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书格式和范文(精选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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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0 10:11: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

申请复议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申,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韩,

委托代理人林,

申请复议人(以下至决定主文前简称国家知识_)不服金湖县人民法院(20xx)金执字第0167号罚款决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在本院审查过程中,国家知识_于20xx年11月11日书面撤回复议申请。

本院认为,国家知识_撤回复议申请,不损害他人利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依照《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准予_国家知识_撤回复议申请。

年十一月十六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

(撤销原决定)(××××)×××字第××号×××:×××不服本院(××××)×××字第××号不予准许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的决?定,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复议。提出:……(申请复议的请求和理?由)。经审查,本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年××月××日(××××)×××字第×××号决定;

二、准许×××(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的调查收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名称)的申请。

××××年××月××日

(院印)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3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刘×× 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与××市××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人员陈××回避的决定”,现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院对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4

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

申请格式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0XX年X月X日

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5

申请人:xxx,男。汉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xx县城关镇沙埂村康居点,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县人民政府,法人:张秀萍。地址:xx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申请复议。

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违法。

2、撤销《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

申请人于1995年购买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字第030xx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皖舒字第00045781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20xx年,xx县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决定。该决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xx县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委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_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_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_,应经_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征收。

但申请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xx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xx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xx年9月2日,申请人再次向xx县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并未回复。

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三、申请人房产所在区域用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建设,被申请人出具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为是非法的

20xx年9月29日,xx县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其主要内容为:依据_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根据六安市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项目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该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设需要。

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_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平等协商。xx县人民政府在未出具_土地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决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平等基础上的公平协商。

综上可知,xx县人民政府在违法的基础上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恳请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月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6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刘×× 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与××市××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人员陈××回避的决定”,现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院对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公章)

××年××月××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7

()执字第号

________人民法院不服本院____年____月____日的( )字第号指令,向本院申请复议。____人民法院提出____________。

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依照的____________规定,决定如下:

本决定为最终决定。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院印)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8

申请人:汪茂荣,男。汉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舒城县城关镇沙埂村康居点,电话:15956408728

被申请人:舒城县人民政府,法人:张秀萍。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申请复议。

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违法。

2、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

申请人于1995年购买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字第030xx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皖舒字第00045781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20xx年,舒城县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决定。该决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舒城县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委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_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_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_,应经_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征收。

但申请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舒城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舒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xx年9月2日,申请人再次向舒城县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并未回复。

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三、申请人房产所在区域用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建设,被申请人出具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为是非法的

20xx年9月29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其主要内容为:依据_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根据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项目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该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设需要。

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_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平等协商。舒城县人民政府在未出具_土地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决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平等基础上的公平协商。

综上可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在违法的基础上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恳请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9

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住址: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撤消铁民初字第1158号对申请人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北关小区1层房屋的查封裁定。

事实与理由:

本人并未提供任何“借款担保”手续和任何“抵押”给C,其理由如下:

一:关于“承诺”条

1:C手中的那张“承诺”条是W写好拿来让我签字的“格式条款”,并且W明知我有脑干出血,和脑萎缩等脑部疾病的前提下,趁我神志不清醒时,十分匆忙的骗到我的签字后并匆忙离去,期间非常短暂,没有任何思考余地。

2:事后在法院复印来的那张“承诺”条上我发现,该“承诺”条已经被严重改动过,他们擅自添加的话后还以逗号结尾,明显还要继续添加;并且该“承诺”条上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签名左方被明显地全部涂黑。此条落款日期是10月13号,如果真为其被申请人抵押,那么房照应该在被申请人C手中,而此房照是于月16号才被W借走(而且W还签了借具,证明房照是借,而非担保),此房照根本就没在C手中怎么能有“承诺”条中的“绝不抽回”字迹,明显是C,W二人串通的结果,来欺诈我们。

3:房产是我和我爱人王黎共有的财产,未经王黎同意,我是没有权利用这共有财产来给W做任何担保的,王黎也没在W出具的那张“承诺”条上签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此条未经共有人王黎同意,并且没有王黎签名。所以此条无效。

4:至此期间,本人并未与C有过任何接触,根本就是不认识。可见,W和C合伙趁我脑袋有毛病期间来骗财产。

《_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_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所以我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消此存在严重欺骗和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合同。

《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同时“主合同中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我并未与C,W签过任何主合同,和提“担保”一说?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不存在,从合同就自然也就不存在,所以,C告我“担保”也就是无稽之谈。

