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原告辩护词格式范文(推荐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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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4 13:49:1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民事原告辩护词格式范文1

********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一审辩护律师参加诉讼。通过查阅卷宗并会见被告人,辩护人了解了基本案情;通过今天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首先: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盗窃罪的罪名没有异议。

其次: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以下可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1、从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来看,被告人是在方便后回房间时误进隔壁被害人房间的情况下,一时起贪念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一点与有预谋、有计划而实施的盗窃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很显然本案被告人系偶犯,社会危害性也较小。

2、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来看。被告人在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询问时,就毫不隐瞒地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从始至终供述一致、稳定,没有丝毫的侥幸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今天的庭审,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重新做人。足以充分说明被告人认罪态度是积极和诚恳的。

3、被告人在归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数退赃,协助司法机关消除了自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使被害人基本没有受到损失。足以表明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小、易改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张三酌情减轻处罚。

4、被告人张三在案发前一项遵纪守法,表现良好,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系初犯,改造潜力很大。

综合以上几点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杰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诚恳,一贯表现良好,并且系初犯、偶犯。符合我国刑法适用缓刑的条件。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并采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从而调动被告人自我改造的积极性,自觉的改过自新,同时也能避免监管场所中罪犯之间交叉感染的弊端,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辩护人:******律师

二*****年***月***日

民事原告辩护词格式范文2

故意伤害辩护词

审判长、合议庭:

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与抗诉,现依法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监控录相显示的案件事实:被告人摩托车在刹车近停等待红灯通过时21时50分27至28秒间,被追捕的摩托车猛撞尾部致被动加油车头窜起冲上大货车,摩托车加油往前窜系追捕的摩托车撞击所致

1.监控录相显示被害人摩托自被告人左边加速横转90度猛拐过被告人摩托车的时间点自21时50分25至27秒间,同时被告人摩托缓慢行驶至马路中间线,尾灯亮起,表明被告人有刹车停驶的措施,并无冲向前头截停的被害人摩托

2.被害人的摩托车停点位置距被告人间还间有另一肥胖白衣人乘坐电动单车相隔的右前方载停,距被告人摩托右边有间距,下车点并非被告人车正前方

3.被告人下车时画面显示:被害人下车时左脚落地 ,有右手持物、右脚大幅横跨向被告人方向的动作,记者及相关部门报道为冲上去准备截停

3.录相显示21时50分27至28秒间被害人从摩托车上下车、右脚大幅横跨向被告人方向前的一迅间,被告人的摩托车前头已忽然向上向前窜起,倒向正前方驶过的大货车,被告人的摩托车运动轨迹并无改变原有的正前方运动方向

4.但监控录相显示就在被告人的摩托车前头已忽然向上向前窜起前的一迅间第二辆追捕的摩托出现在画面上,冲上被告人摩托车而没有任何减速,在与被告人摩托接触的刹那被告人的摩托车前头忽然向上向前窜起,追捕的摩托一同往前运动,追捕的摩托尾部漂移从左往右横甩,将被害人乘座的摩托车甩倒,后继续往前运动围着陈道德转圈。

二、监控录相显示的案件事实与被告人的供述及证人 陈述的其追捕的摩托碰撞被告人摩托事实相印证,证明被告人摩托窜起往起冲或加油,与被撞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三、指控被害人倒地系被告人摩托撞击所致理据不足

1.无伤痕及车辆痕迹鉴定证明有撞击

被害人系知被告人右前方准备实施抓捕的一刹间倒地,()如系被告人车相撞,首先应系被害人右部与被告人车相遇,但被告人车辆辆痕迹检测,无显示车辆有碰撞被害人的痕迹,尸检报告表明受害人明显伤痕全在身体左部,指控被告人车将受害人撞飞到大车下理据不足。

2.被害人所乘摩托车加速后横转90度截停时的作用力与惯性及被害人右脚大幅横跨、右手有击向被告人,系被害人向左后方倒地身体左部撞向大货车最可能的重要原因,指控被害人倒地纯系被告人所致不合事实

四、言词证据关于被告人撞击被害人的陈述与监控录相及常识不符,不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应不予采信

监控显示,追捕人员均在围捕陈道德,被害人倒地发生的时间点为21时50分27至28秒间刹那发生的',证人等陈述有被害人亮明身份后被告人加油撞击被害人的经过明显系事后猜测,与监控事实及常识不符。鉴定报告结论采信的录相时间点为21明47分间发生的情况,不能否定在21时50分追捕车辆撞击被告人摩托车的事实。

