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启示1
原文:
庆历三年,轼始总角入乡校,士有自京师来者,以鲁人石守道所作《庆历圣德诗》示乡先生。轼从旁窥观,则能诵习其辞,问先生以所颂十一人者何人也?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轼曰:“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先生奇轼言,尽以告之,且曰:“韩、范、富、欧阳,此四人者,人杰也。”时虽未尽了,则已私识之矣。嘉祐二年,始举进士至京师,则范公殁。既葬而墓碑出,读之至流涕,曰:“吾得其为人。”盖十有五年而不一见其面,岂非命也欤?
是岁登第,始见知于欧阳公,因公以识韩、富。皆以国士待轼,曰:“恨子不识范文正公。” 呜呼!公之功德,盖不待文而显,其文亦不待序而传。然不敢辞者,自以八岁知敬爱公,今四十七年矣。彼三杰者,皆得从之游,而公独不识,以为平生之恨。若获挂名其文字中,以自托于门下士之末,岂非畴昔之愿也哉!
古之君子,如伊尹、太公、管仲、乐毅之流,其王霸之略,皆素定于畎亩中,非仕而后学者也。淮阴侯见高帝于汉中,论刘、项短长,画取三秦,如指诸掌,及佐帝定天下,汉中之言,无一不酬者。诸葛孔明卧草庐中,与先主论曹操、孙权,规取刘璋,因蜀之资,以争天下,终身不易其言。此岂口传耳受尝试为之而侥幸其或成者哉。
公在天圣中,居太夫人忧,则已有忧天下致太平之意,故为万言书以遗宰相。天下传诵。至用为将,擢为执政,考其平生所为,无出此书者。其于仁义礼乐,忠信孝弟,盖如饥渴之于饮食,欲须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热,如水之湿,盖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虽弄翰戏语,率然而作,必归于此。故天下信其诚,争师尊之。
【注】韩、范、富、欧阳:韩琦、范仲淹、富弼、欧阳修,皆北宋名臣。
译文:
庆历三年,我刚刚童年,进入乡校,有一位从京师来的读书人,拿鲁地人石守道写的《庆历圣德诗》给乡校的老师看。我从旁边偷看,就能够诵读通晓文中的语句,我拿文中称颂的十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问先生,先生说:“小孩子知道这些有什么用?”我说:“(如果)他们是天子,(我)就不敢知道;如果(他们)也是普通的人,我为什么就不可以知道他们!”先生认为我说的话奇特,把这十一个人的情况全部告诉了我们,并且说:“韩琦、范仲淹、富弼、欧阳修,这四个人,是人中豪杰。”当时虽然没有完全明白(这句话),却已经私下记住他们了。嘉祐二年,我才来参加进士考试到京师,范公却(已经)去世了。安葬之后,墓碑立好,我读碑文以至于流泪,说:“我知道了他的为人。”十五年没有见到范公一面,难道不是命运(的安排)吗!
这一年(我)考中选士,才被欧阳公所赏识,通过欧阳公认识了韩琦、富弼。他们都用对待国家精英的礼节对待我,说:“遗憾你没有结识范文正公。”
唉!范文正公的功德,不需要文靠文章显扬,他的文章也不需要靠序而留传。然而(我)不敢推辞的原因,(是)自从在八岁知道敬重爱戴范公,到现在已经四十七年了。那三位豪杰,都能够跟从他们交游,而范文正公唯独没有结识,我认为是平生的遗憾,如果能够在他的文章中挂名,来私自在他的门客的末流托名,难道不也是往昔的愿望吗?
