人大议案、市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市政府实行主要领导阅批制度,其中重要议案、建议案由政府常务会研究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人大或向市政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