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投诉回复范文(合集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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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3 18:31: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拆违控违工作,强化控制违法建设日常动态巡查责任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根据《xx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严控严管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加工、仓储、经营活动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拆违发[20xx]1号)、《xx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名单和控违动态巡查月计划的通知》(浏拆办[20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镇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计划。

20xx年度全镇的拆违拆旧工作重点区域为:

1、集镇主、次干道两厢及临街房屋屋后;

2、园永干线公路及连接线周边;

3、大溪河、宝山河岸100米范围内;

4、集镇近期建设控制区域;

5、各村(社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和居民生产生活品质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仓储、加工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环保的生产经营场所;

6、各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规划办 国土所 城管办

综治办

林业站 水管站 派出所

项目交通环保办 安监站

工业经济办 各村(社区)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2

内容提示: 关于要求协助处违法用地行为的函 东土资函[ ] 号 市 : 经实,裁定书可以不开庭就出具吗 下列单位( 户) 存在违法用地行为。近日,我局在核群众举报中以下单位涉嫌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和搭建违法建筑问题,南涧判决书现移交你局核实并作相应处理,具体如下: 一、xx路xx2幢4单元地下车库出租他人做住房使用。

20_年12月19办文编号0006来文标题关于对违法建设工进行处理的函内容陈文达位于闸坡三十米旅游大道北N—西05号动工的商住楼主体装修、加层工。

。面掌握全省整治法建筑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可以凭借判决书转让房屋吗深入推进全省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凤台庭採沙子确保圆满完成“三年攻坚”任务。

为了进一步固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成果,撤诉报书建立和完善拆违、防违、控违工作机制。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局于20_年8月9日巡时。云和县山街道祥云路和纵一路交叉口(佳苑南侧,国滥用执行异议之诉建议审理有通知书南起沿街第二排建筑)。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3

可以先报给物业公司,有物业公司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可向城管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九条,条例如下: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xxx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4

可以向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违章建筑主要包括: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扩展资料: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的性质违章建筑并不是简单的所谓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而动工兴建的建筑物,其本质上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设施。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物。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5

建筑调研报告

建筑>调研报告

(一)

巨海城位于大学东路与丰州路交接处,总建筑面积超过百万平米,其中一区,二区、三区以多层住宅为主,

四、

五、

六、

七、

九、十以高层住宅为主,六区为联排式住宅和别墅。巨海新城是呼市地区规模较大的一块开发用地,地理位置好,交通便捷,外部环境十分优越,居住区内道路通畅,配套设施相当完善。本次调研的项目为巨海新区中的第五区。

巨海五区整体环境优越,交通便利,布局合理,位于新建东街和丰州路交接处,对面为巨海十区,南面为巨海六区,小区是一个高质量、高品位、富有魅力的居住小区,户户朝阳,通风采光良好,房间布置合理,面积利用充分的优化小区。

一、总平面规划设计

1、结构布局

整个小区由12幢高层板式塔楼组成,西侧有六幢板楼沿丰州路平行布置,东侧另外六幢与二区多层住宅相接,小区为了营造一安静祥和、舒适的环境,设计成纯住宅小区,周边没有底层商业及商铺,而是在整个巨海居住区内集中考虑商业位置,集中布置,在小区中部设置了小区的会所,会所内设施齐全,健身、娱乐、交流均可以较好进行,南入口处为小区的幼儿园,目前已有鼎奇幼儿园入住,相关配套设施十分完善。

五区建设时标准定位为大众住房,居住对象为市区内工薪阶层,档次为中高档,容积率》2,住宅以十一~十八层为主,板式住宅日照间距满足日照分析计算结果,西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小车停车位基本满足1辆每户,分为地上和地下停车和地上停车两种。自行车停车位2辆每户。小区周边建筑红线为,退丰州路10米。小区人流主要来自西向。小区幼儿园为12班,小学位于巨海三区内,五区北侧巨海商厦为大型商业设施,可以满足小区居民日常所需。小区市政设施条件已具备,给水、排水、煤气、供电、电讯及有线电视等均可介于基地周边城市干道。

2、道路结构与交通系统

小区两个出入口分别开于丰州路,和新建东街。居民主要从西进入时,会体会到中心绿地及路两侧的景观。小区主干道以简洁、自然的形式将小区整体贯通,并利于组团级中心区的均衡划分,小区次级道路则考虑到人车分流,在小区建筑外环设计道路环线,尽量减少进入中心组团的车辆,小区主干道7m宽,两侧均有