违反《_担保法》的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关于“房照”

1:此房照是是王某借去的,而且打了借条,证明是借不是C所说的“担保”。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0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法定(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现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申请书副本 份;

2.有关材料 份;

3.*据目录清单及相关*据。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吕丽委

地址:上海市松*区新桥镇新南路1298弄156号

电话:

被申请人:上海市松*区教育局

地址:上海市松*区中山中路207号

法定代表人:徐界生

电话:

申请复议请求:

申请人对被申请上海松*区教育局 20_年7月17日所作沪松教

[20_]94号告知单不服。依据<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第43条及<中华*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2条,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申请复议。请求撤销上海松*区教育局沪松教[20_]94

号告知单所作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上海松*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松*区教育局)于 20_年7月17日针对所谓"孟母堂教育机构",作出沪松教[20_]94号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称:"经我局查实,你处设在新桥镇南路1298号锦轩别墅156号的"孟母堂"教育机构违反了<中华*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五条及<中华*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属于非法教育机构,从事的是非法教育活动。望收到<告知单>后立即停止其非法活动"。 申请人认为该<告知单>存在(1)行政执法程序错误;(2)告知对象错误;(3)认定事实错误;(4)超越执法权限;(5)适用法律不当等五大错误。现特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申请复议,以期纠正被申请人松*区教育局错误的行政行为。

申请复议理由如下:

一、<告知单>行政执法程序错误。

被申请人松*区教育局在作出<告知单>前,既未到所称"孟母堂"所在地址"新桥镇南路1298号锦轩别墅156号"进行实地调查,也没有向居住在该房屋内的申请人,及生活在该屋内的孩童进行任何的调查、询问;更不曾制作任何一份调查笔录。被申请人如

何认定<告知单>中"查实"的事实?

被申请人松*区教育局作<告知单>前未经任何调查,显然违反行政执法程序。并因此导致以下实体认定的错误。

二、<告知单>告知对象主体错误。

被申请人的<告知单>,所告知的对象为设于"上海市松*区新桥镇新南路1298弄156号孟母堂教育机构"。但上述地址为申请人私人住所,并未申请登记为教育机构。家中客厅所挂自制的"孟母堂"圆形纸匾,是依据*传统,家庭自定用以勉励家人及孩童的一个庭训匾额,绝非机构名称。

被申请人松*区教育局对申请人家中的"孟母堂"匾额,竟然作为告知对象发<告知单>,告知对象主体显然错误。

三、<告知单>认定事实错误。

<告知单>认定:"孟母堂为非法教育机构、从事非法教学活动"。但是:

1、申请人并未在自家住宅内设立任何教育机构,也从未以"孟母堂" 作为教育机构名义对外招生或承诺颁发**书。

申请人只是在家中以自己坚信的教育理念教育年仅四岁半的女儿。不少亲戚及好友因为认同申请人的教育理念,也将自己的子女带到申请人家中,与申请人共同教育子女。这是一种联合式的在家教育方式。这种教育形式在世界先进国家早已行之多年,美国已有两百多万学龄

儿童实行在家教育,英国也有十四万学龄儿童实施在家教育。申请人既未设立教育机构,当然谈不上属于"非法教育机构"。

2、 申请人在家教育自己稚龄子女的教育活动内容是:教导孩子背诵*传统的国学经典<论语>、<老子><易经>;背诵西方传统经典<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仲夏夜之梦>;并引导通过背诵已有识字能力的孩童自己阅读*传统小说<西游记>、<三国演义>等书,及引导孩童自己学习查阅各种百科全书。以上这种引导孩子养成自主学习能力的教育方法,是目前教育领域最先进、最符合学童天*的教育方式。被申请人未经过调查,从何认定申请人从事的为"非法教学活动"?

因此,<告知单>认定的事实存在极大的错误 。

四、<告知单>已超越被申请人管理权限

被申请人松*区教育局依照<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只能就设籍于上海市松*区内的本国学龄儿童,及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家长进行行政管理。被申请人未进行任何调查,对于在申请人住处共同教育子女的家长及孩童情况完全不了解。这些学童及家长,或为学龄前儿童,或为外国籍,或为外省市学籍,均不属于被申请人行政管理的对象。被申请人松*区教育局作出的<告知单>,显然超出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

五、<告知单>适用法律

不当。

被申请人松*区教育局的<告知单>认定:申请人违反<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五条及<中华*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但以上各法律条款规范的内容均与申请人及申请人进行的在家教育无关。<告知单>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1、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岁的儿童应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及学龄儿童家长为本条法律的义务人。申请人子女尚未满六岁,不属于学龄儿童,申请人显然不属于本法规定的义务人。

