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美作文600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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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1 15:01: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我眼中的美我眼中的美一

毕业季是很多人离别的时刻,人在一生当中,总是在悲欢离合中游走,很多小伙伴们将会离开我们的母校,离开熟悉的小伙伴,奔走四方,有些人可能去到外省,有些人可能留在本地,但不管怎么说,曾经的美好回忆,总会留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面。

《某某》是木苏里写的一本经典的校园文,文风细腻而优美,其中有很多触动人心的句子,让人回味无穷,在这个分别的时刻,这些句子最适合用来送给你心目中的“某某”。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1.旁边是熙熙攘攘的人流,身后是明明暗暗的灯火,沿河十里,从古亮到今长长久久。

校园里的每一个角落,都伴随有青春的记忆,你或许跟“他”只是在学校里的小道上擦肩而过,或是一见钟情,或是日久生情,校园里关于你跟“他”的回忆实在是太多了,爱情、友情、有时候都不知道哪一种占的比例更大,青春就是让你去大胆地去爱的。

2.所以他们说过“我喜欢你”,但从没说过“我一辈子都喜欢你”。 一辈子太长了,这话太重了。

3.因为太喜欢你,所以我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以至于差点忘了,我17岁,这个年纪里整个世界都是我的。不需要犹豫也用不着权衡。我无坚不摧,也无所不能。

喜欢一个人,就要为他担心,为他着想,甚至有时候会为了对方的安全,放弃爱情,17岁的少年,我们没有能力许诺对方什么,很多人都需要成长,需要历练,需要经历社会的风霜和洗礼,长大了,才知道,一句“我爱你”,有多沉重!

4.那个夏天的蝉鸣比哪一年都聒噪,教室窗外枝桠疯长,却总也挡不住烈阳。

很多爱情都发生在午后,因为,那时候那时候人是最困的时候,整个世界也显得懒洋洋的样子,而很多日漫中的主角,就是在午后,或者课间休息的时候认识的,比如说《given》,浪漫,纯真,年少。

我眼中的美我眼中的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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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小说选本的导论。题目是命题的:《民俗小说选》。这部书几经周折,现终得以完成,出版。我选的小说,屡屡被出版社拒绝,于是不得不三番五次地重选,原因是出版社觉得我选的小说多不是民俗小说,与预定主题无关。

为我们普遍接受的“民俗小说”这个概念经过一次大的缩水,至现在已经瘦骨伶仃,故我能理解出版社的苦衷。我本意是想通过这个选本展现民俗小说的原始含义,那时民俗小说还大气磅礴,元气淋漓,还不狭隘,还未偏安一隅。后来不得不折衷一下,于是我选了些明显富有民俗意味的小说,但是标准却是,尽管民俗小说已经缩过水,但这些小说须充盈着原初意义上民俗的气息,或可与原初意义上的民俗沟通。

无论如何,民俗小说这个概念在今天是出了问题。因为作家对民俗小说这个概念本身有一个预设,故民俗小说相应地就呈现出这样的风貌和品质。我在编选这部选本的时候发现,很多小说因为这个概念的影响,变得格调不高,气息微弱。它们是典型的民俗小说,但不是好小说。对民俗小说的许多评论和研究,也停留在这个层次之上。

俗世是我们的基本生存环境,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只要活着,我们就不得不活在俗世之中。俗世往往意味着单调、乏味、无聊、琐碎、重复、无趣。俗世、世俗、俗里俗气、俗人、庸俗,等词大都是贬义,由此也可见一斑。对现在的中国而言,俗世意味着上班、应酬、家庭三点一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死亡。一日如同一生,一生如同一日,这真是恐怖。于是,在俗世中的我们都渴望奇:惊奇、奇迹、奇特、奇异、奇人异事,甚至我们好奇,猎奇。似乎奇可以冲淡这个死气沉沉的俗世,可以打破重复和单调,可以抚慰我们干渴的灵魂,可以安置我们躁动的心灵。俗世让人发狂,奇让人心安;俗世让人沉寂,奇让人活力四射,惊叹不已,在苦中得乐。