1、5米人行道,小区次级道路均为3m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也在增多,小区设置停车场已经是必不可少,五区设置了地下和地上两种停车场,地下停车通过四个地下入口到达停车场,采用了人车分流的流线设置,避免了人车的混乱拥挤,地下车位井然排列,起到很好的停车效果。地上停车没有地下那么正规,调查中发现许多车辆乱停乱放,但比较好的一点是,地上也有明显的车辆禁入的栏杆,很好的隔离了车辆。

3、绿化系统

巨海五区的绿化系统是由点、线、面统一构成的。首先是以中心绿地为面,将人文景观(水池、广场、休憩亭廊、各种植物、树种组合)有机结合。形成具有鲜明风格的中心区绿化并确定了小区的整体风格和基调。其次,以院落及组团之间的相互关联不分的绿化作为视觉绿化线。最会是每个院落均有绿化和亭阁座为绿化点。小区内植被丰富,草皮波澜起伏,凹凸不平,景观小路蜿蜒曲折,地面铺装层次多样,每幢楼前均围合出小院。

4、景观设计

利用小区内建筑布置的形式营造小区中心的主景观轴,主景观轴结合休闲广场,亭,及硬质铺地、绿化形成界面丰富而连贯的景观带。植物类型的选用以乡土特色树种为主,采取乔、灌、草结合。常绿、落叶相结合的搭配。

二、住宅设计问题

本规划为不同层次的用户提供了4中以上的户型,呼市地处西北严寒地区,气候特点夏热冬冷,调研过程发现住宅均为南北向,平均进深大于30米,个房间均有自然采光,户内自然通风较好,每户至少一卧室朝南。

户型有三室两厅、两室两厅、两室一厅等。入户空间利用楼电梯的剩余空间设计成储藏室,以便用户出入时放置鞋帽用具。起居室与过渡空间紧密相连,拥有较完整的墙面,以利于住户家庭安装视听装置及现代化家具,起居室有一个大阳光室,可以满足北方地区冬天寒冷时隔各种活动需求。厨房设计模数化,为安装成套厨房家具提供了条件,在跟住户交流过程中发现,由于水电设计不够精细化导致装修过程中改水电地方多,并且插座、电箱设计位置还需多加考虑。住宅卫生间去不做到分室布置,洗衣机位置固定以便使用,部分卫生间为机械通风,间接采光。

住宅建筑采用现代风格的建筑形式,实墙较低的阳光室、大的南向飘窗,以及转角飘窗等扩大视野,北向较小的开窗,符合呼市地区的气候特点。以简洁的立面造型创造具有浓厚生活气息、高雅文化环境的空间,建筑外墙运用中灰色与米黄色两种配色。北方寒冷地区采用暖色系可以更好吸收太阳光,而灰色主墙面能更好应对北方风沙大的特点,墙面不容易显脏。外饰面材料以喷涂涂料,石材,和面砖相结合的装饰。外墙粘贴挤塑聚苯板保温材料,外贴面砖,由于保温材料外贴面砖容易掉砖,时有掉落砖的事故发生,故面砖粘贴技术非常关键。五区建成一年多,目前为止砖面情况良好。每户均考虑了空调室外机的挂位,所以整体建筑风格统一,不会杂乱。落水管采用内排水的方式,外墙干净整洁。

三、公建配套

五区没有布置商业裙房,打造纯住宅的设计理念,小区内部设计了12班幼儿园,其他如变电站、垃圾站、煤气调压站、换热站等均布置在小区内。其他公建诸如物业管理等在其他区内集中考虑设计。小区内在住宅入口处设计了无障碍坡道,但缺乏无障碍标志。小区内道路也没有设置盲道,及缘石坡道等。

经过此次调研学习到了不少知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是高密度社区越来越多,土地紧张,为了节地只能尽量盖高层,这就需要解决好诸多问题,日照采光、高层消防、给排水等等。五区内部分户型采光不足,其他情况良好。其次,小区停车没有做到完全的人车分流,不过这也与车辆多相矛盾,是需要深入研究才能更好处理的。再次,五区高层间距大,能够留有更多的地方布置景观绿化,所以小区内环境优美,绿化充足。相关配套诸如健身、运动、活动的场所较多。由于小区新建成,入住户数不多,许多问题还没有暴露出来,需要日后跟踪随访才能够更全面的了解。总之通过此次调研对高层居住小区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为以后小区规划及高层住宅设计提供更多的实际案例经验。

建筑调研报告

(二)

一、我市城中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一)违章建筑的定义

违章建筑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二)我市违章建筑特点

20**年城中中队共查处违法建设37户,其中经过规劝自拆7户,自拆面积62平方米,强制拆除违法建住17户,强拆面积208平方米,停建13户,停建面积121平方米。就数量来看,违章建设的总面积达到了391平方米,当然,还有未被查处到的,总体来说是相对较多;从分布来看,南园路、人民南路、古松弄、桃园路等各条道路周边及小区内都有不同程度的违章建筑;由于城中区域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长,内部构造相对复杂,部分街道也较为偏僻,很难在正常的巡逻过程中被发现,被查处的违章建筑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市民的举报,而且往往都是已经建成的。综上所述我市城中区域的违章建筑存在着数量较多、分布较广、隐蔽性较强等诸多特点,给我们依法查处带来了不少困难。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一)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

