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制方案范文(必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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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3 20:29:3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公司改制方案范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忻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脱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二)分类推进

根据企业性质、经营状况等因素,分别采取不同的脱钩方式,分类分步实施脱钩工作。

(三)严格程序

严格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规定程序,脱钩方案、资产处置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改革范围

(一)本市县级党的机关(含党的纪检机关和党的各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办事机构和其他行政单位)、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_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二)《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需改制为企业的本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三)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单位。

(四)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本次脱钩改革的企业仅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参股公司股权。

本市文化企业、旅游景点的改革,按照有关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牵头整合改革,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本市党政机关所办的金融类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实施改革和管理,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_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行使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四、类型办法

我市党政机关所办企业的脱钩主要分为改制移交、改制退出两种办法进行。党政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脱钩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项工作由企业原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一)改制移交。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属下列情况的,作改制移交处理:

1、企业资产状况较好,经营基本正常,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2、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开办的合资、合作或参股的经营性企业中的股权。

移交企业的接收工作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负责。经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 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批准作移交处理的企业,在接到批复后,将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及企业经营状况登记造册。公司制企业直接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全民所有制企业先由主管部门按照《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公司制改制,然后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被移交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党工团管理关系的脱钩工作,按有关文件精神,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牵头,会同企业原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改制退出。对主业处于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原则上实行以下两种方式:

1、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但不需要保留国有资本的企业,要引入各类投资主体,鼓励经营者、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制,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转让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这类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政策,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按程序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对长期停业歇业、资不抵债、低效无效的企业和僵尸企业,原则上应采取关闭破产或清算注销的办法脱钩改制。对这类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算小组对企业进行清算,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提出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

(三)需改制为企业的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_中央、_《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_〕5号)、_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_〕3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_〕16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_〕15号)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分类进行改革,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由市政府授权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四)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改革为企业后,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授权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五)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先进行事业单位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脱钩改革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20_年11月15日前)

市委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联合下发通知,对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所属需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进行核实,各级编办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核实。

(二)清产核资(11月底前)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县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立即对所办的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清查,通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全面摸清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人员劳动关系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制定方案(11月底前)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脱钩改革方案,明确脱钩改革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人员安置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等事项。改制移交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四)上报审批(12月中旬前)

1、各党政机关必须按市领导组和本方案的要求,将脱钩改革方案及相关附件,并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规定时间送达市领导组办公室。

2、分类处理审批,采取合议形式进行。根据企业脱钩办的统一安排,由企业主管部门派出代表与市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分类处理审批合议组,按晋办发〔20_〕26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提出合议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批后下达处理批复。

(五)组织实施(20_年5月中旬前)

企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市领导组的处理批复后,必须按批复认真抓好落实。改制退出的处理由主管部门按要求负责落实;改制移交工作随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统一办理资产、财务关系划转手续,市国税、地税、审计、银行、组织、人社等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市领导组的批复为依据,办理关闭破产企业的注销、移交企业变更等企业的年审手续。20_年5月中旬前,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或注销。

(六)检查验收(20_年5月底)。由市领导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部门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为了确保脱钩工作顺利进行,所有脱钩工作由市领导组组织进行,各党政机关、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脱钩工作的协调推进、分类指导、方案审定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有关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是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脱钩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所属企业的调查摸底核实、方案制定、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妥善处理好脱钩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各有关党政机关和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策纪律,依法规范操作,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执行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所办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部门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领导组要加强对脱钩改革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脱钩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对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脱钩改革工作、影响脱钩改革工作进度、造成企业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改制方案范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工作,方便离休干部就医,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居住在新罗区的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含“”退休干部)。

二、实施原则

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实行持卡就医,单位尽责,部门配合,财政保底。

三、实施办法

1、根据市委老干部局提供的企业离休干部名单,市医保中心负责制卡,企业离休干部在定点医院(不含院外诊所)就医。

2、企业离休干部在定点医院持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经医保中心和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或托管单位,下同)共同审核后,由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与医院结算付费。需转外就医者按规定办理,医疗费经医保中心审核后,回原单位报销。

3、为确保企业离休干部持卡就医管理机制正常运行,由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分别与医保中心、定点医院签订医疗费支付协议,对困难企业无法支付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由医保中心负责担保。

4、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收到医院和医保中心的缴款通知后,须在三十天内向医院支付医疗费。逾期未支付医疗费的,医保中心将通知医院停止使用该单位离休干部就医卡。

