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
答辩状的制作与起诉状的制作,最大的不同在于一个重在“立”,一个重在“破”,起诉是“立”,答辩是“破”。答辩就是要找出原告起诉的破绽和漏洞,指出原告起诉状中的不足,找出法律关系和事实陈述的漏洞,证明原告的起诉所述不实,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正如前面所讲,如果通过阅读原告的诉状,发现这个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这就是我们说的过了诉讼时效期,原告的事实再客观真实,理由再充分,已经丧失了胜诉权,只要被告答辩时提出来,人民法院就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了。其次,如果我们发现原告起诉搞错了对象,或者他根本无权起诉被告,比如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原被告之间根本就没有合同关系,原告以合同法律关系起诉被告,这个时候被告就可以合同相对性原理主张自己不是适格的被告。还比如,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或许根本就不成立,或者原告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根本就缺乏请求权基础等等。只要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漏洞和案件的客观事实据实进行答辩,有理有据的对其进行还击,就可以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案件中,一味的胡搅蛮缠实际上对被告也没有好处,狡辩反而会适得其反,在答辩时可以从简,或者避重就轻,或者主动承认错误和示好,争取利益最大化和妥善化解矛盾。当然,在某些具体的时候,确实不太适合进行书面答辩的情况也可以不予书面答辩,在开庭时当庭答辩即可。总之,这个时候的策略是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纠纷妥善化处理,不可挑起事端,不可激化矛盾,冤家宜解不宜结。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2
1、当事人栏。在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单位全称和住所。接下去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然后,再另起一行逐一列出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2、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某因何项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具体写法例如:“答辩人对原告 (公民的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提起 (案由,即具体行政行为名称)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或者写:“答辩人于 年 月 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 提起 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3、答辩部分。答辩的论点和论据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大体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就案情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所叙述的案件事实经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首先必须明确提出,予以纠正,以正视听。如果起诉状中所说的事实存在,也应当明确表示,说明事实没有出入。
(2)就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进行答辩。《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这条规定,可以按照案情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几种答辩方法:
①认为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完全正确的,则明确指出原告起诉无理。必须针对原告起诉的论点,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案情事实,列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并适当摘引其相应的条款,进行辩驳,说明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正确的。被告如果是复议机关,还须阐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根据及其对原告是否有利。
②认为自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欠缺的,先就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部分,根据事实、证据以及法律和法规进行答辩,然后再实事求是地说明具体行政行为也存在某些不妥之处,并提出改正意见。已经发现或者认识到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属不当的,在答辩状中不再进行答辩,可以直接承认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请求正确,表示愿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样,受诉人民法院将对该项行政诉讼暂停进行,等待原告在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提出撤诉。届时,原告即使不提出撤诉,也将根据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变更诉讼请求。
(3)就法定程序方面进行答辩。如果起诉状指责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而且这种指责是没有根据的,应当依法据理予以驳斥。如果原告起诉违背法定程序,而人民法院又未发觉时,应当明确予以提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些行政案件在起诉前有其特定的必经程序。对于法定的在起诉前必须经过一次或者两次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必要的申请复议程序,或者是虽经申请复议,但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尚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就直接提起诉讼的,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当摘引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指出原告起诉违背法定程序。
(4)提出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和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部分撤销,还是表示愿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在答辩状中所提供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答辩状中举出有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并摘引其相应的条款,以供受诉人民法院参考;根据情况需要,也可以将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其相应的条款加以复印,连同答辩状附送受诉人民法院。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3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被答辩人赫某和蒋某之间是雇佣关系是正确的,并非被答辩人赫某所称的承揽关系。
答辩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和被答辩人蒋某在给雇主赫某修窑时出现意外,致使被答辩人蒋某严重受伤,就被答辩人蒋某人身伤害赔偿一案______县人民法院对被答辩人赫某雇主地位的认定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1、答辩人是其中的一名雇员,和被答辩人蒋某是处于平等的雇工地位,都是受雇于被答辩人赫某,答辩人怎么会成为被答辩人赫某所谓的“雇主”?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蒋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被答辩人赫某的邀请在给其修箍窑时出现意外,致使被答辩人蒋某严重受伤,对于被答辩人蒋某人身伤害赔偿应由谁来承担,现在被答辩人赫某以双方是承揽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是在推卸责任。究竟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蒋某是雇佣关系还是被答辩人赫某和被答辩人蒋某是雇佣关系,我们要看谁是雇主,为谁的利益工作。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蒋某等人经常在农闲时出去做雇工,在哪里干活,都是只提供劳务,不提供工具,也就是我们农村人说的管吃管住,给谁家干活都得管吃管住,干泥水活除了瓦刀是自己的,其他都由雇主提供,在本次雇佣活动中,是被答辩人赫某提出让答辩人给其找几个人盖房子,工钱多少没说,意思是平时给别人干工钱挣多少就给多少。应其邀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蒋某等4人前往做工,去了以后,由于被答辩人赫某没有准备好盖房子的材料,被答辩人赫某于是安排我们为其修旧窑洞,雇工的食宿以及劳动工具都是被答辩人赫某提供,工作场地是其指定的,结果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事实非常清楚,被答辩人赫某是雇主,答辩人和其他人都是雇工,上述事实在一审中被答辩人赫某和被答辩人蒋某都予以认可,被答辩人赫某在上诉中称答辩人带架板、架杆去施工纯属捏造事实,构造法律关系。现在被答辩人赫某和人民法院“玩”法律关系已经于事实无补。