(二)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

(三)影响依法行政。违章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四)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五)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处乱建,达不到技术规范,容易造成邻里纠纷的大量出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背道而驰。

三、违章建筑大量形成的原因

违章建筑上述的这些特点和危害致使它的查处成了工作难点与重点。为了更好的处理相关的违章建设,有必要充分认识违章建筑形成的深层原因。

(一)违章建筑大量产生的根源来讲:经济利益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经营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为违章建筑的主要动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租房效益大,而违法的成本又轻,造成了老百姓养猪不如出租的现象。同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小车子已开进寻常百姓之家,随之也带来了大量车库或备用车库,还有不少家庭的厨房和餐厅也开始搬出主房,这些都产生了许多违章附房。

(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处罚不力是违章建筑泛滥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判别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以详细规划即详规为标准判断的。而在当时,详规要么很粗糙,要么根本没有,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不少人对城乡规划特别是详规的法律效力一无所知,随意变更规划是常见的事。由于没有详规,或虽有详规却得不到严格执行,这就给行政执法机关判定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否严重影响规划留下了非常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对这一自由裁量权却无约束机制。于是在同一地段,对类似的建筑,对甲认定为严重影响规划,决定拆除,而对乙则认定不严重影响规划,不予拆除。此类执法不公现象,不一而足。

四、违章建筑的对策意见

要指出的是,违章建筑不是仅仅依靠个别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查处就可以轻松解决的,要根本性的减少,甚至消除违章建筑,需要多方面多个层次的共同努力。

第一坚持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强化违章建筑危害意识,使居民充分认识到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新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群众能举报,愿举报,敢举报。

第三加强执法力度。实践表明,执法力度稍有松懈,违法建筑者就得寸进尺,违章建筑便死灰复燃,同时还带来了相互攀比,你家盖一层,我家盖二层、三层。为此,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必须从严打击,严厉查处,绝不能再搞“以罚代处”,要达到重创正在违章建筑者,震慑有意违章建筑者的目的。对于严重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违章建筑,必须实行强制措施,决不可让其心存侥幸;对于无视政策、明目张胆、正面挑衅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必要时让司法介入,以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完善相关法律目前,针对楼顶违章建筑,主要以自拆为主,对坚决不拆除的城管大队也面临法律难题。执法大队并没有强制拆除权,如果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表示也有难度,因为要拆露台的违章房必须穿过业主的合法房屋。因此,需要规划、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健全相关法规,增强其操作性和强制性,起到严厉整治的目的。

建筑调研报告

(三)

英国著名“史前”学者戈登·柴尔德(V、Gordonchilde,1892—1957)认为城市的出现是人类步入文明的里程碑。对于人类文化的研究,莫不以城市(礼仪性)建筑的出现作为文明时代的具体标志而与文字、(金属)工具并列。而谈到建筑就不得不以其文化脉络为背景。

楚国哲学的中心问题是天人关系,楚人的哲学世界观是个体本位的天人合一。楚人认为:人的存在,都是一个一个的个体,这个个体,就是他的“自”。人的个体,是自然存在,而有超自然的愿望。人的自然存在,无论在空间上、时间上,都很有限。人有超自然的愿望,要求在空间上、时间上,进入无限。人的血肉之躯,不可能进入无限。人的精神状态,则可能进入无限,就是自觉个体与宇宙合一,也就是自觉天人合一。宇宙无限,若个体自觉与宇宙合一,也就自觉同其无限。个体的精神状态,只能与血肉之躯同存,仍是有限的。但只要一息尚存,便能自觉天人合一,进入无限。一旦自觉这个合一,则这种天人合一之感,不仅比平常客观实在之感,更为实在,而且更为深刻,因为更为自觉。这种天人合一的精神状态,可以使人从一切局限(包括时空局限)解放出来,把个体全部能量释放出来。《庄子》中的“至人”、“神人”、“圣人”、“真人”,都自觉天人合一,而进入无限。因此,楚建筑文化的最大特点也是体现在它的“天人合一”建筑观上,它所展现的是“自然与精神的统一”,本文所探讨的“天人合一”建筑观,也正是基于这一基本涵义作为出发点。