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启示2
【成语】轻财好施
【拼音】qīng cái hǎo shī
【简拼】qchs
【近义词】仗义疏财
【反义词】爱财如命
【感情色彩】褒义词
【成语结构】联合式
【成语解释】指不吝惜钱财,喜好施舍。
【成语出处】谦虚接士,轻财好施,禄赐虽丰而常不足用。 晋·陈寿《三国志·吴志·朱据传》
【成语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人很大方
【例子】明・无名氏《包青天奇案》第八卷:“姓翁名健,家资甚富,轻财好施。”
【成语故事】三国时期,吴国云阳侯朱据谦虚接士,轻财好施,被孙权认定为一个文武全才,并把公主嫁给了他。朱据的部队饷银三万串被王遂骗取,典校吕壹怀疑是朱据贪污,就向孙权举报。孙权觉得这不像他的为人,下令查明了真相。
【产生年代】古代
【常用程度】常用
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启示3
xx县xx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对xx年度公务接待、公务外出、公车运行、公务用品购买、会议和培训等经费进行了重点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三公经费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镇政府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压缩三公经费,要求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全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格自查“三公”支出
财务办接到通知文件后,积极开展工作,通过近期的加班加点,现将镇政府20xx年度的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公务外出、公务用品购买经费开支四方面内容做了仔细的自我检查。
1、公务接待费用
政府对来客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员按来客人数的x%控制,来客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安排的,标准不超过x元/人,实行来客派餐单、公务接待清单,不上高档酒、不发烟、不赠送礼品,不到娱乐场所消费,从而降低了接待费用。
2、公车运行费用
政府对车子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严禁公车私用,不存在超标准配备车辆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
3、公务外出费用
政府实行公务出差领导先审批,“三公”备案审核,再报账制度。
4、公务用品购买
政府执行“三公”备案商家定点购买,因一些商品备案商家无,需“三公”备案审核再报账。
三、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政府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提出以下强化措施。
1、严格接待标准,杜绝上高档酒、野生动物、海鲜等菜品。
2、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对一切公务用车外出,必须填写公务出差审批表,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外出;油料统一在中国石化充值实行一车一卡;维修车辆要报分管领导审批,到“三公”定点备案商家统一修理,最大限度提高车子的使用效率。
3、加强外出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不得安排无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干部出差,必须填报出差审批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4、加强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规模、简化形式,节约开支。
5、加强培训费的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按计划培训,尽量在本镇培训,减少住宿费用。
6、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三公”备案商家定点采购。
7、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审批,所有支出实行x人签字报账制度,经手人、审核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启示4
5.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恨子不识范文正公 恨:遗憾
B.彼三杰者,皆得从之游 游:交往
C.汉中之言,无一不酬者 酬:报答
D.其于仁义礼乐,忠信孝弟 弟:尊敬兄长
6、下列各组加点虚词,用法和意义相同的一组是:
A.士有自京师来者 然不敢辞者,自以八岁知敬爱公
B.尽以告之 因蜀之资,以争天下
C.彼三杰者,皆得从之游,而公独不识 欲须臾忘而不可得
D.如伊尹、太公、管仲、乐毅之流 如火之热,如水之湿
7.下列句子中,全都直接表现苏轼对范仲淹敬仰的一组是:
①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
②既葬而墓碑出,读之至流涕,曰:“吾得其为人。”
③若获挂名其文字中,以自托于门下士之末,岂非畴昔之愿也哉!
④而公独不识,以为平生之恨。
⑤虽弄翰戏语,率然而作,必归于此。
⑥故天下信其诚,争师尊之。
A. ①②⑥ B. ②⑤⑥ C. ③④⑤ D. ②③④
8.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轼小时候所听说的《庆历圣德诗》,颂扬了包括范仲淹在内地十一个人,所以苏轼对范仲淹仰慕已久,但一直没能见到他。
B.苏轼认为,自己已认识了韩琦、富弼、欧阳修三人,遗憾还没认识范仲淹,答应为其作序,是为了实现结识范仲淹的愿望。
C.苏轼举伊尹、太公、淮阴侯、诸葛孔明等人为例,是为了说明范仲淹就像他们一样,早就有辅佐人君称王称霸的抱负,并且一以贯之,终身不易。
D.这篇序言如叙家常,通过童年的记忆、考中进士后的结交逸事等的叙写,着力歌颂了范仲淹的功德,表达了自己对范仲淹的倾慕之情。
9.(1)把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6分)