综上,被告人缓慢驶入中间线等待绿灯,被害人摩托自被告人左边加速横转90度时被告人尾灯亮起有刹车的动作,及被告人摩手摩托窜起往起冲后直向大货车无改变方向的事实,及自摩托车窜起至被害人下车载停倒地的时间仅一秒的刹那,均表明被告人无实施伤害被告人的主观故意。

被告人摩托系被追捕的摩托撞击尾部后加油害后窜起倒向大货车,被害人所乘摩托车加速后横转90度准备实施截停时倒地,均非被告人所能预见和控制,正如交警队结论中认定的,此事故系抓捕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非被告人故意伤害。

综上,原审认定被告人摩托车加油及被害人倒地非被告人故意所致事实清楚,认定被告人不构成故意伤罪适用法律正确。公诉机关抗诉请法求与事实与法律不符,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抗诉请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刘东升

民事原告辩护词格式范文3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接受南浔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本人律师为XX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参加本案诉讼活动。辩护人翻阅并复印本案的相关证据材料、会见被告人XX、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参加今天上午的庭审。对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XX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本案被告人XX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一些情节和理由,故现对被告人XX的量刑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本案被告人XX在本案中的作用相当,不是本案的主犯。

1、从人员的召集方面。本案的被告人XX、被告人XX、XX(在逃)、唐XX(在逃)是在吃夜宵的时候看到被害人李XX,唐XX与被害人李XX谈了下他们之前发生的事情的赔偿问题,回来其他三人看到唐XX脸色不好,认为其受了委屈共同殴打被害人李正伟的,并没有事先召集,商议。

2、从犯罪工具的准备方面。犯罪工具砍刀是本来就在黑车的副驾驶座下面的,至于由谁准备的从本案的证据材料里无法看出。

3、从被害人的受伤部位来看。被害人李XX构成轻伤的部位是额骨骨折,但从本案的证据来看该关键的伤势并非被告人XX所致,被告人XX的笔录里称其在被害人的手臂砍了一刀,但并未构成轻伤程度。

二、被告人XX认罪态度积极、具有坦白情节。

被告人XX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已深感后悔,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即向公安机关全部交代了自己及同案犯的所有犯罪事实,在后来的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以及今天庭审中向审理法院也都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行为,其认罪态度积极。根据我国修正后的《刑法》第67条第三款之规定,可认定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此外,根据两高一部的有关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规定,对被告人XX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

三、被告人XX真诚悔罪,其悔罪表现较好。

其一,从今天的庭审也可以看出,被告人XX对自己因缺乏法制观念走上今天这样的犯罪道路,其已后悔不已,其已彻底认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自己家人以及社会所造成的损害,其悔罪表现真诚。XX也多次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可见他对减轻被害人的.伤痛方面也在主观上作出了努力。

其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是我国刑罚的基本原则之一,对犯罪分子的惩罚仅仅是手段,教育改造犯罪分子才是最终目的。被告人XX为1995年10月出生,刚年满十八周岁,他到南浔打工也近四年了,对于刚刚踏上社会的年轻人来说,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因为他的意气用事,因为他的哥们义气,因为他的血气方刚,他已经深深尝到了自己的冲动所带来的苦果。我们应该对他秉着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让他不要对这个社会失去信心,帮助他早日回归社会,在之后更长的人生道路上能改正自己的错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

综上,从有利于对被告人XX教育改造的刑罚目的出发,辩护人恳请合议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被告人XX的上述情节和因素,对被告人XX能够从轻、减轻判决,以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以使其能尽早回到家庭。以上辩护意见恳请法庭采纳。谢谢!

辩护人: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王 倩 律 师

20_年5月30日

民事原告辩护词格式范文4

初犯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我们受被告人郑超然**亲属的委托,广东广成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郑超然**的辩护人,现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一定性没有异议,但认为被告人具有如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被告人郑超然**属于从犯。本案中,被告人郑超然**是同案人周潮灿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出于朋友义气,参加了与被害人的打架,与同案人周潮灿等人相比,郑超然**在整个共同犯罪中明显是起着辅助和次要作用,居次要地位,属于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告人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及事态的扩大有责任、有过错。法庭调查表明,引发本案的起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在被害人与被告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本来是一件小事情,但被害人却 ,以至于小事无法解决,使矛盾激化,双方继而大打出手。如果当初被害人合理合法,事件可能就不会发生。事情发生时如果梁某某能够保持冷静,不介入双方的冲突而是予以劝解或干脆打电话报警,事件将会是另外的结果。但是遗憾的是,被告人处于朋友义气,参与了打架。被告人参与打架是不对的。但在评价被告人行为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受害人本身是有过错的,对整个案件的发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在法庭上能当庭认罪,真诚向被害人道歉,有悔改表现。另外,事件发生后,被告人的家属多次向被害人表达诚恳歉意,探望被害人,并表示愿意足额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只是由于被害人的过分要求和无理拒绝才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将耐心寻求被害人的谅解,争取消除矛盾纠纷。请考虑以上情况,对被告人郑超然**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有悔改表现。根据上述《刑法》有关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理,对其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参考。谢谢!