5、需财政补助的困难企业和企业改制预留资金不足的企业,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资金补助。

6、居住在新罗区外的企业离休干部原则上按现有就医模式实行,如需在新罗区实行持卡就医,由企业离休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委老干部局和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在新罗区实行持卡就医。

7、要求维持原有管理办法的单位,必须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的思想工作,征得每个企业离休干部签字同意后,以主管单位名义向市政府作出承诺。同时,健全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努力为企业离休干部提供医疗保障。

四、职责分工

1、市委老干部局负责把企业离休干部名单提供给市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建立管理网络,对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进行监督审核,便于企业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向医疗单位结算付费。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和持卡人执行持卡就医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_门要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督检查,督促医院进一步加强企业离休干部持卡就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企业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主动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管理员)与医保中心联系,负责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支付工作。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于200x年1月1日起实行。

公司改制方案范文3

集团x公司xx公司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xx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一、股本结构及出资方式

注册资金100万元。

1、争取政策支持、政府拨款及主体企业出资:政府拨款和主体企业在改制中企业评估后的净资产扣除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剩余部分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2、经营者群体出资:经营者群体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现金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20%。

3、职工出资: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现金出资19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9%。

4、社会劳务供方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0%。

二、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设立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体企业派出3人,其他股份代表选举产生6人。

3、公司设立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主体企业派出2人,其他股东代表选举产生3人,职工代表2人。

4、公司设总经理1人。

三、劳动关系的处理

1、符合内退条件:191人

2、符合协保条件:244人。

内退人员和协保人员由主体企业管理,主体企业应及时

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四、改制中党、团、工关系的处理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改制企业应积极与地方党组织、政府以及群团部门联系,办理好改制后党、团、工关系的转接手续及员工档案材料等转移交接工作。

五、改革成本

1、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1047人,人均万元,共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7371000元,经济补偿金从国家拨款和主体企业从净资产中提取,一次性发给职工,职工可将经济补偿金作为对改制后新公司的出资或债权,或者自谋职业。

2、内退人员的费用提留:退养人员191人,预提至正式退休年龄的生活费(是按内退人员现在至正式退休年龄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计7852980元,其中提取生活费4364197元,提取两项社会保险费用3488783元。

3、协保人员的提留:协保人数244人,预提至正式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计16982123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2192447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483437元,失业保险费1306239元。

4、因工伤残人员人数:27人,费用共计314408元。

⑴ 因工伤残被鉴定为5-6级的伤残的费用提留如下: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6级分别为24个月,18个月本人工资,人数5人,费用52662元。

B、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5-6级分别为36个月,30个月本人工资,人数5人,费用80526元。

⑵ 因工致伤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费用提留如下: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10级分别为15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人数22人,费用90610元。

B、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7-10级分别为15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人数22人,费用90610元。

5、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非因工致残,长期病休人员,按湘政办发(20xx)12号文的规定,按每人一次性补足4万元的标准,需一次性提取1960000元。

其中:⑴ 非因工致残28人,需提取费用1120xx0元。

⑵ 癌症病人4人,需提取费用160000元。

⑶ 精神病人17人,需提取费用680000元。

6、劳动模范荣誉津贴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提留9900元。

其中:省(部)级劳模1人,4500元。

市州级劳模1人,5400元。

7、企业职工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412人,提留独生子女保健费294800元。

8、xx公司历年来至今拖欠职工工资806569元,长伤病、内退人员工资607576元,医药费、丧补费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元.

六、辅业改制工作安排进度

20xx年全部启动该项工作,如资金到位,20xx年可全部完成改制。

公司改制方案范文4

薪资改革关系到公司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因此,要求我们必须慎之又慎。我们在确立这次薪资改革的思路时,公司管理会议经过两次充分的讨论和酝酿,为这次的改革方案,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岗位工资定位结合工作结构及外部市场的工资水平;二是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三是在控制成本和吸引、留住优秀员工之间找到平衡点。

公司薪资改革方案的原则:

1、完善工资结构,凸现薪资的导向和激励功能。

2、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承受力,确立了以同类企业市场薪资的中位线为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资分为试用期员工工资、正式工资(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

三、本制度经公司管理工作会议通过后实施,适用于地热城分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试用期员工工资

四、试用期工资分为主管级(含)以下人员的试用期工资和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试用期工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试用期限:为1---3个月;