①是岁登第,始见知于欧阳公,因公以识韩、富。
②公之功德,盖不待文而显,其文亦不待序而传。
(2)断句
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奋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既仕每慷慨论天下事奋不顾身。
【参考答案】
5、C(酬:实现。)
6、 C(A、定语后置的标志;引出原因。B、连词,表修饰;连词,表目的。C、都表转折。D、指示代词,这些;结构助词,的)
7、D(①不能表现苏轼对范仲淹景仰,⑤⑥句间接表现苏轼对范仲淹景仰。)
8、B(“自己答应为其作序,是为了实现结识范仲淹的愿望”的说法有违文意。)
9、1)这一年(我)考中进十,才被欧阳公所赏识(了解),通过欧阳公认识了韩琦、富弼。(被动句式“见……于”、“知”、“因”各1分。)
(2) 范文正公的功德,不需要靠文章显扬,他的文章也不需要靠序而留传。(“待”“显”“传”各1分)
(2)断句
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奋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既仕/每慷慨论天下事/奋不顾身。
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启示5
公对公借款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出借人):
联系地址:
丙方(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帐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月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借款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帐号:五、借款违约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乙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叁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叁份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方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签订约日期:月日
签订地址:
公对公借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出借人)________
住所: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万元)
二、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内,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证条款: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对公借款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借人):________
住所: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万元)。
二、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内,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证条款: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启示6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5-9题。(22分)
《范文正公文集》序 苏轼
庆历三年,轼始总角入乡校,士有自京师来者,以鲁人石守道所作《庆历圣德诗》示乡先生。轼从旁窥观,则能诵习其辞,问先生以所颂十一人者何人也?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轼曰:“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先生奇轼言,尽以告之,且曰:“韩、范、富、欧阳,此四人者,人杰也。”时虽未尽了,则已私识之矣。嘉祐二年,始举进士至京师,则范公殁。既葬而墓碑出,读之至流涕,曰:“吾得其为人。”盖十有五年而不一见其面,岂非命也欤?
是岁登第,始见知于欧阳公,因公以识韩、富。皆以国士待轼,曰:“恨子不识范文正公。” 呜呼!公之功德,盖不待文而显,其文亦不待序而传。然不敢辞者,自以八岁知敬爱公,今四十七年矣。彼三杰者,皆得从之游,而公独不识,以为平生之恨。若获挂名其文字中,以自托于门下士之末,岂非畴昔之愿也哉!
古之君子,如伊尹、太公、管仲、乐毅之流,其王霸之略,皆素定于畎亩中,非仕而后学者也。淮阴侯见高帝于汉中,论刘、项短长,画取三秦,如指诸掌,及佐帝定天下,汉中之言,无一不酬者。诸葛孔明卧草庐中,与先主论曹操、孙权,规取刘璋,因蜀之资,以争天下,终身不易其言。此岂口传耳受尝试为之而侥幸其或成者哉。
公在天圣中,居太夫人忧,则已有忧天下致太平之意,故为万言书以遗宰相。天下传诵。至用为将,擢为执政,考其平生所为,无出此书者。其于仁义礼乐,忠信孝弟,盖如饥渴之于饮食,欲须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热,如水之湿,盖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虽弄翰戏语,率然而作,必归于此。故天下信其诚,争师尊之。
【注】韩、范、富、欧阳:韩琦、范仲淹、富弼、欧阳修,皆北宋名臣。
5.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恨子不识范文正公 恨:遗憾
B.彼三杰者,皆得从之游 游:交往
C.汉中之言,无一不酬者 酬:报答
D.其于仁义礼乐,忠信孝弟 弟:尊敬兄长
6.下列各组加点虚词,用法和意义相同的一组是:( )
A.士有自京师来者 然不敢辞者,自以八岁知敬爱公
B.尽以告之 因蜀之资,以争天下
C.彼三杰者,皆得从之游,而公独不识 欲须臾忘而不可得
D.如伊尹、太公、管仲、乐毅之流 如火之热,如水之湿
7.下列句子中,全都直接表现苏轼对范仲淹敬仰的一组是:( )
①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
②既葬而墓碑出,读之至流涕,曰:“吾得其为人。”
③若获挂名其文字中,以自托于门下士之末,岂非畴昔之愿也哉!
