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书格式及范文1
老师你好:
孩子上初一了,各方面表现都很好。
孩子好像忽然就长大了,知道在家帮助家人干活,有时间就好好学习,还很注意个人卫生,也能帮助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这些都是老师细心教育的结果,我在这里表示感谢。
因为工作不在家,所以还有一些方面孩子有些任性,希望老师更严格管教,因为严师出高徒。
孩子在花钱方面还是有些不太会理财,所以,在镇方面还是需要老师多多帮助,是孩子健康的成长起来。
每一个孩子都是家长的希望,也会成为家长的骄傲,这就希望各位老师尽心尽力,我们做家长的吧这点点滴滴都会记在心里的,教育的过程是很长的过程,很多年后才会看到成效,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所以你们默默的奉献,我们孩子家长都是感激不尽的,感谢你们,因为有你们我们才会安心的在外工作,谢谢你们了。
祝愿你们桃李天下,以你们的学生而自豪!
再一次谢谢你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对校长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书格式及范文2
刑事法律意见书由于在不同诉讼阶段所提的意见不同,格式和主要内容也不尽一致,但通常情况下应当具有以下几部分:
1、题目:
法律意见书的题目撰写应当开宗明义,直接阐明辩护目的与意图,不应仅写上“法律意见书”。
如:“对XX涉嫌XX罪一案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的法律意见书”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涉嫌XX罪一案申请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2、首部
首先注意应当写明办案机关的全称。
如:XX市公安局XX分局、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其次,应当写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情况,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所做的哪些具体工作,最后应写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现提出以下几点法律意见,供贵院(局)参考。
3、案件事实部分
对案情作简要陈述,这时可以运用图表等可视化工具,主要应当撰写以下几部分:
(1)陈述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
(2)辩护律师经工作认定的事实
(3)辩护律师对认定案件事实的意见表述,如:我方认定办案机关认定事实有误,如果认为认定事实无误可写明同意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或可不写。
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表述应当言简意赅、简明扼要,严格按照犯罪构成、犯罪的七何要素来表述,不可带有太多的修饰语句或没有证据支持的主观猜测性观点。
4、通过律师工作后对此案的基本观点
这部分应当先对案件的定罪发表意见,后对量刑发表意见。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撰写:
(1)无罪的意见:分不构成犯罪和不构成指控罪名两种情况:
首先应当具体阐明无罪的具体理由,应分“案件事实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够成犯罪”三种情形表述。
其次应当简述案件证据情况,包括案卷中的证据情况及律师调查取证情况。
最后应当写明具体应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可在附件中附光盘电子稿)。
另外对于不构成指控罪名的情形表述时,仅写明不构成该罪的理由即可。因为是要作无罪辩护,便不可再指明具体应认定何罪,不可充当公诉人的角色。
(2)罪轻意见:
首先应当对办案机关认定的罪名发表意见,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错误需要改变罪名,则应当具体阐述应当改变罪名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情况,并具体写明根据案件事实应当适用何种较轻的罪名,而不能改变为较重一种的`罪名。
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正确,仅应对量刑部分发表意见,应写明是否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形,是否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情形,并注明相关证据情况。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发后一惯的表现及符合取保候审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理由和依据
这部分主要适用于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6、总结陈述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意见书的总结,最后总结辩护律师的基本观点和意见,并表明身份与撰写日期。
如: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罪一案,本律师认为(A不构成XX犯罪,B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C应当改变罪名为XX罪,D构成XX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建议以上法律意见,恳请贵院参考并采纳!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最后,在意见书主体撰写完毕后,还应当写明附项内容,主要应当撰写本案证据情况及需要办案机关调取的证据线索,最后附电子文稿光稿以方便办案机关查阅。
意见书格式及范文3
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第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第五,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一)首部
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
(二)正文
1。案由等有关情况。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罪名),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
2。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写,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或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3。出庭任务和法律依据。根据新格式规定,此段文字表述为:
“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衽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4。具体意见。根据新格式规定,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1)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3)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关于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内容是否需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5。结束语(小结全文)。其文字表述为:“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二审案件的公诉意见书可写为:
以上对被告人×××的一审判决是否正确,被告人×××上诉是否有理,阐明了我们的意见,供二审法庭合议中考虑。
(三)尾部。
公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当庭发表。
最后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公诉意见书范文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意见书格式及范文4
专家论证意见书
xxx担任记录
上述专家认真审阅了该所律师xxx提供的下列证据: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上述专家就上述证据,并针对本案一审判决,发表综述意见如下:
以上意见,敬请二审法院予以考虑。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名:
x年x月x日,xxxx律师事务所邀请在京部分知名专家就xxx案进行了论证。参加论证的.专家有:
==============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职务)
xxx担任记录
上述专家认真审阅了该所律师xxx提供的下列证据: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上述专家就上述证据,并针对本案一审判决,发表综述意见如下:
以上意见,敬请二审法院予以考虑。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名:
意见书格式及范文5
x年x月x日,xxxx律师事务所邀请在京部分知名专家就xxx案进行了论证。参加论证的专家有: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职务)
xxx担任记录
上述专家认真审阅了该所律师xxx提供的下列证据: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上述专家就上述证据,并针对本案一审判决,发表综述意见如下:
以上意见,敬请二审法院予以考虑。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名:
意见书格式及范文6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xx辅民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xx父亲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xx的辩护人。xxxx年12月29日,我已向贵院提交xx辅民律师事务所函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复印一份四东公刑诉字(xxxx)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12月30日到双辽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xx,向其询问了案情,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履行辩护人职责,协助公诉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现根据本案事实和《_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139条之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供公诉机关参考。
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xx涉嫌盗窃罪,并将其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四东公刑诉字(xxxx)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中载明,犯罪嫌疑人xx等人,有分人合,先后计八次,持刀逼住更夫,抢走钢筋掐子、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等物,将上述物品卖掉后脏款被挥霍。经辩护人会见犯罪嫌嫌疑人xx了解到,其一共参加两次盗窃,第一次到了盗窃地点后才知道要盗窃,自己害怕贪责任没有下车。第二次其明知去盗窃自己主动跟着去了,这次也没有下车,还是在车上等侯,他只知道其他人进到施工工地去偷了,里面发生的一切他并不知道,他与转化为抢劫的几位犯罪嫌疑人的性质是不同的。他的主观故意是盗窃,而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为了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依据《_刑法》第26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已转化成了抢劫罪。根据《_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xx只在盗窃方面与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有共同的故意,应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也就是在盗窃行为的范围内是共同犯罪,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抢劫行为是实行过限行为,xx主观上没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抢劫行为,对实行犯过限行为xx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这一点侦查机关定其涉嫌盗窃罪是准确的,辩护人对此表示赞同。但在起诉意见书中将犯罪嫌疑人xx列在首位,辩护人对此有不同见解,因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其主观恶性小,客观上没有实施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其主观恶性大,量刑上要比盗窃罪要重,所以,辩护人认为起诉意见书将犯罪嫌疑人xx列在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辩护人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规则〉》第251条之规定提出辩护意见,望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予以重视并给予考虑。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xx辅民律师事务所 苑海森律师
xxxx年1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