2、义务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权责。此条文的规定与申请人显然无关。

3、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及学龄儿童父母、监护人的责任。但是,因为申请人女儿尚非属学龄儿童,自然不适用本法。

4、<中华*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的对象,是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申请人并未设立学校和教育机构,也从未面向社会招收学生。自然不属于该法的规范范围。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松*区教育局<告知单>存在:1、违反法律程序;2、告知对象主体错误;3、无事实依据;4、超越管辖权限;5、适用法律不当等五大错误。因此,恳请复议机关详为调查后,撤销被申请人上海市松*区教育局沪松教[20_]94号告知单所作具体行政行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申请人: 吕丽委 20_年08月24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字第___号(裁定或决定),特申请复议,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2

申请人:武某,男,_____岁,汉族,工人,

住址: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三队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许某职务:书记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号,电话:_______。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号文,即《关于对武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武原为水县乡村三队村民,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包了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________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为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原机械厂面积为平方米,年月日领取了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年月日。

武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农工商总公司同意,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新建部分厂房,于年月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

xx市土地管理局[]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而实际上武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2.适用法律错误。

xx市土地管理局处理决定第一项处罚依据是《_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文是针对非法转让土地,而非出租集体合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处理决定第二项是依据《_土地管理法》和_中央中发[]号文件的“精神”进行处罚,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再者,中央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表武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1)房屋平米是公司所建,并不是武个人行为,而其中呈“”状的房子是原队上已打好的地基,属合建房屋;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5)此案的举报人是村,导致此案查处的真正原因是村在承包费官司没打赢后(见法院裁定),随即以整人的方式将武举报给土地局,而事实上,该地块的'房屋建设是经村、队同意的,但年当公司法人武收房租时,村已与该地块部分单位签订了租赁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从而形成一个房屋或一块土地有两个租赁合同的局面,而且,村与公司争收租金;

(6)该地块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4.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就公司来说,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机械厂时大部分为闲置土地,荒废多年,就连集体租金都没法上交,公司盘活土地资产,合理利用,这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扩、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号文件决定让公司在日内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_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1、2、5、点的规定,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或予以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号文件,以维护国家、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3

申 请 人:李民祥(系铜山县苑西米厂经营者)

身份证号码:320323196907187532 电话:13805205961 地 址:江苏省铜山县徐庄镇苑西村7队91号

你局(徐州市铜山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罚字[]第Z08号决定书我已收悉,对我所提出的要求处罚100000元整,特申请复议。

申请理由如下:

一、认定事实不清:

1.对你局提出的我厂生产 袋成品大米存有异议,实际上我厂生产的成品数并未达到该数值。

2.对你局认定的我厂的成品单价不认可,由于我厂生产的成品皆为工业用米,因此100000的处罚决定不符合法规。

二、违反法定执行程序:

你局在对我厂成品实施封存过程中并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我厂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而是一直处于封存大米的状态,且封存时间已超过法律规定期限,致使大米生虫和霉变,影响了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给本厂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无疑是对这个原本就岌岌可危的小加工厂来说是雪上加霜。

三、处罚决定严重超出我厂的实际承受能力:

铜山县苑西米厂,是一小型大米加工厂。由于地处偏僻,交通闭塞,资金短缺,收购粮食困难,造成粮源不足,再加上设备老化,效

益非常不好,因此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现在几乎濒临倒闭!家人只能靠外出打工偿还贷款和维持基本生活,现在已经无力支付两个孩子的学费,无奈之下,让一个孩子辍学在家。因此,实在无力支付巨额的罚款。此外,望考虑到我厂生产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又在积极办理生产许可证。

据此,特申请徐州市铜山质量技术监督局从轻处罚。

此致:

徐州市铜山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人:李*

201*年8月28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4

(××××)×行×字第×××号

申请复议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申请复议人×××因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行×字第×××号拘留(或罚款)决定,向本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人×××认为……(简要写明申请的理由和复议请求)。

经审查,……(写明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依照《_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或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或“撤销××××人民法院(××××)××行×字第×××号拘留(或罚款)决定。”]

[或分项写明:“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字第×××号拘留(或罚款)决定。”

“二、……(写明变更的决定内容。不需作出变更决定的,此项不写。)”]