楚建筑属于建筑范畴的“干阑文化”是古代中国南方建筑文化的主体,是南方干阑式建筑与源于北方穴居的高台式建筑融合时期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代表。它是以木结构为主的建筑体系,向来注重与自然的高度协同,尊重自然,体现“天人合一”的境界。在艺术性格上特别重视对中和、平易、含蓄而深沉的美的追求。在选材上,木材给人以含蓄、深沉的天然之美,它集轻巧、坚韧、易于加工为一身,恰恰与楚国人的文化性格相切合,因此成为楚建筑的首选材料。加之,建筑始终是为人服务的,地处中原的楚国地大物博,木材资源丰富,而相反去花几百年的时间用石材去兴建宫室建筑是不可想象的。因此,选择木材也有其必然性。

楚建筑在建筑类型上丰富多彩,主要包括:宫殿、宗庙、公府、馆榭、地下宫室、离宫、坛、祠、警鼓台、舞台、观景楼阁等。它们的种类和使用功能虽不相同,但始终流露着“天人合一”的思想。这基于与自然高度协同的楚文化精神——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建筑镶嵌在自然中,仿佛是自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楚国的建筑重视人与自然的融合相亲的文化精神。以其楚楼阁为例,楼阁相当开敞,楼内外空间流通渗透,追求与自然的亲近;造型上运用水平方向的层层屋檐,环绕各层的走廊栏杆,极力削弱体型上的竖高感觉,使之时时回顾大地,仿佛对大地有着无比的眷恋;屋面、屋脊、装饰局部的曲线运用避免了造型的僵硬冷峻,优美地镶嵌在大自然中,仿佛自己就是天地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人对自然的向往和崇敬之情。

楚国的建筑注重与自然高度协同的观念,表现在城市、村镇、陵墓或住宅的选址和布局上,“风水”学说、院落组群分布就是集中体现。早在伍子胥设计建造吴都阖闾城(今苏州市城厢区)时,在《吴越春秋》中记载:“子胥乃使相土尝水,象天法地,造筑大城,周回四十七里。陆八门,以象天八门;水八门,以法地八聪。筑小城,周十里。陵门三。不开东面者,欲以绝越明也。立阊门者,以象天门通阊阖风也。立蛇门者,以象地户也。”楚建筑普遍存在“天人感应之说”、“四神之说”、“阴阳之说”、“五行之说”等建筑意识,这些建筑意识形成了中国古老的风水理论的基础。风水理论,在景观方面,注重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和谐统一;在环境方面,又格外重视人工环境与天然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其宗旨是勘察自然、顺应自然,又节制地利用和改造自然,选择和创造出适合与人的身心健康及其行为需求的最佳建筑环境,使其达到阴阳之和、天人之和、身心之和的完美境界。楚建筑以“间”为单位构成“单体建筑”,再由“单体建筑”围合构成“院落”。而院落组群分布就是以“院落”为基本单位,依照一定的轴线关系、平衡分布原则和具体需要构成整个组群。主要方式是平面上的层层铺开,注重移步换景异和空间层次,体现时间进程中的空间意识,注重含蓄的美的表达和体验。

建筑风格上,楚建筑的屋顶、木构件、飞檐等人性化设计,机智而巧妙的组合所显示的结构美和装饰美本身也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楚建筑的屋顶一般很大,并出现了屋坡的折线“反字”及以后的“举折”的做法。虽然曲度不大,屋角也没有翘起,刚健质朴的气势较浓,但也初步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人字型的屋顶造型,既扩大了室内的空间感,同时有利于排水。类似的还有楚独有的干阑式建筑风格等,这些做法相比同时期的欧洲的平屋顶和中国北方穴居,更具有“人性化”设计和“天人合一”的思想,是古代楚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木构件主要指柱、梁之外的悬挑受力构件斗拱,古老的“斗拱”系与檐口平行。迄今所发现的楚建筑异型木构件中有十分精美的拱形构件。木构件的“制作”主要指构造结合的榫卯技术,其本身不用一钉一卯,完全插接构成。源出于南方古老的干阑式建筑中的榫卯构造,为楚建筑所承袭发展,不但系列完备,而且技术先进。在承重结构过渡为装饰构件的过程中,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从审美角度都将两种功能结合得天衣无缝。终于成为其独特的南国风格。