20世纪一波又一波的小说流派都与奇有关:意识流、黑色幽默、魔幻现实主义、超现实,“新小说”、先锋小说等等。它们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纷纷登台表演,各领风骚数年,你方唱罢我登场,一时让人眼花缭乱。有以内容之奇取胜者:性意识、鬼怪灵异、同性恋、虐恋、心理分析、吸毒、变型、变态等等;有以小说形式之奇取胜者:小说被施以各种实验,不加标点,不分行,没有情节,没有人物等等。总之,诸多流派欲使小说不像小说,欲使内容超凡脱俗,欲让人拍案惊奇,叫好不已。怪力乱神皆备于小说,于是小说也就肆无忌惮起来。读者各取所需,或偷窥,或猎奇,大饱眼福,酣畅淋漓。世人厌倦了俗世,于是转向了猎奇。猎奇过甚,性情肯定失之偏颇。诗欲使人性情平正之本义,诗欲使人温柔敦厚之本义,亦随之丧失。

小说若流入好奇、猎奇一路,就走向了自我毁灭之路。很多小说要尽量展现世界的千奇百怪,但最终自身从里到外都变得离奇不经了,于是走向了绝路。

世俗和奇,似乎是势不两立的概念。小说当然可以涉及奇,所谓“无巧不成书”,但这要有度。恰如小说若必不涉及奇,只求俗,那亦不是好的小说。好的小说不得不处理好俗世和奇的关系,能够在二者的张力中做到游刃有余,俗世与奇皆不僭越。亚里士多德说,哲学起源于惊奇。小说亦是如此,小说必源于对世俗的惊奇,或者在俗世中见出惊奇。但小说的根基在俗世,哲学也是。奇是俗世开出的花,根却是俗世,无根则无花,若无花,根之美亦会隐而不彰。俗世藏污纳垢,却元气淋漓,奇之花不能生于空无之中,只能生于俗世之中。好小说就须既有世俗之根,又有奇之花。如此,小说才能既摇曳多姿,又厚实凝重。

在纷纭的小说流派中,“民俗小说”这一类较好地处理了俗和奇的关系。因为民俗本身就是俗和奇的结合,民俗是最俗的,也是最奇的,民俗有俗和奇两端。民俗是最现实的,但也是历史的,它自有渊源。这类小说尽管不起眼,甚至显得土里土气,但它们却实实在在,方方正正。不猎奇,于是小说就显得踏实厚重,有历史感;不庸俗,于是小说就显得灵动、清新、峭拔。有此二者,小说就同时避免了奇怪和俗气,就会在奇怪和俗气中求得平衡。但这并不意味着小说只要和民俗相关或者遇合,就会成为好小说,就会避免猎奇之风。民俗对小说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机会又是负担。是机会还是负担,在于作者本人的功夫。如果可以借机行事,小说可能会好;如果不能借机行事,小说可能会为机会所累,于是民俗反而成为小说的累赘。小说若担负不起民俗的重量,肯定会被压垮。

在这个无奇不有、千奇百怪的时代,在这个文学不断趋向猎奇的时代,重申俗和奇的关系,并再提出“民俗小说”,追溯其本意,有其必要性。如此可以为这个猎奇的时代解毒,让读者感受到一股来自历史的大风,来自自然的清风。

“民俗小说”这个概念经历了一个由大到小的转变。流行于当下的“民俗小说”严重地缩水。俗可以相应于一个希腊词nomos,是一个民族长期积累起来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是民族的总体规范。礼仪和法律在此基础上形成,或者俗本身就是礼仪和法律。甚至可以说,俗使一个民族成为一个民族,俗塑造着国民性,区别着各个民族。民族中的人、事无不体现着俗,人的举手投足,日常生活莫不浸透着俗。“民族”和族人是“俗”的承载者,俗通过民族和族人体现出来。这才是民俗的本意。