2、我国司法界通常界定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判断标准就在于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承揽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不存在相互的隶属关系。但是,由于实践的复杂性,二者往往容易混淆,可以根据以下标准加以判断:一是看工作场地,生产条件(如工具,设备,原料等)由谁提供。雇佣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雇主提供,雇员只负责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承揽人负责提供,承揽人向定作人支付的是工作成果。二是看报酬支付方式。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日,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成果或做完某件事而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三是看工作的内容。雇佣关系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的行为整体的一部分;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受定作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的限制,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在实践中,并非任何合同关系都会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标准,而且后两个标准往往较为模糊,难以认定。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判断:只要某个合同关系中的工作场地,生产条件是由雇主提供,而不管是否满足其他两个标准或其中一个标准,都视为雇佣关系,否则视为承揽关系。因为上述判断标准中,第一个标准是主要标准或者说是本质标准,而其他两个标准则为次要标准或者说辅助标准。依据此判断标准,被答辩人赫某在这次雇佣活动中,一是其安排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蒋某等4人为其修旧窑洞,二是劳动工具和场地以及食宿是其提供的,三是工资报酬由其结算,因此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蒋某等4人同被答辩人赫某形成的是雇佣关系。也就是说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蒋某是处于平等的雇工地位,不是所谓的“雇主”,相互之间和雇主是平行的雇佣关系,不存在谁领导谁和谁管理谁的问题,施工的安全都是由雇主保证施工场地的安全,所以被答辩人蒋某的人身伤害和答辩人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答辩人对被答辩人蒋某不存在赔偿关系,因此一审法院在对答辩人在这次事故中所处的地位认定是雇工是正确的。同时答辩人也是其中的受害人之一,只是受到的伤害不怎么严重,也存在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因为和雇主的特殊关系,所以答辩人放弃了索赔。
二、答辩人和赫某清不存在任何民事法律关系。
被答辩人赫某在上诉中称其受赫某清的委托与事实不符,其一,在整个雇佣过程中被答辩人赫某没有提及是为赫某清的事务,其二赫某清本人没有露过面,没有委托他人的意思表示。其三就说他们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但是在一审庭审中被答辩人赫某没有向法庭举证证实他们之间的委托关系,在答辩人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被答辩人赫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被答辩人赫某在上诉中称其是城镇户,在______堡有固定住宅,想证实自己不可能为自己修住宅,答辩人觉得滑稽可笑,这和自己雇请别人根本没有关联性,没有证明的效力。
综上,答辩人认为,根据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4
答辩人: 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务: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答辩人因 一案,对上诉人 不服 人民法院 字第 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
人民法院
答辩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答辩状副本 份。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5
答辩人:XXX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因其诉答辩人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XXXXX人民法院二〇一四年XX月X日XXX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维持。
1、上诉人称证人XXX在一审庭审中所称,进答辩人单位大门时是跟着人过的,没有车的证言与上诉人在一审庭审中所称,进答辩人单位时前面过了一辆三轮车的陈述能够相互印证是明显不合情理的。
按照一般常理,即使是三轮车、自行车我们也都习惯称其为车,证人证言中所表述的没有车,应理解为没有机动车以及三轮车和自行车。
而且,如果没有车辆经过,答辩人大门口的电动栏杆也不会升起。
所以一审法院认为证人XXX的证言与上诉人所述不能相互印证,是符合事实的。
2、答辩人XXXX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请走侧门”警示标识早已设立,上诉人所称,一审法院进行实地勘察没有任何必要,非常荒谬。
一审法院进行实地勘察,正式本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确保本案的`审判能够公平公正。
上诉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否认法院的实地勘察,是对法院乃至法律的极大不尊重。
并且一审法院并未使用勘察结论作为证据,而仅仅是确认答辩人所提供的厂区西门照片证据。
上诉人试图通过污蔑答辩人厂区西门的警示标识是事后所为来混淆视听,掩盖事实真相。
3、上诉人虽经过两次手术,可病情并不严重,恢复较快。
徐州仁慈医院的出院诊断中明确表示,适当加强左肩关节运动,出院后建议休息一个月。
由此,可以判断一审法院酌定误工时间70日,是符合事实的。
上诉人所称有失公平,不合常理,没有依据。
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当依法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在判决中适用了《^v^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正确的。
答辩人在侵害上诉人的健康权上存在过错,但上诉人对损害发生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原审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并无不妥。
基于以上的事实与理由,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故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答辩人恳请二审法院在
审理后,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依法维持原判。
XXXXXX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6
民事答辩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在标题之下,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所写事项与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同。
案由应写明与原告(或上诉人)纠纷的性质。
文书名称比正文大一号字体。
(二)正文
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
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并提出反证来证明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对原告或上诉人进行反驳。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必然会引起适用法律的错误,论证理由可以从简;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依法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或上诉人上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律进行反驳。
3.提出答辩主张。
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完全接受,还是部分接受,明确提出对本案的看法,请求法院驳回起诉或上诉。
(三)尾部