试用期工资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参考该岗位的正式工资待遇,一般为其正式工资的80%;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中专学历,试用期工资900

大专学历,试用期工资1100

本科学历,试用期工资1200

第三章、正式员工工资

五、正式员工工资实行宽带薪酬,公司所有工资级别分为11等,每等对应4个级,每个岗位根据其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责任对应2-3个职等(见《岗位与工资职等对应表》和《工资职能等级表》),员工的工资可根据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在等级范围内进行浮动。

岗位及工资职等对应表(见附表1)

工资职能等级表(见附表2)

六、岗位工资的90%为基本工资,10%作为考核工资参与月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具体考核办法见《七项考评表》及《员工平日七项考核评分标准》

七、员工当月全勤,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如有旷工、请假或其他应扣除工资的违纪行为,则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扣除相应天数工资。日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应工作天数。

八、优秀员工奖金、外卖商品提成奖金、拾金不昧奖金、销售提成奖金等执行公司相关政策。

九、水疗动态、静态、各部录单员每月享有岗位补贴费50元/月。水疗户外员工、保安外保人员、花草工、户外保洁员每年7、8、9、11、12、1月份享有岗位补贴费50元/月。

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员工本人在每年十月份凭交费凭证在公司报销。

十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从第三年开始每月计发工龄工资100元,以后每满一年给予工龄工资50元。

十二、员工加班二小时至四小时,发放日工资的一半作为加班工资,加班四小时至八小时,发放一天的日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加班应由部门考勤员做好加班记录,经部门申报总监签批后月初交由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工资调整

十三、员工岗位变动,则应根据新岗位对应的工资等级确定工资。

十四、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和对公司贡献的变化,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调高或调低)的建议。调整员工工资应填写《人事变动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五、员工个人也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工资调整要求,调整程序与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相同。

十六、员工工资调整应在其岗位对应的等级范围内进行浮动,如超出其岗位对应的范围,则应经总经理特批。

十七、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工资调整:

1、在一年内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优秀”或累计五个月“优秀”的,工资上调一级;

2、在一年内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或累计五个月“较差”的,工资应下调一级或辞退;

3、在年终被评为优先员工的,工资应上调1-2级。

第五章、工资核算

1、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核算,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2、员工应出勤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计算工资考勤以当月实际出勤计算。

3、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天数。

4、各部门考勤实行部门记录,人力资源部监督。

每月2号前各部门将考勤送至人力资源部;6号前将工资核算结果送财务部审核;8号前报总经理处审批。每月10号发薪。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发放。

十八、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改制方案范文5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减少运行成本,节约成本费用,公司将全面推行公车改革,取消公司各部门传统的公务用车。

2、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中首物流有限公司在职人员。

二、车改方法

1、实行“个人购车、公司补助、私车公用”的原则进行车辆使用改革,即由员工自己购车、自己管理,公司根据员工职位不同给予一定的车辆费用补贴、补助与使用费用补助。

2、车辆使用费用补助标准,按照“既要节省费用支出,又要保证业务交通需要,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以及工作岗位来确定。

3、车改后,参加车改的人员一律不再配备业务用车,统一按规定给予车辆使用费用补助,由车改的人员包干使用、超支自负、节余归己。

三、内容与标准

1、车改是由员工以个人名义购买车辆、自己管理、公私两用,公司不再配置专职司机,其车辆装饰、日常维修与维护、保险、过路过桥等费用及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2、自行购车的,其车辆可作为公务用车辆使用,可以享受私车公用的使用费用补助。

3、员工也可购买公司现有车辆,或承包公司现有车辆。

4、公司配置的公车全部收回,均由市场评估作价后卖给个人,并享受公司补贴。

5、公司员工公务用车的补贴,只有购车人为公司服务期间享受补贴。购车人发生离职、调离、被辞退等情况时,从事件发生的次月起,公司不再报销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费用。

6、车改的人员的车辆使用要以公司业务使用为主,不得耽误正常工作。

公司统一安排的.重大公务活动,依据接待方案统一安排调度车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享受补贴人员的车辆执行公务

四、车改方案

方案一:

1、公司除部长(不包含部长)以上公司领导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再配备公务车辆和司机。