建筑的装饰上,楚国的艺术家们既看重人与自然的统一,充分表达个性的自由,可是又积极入世,回归到人本的理性现实。以其雕塑为例,在发掘的楚系墓葬中发现如:比细高腿还长一倍的长脖子鸟的脑袋上忽然长出了枝杈繁生、尖端锐利的成对鹿角来;昂首引吭、展翅欲飞的长颈彩凤偏偏要站到斑斓猛虎的背上去,而自己的背上却生出一对繁枝的鹿角;人首蛇身的补天女;双手擎万均的编钟乐架武士,是力的表现;飞凤、鸣鸾、长蛇、奔鹿,还有鼓胀着肚子的具蛙在进行着一场只有现代人类才可能进行的水陆空交叉的立体大型混战,是人间善与恶的搏斗„„这些作品,对于地下的死者,是欢送他们祝愿他们飞升上天上仙境,对于地上活着的人们,是鼓励他们面对自然、征服自然。多数的雕塑作品是实用器物,把器形制作成许多种动物的形象,施以彩绘,以至浅高浮雕、镂刻等等,莫不表现出一种耐人寻味的艺术魅力,充满着浪漫情调,以供装饰陈设,赏心悦目。楚国建筑装饰以红黑两色的强烈对比为基调,这是由于当时楚人的审美观决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楚建筑始终是“天人合一”与“礼法、宗法制度”的联合体现。“天人合一”追求自然,“礼法、宗法制度”注重等级制和规矩,看似矛盾,但反映在建筑上,两者并没有截然分开。如“台”、“坛”等建筑形制是礼制建筑,但它们在布局上追求的还是“天人合一”的理念,二者并不矛盾。

总的说来,“天人合一”建筑观是楚国古代建筑的中心思想,是楚人的伦理观、审美观、价值观和自然观的深刻体现。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6

通知的格式、范文及注意事项 通知的格式: 通知的写作格式由标题、受文单位、正文、签署和日期几部分组成。 ①标题 常用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俱全,另一种标题是只有发文事由和文种两要素, ②受文单位 即被通知对象或主送单位,一般是单位,有时也可是个人。 ③通知的正文 正文多用祈使语句,适当配以说明语句,而且口气坚定,不容置疑。 ④签署和日期 通知的正文结束后还要将发文机关名称写上,然后再写成文日期,最后要加盖公章。 通知的注意事项: 第一、通知均以机关名义发布。 第二、处理各种事项用其他公文不好归类和使用时,常常考虑用通知来发文。 第二、被通知单位的名称要写清写全。 通知主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7

农村房屋赠与协议

甲方(赠与人):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赠人):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    关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为方便乙方照顾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将位于  市  区  镇   村  号房屋中   间赠予乙方。按照《^v^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下述房屋中   间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赠与。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                      ;

(二)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号为:          ;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 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上述房屋中    间赠与乙方,于     (时间)交付。

第三条 甲方赠与乙方上述房屋的行为,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

第四条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赠与人):乙方(受赠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8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9

20xx年度全镇的拆违拆旧工作重点区域为:

1.集镇主、次干道两厢及临街房屋屋后;

2.园永干线公路及连接线周边;

3.大溪河、宝山河岸100米范围内;

4.集镇近期建设控制区域;

5.各村(社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和居民生产生活品质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仓储、加工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环保的生产经营场所;

6.各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规划办国土所城管办

综治办

林业站水管站派出所

项目交通环保办安监站

工业经济办各村(社区)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0

5月11日,区住建局联合兴工街道等部门,组成130余人的综合执法队伍,对位于兴工街道民富社区的花鸟鱼市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逐一拆除。

兴工城管大队大队长栢志仁说:“百姓对花鸟鱼市存在的问题反映很强烈,尤其星期六、星期日有狗市扰民。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百姓的反映,通过这次老旧城市改造以及民心工程带动,区委、区政府决心对花鸟鱼市进行拆违工作。经过前期10多天的工作,百姓非常支持,我们决定于11日对整个花鸟鱼市存在的`违建行为进行集中拆除。”

据了解,拆除前,执法人员曾多次对违规板房、棚亭业户逐一进行教育,还采取上门宣传、张贴宣传单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劝导业主自行拆除。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现场拆除,还市民干净有序的生活环境。

在现场,市民高兴地说,现在小区改造挺好的,环境改变了,把脏、乱的东西都彻底收拾了,我们居民特别感谢政府。

据了解,此次活动出动铲车一台,垃圾清运车5台,共拆除五十余户业主的违章建筑。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1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内部整理

(一)、阶段概述

违法建设的立案阶段是违法建设处罚程序的第一个阶段,执法部门在接到违法行为的线索以后,先要针对这些线索做一个甄别,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还要履行一个内部审批的手续,通常都是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只有内部审批手续完成以后,这个案子才可以正式进入到查处的环节,才正式启动调查程序。一般立案线索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是来源于城管执法部门在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第二是来源于相关群众的的投诉、举报;第三是来源于其他部门移送和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二)程序要点:

1、限期立案:

执法部门如果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在两个工作日立案。

2、填表签字:

立案时执法人员应填写《立案审批表》,还应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乡、镇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乡、镇xxx负责人批准;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案件,由支队(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法律依据