在这个意义上,当下的民俗小说概念不能成立。民俗是小说的基础,没有民俗就没有小说,小说因“民俗”而可能。中国小说本意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这关乎民俗,亦是民俗的体现,由小说可观政治之得失,民心之向背,风俗之美恶。故小说尽管属于小道,君子不为,致远恐泥,然终不可废。晚清之际,梁启超倡小说以“新民”,言“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新民”即是要移风易俗,化民成俗。民俗若能新,人会随之新,国家和民族亦会随之而新。梁启超欲以小说新民。五四之时,周作人倡民俗学、人类学。周作人身体力行,搜集、整理民谣、儿歌,谈论节日礼俗、游戏等。民俗在周作人那里似乎外在于己,不关乎日常,只关乎乡土风情、节日、礼俗、世俗或可见之器物、游戏等。由此可见,其时“民俗”内涵已经日渐逐渐缩小,已经变成人类学和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之后,钟敬文先生倡民俗学研究,民俗学化为学科,更是每况愈下,古风丧失殆尽。此后,以风土人情、节日礼俗、地方特色等为主题的小说,遂被称为民俗小说。鲁迅、王鲁彦、废名、沈从文、古华、刘绍棠、汪曾祺、陆文夫等人的小说被列入民俗小说之林,他们也被称为民俗小说家。

民俗是一个民族得以自立的基础,小说亦建基于此。可是,民族概念缩小之后,民俗与小说结合起来演变为“民俗小说”,民俗小说遂成为诸多小说样式之一种。民俗含义之变对小说的风貌影响巨大,民俗小说若欲突破上出,首先须在俗上用力,然后亦须在小说上用力,不为俗解所囿,直追本意。民俗逐渐变轻,变小,变得无关-大体,相应地,民俗小说也逐渐变轻,变小,无关大体。民俗内涵变得狭隘,相应地,民俗小说亦逐渐变得狭隘。

若意识不到民俗的原初意义,若不能明白缩小的民俗依旧可以联系着、感应着此前的民俗含义,那么民俗小说格调肯定不高,品质亦不会好。内涵缩小后的民俗因为缺乏世俗的基础,于是会显得“奇”,因此容易流为猎奇,“民俗小说”于是成为猎奇之作。若民俗本身的厚重、重大和历史感,完全进入不了小说,则民俗只会是符号,只是小说的装饰品而已。恰如张艺谋的电影,民俗元素未能与电影情节融洽,民俗在其电影中只是一些外在的符号,意在引人猎奇。

民俗的内涵尽管缩小,但是若可以意识到其此前的含义,既看到了奇,亦懂得其基础是世俗,那么这样的民俗小说可能会好。如此,民俗就不仅仅是小说的符号或装饰品。小说若能借到民俗的气,若能与民俗的源初意义沟通,这样的小说或许不会再是小说,它或许是哲学,或许是历史,如此小说可以才真正由小说进为大说。即使不能如此升华,民俗的厚重感和历史感若能注入小说,小说亦会为之一振,神来之笔,天籁之音会来相应。

承李敬泽先生邀请,我从1995年至今的许多文学期刊中爬梳整理,选出十四篇小说,按其发表时间先后,编成这本书。意在说明除了猎奇的小说之外,尚有平实朴素的小说;亦意在将读者的视线拉回到俗世之中,在俗世中见出奇,在奇中见出俗世。真正的奇迹,不在别处,就是俗世之中。正如庄子不是出世,而是就在“人间世”之中。亦如禅家,出世间法向来不能完全脱离世间法。

所选的十四篇小说,其主题司空见惯,都是俗世中的景象,但亦可以见出传奇、惊奇和奇特。比如节日。节日年复一年地重复,但节日历经几千年的累积,其中有着大能量。节日可以强化民族意识,节日可以化民成俗。再如婚俗。婚俗常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经历,或耳闻目睹。但婚俗大有渊源,与《礼记》等息息相关。再如艺术和手艺。琴棋是阳春白雪,被称为艺术;锔碗、修扇子、剪纸等是下里巴人,被称为手艺。但若技进乎道,如是手艺和艺术并无二致,因民族之俗凝聚其中。民俗无上无下,无高无低,在艺术中,亦在手艺中。故庖丁解牛,不是技,而关乎道,亦关乎养生。再如世俗世界。世俗世界就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但其中亦有民族之俗在,且不分城市和农村,流行于天下。