④而公独不识,以为平生之恨。
⑤虽弄翰戏语,率然而作,必归于此。
⑥故天下信其诚,争师尊之。
A. ①②⑥ B. ②⑤⑥ C. ③④⑤ D. ②③④
8.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轼小时候所听说的《庆历圣德诗》,颂扬了包括范仲淹在内地十一个人,所以苏轼对范仲淹仰慕已久,但一直没能见到他。
B.苏轼认为,自己已认识了韩琦、富弼、欧阳修三人,遗憾还没认识范仲淹,答应为其作序,是为了实现结识范仲淹的愿望。
C.苏轼举伊尹、太公、淮阴侯、诸葛孔明等人为例,是为了说明范仲淹就像他们一样,早就有辅佐人君称王称霸的抱负,并且一以贯之,终身不易。
D.这篇序言如叙家常,通过童年的记忆、考中进士后的结交逸事等的叙写,着力歌颂了范仲淹的功德,表达了自己对范仲淹的倾慕之情。
9.(1)把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6分)
①是岁登第,始见知于欧阳公,因公以识韩、富。
②公之功德,盖不待文而显,其文亦不待序而传。
(2)断句
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奋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既仕每慷慨论天下事奋不顾身。
答案:
(一)
5、答案.C(酬:实现。)
6、答案. C(A、定语后置的标志;引出原因。B、连词,表修饰;连词,表目的。C、都表转折。D、指示代词,这些;结构助词,的)
7、答案.D(①不能表现苏轼对范仲淹景仰,⑤⑥句间接表现苏轼对范仲淹景仰。)
8、答案.B(“自己答应为其作序,是为了实现结识范仲淹的愿望”的说法有违文意。)
9、答案.(1)这一年(我)考中进十,才被欧阳公所赏识(了解),通过欧阳公认识了韩琦、富弼。(被动句式“见……于”、“知”、“因”各1分。)
(2) 范文正公的功德,不需要靠文章显扬,他的文章也不需要靠序而留传。(“待”“显”“传”各1分)
(2)断句: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奋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既仕/每慷慨论天下事/奋不顾身。
【参考译文】
庆历三年,我刚刚童年,进入乡校,有一位从京师来的读书人,拿鲁地人石守道写的《庆历圣德诗》给乡校的老师看。我从旁边偷看,就能够诵读通晓文中的语句,我拿文中称颂的十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问先生,先生说:“小孩子知道这些有什么用?”我说:“(如果)他们是天子,(我)就不敢知道;如果(他们)也是普通的人,我为什么就不可以知道他们!”先生认为我说的话奇特,把这十一个人的情况全部告诉了我们,并且说:“韩琦、范仲淹、富弼、欧阳修,这四个人,是人中豪杰。”当时虽然没有完全明白(这句话),却已经私下记住他们了。嘉祐二年,我才来参加进士考试到京师,范公却(已经)去世了。安葬之后,墓碑立好,我读碑文以至于流泪,说:“我知道了他的为人。”十五年没有见到范公一面,难道不是命运(的安排)吗!
这一年(我)考中选士,才被欧阳公所赏识,通过欧阳公认识了韩琦、富弼。他们都用对待国家精英的礼节对待我,说:“遗憾你没有结识范文正公。”
唉!范文正公的功德,不需要文靠文章显扬,他的文章也不需要靠序而留传。然而(我)不敢推辞的原因,(是)自从在八岁知道敬重爱戴范公,到现在已经四十七年了。那三位豪杰,都能够跟从他们交游,而范文正公唯独没有结识,我认为是平生的遗憾,如果能够在他的文章中挂名,来私自在他的门客的末流托名,难道不也是往昔的愿望吗?