(一)、阶段概述

拆除违法建设的第二个阶段就是调查阶段。《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部门在作出处罚前必须把案件涉及的所有事实调查清楚,并且完成对相关的证据收集,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再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因此,调查取证阶段,是涉及到违法建设处罚是否合法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该阶段执法部门需要查明的基本客观事实主要包括:违法建设的地点、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设时间、由谁进行建设、目前由谁来使用等事实。除了建筑的客观事实以外,执法部门还要就涉案房屋土地及规划方面是否办理审批手续,是否属于用地违法、规划违法等问题,向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去函进行调查取证。

(二)程序要点:

1、现场调查:

执法人员应当到现场查明客观情况:违法建设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由谁使用;违法建设由谁而建;违法建筑的地点、面积、结构、建设时间。

2、现场勘验:

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对发生违法性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对现场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该笔录由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签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的,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3、询问笔录:

执法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询问时,应当制作笔录,《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对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4、部门调函:

关于用地违法和规划违法的事实认定,相关执法人员应向当地国土规划局调函,由国土规划局来认定违法建设的用地违法事实,由规划局来认定违法建设的违规事实。

(三)法律依据: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

(一)阶段概述

执法部门

经过了立案和调查阶段,如果最终认定涉案房屋属于违法建设的,就会依法作出书面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这就进入了违法建设拆违的第三个阶段:行政处罚阶段。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是违法建设处罚程序的并经阶段,该阶段设置的立法本意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因为拆除建筑物是个财产损失巨大的行为,所以在面临不得不拆除的违法建设时,法律设置一个程序,让当事人自己搬迁,自己拆除,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对此提起复议诉讼,且在复议和诉讼期间,执法部门不得强制执行。

(二)

程序要点:

1、事先告知程序:

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且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执法部门没有告知当事人享受陈述、申辩的权利,属于程序违法,该程序违法可以导致行政处罚行为被确认违法或者撤销。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执法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执法部门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也应当说明理由。

听证程序:

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处罚决定:

由执法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书。该决定书应载明的内容有:拆除的法律依据、违法建设的基本情况、拆除期限等内容。

告知义务:

行政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该处罚所依据的法律,并告知当事人对此有提起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如果执法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告知当事人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属于程序违法,且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延长至两年。

(三)

法律依据

(一)阶段概述:

执法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以后,经催告当事人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也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就会进入到下一个环节: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的环节。这个阶段被称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阶段。之所以把行政强制拆除决定和行政强制拆除实施分为两个阶段,那是因为司法实践中认为这两个行为是独立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对该行政强制决定和行政强制实施不服,均可以独立提起复议和诉讼。

(二)程序要点

1、先行催告: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该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听取陈述: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

强拆决定: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

载明内容: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直接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

复议和诉讼期间内不得强拆:如果

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对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提起了行政复议或诉讼,在复议和诉讼期限内执法部门不得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认为拆除违法建设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一旦拆除,后果不可挽回,所以如果当事人对拆除违法建设有不同意见,并就此提起复议和诉讼,在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不得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三)法律依据

(一)阶段概述:

如果强制拆除决定到期后,当事人仍然不自行拆违法建设,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执法部门就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这个阶段就是行政强制拆除实施阶段。当事人可独立对于强制拆除行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程序要点

拆除前提:

当事人在行政强制拆除决定做出后的合理期限内任然不拆除违法建设、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拆除公告: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应当提前5日在现场公告强制拆除决定,告知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相关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人员到场:

当事人是公民的,通知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上级单位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实施强制拆除。

证据保全:

强拆时对屋内物品要搬离后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通知当事人领取。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通知当事人清理有关物品,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应当制作财物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字的,可以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确认。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财物运送到指定场所,交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依法办理提存。

文明执法: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客观记录:

实施强制拆除应当制作笔录并摄制录像

(三)

法律依据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2

在农村,想要增加住房面积只能通过自建房的方式增加。因此,许多地方的农民朋友们都认为自己在自己家的地上建房子没有任何的问题。而部分有一定法律意识的村民则会问一下村委会,得到能建房的回复后开始建房。但一切真的那么简单吗?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农村自建房都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各地对于宅基地面积也有一定的规定。所以凡是超出宅基地的自建房都是不合法的。

此外,就算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也是需要进行申请,在申请通过后再经合法流程进行建设的。在这里农民朋友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申请并不是指向村委会问一声就行,而是要经过一个完整且正规的流程才行。

到了这里,可能一些农民朋友就开始担心了。自己在建造房屋时并不知道这些,只知道问一声村委会或者连问都没问就直接开始建造了,那么现在房屋会不会被当成违建处理掉啊。如果真的被下达了期限拆除通知书,我们又应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下面信之源李律师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行政机关是否保障了相对人的听证权