本决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年××月××日

(院印)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5

申请人:XX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大街XX号院。

法定代表人:李XX;职务:董事长;电话:XXXXXXXX

申请人因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1月12日(X)民字第9号裁定,特申请复议,理由如下:

申请人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被申请人XX市XX科贸有限公司一案,已于201月10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所欠工程款、违约金、赔偿损失,计1,550,000元。贵院受理后,被申请人为了阻止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执行,其已开始与其未到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人洽谈偿还其债务。贵院如不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XX分理处的'银行账号为XX-XXXXXXX的存款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申请人赢得本案诉讼后,也会因被申请人无力偿还而使将来的生效裁判不能顺利执行。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此提出复议,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年1月12日(X)民字第9号裁定,并裁定准予申请人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

XX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建设工程公司(盖章)

20_年1月13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6

申请人:XXX

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74年4月住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207号电话:xx34888767786669693

被申请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

申请事由:申请人因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年12月22日在红星路出具的编号为01122366495的处罚决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1、01122366495号处罚决定处罚50元扣1分。处罚依据为“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但执行该处罚的警官并没有证据能证明申请人在当时未系安全带。并且申请人认为该警官的处罚依据与事实不符。

2、01122366495号处罚决定书上对当事人的电话与其他联系方式

未做询问,也未填写该两栏。由此申请人认为以上的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请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况下被警官拦下

处罚的。申请人认为这种处罚方式欠妥,并且有违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请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字时,申请人说是否可不在上面签字,警官便把此事搁置去处理其他事情,让申请人在一边等待。此种做法是否合适?

复议目的与要求:申请人认为该处罚决定1、证据不足。2、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01122366495号处罚决定。并衷心希望一线警官能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也在此对广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敬礼!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请人:关琳江

20xx年1月9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7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

(2)事实和理由:主要阐明申请人认为原决定或裁定不当,提出复议申请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住所地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证据及材料。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刘×× 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与××市××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人员陈××回避的决定”,现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院对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公章)

××年××月××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8

2:《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此房照并未办理过任何登记抵押,未抵押不生效,何谈抵押之说?况且房照有借具证明是借的。

《担保法》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我们没有订立过任何抵押合同。

对于担保,《_合同法》和《_担保法》均有强制性规定,所谓强制性,是指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愿意,客观上都必须执行的行为。即,法律明文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中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我国《担保法》规定以不动产和一些特殊动产为抵押物订立的抵押合同,非登记不能生效。而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性条款,C均未出具相应证据,所以C无理地要求对我夫妻共有的,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北关小区44号楼1层的房屋,其价值远大于32万的房产进行查封是没根据不合理的。因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三:关于“银行收款留联”

1:诉讼方虽有银行收款留联,但着并不意味本人和诉讼方有任何责任关系 ,因为不能省去中间过程,而去 断章取义 ,实际是 W 借我从银行贷的款。到期,他要还款给我,于是他借到原告C的钱还款,拆东墙补西墙地周转资金,而法律程序上W还我款 本人可以不去银行,即W直接把还款打到我贷款户头上即可。 所以,W 拿着C的钱还银行 而收据就在他们手中了。所以 C 手中的收据只能证明 王某 借过他的钱还银行 ,并不能证明本人违约和欺诈。本人并不认识C。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_)铁民初字第1158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北关小区1层房屋的查封裁定,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L

申请日期: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19

1、济南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复评申请书

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自查报告(包括机构人员情况、

班额、在园儿童情况、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以及制度落实情况等)

3、保健室照片(打印在A4纸上并注明面积)

4、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原《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复印件

6、《山东省学前教育办园许可证》复印件

7、《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8、园长:市儿童保健所颁发的卫生保健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保健人员:学历证明或医师(护士)资格证、市儿童保健所颁发的卫生保健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保育员:学历证明、市儿童保健所颁发的保育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炊事员:学历证明、市儿童保健所颁发的炊事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9、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名单表(包括幼儿园名称、姓名、性

别、年龄、岗位、学历)

10、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将带照片一页和当年

健康查体合格一页分上下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济南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复评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妇幼保健站:

本园(所)依据《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向贵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保健评价。本园(所)情况如下: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名单表

注:岗位一览填写园长、保健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工勤、门卫等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0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张XX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XXXXX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XX年11月17日_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_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该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证件后转头就走,并没有核对;