辩护人:

  月  日

民事原告辩护词格式范文5

【一】答辩状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

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写作答辩状的目的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写作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这也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

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这样,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对如何合理合法及时处理好案件。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

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③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也应写明其身份事项。

案由部分,写明答辩人因何案的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答辩。行文中必须写明双方当事人是谁,以及对方起诉的案由是什么。一般表述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2)正文:答辩理由和答辩请求。

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包括事实依据;有关证据;法律依据;

(3)尾部:送达何法院,答辩时间和答辩人姓名、附项等。

答辩状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系统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

答辩人(系被告):张××,男,31岁,××公司工人,现住××市××区七里。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之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答辩人不能同意被答辩人离婚的要求。理由有三:

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不务正业,对家务事不管不问,经常在外赌博,致使被答辩人生活困难,连买衣服都得回娘家要钱等情况,确系捏造。事实是:答辩人单位工作制度系三班倒,答辩人下夜班后还干包工活,根本没有赌博之事。答辩人将挣来的钱交给被答辩人支配,现被答辩人有3千元储蓄,根本不存在买衣服回娘家要钱之事情。

二、被答辩人诉称近三四年来,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张口就骂,举手就打,经常夜不归宿,在外赌博,被答辩人稍加询问,便对被答辩人进行毒打,逼得被答辩人曾两次自杀,经抢救脱险等等,更是不符合事实的。答辩人从未打过被答辩人,除夜班外,答辩人都在家住。至于被答辩人两次自杀,与答辩人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为其离婚创造条件而已。

三、应当指出的是,被答辩人生活作风不正派。曾于××年跟×××乱两性关系,答辩人发现后,由于被答辩人和×××苦苦哀求,并表示悔改,答辩人才勉强把事情压下去。事情过后,被答辩人迄今并未有悔改表玑,但答辩人考虑到两个女儿幼小,愿等待答辩人悔改过来,重归于好。故答辩人请法院对合法婚姻予以保护,对被答辩人的不法行为给予教育,对其无理要求给予驳回,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

××年×月×日

【二】辩护词

基本信息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结构写法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

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

我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之亲属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张××作案的证据

公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张××_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良。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

关于血型试验结论

根据××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者血型为B型,阴道内精子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张××_杀人的一条主要证据。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阴道内精子与犯罪嫌疑人张××同属一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张××作的案。

因为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它只能作排除认定,而不能作同一认定。具体到本案来看,死者阴道内精子为A型,可以据此排除血型的B型、O型人作案的可能性,但不能得出必然是张××作案的结论。因为世界上A型血的人有很多。

关于被告人身上的伤痕认定。根据公诉人提供的照片,张××的伤痕均在右侧,即右侧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

这是与张××的供述相一致的。张××对此的解释是:案发第二天上午正值家里买煤,他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干体力活是责无旁贷的,由于肩挑、肩背和爬楼梯,造成了身体右部的多处划伤。按常理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解释是有待辩证分析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张××身上的伤痕形成时间来具体分析他的这一供述是否真实。

按照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笔××是在××年××月××日××时许作的案,这也就是说,张××身上、耳后及额上的伤应形成于此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因为案发当天下午,张××去单位值班,单位里的人并未看见他的脸上、额上有伤。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

并且,张××当天值完班回家后,邻居也未曾见过其脸上、额上有伤。二、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的张××的作案时间 无论是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还是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公诉意见,都认定被告人张××是在××年××月××日××许作的案。但当天××时左右,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以及门卫黄××都能证明张××在单位值班。

这有刘××、王××和黄××提供的书面证词予以证明。而且,张××在单位值班时,所翻阅的报纸和所作的读书笔记也能证明张××在××月××日××时许不在作案现场。以上证据与张××本人的辩解相印证,证明了张××在××时许没有作案时间。