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涉及被征收人的房屋及其他建筑,属于重大财产权益。

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前告知行政相对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若行政机关未进行告知,就属于明显的程序违法。

二、决定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出于违法建设治理的目的,某些急于实现该目的的地方行政人员,可能会没有经过讨论就作出责令限期拆除房屋的相关文书。

然而限期拆除,明显属于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经过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慎重决定。

是否依法进行了调查并收集证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可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此处为处置违建),应经过全面的调查并有充分的证据。调查人员应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及询问笔录,并经行政相对人的签名确认。

此外当事人需要知道的是,实践中一些地方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法律性质定性为“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决定。在此种定性下,行政机关处置违建的决定应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作出。虽适用的法律明显不同,但其内容、步骤上却有很多相似之处,并不需要老百姓自行去区分。

四、是否明确告知相对人复议及诉讼权利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这也就是说,即使房屋真的属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也不能立刻强制拆除,应当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法定的救济权利,并列明法律规定的复议和起诉期限。

一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复议或者诉讼,强拆行为就必须中止下来,待法院的生效裁判作出后才能继续推动强拆。

律师提醒

当事人遇到行政机关认定自己的自建房为违法建筑且要被强拆时,千万不要慌张,更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而是应该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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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3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全县大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根据县委、县关于开展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就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采取得力措施,对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建立查违控违长效机制,全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打和控制违建势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洁拆违;妥善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有效地处理查违控违工作中的问题。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责任区)内的查违控违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拆违控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违法建设的查处,应坚持以乡镇人民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县直职能部门为违法建设查处的实施主体,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的限期内自行及接受助拆的,依法组织强制。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

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要建立县直单位拆违控违联系制度,协助所联系的村(居)做好拆违控违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范围、重点、时限、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城市违法建设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住建局按工作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农村违法建设后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由乡镇人民具体组织实施;后的长效管理,由县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到要突出重点,建设、整理、复垦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

(一)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20_年4月以来的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

(二)、工作步骤

20xx年度拆违控违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4

控违拆违情况汇报

【篇1:乡镇拆违控违集镇建设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拆违控违 奏响集镇建设和谐乐章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街道作为的桥头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移师的主战场,征迁工作的先行者,拆违控违任务十分繁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紧紧围绕全区拆违控违工作要求和三轮“拆违百日行动”目标,拆违控违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全年共出动人数2980人

次,拆除违法建筑115处17556平方米,其中新建违章3561平方米,历年违章建筑13995平方米,完成率。较好实现了区政府下达的目标。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随着大江东新城建设的深入推进,一些群众不惜代价地建造违章建筑,骗取国家拆迁补偿费用。对此我们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落实区委区政府精神,成立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办事处主任负总责,主管领导抓落实,街道拆违队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思路。街道办事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两个文件对土地管理、清理违章建筑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并在年初成立了河庄街道综合治理巡防大队,新招33人,拆违控违专职队伍由20人扩充至53人,形成了一支声势浩大的拆违控违队伍。

(二)营造氛围,宣传到位

人民群众对非法搭建违章建筑的危害认识不清,是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的最大原因。我们从注重抓宣传教育入手,运用街道广播、悬挂横幅、入户交流等宣传手段,强化对拆违工作的宣传,特别针对违法建设户,执法队员不少于上门3次,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动员其自行拆除。

(三)多措并举,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将拆违控违队员安排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城建中队分河庄片和新围片两片进行分组巡查,建立台帐,跟踪防控违建。

二是加大有情执法力度。采取上门入户宣传先行,化解矛盾政策先行,自行拆除保障先行的方式,引导群众配合。 三是加大行政强拆力度。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积极稳妥做好拆违控违行政强拆工作,对不听劝告,顶风抢建行为,组织力量强制拆除。

四是加大重点工程拆违清障力度。利用江东大道、河庄大道、新城开发建设以及村庄、河道整治契机,加大拆违工作力度,做到拆建结合,美化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五是加大监督举报力度。通过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将违章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长效管理,保障到位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机制。街道与各行政村签订了国土管理、村镇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把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列入了村干部的年度考核。

二是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出台《街道综合治理巡防大队队员考核评分制度》、《巡逻车辆管理细则》等规范队伍建设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是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对来电、来信、来访能认真记录,耐心听取,热情服务,确保来信来访等投诉案件得到及时受理和处置,把新建违章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减少老百姓的经济损失。

我们拆违控违虽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区政府对我们的要求仍有距离:一是违法建设面广、量大,拆违任务仍十分艰巨。二是违法建设形式多样,建成时间较长、成因较为复杂。三是拆除历年违章问题十分棘手,违建户对抗情绪比较严重。四是随着大江东新城建设的大力推进,