分两行写明致送机关,“此致”、^v^ XXXX人民法院”。
附项注明本答辩状副本的份数;物证或书证的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最后在文书右下方答辩人署名,写明“答辩人x x x^v^,并注明年月日
民事答辩状(1)
(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答辩人 因 一案,
提出答辩如下: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1.本答辩状供公民对民事诉讼提出答辩用。
2.“答辩人”栏,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
4.答辩状副本份数,应按原告的人数提交。
民事答辩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答辩人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因 一案,
提出答辩如下: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1.本答辩状供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2.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
3.“答辩人月署名栏,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4.答辩状副本份数,应接原告的人数提交。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7
答辩人:XXX,男,生于1976年3月3日,汉族,湖北咸丰人,高乐山镇晨光村一组村民。
答辩人:XXX,女,生于1979年3月4日,汉族,湖北咸丰人,高乐山镇晨光村一组村民。
委托代理人:朱昌前,湖北闳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官昌明,湖北闳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答辩人因原告余学云等七人提起承包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
原告起诉的内容不符合客观事实,于法无据,完全是荒唐可笑的无理要求。
第一、原告所指土地补偿费、土地安置补助费不属于原告父母的遗产,原告要求按遗产进行继承于法无据。原告所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咸丰县绕城北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已明确说明是征用了答辩人母亲的承包地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给答辩人母亲的征地补偿费,由于答辩人母亲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该款由承包地的共有人即答辩人领取,这笔补偿款根本就不属于原告父母的遗产。根据《xxx继承法》第三条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很显然,土地补偿费、土地安置补助费并未包含在遗产范围之内。因此,原告不能对该笔款项作为其父母的遗产要求进行分割。
第二、答辩人作为被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在本案被确定为承包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的情况下,答辩人按政策规定领取其应得的补偿款,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并未侵犯他人利益。如果原告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有异议,应该向政策的制定及执行者咸丰县绕城北线工程建设指挥部提出,答辩人不应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原告不拥有诉状中所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享有该宗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权。原告的父亲死亡之时,各原告早已出嫁,分门立户,已不再是这个承包家庭户的一员,留下的承包地已由另外两个家庭成员即答辩人父母继续承包,并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原告没有获得该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答辩人与其父母一直居住在该地,对本家庭户的承包土地存在实际使用、收益,并在20_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时取得了本家庭户全部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该块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人。这一点晨光村委会及一组村民均予以证明。因此,只有答辩人及其母亲才完全享有本案中所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权,而原告则没有相应的权利。
第四、原告不是晨光村一组村民,不具备诉状中所指土地的承包经营主体资格。《xxx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发包方和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这就是说,只有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可以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本案中,各原告年长的已78岁,年轻的也已56岁,早已出嫁离开晨光村一组,有的已经取得其他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的已是非农业户口,被纳入了国家社会保障体系,都没有晨光村一组的户籍,已失去该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有该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权。
综上所述,答辩人的所有行为均为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没有对他人任何权利的侵害。原告诉状中所指土地补偿款不是原告父母的遗产,原告既不拥有该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没有对该宗土地进行实际使用和收益,原告的诉求于法无据,纯属无理要求。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秉公处理,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X
二〇XX年X月X日
来自:律师戈哥>《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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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8
答辩人(一审原告):XXX、男,1969年9月5日出生,汉族,
被上诉人Xxx(原审原告)与谢xx(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原审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一案已经由惠安县人民法院()惠民初字第42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但上诉人中财保泉州分公司不服判决而提起上诉。
现答辩人作答辩如下:
原审法院查清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关于误工198天的计算。
原审在审理时原被告经过举证责证共同认定:被上诉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惠安医院抢救,伤腿做不锈钢架接治疗住院18天,在伤情减轻好转经医生同意办理出院,门诊随访治疗、定期检查,休息半年(180天),功能锻炼,骨性愈合后需取钢板(医嘱)。
这是原被告在原审共同认定的事实。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原审依法认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这是没有错的,是客观公正的审理。
依上诉人的“计算误工的前提在于确认持续误工期限,”
依《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 本案被上诉人的误工是否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天?(发生事故是在:..评残是在..)至今受伤的残腿因骨质愈合不稳固还未取出不锈钢。
2、关于护理费计算的适用。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上诉人把“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的“依赖护理”套用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抢救治疗阶段中,实属适用法律理解错误的表现。
3.关于“非医保费用”。
上诉人把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医疗保险混为一谈。
作为受害者,其在被抢救或者是治疗的过程中,对医疗机构使用何种药物进行治疗是没有选择权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免除对“非医保用药”的赔偿责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法定保险,其赔偿范围和标准是法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医疗费一节的规定是:应按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并未将医疗费用仅限于医保用药范围。