古代的君子,像伊尹、太公、管仲、乐毅这些人,他们辅佐人君称王称霸的谋略,郡本来在乡野之中就确立了,不是做官后学习的。淮阴侯在汉中见汉高帝,评论刘邦、项羽的长短,谋划取得三秦,像在手掌上比划,等到辅佐汉高帝平定天下,汉中的言论,没有一样不得到实现的。诸葛孔明隐居茅庐之中,与先主(刘备)评论曹操、孙权,谋划攻取刘璋,依靠蜀地的资本,争夺天下,终身不改变他的见解。这难道是道听途说尝试着做而侥幸成功的?范文正公在天圣年问,为母亲守孝,就已经有了心忧天下实现太平的心愿,所以写万言书来送给宰相,天下人都传诵它。到了他被任用为将领,被提拔为执政,考查他一生所做的事情,没有超出这本书的。他对于仁义礼乐,忠信孝悌,像饥渴的人对于饮食,想要片刻忘记都不可能。像火的热,像水的湿,是他的天性有不得不这样的地方。即使是执笔戏言,顺着本性写作,一定归结到这种天性。所以天下人相信他的真诚,争相师从他、尊崇他。
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启示7
庆历三年,我刚刚童年,进入乡校,有一位从京师来的读书人,拿鲁地人石守道写的《庆历圣德诗》给乡校的老师看。我从旁边偷看,就能够诵读通晓文中的语句,我拿文中称颂的十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问先生,先生说:“小孩子知道这些有什么用?”我说:“(如果)他们是天子,(我)就不敢知道;如果(他们)也是普通的人,我为什么就不可以知道他们!”先生认为我说的话奇特,把这十一个人的情况全部告诉了我们,并且说:“韩琦、范仲淹、富弼、欧阳修,这四个人,是人中豪杰。”当时虽然没有完全明白(这句话),却已经私下记住他们了。嘉祐二年,我才来参加进士考试到京师,范公却(已经)去世了。安葬之后,墓碑立好,我读碑文以至于流泪,说:“我知道了他的为人。”十五年没有见到范公一面,难道不是命运(的安排)吗!
这一年(我)考中进士,才被欧阳公所赏识,通过欧阳公认识了韩琦、富弼。他们都用对待国家精英的礼节对待我,说:“遗憾你没有结识范文正公。”(此后三年,我路过许州,才认识范公的次子、现在的丞相范尧夫。又过了六年,才在京师见到范公的第三子范彝叟。又过了十一年,又与范公的第四子范德孺在徐州为同僚。我们都一见如故。而且三位托付我为范公遗稿作序。又过了十三年,才写成这篇序文。)唉!范文正公的功德,不需要人家写文章宣传就能显扬,他的文章也不需要靠序而流传。然而(我)不敢推辞的原因,(是)自从在八岁知道敬重爱戴范公,到现在已经四十七年了。那三位豪杰,都能够跟从他们交游,而范文正公唯独没有结识,我认为是平生的遗憾,如果能够在他的文章中挂名,来私自在他的门客的末流托名,难道不也是往昔的愿望吗?
古代的君子,像伊尹、太公、管仲、乐毅这些人,他们辅佐人君称王称霸的谋略,都本来在乡野之中就确立了,不是做官后学习的。淮阴侯在汉中见汉高帝,评论刘邦、项羽的长短,谋划取得三秦,像在手掌上比划,等到辅佐汉高帝平定天下,汉中的言论,没有一样不得到实现的。诸葛孔明隐居茅庐之中,与先主(刘备)评论曹操、孙权,谋划攻取刘璋,依靠蜀地的资本,争夺天下,终身不改变他的见解。这难道是道听途说尝试着做而侥幸成功的?
