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慰问金申请范文1
产假有工资。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产假待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和降低工资标准,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约发放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女职工保护条例》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生育慰问金申请范文2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盼。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事,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同事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恳望批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女职工生育慰问金申请范文3
国家规定一般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次怀孕七个月就可以申请了。
国家规定在职妇女产期前后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妻子有孕在身,预产期为__月底,现已住院待产,需要护理,特向领导申请办理护理假手续。
根据《xxx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现申请于____年__月__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天。
请学公司导核实情况,安排人员接手本人休假期间应该从事的工作。为便于休假前顺利开展工作交接工作,盼于____年__月__日前批示,是否同意本人休假的意见。
特此申请,恳望批准!
敬礼!
申请人:
20_年__月__日
XX科(公司)领导:
兹有你单位员工,已年满XX岁,符合xxx婚姻法条款。本人决定于XX年XX月XX日举行婚礼,并依法享受婚假,望领导批准为盼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天数
20xx年12月,xxx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自20xx年12月27日xxx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妻子有孕在身,预产期为____月底,现已住院待产,需要护理,特向领导申请办理护理假手续。
根据《xxx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现申请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
请学公司导核实情况,安排人员接手本人休假期间应该从事的工作。为便于休假前顺利开展工作交接工作,盼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批示,是否同意本人休假的意见。
特此申请,恳望批准!
敬礼!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盼。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恳望批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已近临产,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晚婚、晚育者可休产假143天,特请求休产假(从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本人休产假期间工资自愿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根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
关于社保,公司为本人缴纳的一部分,待产假期满,差额部分愿把此金额归还到公司。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XX区计生局:
我叫XXX,男,X族,X年X月X日出生,XXX,女,X族,X年X月X日出生,(如果你二人户籍在同一地点,就在此说明我们的户籍都在XX地,如不在同一地点则在出生日期后单独说明)。我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孩XXX,X年X月X日我们离婚。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领取现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独生子女费,我与XXX(现任妻子)于X年X月X日依法登记结婚,XXX(现任妻子)是初婚。
我二人均为农村居民在XX村居住多年,有承包田,并未外出打工,现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夫妻)并按手印
年月日
xx区计生局:
我叫xxx,男,x族,x年x月x日出生,xxx,女,x族,x年x月x日出生,(如果你二人户籍在同一地点,就在此说明我们的户籍都在xx地,如不在同一地点则在出生日期后单独说明)。我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孩xxx,x年x月x日我们离婚。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领取现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独生子女费,我与xxx(现任妻子)于x年x月x日依法登记结婚,xxx(现任妻子)是初婚。我二人均为农村居民在xx村居住多年,有承包田,并未外出打工,现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夫妻)并按手印
年月日
再生育申请书
资阳市雁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我叫钟志均,出生于1978年5月29日,我爱人叫丁祥琼,出生于年10月11日在雁江区民政局结婚,于20_年9月14日生育一男,取名钟介辉,属合法生育一孩,现年6岁,属独生子女。我父亲叫钟家金,母亲何正菊,我父母现只有我一个独子;我爷爷钟芝佰,奶奶只生育了我父亲一个独子。我们属两代独生子,根据《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八款之规定: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我们符合此条件,特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望上级计生部门批准为谢!
申请人(夫妻双方签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为公司 xxx部门的员工,员工编号为xxxxx。现因夏季来临,根据xxx卫监督发[XX]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六部委的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我作为xx部门一名员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在7-10月之间每月支付我xxxxx元作为高温补贴。特提出申请,望公司依法支付。
申请人:xxx
20xx年7月1日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 年 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 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 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
日期:
产假申请书产假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x年11下旬,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从xx年5月1日至xx年2月1日)请假时间为10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
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产假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晚婚、晚育者可休产假143天(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15天),特请求休产假(从XX年2月15日XX年7月7日)。
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本人休产假期间(XX年2月至XX年7月7日)工资自愿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 关于社保,公司为本人缴纳的一部分,待产假期满,差额部分愿把此金额归还到公司。
此致! 申请人: 申请时间:20XX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