2、自备车辆的员工可公车私用,公司将根据其部门或其员工业务量给予月度车辆补助。

3、车辆享受补贴的员工,其车辆产生的各种费用(停车费、高速费、加油费、维保费、保险费等)、交通事故相关费用均由其本人承担。

4、车辆费用补贴以月度为单位进行报销。

方案二:

1、部长级(含部长)以上公司领导,每名领导配备一辆公务车和一名专职司机,其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现有车辆评估后在公司内部实行拍卖,购买公司车辆作为自备用车的员工、经理、部长根据公务用车标准享受私车公用补贴;对于经上述拍卖后仍有未处置的车辆,由公司通过二手车市场统一进行处置。

3、购买公司车辆的员工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车辆过户手续费由(公司□ 个人□)承担。

4、不具备持有京籍车辆号牌的在职员工,也可购买公司现有车辆,同时可以继续免费使用公司车辆号牌,必须签订《号牌使用协议》。所有车辆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5、员工离职时,其车牌为公司所有的员工在一月内必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无法办理的可与公司继续签订《号牌使用协议》,号牌使用费用为一年XXX元 。

6、无车人员:如确有业务需要的员工,经部门经理申请,由总经办根据实际情况核算交通补贴,由个人自行解决业务用车问题。

公司改制方案范文6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化、集约化经营,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采取多种改制形式,促使交通运输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完善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为目标。坚持改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改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解决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改制采取先易后难,条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

三、改制范围

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即xx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xx县运输公司、xx县汽车轮渡公司三家企业。

四、改制形式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的企业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干部、职工意见,原则上将现有的国有资产从国有企业中逐步退出,实行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五、资产评估

1、资产清查。改制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彻底的盘点和核对,填写《资产清查明细表》和《财产损失核销申报表》,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会核。

2、资产评估。按县政府统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由县财政局指定县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会同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小组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评估时,应考虑按固定资产的现行可变现市价标准进行操作。

3、改制企业的资产在城市规划红线内的,允许其剥离出来,剥离部分实行租赁使用,并按优惠政策收取资产占用费。

六、资产处置

1、改制企业在资产评估确认的基础上,经核销剥离,扣除抵扣因素后,优先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购买。内部职工不愿出资购买的,可向社会公开出售、拍卖。

2、职工购买国有资产以参股的方式入股的,对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与国资部门办理质押手续,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

3、企业资产整体难以出售和拍卖的,可分块进行,未变卖的资产可作租赁处理,由县财政局委托企业主管部门代管。

4、对改制企业的债务债权财务状况,应进行审计。企业转制中清理出来的各种不良资产,包括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帐、住房周转金和应付福利费、应摊未摊及应提未提费用等,在改制时一次性处理。

5、各项财产损失由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逐项审核。列为待处理损失的,经确认和批准后,在企业净资产中扣除。

七、股权设置

1、改制企业产权买断后,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可以将安置费置换固定资产作为入股股金,股东置换资产股原则上不得抽走,可在内部转让,在改制企业中享有所有权,置换股股息可计入企业成本。

2、参股人员不愿出资配额的作自谋职业处理。

3、企业改制后,由改制企业统一向股东发放股权证,股权证分置换资产股和现金股两种,股东以股权证作为分红的依据。

4、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设置和管理,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在企业章程中予以明确,企业按《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予以实施管理。

八、职工安置

1、根据交通系统企业的实际,职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改制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并以资产变现的资金作为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用。个别企业安置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统筹考虑解决。

2、在职职工安置费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内一次性计发。

3、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费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xx周岁(不足x年按x年计提);养老保险费按年人均xx元追缴五年;抚恤丧葬费人均按xx元计提,并一次性上缴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

4、离休干部特需经费等专项经费按温委办发〔xx〕x号文件规定,每人计提xx元,并缴交给接收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单位。

公司改制方案范文7

经过多年改革,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已取得重要进展,绝大多数市属国有企业已完成公司制改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为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_《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根据《_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按照《_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具备公司制改制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_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市属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规范操作

(一)制定改制方案。市属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改制后企业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产权结构设置、公司治理安排、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国有划拨地处置、党组织设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制方案,由市_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其他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方案,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三、政策支持

(一)原划拨土地处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_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空间布局要求的,经批准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按《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安排确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经批准后按有关要求进行落实。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四、统筹推进

(一)加强党的领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市_。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做好改制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市_牵头,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部门,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落实。集团公司是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推动、审核把关所属全民所有制子企业改制工作,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按要求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任务。

各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所监管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的领导,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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