7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没有说医药费的赔偿范围只能限定在医保用药范围。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只要是治疗事故伤害所花费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均应当赔偿,也没有将医药费的赔偿范围限定在医保用药范围。
4.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左股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至今尚未治愈,对于主要依靠下蹲腿力来更换汽车轮胎工作,在力不从心体力不支时,悔恨给交通事故的伤害,造成了精神上极大的痛苦,且已构成十级伤残,其行为能力受到损害,精神损害赔偿于情合理、于法有据,应当得到支持。
5.关于鉴定费与诉讼费,上诉人只提出鉴定费和诉讼费用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范围,然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保险人要及时垫付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其他保险合同并没有约定保险人在理赔时是一定要通过诉讼才能理赔。
本案保险人并没有及时理赔,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诉讼前并没有发生争议,是不需要非经诉讼才能理赔。
同时,依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人(上诉人)既是必然要通过诉讼途径理赔,那诉讼费当然要由保险人承担的。
其鉴定费与诉讼费同理,无需再赘述。
6.被上诉人遭受身体损害,左腿十级致残至今尚未作续医不锈钢取起治疗,尚未完整康复,也许需要依赖性护理的鉴定,以及所伤残的没有以长期从事汽车轮胎修补个体经营伤残赔偿标准计算补偿金,被上诉人将保留另行依法主张权利,请求判令准予。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认为,因本次交通事故, 遭受身体损害造成十级伤残与精神痛苦,且给以后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从情、理、法的角度,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都应得到支持!以上意见, 请法庭采纳。
谢谢!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9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不管是债务纠纷还是其他民事纠纷,答辩状中最重要的内容在于答辩理由,而且被告方要根据答辩理由的陈述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并没有被告想的那么简单,在写答辩理由的时候是要充分结合相关的法律依据的。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0
答 辩 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 扬州市
法定代表人:李某 总经理
答辩人就原告陈某诉答辩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原告主张的部分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过高。
(一)医药费,原告主张元,原告提供8月21日、209月17日医药发票两张,以及相对应的出院记¼两张,答辩人对原告住院进行治疗的事实û有异议,但认为原告医药费部分的主张依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应当予以核减,其中包括符合法律规定。
二、护理费,原告主张14560元,答辩人对护理期限û有异议,护理费标准过高,应以30元ÿ天计算。
即护理费应为10920元;对于定残后的护理费,答辩人认为护理费标准过高,应以ÿ天计算。
及定残后的护理费为。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主张2826元,答辩人认为原告护理费部分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予以认可。
四、营养费,原告主张540元,本代理人认为营养费标准符合法律规定予以认可。
五、交通费,原告主张元,原告δ提供相关交通费用票据,对于该项费用答辩人不予承担。
六、司法鉴定费,原告主张800元,本代理人对此证据û有异议予以认可。
七、残疾赔偿金,原告主张327560元,本答辩人对原告所作的法医学鉴定书û有异议,但原告至今δ给付答辩人其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使得答辩人现在无法确定其是城镇人口还是农村人口;另一方面,原告提供了原告的租赁合同和财产合伙租赁协议,以及出租人孙洪发、合伙人赵广明的证人证言,两人与原告存在利害关系,故答辩人认为上述合同和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原告主张15973元。
八、精神损失补偿金,原告主张50000元,依照法律规定,答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二次手术费用,原告主张6000元,原告提供医嘱证明,本代理人认为对于此费用应根据原告受伤部λ及就诊医院等级情况综合考虑。
经调解,二次手术费用降为4500元,比原告主张少1500元。
十、诉讼费用依据法律规定贵公司不承担。
二、原告主张的部分赔偿项目不属于答辩人的理赔范Χ。
根据第一被告与答辩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原告主张的医药费超出医保用药范Χ的部分以及精神抚ο金均不属于答辩人的理赔范Χ内,且原告的后续医疗费用为δ实际发生费用,答辩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责任。
并且第一被告在保险期间已发生过数次保险事故,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答辩人按15%的免赔率免赔。
综上,恳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1
答辩人:刘x尉,女,34岁,汉族,职工,现住x县xx镇xx村。
刘二军,男,40岁,汉族,职工,现住x县xx镇xx村。
苗玉庆,女,70岁,汉族,农民,现住x县xx镇xx村。
因上诉人王x锋,王x华,贾x凤不服x县人民法院作出的(xxx6)托民初字第490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依法有据,故二审法院应予维护,对三上诉人的无理诉求予以驳回。
王x华在公安机关询问时,已经承认了大部分事实。在笔录的第二页第四行说:我给我哥打了电话,等我哥过来后,我们母子三人一起去了刘x尉家。并且,在上诉人贾x凤的询问笔录中,也承认了先去答辩人家‘评理’的事实(在贾x凤的询问笔录第二页第三行)。由此可见,三名上诉人显然是有明确目的的在叫人打架,并且也与上诉状中所述相矛盾。上诉人在上诉状中称答辩人先去他家准备打架,看来这种说法难以自圆其说。
另外,王x华还说:紧接着刘x尉扑上来抓我和哥哥,被我摔了一下跌倒在地(在笔录的第二页第七行)。在第二页倒数第三行中说:我也跑回去找了把铁锹和他打;在第三页第四行中说:我气愤之下就打了刘x尉二哥一耳光。在以上王x华的陈述可以看出,上诉人王x华不但打了刘x尉,还打了刘x尉的二哥(答辩人刘二军)。根据民事诉讼的证明规则,当事人对自己不利陈述的证明力,应当高于对自己有利的证明力。所以,一审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上诉人侵犯了三答辩人的人身权利,判决三上诉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并不存在错误。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诉人的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二、 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说,上诉人因生活困难不能够住院治疗,为了节省开支就在当地的卫生院购点药品来治疗,也花了一些医药费并现在还在治疗当中,这种说法也是明显不能够成立的。
在一审开庭过程中,上诉人虽然提供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但无法提供支付医药费的单据,所以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其要求答辩人支付医疗费的请求。实际情况是,三上诉人在打三答辩人过程中根本没有受伤,特别是贾x凤,在医院没有检查出任何问题,医生就没有为其开药,当然也就是没有支出医药费。况且,医疗的诊断书也不能够证明与本案的关联性。
综上,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上诉人的诉讼请求除与自己原来的说法相互矛盾以外,也没有新的证据予以证明,纯属无理之诉,所以请二审法院查清事实,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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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被上诉人
上诉人的对称。即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判而提起上诉的人的对方当事人。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的诉讼地位是由上诉行为确定的。
享有上诉权、提起上诉的人为上诉人,被提起上诉的人则是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和上诉人的诉讼地位仅仅是由上诉行为以及上诉行为的先后顺序而决定的。
