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申请补贴报告范文1
冷库农业补贴政策
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扶持范围和重点。会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扶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财政补助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在通知中,涉及冷库建设等鼓励财政补助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管理方式,但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以下是与冷库建设相关,可向国家部、委申报的农业补助项目及金额、时间:
一、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
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
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 加工等。
申请补助数额:300-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三、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 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 加工等。
申请补助数额:500-8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四、农业综合开发专项
-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 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底;
五、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受理部门:发改委
申请补助数额:200万-2亿
申请申报时间:6月;
六、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9月;
七、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200-1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7月;
八、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目前比例为30%。方式采用“先建后补”
申请申报时间:5月。
九、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 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十、扶贫项目
受理单位: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农业申请补贴报告范文2
20广西农业补贴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了解到,为确保年广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该局研究制定了《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据了解,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中央资金重点补贴水稻、甘蔗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着力提升水稻、甘蔗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中央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8个小类92个品目。根据广西实际情况,选择水稻、甘蔗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重点机具设备列入自治区资金补贴机具自选品目范围,享受自治区资金补贴。
据悉,本次补贴的对象是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规模种养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而补贴对象个人在实施年度内享受中央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单台机具中央资金补贴额超过10万元的除外)。单台机具中央资金补贴额超过10万元的,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为1台(套),拖拉机可另外配套补贴多台作业机具。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将在全区范围内对轮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甘蔗种植机、甘蔗收获机试行中央补贴资金敞开补贴。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购机、用机。
二、广西农机购置去年补贴亿受益农户万户
,广西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亿元,补贴机具万台套,受益农户万户,拉动农机户经营作业服务收入增长约40亿元。
广西全面推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结算对象由经销商转为购机者,让购机者直观地感受到农机补贴的实惠,得到了广大农户的高度认可。补贴资金向水稻、甘蔗主产区特别是水稻全程机械化项目县(区)和甘蔗“双高”基地项目县(区)倾斜,重点补贴水稻、甘蔗机械;加大向规模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补贴扶持力度。去年广西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达46%,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延伸阅读:
20_年支农惠农政策有哪些新的变化?农民朋友在申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变化一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从试点到全面铺开
5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起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等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去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在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中的部分县市开展“三补贴”改革试点,从今年起,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三项补贴政策合一之后,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另外80%加上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可以真正做到“谁种粮谁受益”。并不是像现在,只要在农村承包了耕地,就能享受各种种地、种粮补贴。
此外,“目标价格”补贴将会由大豆、棉花,扩展至三大主粮。需要注意的是,农业补贴改革整体将向种粮大户倾斜、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向规模经营倾斜。
与此同时,草原牧民也将领到更多补贴,今年推行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适当提高了补助奖励标准。
变化二 农机补贴“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正式发布的20_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20_年的补贴政策将围绕“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方向进行调整完善。
所谓缩范围,是为了突出补贴重点,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将一些低端的、过剩的、低附加值的产品剔除出补贴范围,这有利于降低企业和农机管理部门的风险。
降定额是对那些市场已饱和、市场价格已下降或者不是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产品,可以适当降低补贴标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二是可以减少补贴政策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三是有利于提高补贴机具的使用效率;四是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管理部门的风险。
促敞开,则是指尽量做到在补贴范围内的产品能够敞开补贴。对于不能一步到位的,可以先敞开一些重点产业和重点机具,这样不仅能体现政策的公平性、普惠性,还可以减少操作程序,减少寻租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从20_年10月1日起,非道路发动机将由“国二”向“国三”升级,也就是说,农用柴油机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三”标准了。根据规定:非道路发动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不得生产和销售“国二”发动机;20_年4月1日起,主机厂不得生产和销售装配“国二”标准的发动机。
变化三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补贴申请不再要求独立法人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发布的《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今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补贴申请也有新的变化。
农业大户也能申请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而新政策规定,申报材料中取消“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规定。也就是说,申报材料更简单了。
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农民也能持股。新政策明确: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通常来看,国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现在农民和企业是一体的,但是持股和不持股的角色就有很大不同了。如果农民能够在投入资金中持股,就意味着能够享受分红。如果企业经营得好,农民既有工资、又能分红,收益肯定比光给企业打工强多了。
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新政策提出,各省可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立项批复后先实施、后报账,待项目全部完工、经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农业经济组织不用等钱再建设,申请成功后即可开始项目建设,只要留好各种票据,到项目结算时都给补上。不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评估等前期费用不能报。
农业申请补贴报告范文3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根据财政部去年年中发布的《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支持力度。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独立项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跟踪试点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贷款、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取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拓宽融资渠道,除政策性银行外,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允许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农业申请补贴报告范文4
另外,在专项扶持类方面,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扶持。国家农发办在《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规定,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申报实施面积,原则上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平原地区不低于5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300亩,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亩土地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1500元/亩。
在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方面,国家农发办68号文件对项目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上要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各地采取“先建后补”的管理方式。
但是,对申报项目的合作社也设立了相应门槛: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的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专项扶持里涉农项目比较多,比如: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
四、农产品流通政策
鼓励和引导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五、人才支持政策
从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