4、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极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诉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该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本人违法情况,以“有保险吗?”为由索取证件,拿到证件转头就走。同时对本人辩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强烈表达驶离愿望的情况下仍以代码为10390的违法行为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严重违反了《规定》中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在本人在场并主动表示愿意立即离开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与《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违背立法本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警号为086632、姓名为张XX的民警于20XX年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鲁xxxx车停放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的违章停车一事的处理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一)(二)款之规定;执法依据不符《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为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执法依据适用不当。

据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望复议机关能查明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支持本申请人的申请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复议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1

原审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服刑情况。有数名被告人的,依犯罪事实情节由重至轻的顺序分别列出)。

X X X人民法院以X X X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对被告人X X X(姓名)X X X(案由)一案判决(裁定)……(写明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者一审及二审判决、裁定情况)。经依法审查(如果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有关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应当写明这一程序,然后再写“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

……(概括叙述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围绕刑法规定该罪构成要件特别是争议问题,简明扼要地叙述案件事实、情节。一般应当具备时间、地点、动机、目的、关键行为情节、数额、危害结果、作案后表现等有关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要素。一案有数罪、各罪有数次作案的,应当依由重至轻或者时间顺序叙述。)

本院认为,该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理由如下:

……(根据情况,理由可以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和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几方面分别论述。)

综上所述……(概括上述理由),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_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X X X法院X X X号刑事判决(裁定)书,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X X X人民法院

年月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2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

(2)事实和理由:主要阐明申请人认为原决定或裁定不当,提出复议申请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3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20_]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XX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XXX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20_年10月8日上午XXX受伤当时,XXX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XXX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XXX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XXX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XXX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XXX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XXX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XXX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XXX操作旋切机,XXX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XXX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XXX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XXX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XXX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被申请人在向XXX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有一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XXX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XXX一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

二OO 年 月 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字第___号(裁定或决定),特申请复议,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证据及资料

文书格式与范例: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5

申请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住所地:xxx

委托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被申请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住所地:省县城环城路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xx质监罚字xx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撤销。

事实与事由:

一、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_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申辩、听证的权利,存在程序瑕疵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本案中,被申请人制作的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载明了申请人的住所地,却把处罚决定书送达别处,申请人后由别处辗转收到被申请人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在这之前,申请人没有收到被申请人送达的申请人依法享有何种权利的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的规定,被申请人处罚程序明显存在瑕疵。

二、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依法不具有的行政处罚的管辖权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管辖问题上,法律首先考虑到地域管辖问题,规定了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本案中,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的违法事实为:生产并销售到湖南省县诚信农资经营部的56%2甲4氯钠农药无生产许可证。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的违法行为有二种:一是生产二为销售。首先就生产的违法行为来看,申请人的生产所在地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明为安徽。对于因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生产行为,根据“违法行为地”的原则确定管辖显然不在湖南。其次,从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违法行为来分析,对于申请人的行政处罚的管辖权仍然不在被申请人。第一,申请人没有在县实施任何销售行为,自然就不存在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违法行为。第二、在县诚信农资经营部出现了违法产品,并不能据此认定申请人实施了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违法事实。仅能说明被查获出产品的诚信农资经营部存在违法销售行为。在诚信农资不能证明申请人与其在县境内发生销售行为的前提下,不能排除诚信农资去外地购买的事实。因此,实施销售违法行为人仅是诚信农资经营部。

由此可以看出,被申请人所认定的申请人生产并销售的事实,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都没有一个环节或阶段在县发生,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的生产违法行为不具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之规定向贵局申请复议,请依法予以撤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人:xxx

3月12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6

申请人:XXX 性别:女 年龄: 岁

单位: 职业:

住址:XXXXX市XXX区XXX小区 120 幢 35号

被申请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XXXXX 市 XXX 路 X 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X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伤

认定结论通知书》(20xxX劳工伤认326号)具体行政行为,向XXXXX市**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及理由:

我丈夫王XX系XXXXX市XX公司职工,X年X月被借调至XXXXX市XXX区XXXX单位,从事xx岗位工作。20xx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XXXX单位办公室突发病,同事当即拨打120急求电话,XXXXX市人民医院现场抢救,并以“呼吸心跳骤停”收住院,住院后诊断为:多发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程中,XXXX单位、XX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最终王XX于20xx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

XX公司于20xx年3月30日向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XX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 认定工伤范围。

我认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不正确。理由:一是王XX系在XXXX单位工作岗位发病,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有4名同事证人证言为证;二、王XX突发疾病没有当场死亡,但病情严重,呼吸心跳骤停,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评定,达深度昏迷7分,诊断为脑死亡。后经医院的积极救治,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抢救经过为证。因此我认为:王XX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应该认定因工死亡。