在我国,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的范围大体是一致的,能够成为上诉人的人,也有可能成为被上诉人。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可以成为被上诉人,但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成为上诉人。
在一审程序中的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情况下,应以提起上诉的时间先后来确定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先提起上诉的为上诉人,后提起上诉的为被上诉人。
被上诉人可以是原审案件的原告人,也可以是原审案件的被告人。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只有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有被上诉人的称谓。没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中,则没有被上诉人的称谓。因为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提起的是抗诉、而不是上诉,原审被告人不能称为被上诉人;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因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在诉讼地位上不处于与被告人相对应的原告人的地位,所以不能称检察机关为被上诉人。
在必要共同诉讼人中,基于其诉讼行为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只要其中一人被提起上诉,则其他共同诉讼人亦成为被上诉人。在普通共同诉讼人中,基于其诉讼行为的独立性,每个人都可以因对方当事人的上诉而单独成为被上诉人。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2
民事再审答辩状
答辩人:xxx朝 男 19xx年7月15日出生 汉 无固定职业 现住青海西宁市西钢北园小区178栋4单元602室 (身份证号:4129519680715429x)
因答辩人与马书生、马宏伟“借贷纠纷”一案,马书生、马宏伟不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_)宁民三终字第289号民事判决,收到贵院送达的(20_)宁民再终字第28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现答辩如下:
本案的事实是答辩人于20xx年5月13日、20xx年10月11日向马书生、马宏伟分别借了两笔款,各六万元,共计十二万。后经过催要一共讨回七万欠款,还剩五万没有要回。故答辩人在一审中提出了五万元的诉讼请求。一审中因答辩人当时不能找到马宏伟于20xx年8月11日书写的借条原件,在加上对方混淆视听、胡搅蛮缠给一审法官以错误引导,致使一审法官的错误认定使得答辩人无形中损失了五万元。贵在二审法院明察秋毫,通过对事实和证据的认真审核、调查在形成完整充分“证据链”的基础上,认定了20xx年10月11日借条(当时提供的是复印件)的证明效力,使得答辩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了维护。
马书生、马宏伟在再审申请中说一、二审法院违背了“不告不理”原则,这完全是申请人在信口开河。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并没有超出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只要是一个认识字的人看看一审,二审的起诉状和一审、二审的法院判决书就一目了然。再审申请人一审中因答辩人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3
答辩人(被上诉人,后简称答辩人):许xx,男,xxx3年11月2x日生,汉族,xx省xx人,无业,住xx市xx镇xx村委会一组xx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上诉人,后简称被答辩人):xx市xx镇xx村民委员会九组。
法定代表人:周xx,村民小组长。
电话:xxxxxxxxxxxx。
尊敬的二审法院和审判庭,在中国^v^用英明智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推行建立“民富国强”的法定公平政策、路线、方针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会议以^v^为领导班子的领导们更加重视我国的“市场经济”富民强国改革,
掀起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兴潮和必须査处以权压法、假公实私的贪腐行为和官与商勾结行为等一系例损害党的形象、损害国家制度、损害民众(城乡居民、农民)利益的违宪、违纪、违法、违规等行为必须一查到底。
致此,答辩人依法对被答辩人的上诉內容依法进行答辩。
答 辩 请 求
1、请依法维护xx市人民法院(xxx2)大民初字第243号民事判决书的合法判决,剥回被答辩人的无理之上诉。
2、请依法剥回被答辩人上诉要求答辩人偿付33333元未付租金及利息元。
合计元之无理上诉。
3、一审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二审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自负。
事 实 与 理 由
一、答辩人许xx认为“被答辩人xx市下关镇xx村民委员会九组上诉书中认定xx市人民法院适用法律存在明显的错误。
”是不对的。
在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 理念和xx州、市等行政、司法、审判等为响应^v^的号召建设法制社会、建设法制xx的宗旨,公开、公正、公平适应法制、法律。
宣传法律的社会公开、公正、公平性等作用下,xx市人民法院(xxx2)大民初字第243号民事判决书不具外因,保证法律的公正做出了公开护法实例。
障显了“十八大”会议的护宪、护法启示航标。
答辩人深信二审法院定汇依法审理,剥夺被答辩人xx市下关镇xx村民委员会九组要求答辩人许xx偿付、承担等上诉之三项无理诉求。
1、在该项民事上诉状中,被答辩人xx市下关镇xx村民委员会九组再次认定了答辩人许xx已向被答辩人自已交了承包款5xxxx元、公证费3xx元和投资工程款元等事实。
只是纠集于答辩人使用租用场地2x个月之事,并还要答辩人交x个月租金为33333元和1万元的搭伙费等之无理诉求。
答辩: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八十五条、八十四第一款、八十八条第一款、八十四条第二款和《^v^合同法》九十六条、九十二条、九十三条、九十七条、九十八条、二百一十六条、二百二十九条等之规定,被答辩人都是在无理取闹,拿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经济效益不顾。
2、被答辩人xx市下关镇xx村民委员会九组再次承认了与答辩人许xx的承包事实。
租赁合同生效履行了2x个月后因 xxxx年3月2x日被xx市政府征用建设汽车北站而导致了被答辡人与答辩人定立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及被答辩人以其种种借口想以xx市政府征用场地建设汽车北站为由来转题削灭自己的合同法定义务,这是依理、依纪、依法等不能达到的自愚自享行为。
答辩:依照我国建设项目的相关法行规定,征用场地的相对方是产权(所有权)人财产,征用人帖贴征地通告是对产权人或向公众告知所建设的项目及所有权变更;而被征用人(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只存在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非所有权关系。
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所以,在权利变更的情事下,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在情事变更的情况下有通知、协助、保密(相对方)等的法定义务。
如没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就构成违约。
而被答辩人不但不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还明目张胆地拉拢刘胜基一起侵害答辩人的使用权权益。
再者,xx市政府征用建设汽车北站是有偿征用。
是我国法定的征用方式,并且是有利于xx以北方面的运输发展的大事。
不构成不可抗力的法定范围。
只是被答辩人的自愚理念,想玩自愚的表演。
3、被答辩人再次提到答辩人前期投资款元工程款不知是那部法律那个条款的自愚说法和由xx市政府如数足额的赔偿给他了,他一点都沒有损失。
并将被答辩人自已的违约行为与刘胜基的合伙侵权行为加罪于xx市人民法院“这是那家的法律规定的,那只有一审法院才解释得清楚。
”的.错误认识,证明了被答辩人xx市下关镇xx村民委员会九组的违约、侵权、证据等行为、事实的背后存在“十八大” 会议提出的“以权压法、以人代法”的阴影。
答辩:首先,元工程款的来源。
(1)xxxx年4月12日在xx市公证处邱敏等两位公证员的调解中,由被答辩人法定代表人周xx在与答辩人交换证据中复印的1xxx年x月14日xx办事处九社未完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预算书和xxxx年11月3x日办理,郑文进等三页证据。
(2)xxx2年5月x日xx市下关镇政府《关于对许xx信访事项的答复》关镇信复字【xxx2】14号第四款1、项中经审计部门审计决算价为元。
(3)被答辩人认定xx市政府如数足额的赔偿给他了,他一点都沒有损失。
被答辩人所指的他是谁?并且被答辩人应该提供签字证据。
但是xxx2年5月x日xx市下关镇政府《关于对许xx信访事项的答复》关镇信复字【xxx2】14号第四款2、项中“经xx九组前任组长及村民代表共同协商一致、村委会同意,并经审计部门审计通过,由九组垫付你拖欠刘胜基的工程尾款元。
”等等无权代理的侵权行为事实,证明了被答辩人的再次绞辩。
xx市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被答辩人等的一系例违约、侵权答辩人的事实,难到有错吗?答辩人深信二审法院会依法审理。
二、在本上诉款中,被答辩人认定答辩人拖欠了x个月的租金来认定答辩人违约,而被答辩人不违约。
答辩:首先是答辩人拖欠x个月租金的时效依据是什么?被答辩人在法定时效内主张还是没有向答辩人主张违约权益?答辩人构成或者沒有构成违约?