大道非在远而在迩,大道不在高处恰在低处。大道就在世俗之中,只是日复一日,其光彩被庸俗和琐细之事遮蔽、抹掉,不再彰显。俗世是民族之俗的隐,奇是民族之俗的显。民俗借助奇可以大放异彩,提醒俗世不俗,其中有道。奇根植于俗世,如此才有根基和渊源,奇这朵花才会开得鲜艳而长久。故作奇异,故行奇事,故为奇迹,可逞一时之能,但事久必败。俗世与奇并生,隐与显相辅相成,如鸟之两翼,轮之两环。

“民俗”的概念尽管缩小了,但是其中还有着nomos的影子,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有可以看到nomos的眼睛。小说家若有这样的眼睛,其“民俗小说”风貌会一变;批评家若有这样的眼睛,其对“民俗小说”的认识亦会随之一变。

这本书所选的小说均如此,每一篇既直接联系着具体的民俗,又联通民俗的原初意义。因此这些小说,既是奇的也是世俗的;既是小的也是大的;既是现在的也是历史的;既是轻巧的也是厚重的。

所选的十四篇小说,大致可以分为五类,每类集中体现一个“民俗”主题。

第一类三篇,如下:阿成《放河灯》(原载《人民文学》1996年第8期)、迟子建《清水洗尘》(原载《青年文学》1998年第1期)、郭文斌《吉祥如意》(原载《人民文学》20_年第10期)。这类主题可以名为节日。节日最能见出民俗,它是民族之俗的象。节日非于朝夕间形成,而是年复一年累积而成,亦将年复一年流传下去。在节日中,我们经历“时间的重复”,这是对民族之“俗”的落实、巩固、强调和强化。节日当天,既是现在也是历史,节日无古无今,亦古亦今。过节就是“回家”,在不断重复的“回家”中,我们或可以认识民族之俗,也能认识自己。一些节日因为民俗基础不足,在某时期内可以蔚为大观,但事过境迁也就不复被提及,政治节日即是如此。《放河灯》写清明节,作者有为亡友正名之意。清明节沟通生死,消泯生死,生者祭奠亡人,亡人享以祭祀,最能见出我们民族生生不息、民风淳朴之气质。《清水洗尘》关系着春节,春节是团圆之时,一家老少共聚一堂,井然有序,辞旧迎新,其乐融融,喜气洋洋。小说以儿童视角写之,如此使得小说的世界洗尽了尘垢,清澈异常。《吉祥如意》写端午节祥和之气,“香”与“美”是小说的关键词。姐弟二人到山上采艾草,即是与天地人世的一次沟通和感通。天地、人世相安无事就是“吉祥如意”。这篇小说蕴在端午节祥和的气氛中,真是无古无今。时间不是开始了,而是停止了,古时候如此,现在亦如此。这些小说涉及的节日历经数千年,渣滓淘洗殆尽,故可得以确立,因其非一朝一夕形成,故可与民族共存亡。《放河灯》有悲凉之气,《清水洗尘》和《吉祥如意》安稳清和,有喜气,这均与节日本身的气氛有关。这些小说借到了节日之大气与元气,故《清水洗尘》、《吉祥如意》显得尤其好,都似“天籁之音”。