综上所述

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认定被告人张××作案的证据严重不足。因为事关人命,我认为人民法院在采证时不可不慎。我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年××月××日修正实施《_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宣判被告人张××无罪。

辩护人:××律师

××年××月××日

民事原告辩护词格式范文6

诈骗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张**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张**诈骗罪案的一审辩护人,依法为其提供辩护。辩护人在开庭前通过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现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辩护人对本案诈骗罪的定性不持异议。

二、本案被告人张**具有一系列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1、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张**在本案中系从犯,处于从属的地位,依法应该从轻处罚。

在犯罪中,被告人张**处于次要地位,诈骗的犯意是同案犯“老*”提起并策划的,被告人张**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只有三个:听从老*和刘**的指使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到同案犯韩*和李**。听老*的安排,让韩*办理两张银行卡,因王*要求在合同承租人处签字。所实施的行为均是他人的安排和指使。被告人张**在整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次要的,辅助作用,情节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也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从时间上来说,被告人张**是后来加入的,不是犯意提起者,也不是犯罪组织者,被告人张**最初是以帮忙买车为目的参与本案中来的,根本没有去诈骗对方的想法和故意,在案件的发展中,数次想抽身撤回,都因同案犯刘**的劝阻,被动参与,在本案中不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张**10月11日第一次的《讯问笔录》第十二页中部:“问:在签合同时,你为什么签成刘**?答:当时我是故意签的刘**,故意写错的,我不想让老*买到车。问:你为什么不想让他买车?答:我很早就和刘**说我不想做了,我说我回家了,刘**和我说现在都走到这种地步了,不做也不行了,我就是已经觉得他骗人,我想抽身,不想参与他违法的事,刘**也想到了老*就是骗人,我和刘**说过这件事情,但是他就想挣这笔2万块钱,就不想走--”

被告人张**不是本案的组织者,策划者,纵观整个事件的产生、发展及该损害结果的产生,他只是盲目的跟随,在本案中起作用是次要的、辅助的,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被告人张**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被告人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诚恳。

在犯罪事实尚未被发觉以前,被告人张**在感觉可能被骗后就第一时间于月4日主动通过QQ(与被害人王*唯一的联系方式)告知被害人被骗并建议报警且可以为其作证,等待公安机关抓捕,归案不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如实供述同案犯的`全部事实,使公安机关可以迅速、顺利查破此案,抓捕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根据《_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被告人张**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3、被告人张**具有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和同案犯的全部犯罪事实,并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李**的第二次《讯问笔录》第四页和第五次《讯问笔录》第四-五页中:“年10月2日,那个叫孙**的给我打电话说康总的电话打不通了,说没拿到钱。()他说他要报警,让我给他作证。到了10月12日,孙**打电话叫我在红西门地铁站和他见面,我到那之后就被警察抓了。”根据20_年10月9日被害人王*的第一次《询问笔录》倒数第二页下部“在今年的10月7日,孙**用QQ和我联系,大概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公司被老*骗了,他可以找到老*并为我们作证,他让我们赶紧报警。”

被告人张**在最初感觉被骗后,就及时向同案犯求助,并有报警的想法和意图,经过仔细考虑后,又主动向被害人告知,并答应自己可以协助找到老*。所以,正是被告人张**向公安机关和被害人提供同案犯的手机号码,刘**的照片,并约他们见面,本案得以迅速侦破以及同案犯刘**和李**、韩*的落网,刘**之兄刘磊和刘**女友刘子木两个银行账户30余万的被冻结,以及雷克萨斯车辆和浪琴手表的收缴,在最大幅度内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被告人张**在其中起着巨大的作用。基于上述事实,根据《_刑法》第六十七、六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人张**具有立功表现。

4、被告人具有积极退赃、退赔的情节,应根据退赃的数额以及对被害人弥补的程度适度减轻被告人的处罚。

正是因为被告人张**的如实供述,致使公安机关迅速冻结刘**之兄刘磊和刘**女友刘子木两个银行账户30余万的赃款,以及52万余元的雷克萨斯车一辆和价值2万余元的浪琴手表,共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约80余万。