(1)被答辩人上诉所提的x个月租金。
只是在上诉状中一在藏头露尾地一再提到认定被答辩人使用场地的日期是一年零x个月,即2x个月等事项的剩余日期。
那止时就是1xxx年3月。
(2)在这x个月中,答辩人未接到被答辩人的任何主张权益的通知。
(3)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就算答辩人未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被答辩人可以依法要求答辩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或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但被答辩人只是在与刘胜基等恶意地串通实施侵害答辩人的法定权利并如实地达到了被答辩人等所期望的违法目的,违约、侵害了答辩人的法定权利。
三、被答辩人再次提出了《承包场地协议书》第九款的约定事实。
想进一步蒙骗过关,自打自嘴的自愚嘴脸,更进一步不功自破。
答辩:被答辩人在该款的上诉内容记录与《承包场地协议书》第九条的约定事实并无二意,只是对上诉诉求自导自演,体现自已黑白不清的才华。
被答辩人在上诉状的该项中记录,“九、以上各条,由双方信守执行,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由反悔方负责经济损失,甲方反悔负责乙方的投资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反悔,甲方不退己交承包款并责令其交清协议规定年限的承包款。
(1)在被答辩人的该项上诉中,1款、2款、3款、4款、5款等记录与《承包场地协议书》第九条的记录一致。
事实更进一步证明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定了《承包场地协议书》第一条至第八条的内容及法定情由。
(2)在被答辩人的该项上诉中第6款约定了被答辩人(甲方)反悔负责答辩人(乙方)的投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这里投资造成经济损失包括法定的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
所以被答辩人上诉书中第一项第1款、第3款等中的投资款早在此约定范围,请二审法院依法审查,一审法院并非如被答辩人糊想的只有一审法院才解释得清楚的恶人自立清洁枋的想像。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4
田x信、田x兰诉田x恒赡养、财产权纠纷一案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田x恒,男,62岁,汉族,xx省xx县人,xx市xx 建筑公司工人,住市政建设管理局花园路xx号。
因田x信、田x兰诉田>
1.原告在诉状中称“被告未经父母同意搬出居住,至今30多年不尽赡养义务”,不符合事实
我与原告田x信、田x兰虽系同胞兄弟姊妹关系,但由于伯父田xx无儿,19XX年农历四月初三,经生父母与伯父田xx协议,我被过继给田xx为养子,并立有过继单。从那时起,我即与养父田xx一起生活。19XX年我到xx市xx建筑公司x队干瓦工,才与养父分住两地,但每月给养父寄款,直到19XX年养父去世为止。养父田xx虽有女儿,但早已结婚在外地居住。
我对养父养老送终的情况,养父的生女可以证明。我被送养的事实原告是清楚的,生父母也从来没有否定我已被送养,也从来未曾要求我尽赡养义务。现原告提出要我尽赡养生父母的义务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至于说1962年我回xx市居住的原因,那是因为我的工作单位在xx市。
刚回xx市时,因单位临时解决不了我的住房问题,才暂居住在生父母家里,并不像原告起诉状中所称是“由于生活困难”才搬回xx市“与生父母兄弟姊妹一起生活”。19XX年生活并不困难,我养父母家庭的生活更不困难,这有证人证明。原告企图用“生活困难”搬回xx市,来否定既成的收养关系,没有事实依据。
2.原告在诉状中称:19XX年,被告田x恒出卖了南河街13号个人住房,又到父母的院子里建房,今年4月17日,将所建房屋卖掉得款156000元,被告独吞。要求人民法院将156000元追回,除了父母拿出一部分外,其余的钱由兄弟姊妹共同所有。
事实是这样的:19XX年我从工作单位和工友处借钱买下xx 街xx号房屋,从生父母家搬出后,就一直住在那里。因为邻居不断侵占生父母家的空闲宅基地,不得已,19XX年生父母找我协商,要求我在空闲宅基地上盖房子。同年建房时,除了使用出卖xx街 xx号的房款外,工作单位还给了我部分砖块和石灰。当然,兄弟姊妹也帮了几个工,这我不否认。
今年4月17日,市政建设管理局因拓宽公路,需要拆迁我住的房屋,将我的'房屋作价15600元作为补偿,这完全是我个人的财产,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清清楚楚地写着我的名字。原告在诉状中说这是全家人的共同财产,是毫无道理的。当然,在我盖房时,原告也帮过王,其工钱要求归还,合情合理,我同意算清。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既然我与伯父田xx之间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我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对于生父母也就没有了法律上的赌养义务。但今后我个人仍愿在物质上帮助生父母,使老人幸福地度过晚年。但这只是我个人的心愿,并不是应尽的义务。
市政建设管理局因拆迁补偿给我的156000元,是我个人的合法财产,他人无权争要鉴于上述事实,我恳请法庭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决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1. 本答辩状副本2份。
2 生父田x波、生母李xx证言,证实答辩人被收养的事实。
生父母住本市xxx区xx村xx号。
3. XX街XX号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答辩人田X恒 19XX年5月11日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5
一、民事起诉状
1.格式
普通程序的民事起诉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用于自然人起诉使用的,另一种是用于法人或其它组织起诉用的。
(1)适用于自然人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状的格式:
(2)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起诉的格式:
民事起诉状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被告名称:(写明被告单位名称及所在地址、电话)
(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第三人(身份事项同被告写法)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
起诉人(单位名称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本状副本*份
2.例文
例文(1)(自然人起诉用)
民事起诉状
原告:唐*君,男,40岁,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市**区**乡**村。
委托代理人:江**,**市第*律师所律师。
被告:李*林,男,38岁,**市**区**乡**实业公司副经理,兼**区**砖厂厂长。住**市**区**街**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李*林偿还原告人民币28000元借款,并按借据支付违约金及利息。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催还借款所开销的差旅费人民币2500元。
3.判令被告赔偿造成原告的利润损失。
事实和理由
被告李*林于1985年9月14日,因其所经营的木器厂需购进一批三合板,但资金不足,向被告提出借款要求。经双方协商议定:由原告借给李*林人民币19500元整,到同年9月30日归还人民币21000元整。当即立下借据。可是到同年9月30日,李*林未能如期还款。
经原告多次催还,李某林却一再要求延期归还。为弥补原告由于资金被挪用造成的损失,李*林答应加利还款。到同年11月25日,李同意连本带利共偿还原告人民币28000元整。
并交给原告***区***砖厂转账支票一张(见附件2)。原告持此支票进账后,因该厂在银行存款较少,不足以偿还李某林所欠原告借款,支票被银行退回。
时至1986年5月,未经原告许可,李*林夜间送来果脯9000袋,汽酒4300瓶。果脯每袋元,汽酒每瓶元。
此商品因其质劣价高,一直无法销售。先后去人去信催其将货运回,否则造成损失,本店概不负责。此间,被告李*林始终是避而不见,避而不答。我曾数十次前往李*林处联系,仅往返车费每次花费100余元,并且大部分时间是白跑,连人影也见不到,仅此项开支即达余元。
被告李*林的违约行为,已使原告的经营活动蒙受了重大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第108条、第111条之规定,请法院判令被告尽快清偿借款及违约金。此外,被告擅自送来的果脯、汽酒,请速令其取回。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转账支票一张(面额28000元);
2.《特种转账付出支票》一张(面额28000元,注退);
3.《退票理由书》一张:“支票空头,存款不足”;
4.李*林自写借据一张( 内容与上述相符)。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唐*君
1986年6月30日
附:本状副本1份
例文(2)(法人或其它组织使用)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中国银行北京**县支行
住所:北京市**县**路57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阎*水,男,汉族,52岁,行长。
被告:北京市****公司。
住所:北京市**区***路6号。
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向*,女,汉族,35岁,经理。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赔偿金19370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3月8日,在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西三旗桥上,原告单位职工徐*和被告单位职工杨*泽发生交通事故,徐*、杨*泽亲自驾驶原、被告单位车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单位杨*泽负全责,原告单位徐*不负责任。经**交通大队调解,杨*泽同意赔偿徐*19370元,双方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上签字。