王XX的死亡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本来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贫困,70多岁的母亲年迈体弱无收入;做为妻子的我无正式工作,收入极低,孩子年幼仅5岁。如果王XX在48小时内不经积极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们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王XX没有在48小时抢救之内死亡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积极救治、是家人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是单位领导的全力关心才延缓了生命、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的王XX发病155小时之后死亡,不属于因为死亡的情形,我们就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此我们不能理解。

劳动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是倾斜立法、保护弱者的原则。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劳动者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2

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享受工伤待遇。做为王XX的妻子,我申请XXXXX市**撤销XXXXX市X年X月X日作出的(20xx)X劳工伤认字量(236)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XXXXX市**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证据10份。

需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复议书一式3份。

二、附件材料:10份(全部复印2份)

1、工伤认定申请书(1份)

2、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1份)

3、死亡医学证明书(1份)

4、诊断书(1份)

5、医院抢救经过(1份)(需准备)

6、证人证言(4份)

7、工作所在的单位出具的事故报告(1份)

另需准备:

申请人XXX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王XX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7

申请人:____省无线电技工学校

地址:____市xx区创业路号(新校区),南京东路号(老校区)

法定代表人:_____

被申请人:____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__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2日作出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不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缴费决定。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申请人称: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____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_(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_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

被申请人称:1.根据_《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该学校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入赣江,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属于征收排污费的对象。2.学校虽然向南昌市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因其污水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向环境排放,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关于“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的规定,应依法对其征收污水排污费。3.国家_环(20xx)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人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入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

经审理查明:1.被申请人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xx年5月21日依据申请人填报的排污申报登记简表对申请人进行了排污量的核定(洪环监费核字(20xx)163号),申请人对核定结果提出异议,被申请人依法进行了复核。6月3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了《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洪环理复字(20xx)26号)和《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未提出异议。但申请人认为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南昌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_《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_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间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7月5日,申请人向省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中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决定提出异议。2.申请人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人赣江,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3.申请人在缴纳自来水费的同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污水处理的服务义务。

本机关认为:1.申请人排放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环境,对公共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对环境资源造成一定损害,应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缴纳排污费的责任。

2.缴纳污水处理费,仅仅是《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的两个必要条件中的一个,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排污者应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本案申请人虽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其污水并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而是未经处理直接排人环境,所以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免除其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3.污水排污费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是排污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_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费是一项服务性收费,是以提供服务为前提的收费。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立法本意来看,凡污水未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污的,都应承担缴纳污水排污费的责任。

4.国家_环函(20xx)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入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人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

5.被申请人是征收排污费的法定主体,其收费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且申请人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决定提出异议。根据《_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的收费决定。

本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年8月19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8

申请人:路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

施工所在地:

被申请人:

住所:

申请人收到贵院(XX)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_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_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_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是《_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_招标投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履约担保。

因此,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如交纳方没有违约,则返之,若交纳方出现违约,则归收取的一方,道理就这么简单。如果把履约保证金理解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归交纳的一方所有,则该款在性质上就形同借贷,起不到担保的作用,这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也有悖于创设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证金归属

申请人和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行业惯例收取了履约保证金180万元。由于其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约,自行提出退场要求。此时申请人没收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条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尽管如此,申请人依然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两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据为凭。

四、结论

从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从保证金归属中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财产保全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

四、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

五、履约保证金已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综上所述,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纳到申请人的保证金效力已定,属申请人所有;事实上申请人已于XX年1月16日全额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请人已无法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退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和协助执行义务。

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29

复议申请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

(2)事实和理由:主要阐明申请人认为原决定或裁定不当,提出复议申请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所

3.尾部。

(1)致送*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姓名、*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住所地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附:*据及材料。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刘××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与××市××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市××区*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人员陈××回避的决定,现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院对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市××区*法院

申请人:××市××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公章)

××年××月××日

复议书格式和范文30

申请人:

被申请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

住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邮编:________

复议请求:

一、确认被申请人处理申请人价格举报件的程序违法。

二、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通过地址为115649167@qq。com的电子邮箱向xxx省物价局及被申请人地址为jzswjj@126。com的电子信箱递交了一份标题为“会成法式软面包投诉书+证据”的价格举报材料。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如下回复:

您反映武汉中商平价沙市店价格欺诈的投诉书已收悉,我局正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待有结果后再向您回复。

依据《xxx省“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网络运行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价格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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