5、被告人张**获利较小,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张**仅获得1800元,其主观上并没有骗取公司一百多万巨款的想法和意识,主观恶性不大。获利1800元,其中1000元是20_年9月30日老*通过韩*转交给张**的回山东老家的路费,从北京回山东老家**县来回路费需要800余元,被告人张**和同案犯刘**每次坐车去老*处,老*都很会给100-200元,一共大约三、四次,共所得800元,出去来回交通路费和吃饭,剩余的钱大都被刘**拿走,因为刘**当时,没有任何工作和收入,被告人张**一直打些零工、小工,多少有点收入。被告人张**实际所得应该在一千元以内,获利数额较小,在对其量刑时,此情节应予考虑。

6、本案的发生,被害人具有一定的过错和责任,应减轻被告人的责任。

本案整个犯罪时间很短,20_年9月25日中午11时左右,刘**(老*)电话联系被害人,次日双方就草率、快速的签订了买卖合同和担保合同,合同签订后去对方公司参观、考察。9月27日,第一台车付款44万元,9月29日,被害人公司就给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汇入126万元。整个犯罪的实施只有短短五天时间,被害人在没有认真、仔细核实情况下,共向经销商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汇入170万元巨款。

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存在着严重的过失和过错行为,20_年9月26日,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电话核实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现车信息后,双方当天签订购车及担保合同。被害人只是简单的电话核实经销商,并未去实地考察。被害人去大兴区采育搅拌站考察、参观,却没有核实搅拌站的资格、资质,甚至连负责人是谁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合同的签订者为张**、刘**、韩*,三人年龄均不到三十周岁,就是极为普通的打工者,经济条件极其一般,其经济实力根本不能买一台搅拌车,更别说是四辆。无论作为购买人还是担保人,其三人均无资格,无正当、稳定的工作,名下也无固定的住房和大额存款,被害人只是简单看了下三人的身份证,就签订了170万的租赁和担保合同。作为承租人的张**,电话一直保持通话,被害人从未与其联系过,交纳保证金,交车汇款等合同的实际履行,被告人张**一点也不知情,被告人张**只是和韩*一样在合同上签字,此后事情发展一概不知。直到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才得知具体情况和犯罪的具体数额。假如,被害人对购车人、担保人、经销商、搅拌站负责人等任何一个人稍加考察、核实,相信本案绝不会发生。

7、被告人张**在合同上签字,并非是自己真实的想法,在合同承租人处签字是因为被害人公司经理王*因其户口是北京户口,而提出让其作为承租人签字。被告人张**是被动签署的,无意识,盲目的行为。

从同案犯李**和韩*的询问笔录和辩护人多次会见交谈中得知,被告人张**(化名孙**)不会说普通话,山东口音较重。被害人公司总经理王*与其见面交谈数次,口音应该很容易分辨出来。

同案犯李**的第二次《讯问笔录》和第五次《讯问笔录》在诉说孙**的体貌特征时,说:“孙**,男,30岁左右,身高米左右,中等体态,短发,山东口音。”“由于姓孙的说话有口音,康总让他上去后尽量不要说话。”韩*的的第一次《讯问笔录》在诉说孙**的体貌特征时,说:“孙**,户籍不详,27、8岁,身高172CM,较瘦,瓜子脸,外地口音。”根据20_年10月9日被害人王*的《询问笔录》“问:你跟谁签订的合同?答:我和孙**签订的合同。问:你为什么要和孙**签订合同?答:当时在对方家里,姓康的说他自己银行信用记录有问题,不能使用,在场的还有何**、韩*、孙**三人,由于孙**是北京人,他的银行记录正常,所以我们就和孙**签订的租赁合同”。

8、被告人张**没有前科、属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

被告人张**系初犯、偶犯,以前没有任何违法及不良行为,历史清白,在归案后一直如实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诚恳。

9、被告人张**初中文化,所受教育程度很低,法律意识淡薄。

被告人张**既是被告人也是被害人,其因家庭经济条件极为困难,20_年7月18日从山东老家来北京打工,因无一技之长,平时依靠在网上找一些小工、临时工度日,生活所迫加上老*的欺骗和诱惑,再加上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被告人张**的家乡为山东省**市**县**村,全国重点贫困山区,土地贫瘠,父母体弱多病,父亲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多种疾病,全家以种地为生,无其他生活来源,被告人张**于4月20日经山东省**县人民法院调解以(20_)梁民初字第39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离婚,婚生女儿张**由张**独自抚养,现婚生女跟随其父母生活,被告人张**系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支柱,请合议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被告人现实的生活和生存状况。

鉴于本案的上述实际情况,以上辩护意见敬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予以重视并采纳!

此 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罗**、姜**

山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3月4日

民事原告辩护词格式范文7

法庭辩护词格式

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

一、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二、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

三、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

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

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

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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