范文正公在天圣年间,为母亲守孝,就已经有了心忧天下实现太平的心愿,所以写万言书来送给宰相,天下人都传诵它。到了他被任用为将领,被提拔为执政,考查他一生所做的事情,没有超出这本书的。他对于仁义礼乐,忠信孝悌,像饥渴的人对于饮食,想要片刻忘记都不可能。像火的热,像水的湿,是他的天性有不得不这样的地方。即使是执笔戏言,顺着本性写作,一定归结到这种天性。所以天下人相信他的真诚,争相师从他、尊崇他。
苏轼人物简介
早年经历
苏轼于宋仁宗景祐三年(1037年1月8日)出生于眉州眉山,是初唐大臣苏味道之后。苏轼的祖父是苏序,表字仲先,祖母史氏。苏轼的父亲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奋”的“苏老泉”。苏洵发奋虽晚,但是很用功。苏轼其名“轼”原意为车前的扶手,取其默默无闻却扶危救困,不可或缺之意。苏轼生性放达,为人率真,深得道家风范。好交友,好美食,创造许多饮食精品, 好品茗,亦雅好游山林。
进京应试
嘉祐元年(1056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苏洵带着二十一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自偏僻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进京应试。当时的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这两人正锐意诗“”新,苏轼那清新洒脱的文风,一下子把他们震动了。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欧、梅二公既叹赏其文,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及苏轼谒谢,即以此问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欧阳修听后,不禁对苏轼的豪迈、敢于创新极为欣赏, 而且预见了苏轼的将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名动京师
在欧阳修的一再称赞下,苏轼一时声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会传遍京师。当父子名动京师、正要大展身手时,突然传来苏轼苏辙的母亲病故的噩耗。二兄弟随父回乡奔丧。嘉祐四年十月守丧期满回京,嘉祐六年(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四年后还朝判登闻鼓院。治平二年,苏洵病逝,苏轼、苏辙兄弟扶柩还乡,守孝三年。三年之后,苏轼还朝,震动朝野的王安石变法开始了。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反对新法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 “平和世界”。
自请出京
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王安石很愤怒,让御史谢景在皇帝跟前说苏轼的过失。苏轼于是请求出京任职:熙宁四年至熙宁七年(1074 年)被派往杭州任通判、熙宁七年秋调往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元丰二年四月调往湖州任知州。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颇有政绩。
乌台诗案
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四十三岁,调任湖州知州。上任后,他即给皇上写了一封《湖州谢表》,这本是例行公事,但苏轼是诗人,笔端常带感情,即使官样文章,也忘不了加上点个人色彩,说自己“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这些话被^v^抓了辫子,说他是“愚弄朝,妄自尊大”,说他“衔怨怀怒”,“指斥乘舆”,“包藏祸心”,讽刺政府,莽撞无礼,对皇帝不忠,如此大罪可谓死有余辜了。他们从苏轼的大量诗作中挑出他们认为隐含讥讽之意的句子,一时间,朝廷内一片倒苏之声。这年七月二十八日,苏轼上任才三个月,就被御史台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师,受牵连者达数十人。这就是北宋著名的“乌台诗案”(乌台,即御史台,因其上植柏树,终年栖息乌鸦,故称乌台)。
乌台诗案这一巨大打击成为他一生的转折点。^v^们非要置苏轼于死地不可。救援活动也在朝野同时展开,不但与苏轼政见相同的许多元老纷纷上书,连一些变法派的有识之士也劝谏神宗不要杀苏轼。王安石当时退休金陵,也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在大家努力下,这场诗案就因王安石“一言而决”,苏轼得到从轻发落,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受当地官员监视。苏轼坐牢103天,几次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时期在太祖赵匡胤年间既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被贬黄州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市)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并无实权,而此时苏轼经此一役已变得心灰意冷, 苏轼到任后,心情郁闷,曾多次到黄州城外的赤壁山游览,写下了《赤壁赋》、《后赤壁赋》和《念奴娇·赤壁怀古》等千古名作,以此来寄托他谪居时的思想感情。于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城东的一块坡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起的。
东山再起
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启示8
范文正公文集叙
(宋)苏轼
庆历三年,轼始总角,入乡校,士有自京师来者,以鲁人石守道所作《庆历圣德诗》示乡先生。轼从旁窥观,则能诵习其词,问先生以所颂十一人者何人也?先生日:童子何用知之?轼曰: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先生奇轼言,尽以告之。且曰:韩、范、富、欧阳【注】,此四人者,人杰也。时虽未尽了,则已私识之矣。
嘉佑二年,始举进士至京师,则范公殁。既葬而墓碑出,读之至流涕,曰:吾得其为人。盖十有五年而不一见其面,岂非命也欤?是岁登第,始见知于欧阳公,因公以识韩、富,皆以国士待轼,曰:恨子不识范文正公。其后三年,过许,始识公之仲子今丞相尧夫。又六年,始见其叔彝叟京师。又十一年,遂与其季德孺同僚于徐。皆一见如旧,且以公遗稿见属为叙。又十三年,乃克为之。
呜呼!公之功德,盖不待文而显,其文亦不待叙而传。然不敢辞者,自以八岁知敬爱公,今四十七年矣。彼三杰者,皆得从之游,而公独不识,以为平生之恨。若获挂名其文字中,以自托于门下士之末,岂非畴昔之愿也哉!