**交通大队已经终结此案。但虽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侵权行为,被告侵犯了原告财产权利。
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自然人、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29条,“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责任。
证据及证据来源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份
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1份
北京市**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中国银行北京市*县支行
(公章)
法定代表人:阎*水
1911月10日
附:本状副本1份
二、民事答辩状
1、自然人使用的民事答辩状的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在称谓“答辩人”之后,除一审“被告”外,应括注其在不同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如“被上诉人”、“被申请人”、“被申诉人”。)
法定代理人:(与答辩人关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所)
委托代理人:(如是律师的,只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即可)
答辩人因原告(或上诉人、申请人、申诉人)×××(姓名或名称)提起(案由)诉讼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人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或上诉人、申请人、申诉人)×××(姓名或名称)提起(案由)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或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申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姓名)
××××年××月 ××日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的民事答辩状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其他组织、个人合伙要写明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个体工商户,应写明业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
答辩人因原告(或上诉人、申请人、申诉人)×××(姓名或名称)提起„„(案由)诉讼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人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或上诉人、申请人、申诉人)×××(姓名或名称)提起„„(案由)之诉一案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申诉书)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人民法院
答辩人:(名称)
××××年××月××日
(加盖公章)
征文格式要求【二】
1、 题名:简明、具体、明确,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二号华文中宋加粗,并附英文题名,四号字加粗。
4、 摘要:以提供论文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注释,以第三人称简明、确切地记述论文的'重要内容,不用“本人、笔者、本文”等主语,以200至300字左右为宜,小五宋体,并附英文摘要,小五号字。
5、 关键词:是表征论文主题内容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一般3-8个,以“;”隔开。某些不能表示所属学科专用概念的词不能作为关键词,如:理论、报告、试验、学习、方法、问题、对策、途径、特点、目的、概念、发展等,小五宋体,并附英文关键词,小五号字。
7、 正文:顺序排版,不用分栏。采用阿拉伯数字分三级编号,一律左顶格排版,后空一个字再接排标题。一级标题四号黑体,段前段后各13磅,二级标题五号黑体,三级标题五号楷体,正文五号宋体。
8、 参考文献:需列10篇以上,使能达到当前中国科技论文文后参考文献平均数的要求,并在正文中采用顺序编码制对所引的内容进行标注。方法是按文后所列文献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置于方括号中,标注在所引文字的右上角上。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6
民事再审答辩状
答辩人(被申请人):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长。
被答辩人(申请再审人):沾益县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沾益县XXXX,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长。
答辩人于20xx年4月28日收到贵院邮寄的关于被答辩人对(20XX)曲中民终字第XXXX号案提起再审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提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作如下答辩:
一、从实体上来看,二审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1、关于涉案设备是否节电的问题
在本案一审过程中,答辩人提交了由被答辩人签字并盖章确认的验收报告以及答辩人公司的各类资质、质量合格证书、国家电控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证据,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涉案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及节电要求。而被答辩人一直辩称涉案设备不具备节电功能,是在不能提供任何证据情况下的狡辩。对于被答辩人辩称涉案设备一直闲置未用是由于设备不具备节电效果的说法,答辩人坚决不予认可,理由是被答辩人无论是在本案一审还是二审过程中,均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涉案设备闲置未用,而是仅仅提供了几张设备的照片,这些照片来源不明,并不能说明涉案设备是否处于使用状态,且答辩人在开庭质证时对照片的真实性和证明事实从未认可,法院也是基于被答辩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反驳证据而未采纳其关于设备不节电的主张。因此,在答辩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涉案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和节 1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7
答辩人(原审被告):xxxx丰贸易有限公司
住 址:xx市xx大道xx村x路
被答辩人(原审原告):xxxx纸张贸易有限公司
住 址:xx市xx区xx路x号戎居公寓x幢xx房
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法发表答辩意见如下:
一、一审判决认定本案案由为租赁合同纠纷是正确的。
1.仓储合同的主要特征。(1)保管方要清点货物、明晰货物的数量、品名,性质,即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2)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
2.本案货物存放的事实。被答辩人使用答辩人的仓库,自己掌握着仓库的钥匙,自主开门进货及出货,不受答辩人的影响,完全独立行使对仓库的使用权。只要是因进、出货物所需,被答辩人只需在进、出入仓库区大门时和答辩人打个招呼,得到身份正确后就完全可以自由出入了,并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也就是说,仓库区大门对客户而言永远是敞开的。鉴于仓库区院内不止被答辩人一家租赁答辩人的仓库,尚有众多客户租用其他仓库,确认客户身份只是防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整个仓库区,就像租住在一个规范住宅小区的租户一样,首先要接受门卫的身份确认才能进入。
依据上述对于仓储合同的特点及本案货物存放的事实,可以清晰地确认:本案案由非仓储合同纠纷,而是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法院认定正确。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遗漏了被答辩人在整个仓库租赁期间未依约购买商品保险的事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2月1日签约时,明确商定被答辩人的存放货物必须要先向保险公司投保,之后才能存放在答辩人的'仓库中,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防止各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给货物带来的经济损失。对此,被答辩人也表示了认可,随列入《保管合同书》第五条第二款。但是,《保管合同书》签订后一直至xxxx年1月30日合同期满,被答辩人也未履行自己的投保义务。在《保管合同书》延续的两年多期间内,即 xxxx年2月1日至xxxx年5月水灾发生时,被答辩人为了节约企业成本,始终怠于履行自己的这份投保“职责”。因此,因被答辩人在存放货物之前未向保险公司“购买商品保险”,对xxxx年10月5日晚仓库进水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