第二类两篇,如下:王安忆《喜宴》(原载《上海文学》1999年第5期)、郑德忱《村宴》(原载《芒种》20_年第5期)。这类主题可以归纳为礼俗,具体来说就是婚礼。节日人所共之,礼俗亦人所共之,只是节日在同一天,礼俗相同,但日子不同而已。《礼记》言婚礼“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人世前后相续,左右相连,生生不息,皆赖婚礼。《诗经》以《关雎》为首篇。《中庸》言“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皆言夫妇之道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因婚俗如此重要,故有种种仪式以示隆重,婚礼热热闹闹,吹吹打打,有声有色,意在告诸天地和人世。《喜宴》、《村宴》都写婚宴,但二者差别较大。《喜宴》更为复杂,“喜宴”本身不是目的,小说有弦外之音;《村宴》则单纯明了,止于喜宴本身,只写喜宴在村子中如何开展,没有言外之意。《喜宴》是知青和村民相会的一个公共场域,但是在这个公共场域中知青和村民却完全格格不入。这篇小说语调较冷,将结婚的喜气压住,以结婚的喜气反衬知青之悲凄。《村宴》比较简单,民俗气味浓重:体现于婚礼仪式、俗谚俚语和乡土风情之中。这是纯粹村人的相聚,喜宴为其提供了相会的场所,他们乘着喜气闹腾,喜宴像狂欢节,盖其中并无知青之类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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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美我眼中的美三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们习惯了低头,却忘了抬头能看到更广阔的蓝天;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们习惯了嘈杂的都市生活,却忘了如何感受自然。

夏日的傍晚,轻风氤氲着清新朴实的草香,拂过都市街头人们紧皱的眉头,放缓了他们的脚步……我坐在大学校园操场边的长椅上,细数漫天繁星。有多久没有见到城市的星辰了?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和当初讨厌的样子越来越像了。

城市的夜辉煌明亮,往事浮上记忆。

一年多前,我们搬家了。邻居家的“猫大”也不知何时沉没在记忆中了。它的胡须早已泛白,不知是否还能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跳出来亲昵地蹭着我的手了。小区前的书报亭,也不知什么时候拆了,惟独与它同一年纪的对面的公交站台仍坚守着岗位。时间很贪婪,但它总不会吞噬所有细节。

老爷爷慈祥地让我抱“猫大”的笑颜,书报亭琳琅满目的杂志,是它们构成了我的过去,即使在变化的时代中消失在人们记忆深处,也总会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新的学期,同学们似乎长高了,脸上的稚嫩似乎也褪去了一层,学习的积极性也更高了,但他们都还是我所认识的同学。小区里的银杏叶子绿了又黄了,落了又萌发新芽了,它们都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上海的天,阴了又晴了,多云又大雾了,但它还是我根在的地方。

收回思绪,目光投向来往的人群。他们或步履匆匆,或低头玩弄手机,却几乎没有一人不紧不慢踱步在夜色朦胧中,他们或许忘了,他们心中的诗和远方。

人们常常说,夜晚的星斗,是亘古不变的天堂里永恒的灵魂,那么他们也在悄悄地变化,仿若这时魔都天空中的晚霞。闭眼一瞬,天空中的云彩就完全变成了另一个模样。

几年不见的你,是否也成为了我不熟识的自己?变,抑或不变,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个世界。

我眼中的美我眼中的美四

知道吗?我恨你!!!

在气氛紧张的病房里,你满额汗珠,嘴里不停地发出很痛苦的声音,用力,用力,再用力,你不停的'对自己说。

于是经过九个小时的努力,我降落了,你微笑了。你只轻轻地说了句:“太好了”。然后你就在我的呱呱叫声中,因为出血过多。可是你没有怪我,一点也没有,只是傻傻的笑了,然后对我说着只是你的责任。

知道么,我爱你,但是我也恨你。我不知道该如何回报你对我的情,太重了,总感觉永远都不能还完。谢谢你,那个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感恩情绪不听蔓延着,我想,人生就是因为有这样子的感恩而不停的完美,感恩哪一个女人,不,是感恩世上所有的女人。

因为爱情,因为母爱,你生下了我,因为爱,所以,我会好好的感恩你,好好地爱你,只因你是我的母亲。

能和母亲在一起的日子能有多少呢。每一秒都显得万分珍贵,母亲,我爱你,感恩你,祝福你。

记得,永远当我的眼,为我指明前方的道路,让我每每回头,总能觉得很温暖,因为,世上最美的,最温暖的就在眼前,又有何求呢?感恩你,那个女人——我的母亲,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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