古之君子,如伊尹、太公、管仲、乐毅之流,其王霸之略,皆素定于畎亩中,非仕而后学者也。淮阴侯见高帝于汉中,论刘、项短长,画取三秦,如指诸掌。及佐帝定天下,汉中之言,无一不酬者。诸葛孔明卧草庐中,与先主策曹操、孙权,规取刘璋,因蜀之资,以争天下,终身不易其言。此岂口传耳受,尝试为之,而侥幸其或成者哉。
公在天圣中,居太夫人忧,则已有忧天下致太平之意,故为万言书以遗宰相,天下传诵。至用为将,擢为执政,考其平生所为,无出此书者。今其集二十卷,为诗赋二百六十八,为文一百六十五。其于仁义礼乐忠信孝弟盖如饥渴之于饮食欲须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热如水之湿盖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虽弄翰戏语,率然而作,必归于此。故天下信其诚,争师尊之。
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非有言也,德之发于口者也。又日:我战则克,祭则受福。非能战也,德之见于怒者也。元祐四年四月十一日。
【注】韩、范、富、欧阳:指韩琦、范仲淹、富弼、欧阳修。
16.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恨子不识范文正公 恨:遗憾
B.汉中之言,无一不酬者 酬:实现
C.与先主策曹操、孙权,规取刘璋 策:鞭策
D.非能战也,德之见于怒者也 见:表现
17.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A.先生奇轼言,尽以告之 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B.始举进士至京师,则范公殁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
C.然不敢辞者,自以八岁知敬爱公 其后楚日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
D.虽弄翰戏语,率然而作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18.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回顾了四十七年来对范仲淹的仰慕,真情实事,历历在目,叙事生动严谨,情文并茂。
B.文章以勋业卓著的历史人物作陪衬,以寥寥数语,为范仲淹的才情方略作生动写照,其政治家的气度由此跃然纸上。
C.文章专从道德根于其天性,发于其文章立论,评赞范仲淹的文集,高屋建瓴,识度超远。
D.文章先议后叙,叙议结合,由虚处入,以实笔收,语言平易流畅,感情真挚,堪称序文的上乘之作。
19.用/给文中画波浪线的部分断句。(3分)
其于仁义礼乐忠信孝弟盖如饥渴之于饮食欲须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热如水之湿盖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
20.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7分)
(1)时虽未尽了,则已私识之矣。(3分)
(2)是岁登第,始见知于欧阳公,因公以识韩、富,皆以国士待轼。(4分)
参考答案:
1.C(策:策划、谋划)
2. D(而:连词,表修饰。A人称代词,我/指示代词,这;B连词,表转折/副词,就是;C介词,在/连词,表修饰)
3. D(全文前半叙事,后半议论,由实处入,以虚笔收)
4.其于仁义礼乐/忠信孝弟/盖如饥渴之于饮食/欲须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热/如水之湿/盖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
5.(1)当时虽然没有完全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却已经在心里暗暗地记住他们了。(3分,采分点:尽、了、识,错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语句不通,大意偏离酌情扣分)
(2)这一年(我)考中进士,才被欧阳公所赏识,通过欧阳公认识了韩琦、富弼,(他们)都用对待国家精英的礼节对待我。(采分点:登第、见于、因、国士各1分,语句不通,大意偏离酌情扣分)
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启示9
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与贵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所购房号为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及原因)依照合同规定,本人要求解除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请贵司依照合同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本申明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收: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退房申请书范文——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退房
本人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与贵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所购房号为_____________。该合同第八条明确规定:_________________交房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交房条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且合同中也注明应具备“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这一条件,但贵司未能按期交房。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下旬贵司在明知该商品房未经综合验收的情况下,向业主发出了收房通知。依据合同第九条规定,贵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到目前为止,距该商品房的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已超过90天,依照合同规定,本人要求解除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请贵司依照合同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本申明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收: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