三、答辩人已经履行了《保管合同书》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风险告知义务,对于被答辩人因xxxx年10月5日晚货仓进水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 答辩人在洪灾发生6小时之前,即xxxx年10月5日16时电话告知了被答辩人,让其面对即将来临的洪水风险,做好防范措施。
2. 在答辩人履行完告知义务后近6个小时的抢险准备时间里,被答辩人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防止洪灾的发生。
被答辩人在接到答辩人的电话通知后,只是派一位员工来到货仓现场,虽然一直在此守候,但并没有采取任何应急防险措施。当时,答辩人在仓库院内储备了大量用于防洪用的沙袋,只要被答辩人在存放货物的大门口将一排沙袋垒高,再用帆布将其包裹起来,就完全可以阻止洪水进入事发仓库,因为它就像一面墙将洪水挡在外面。因为当时仓库围墙外的积水已经很深了,每个在现场的人都能预见到,若是大雨再这样持续不断地下,围墙倒塌是迟早要发生的事情。因此,其他存货人均采取这种沙袋垒高防护方式,只有被答辩人在预见到风险即将要发生时仍然选择无动于衷。
依上所述,在xxxx年10月5日晚洪水冲垮墙体之前,答辩人已经提前6小时告知了被答辩人货物所面临的风险(包括洪水可能会进入仓库,造成纸张被淹),尽到了《保管合同书》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及时告知及护卫义务。因此,对于被答辩人的因仓库进水造成的财产损失,被答辩人应当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一审判决认定答辩人未为被答辩人“提供适租的场所,保证租赁场所的安全”,因此,答辩人应对于被答辩人的经济损失承担20%的责任是完全错误的。
1. 答辩人为被答辩人提供的纸张储存场所是合格的,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答辩人为被答辩人提供的储存场所,自xxxx年2月至xxxx年10月原告已经使用三年半有余,且场地一直没有变更;被答辩人对于仓库比较低洼的地理位置原告是熟知的,对于该场所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更是明知的,即存在的经营风险是明知的。因此,答辩人不承担为被答辩人提供储存供场所带来的任何风险及责任。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在最初签订《保管合同书》时特意设置了第五条第二款,其目的就是为了使被答辩人在货物租赁期间内遭遇各种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时,免受经济损失。
鉴于仓库所处的地理位置比较低洼的特点,本着为被答辩人切身利益着想的原则,双方在《保管合同书》第五条第二款明确约定的投保条款,以保证被答辩人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免于遭受经济损失。因此,被告在xxxx年2月1日最初签约时,就已经尽到了储存物的风险及保护提示义务。
综上,答辩人认为,一审判决不但遗漏了案件的主要事实,即被答辩人为了节约企业成本,没有依据《保管合同书》第五条之约定为存放货物投保;且在责任分配问题上有失公正,即让答辩人承担20%的责任。因此,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即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改判,判决答辩人对于被答辩人的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辨人:xxxx丰贸易有限公司
xxx年九月三日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8
答辩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答辩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对××××人民法院(××××)……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上诉,答辩如下:
……(写明答辩意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级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签名)
××××年××月××日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19
答辩人(被上诉人):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湖北仙桃人,农民,住XXX。
答辩人于X年X月X日收到仙桃市人民法院转来上诉人XX对(xxx9)仙民一初字第XX号判决不服的上诉状副本,现对其上诉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上诉人认为雇佣关系有特定条件,一般属于私人劳动,而XX是法人单位,所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不能形成雇佣关系。其实这个观点已经过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在司法理论和实践当中,恰恰相反,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以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则是单一的,是特定的,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本人,另一方只能是用工单位。故上诉人所述观点不成立。
实际上,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或承揽关系,其理由见一审代理词(附后)。
二、上诉人说“如果被上诉人是在所谓的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那被上诉人是工伤呀?”被上诉人认为,这是基本常识的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这里恰恰是对雇佣关系的规定,而不是对工伤的规定。上诉人以此来说明是工伤,简直是无稽之谈!
三、上诉人说被上诉人与老板XX形成了雇佣或承揽关系,简直匪夷所思!被上诉人根本就不认识XX,更没有与XX谈过搬运价钱的问题,每吨五元的搬运费是上诉人与XX商定的,而且是由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XX的妻子代表上诉人在次日平均发放给参加搬运的全部雇员的。
四、上诉人说“从XX送谷子到XX直至被上诉人受伤XX均不在场”,更是弥天大谎!几份证据都印证了当晚XX指挥过现场,而且是XX发现被上诉人受伤晕倒在厕所,叫证人XX等人一起将被上诉人拉出厕所,运往医院的。这些不可辩驳的事实,居然为上诉人矢口否认,实在令人震惊!
审判长,本案由于上诉人自持财大气粗,故意刁难,从中作梗,使得案件一波三折,让被上诉人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与痛苦的煎熬。
自xxx8年10月事故发生以来,被上诉人经历了起诉、被迫撤诉,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再次起诉等一系列的诉讼与劳动工伤认定程序,终于有了法院判决的结果。虽然被上诉人对赔偿数额不尽满意,但也能识大体,在律师的建议下,放弃了上诉的`权利。可是,没有想到财大气粗的老板竟然反身过来提出上诉,故意造成讼累,以便将被上诉人拖垮,以达到其不愿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的目的。其目的有违社会的公平正义、道德良心,望合议庭予以明察。
该起人身损害事故给被上诉人及家庭所带来的巨大悲痛是难以用金钱弥补的,而上诉人的故意讼累、逃脱责任的做法,令正处于痛苦中的被上诉人更加心寒。被上诉人恳请贵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0年7月16日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20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制作民事答辩状注意事项
制作民事答辩状,特别注意的是要有针对性,一是要有的放矢地予以说明、反驳和答解;二是在答辩中同时阐明自己的观点、主张和根据;三是根据依法论辩,不能无理狡辩,如果对方的指控或上诉的确有理,并有事实根据,不应当一概否认,需要解释的可以作解释性说明 。
被上诉人二审答辩状范文21
1、制作一审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
起诉状中的内容存在明显错误的,可以针锋相对,直接指出并予以反驳;没有明显错误的,可以根据被告的观点进行立论。
2、制作二审民事答辩状时,内容要全面
由于上诉人的上诉不仅针对被上诉人,往往也会针对一审判决,因此,在进行二审答辩时,不仅要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和辩解,还要对一审判决的程序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和准确、采信的证据是否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回应。
3、答辩状写作规则
无论是一审答辩状还是二审答辩状,在写作时都要做到内容简短、精练,不要长篇大论,不要对原告或者上诉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人身攻击,切忌受委托人的影响而感情用事。有些时候,可能由于接受委托的时间较短,准备时间不足而造成对案件事实不甚熟悉或者情况不明的被动局面。在这种情况下,答辩的内容可以围绕诉讼主体是否适格、管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诉讼请求或者上诉请求是否合法、合理等不涉及案件事实的次要方面进行,以免由于在情况不明时仓促涉及事实而构成自认。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被上诉人应当在二审开庭之前准备好答辩状,在民事答辩状中,写清楚答辩人个人信息,针对上诉事项作出答辩,可以从证据,一审判决程序有误等多方面辩护,被上诉人可以委托律师写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