新违建时有发生,控制新违建刻不容缓。

新的一年,我们将借今天会议的东风,按照区长提出的工作要求,打好10年首轮“拆违百日行动”之战,努力巩固拆违成果,严格预防出现新的违法建设。一是继续加大执法宣传,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二是完善查处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实行联合管理、共同执法,坚决狠刹违章建房的歪风。四是继续加大源头控制力度,采取每天查、普遍查、重点查、反复查的形式,力争把违章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坚持“拆、建、管”并重,做到“拆一片、建一片、绿一片、美一片”。

我们相信,有区政府作坚强后盾,有区督违办的指导帮助。和我们对拆违控违工作的不懈努力,依法管理城镇一定会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理解支持,我们的城市化进程一定会进一步加快,我们的家园也一定会越来越美。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篇2:关于控违、拆违工作的汇报】

红枫湖镇关于打击违法建筑工作开展

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贵阳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和拆除违法建筑及追究相关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打击违法建筑工作,特别是“”金阳新区出现违章建筑垮塌事件后,我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力量,依法坚决打击,加大控制和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力度,严肃追究控制和拆除违法建筑中的各类违法行为。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期控违拆违工作情况

近期来,我镇加派人手,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出现的违法建筑及时制止,坚决打击。截止5月16日,已下达责令违法通知书43户,报市国土局建议处罚户4户,开展集中拆违行动6次,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8户,拆除面积2620平方米;第一次:3月21日,拆除3户违法建筑,共计500平方米;第二次:3月23日,拆除1户违法建筑,计100平方米;第三次:3月26日,拆除5户违法建筑,共计800平方米;第四次:4月6日,拆除1户违法建筑,计120平方米;第五次:4月15日,拆除5户违法建筑,计750平方米。第六次:5月4日,拆除3户违法建筑,计350平方米。同时,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制止了违法建筑20余户,通过近段

时间工作,现红枫湖镇境内的违法建筑行为得到了有效遏止。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二)加派人手,充实力量。针对国土所、村建所人少事多现状,专门从其它单位抽调了2名作风硬、能力强的同志加上国土、村建相关工作人员共10人组成巡查执法工作组,负责日常巡查力量;组建了70余人的拆除违法建设执法中队,并设立3个小分队,负责集中拆除行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镇一是专门组装宣传车1辆,录制了违法建筑相关法律知识光碟,在巡查过程中滚动播放;二是要求各村在村民组醒目位置必须书写1-2条宣传标语,镇集中在违法建筑较为突出的黄土制作宣传标语2条;三是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各种渠道让广大农户知晓相关知识,力争使违法建筑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态势。

(四)日常监管,依法坚决打击。我镇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每天都有镇工作组人员在面试巡查,对出现的违法建筑及时予以制定,将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多次告诫不听的依法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坚决予以拆除。

(五)解决问题,强化保障。一是人员队伍保障,专门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成了巡查工作组,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同时,组建了70余人的拆除违法建筑应急队伍3个;二是经费保障,将控违拆违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开支范围,已累计投入经费3万余元用于控违拆违工作。

(六)疏堵并举,畅通渠道。实行限时办理,每周例会制度,对于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提交申请后,村组在5个工作日内完善程序上报,镇国土、村建收到申请后,必选在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办公,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由分管领导每周召集相关站所召开评审会议,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及时组织上报。

三、存在的困难

一是打击违法建筑工作的力量薄弱。由于乡镇人少事多,加上我镇地处城郊结合部,违法建筑点多面广,仅靠乡镇力量显得势单力薄。

二是违法建筑拆除设备简陋,缺乏专业工作,在拆除工作中安全保障难度较大。

三是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知识欠缺,, 需要上级部门给予相关指导。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做个明白人,提高群众大局意识,自觉拆违、控违,减少群众损失。

二是进一步加强村为主的工作机制。要求各村进一步做好摸排、调查工作,建立村发现、村制止、村报告的工作机制。加大村级考核考评力度,把各村违章建筑面积作为村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大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 红枫湖镇人民政府 20_年5月16日

【篇3:控违拆违办工作总结】

铁山区20_年度拆违控违工作总结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责任到位。

为加大对违法建筑巡查发现和查处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精神,区政府出台《铁山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细则》(铁政办发?20_?24号)、《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零违建”社区(村)创建活动的通知》(铁政办发?20_?25号)等文件。每月对巡查管控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由区财政局严格按奖惩内容兑现。

二、加大宣传力度,法制教育到位。

1、在违法建筑重点管控区域张贴宣传册、在全区范围内

制作10块违法建筑举报牌,在违建管控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同时结合《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试行)》颁布二周年及“”法制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通过宣传鼓励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建筑,今年我队新发现的新建违法建筑有多起是由群众举报发现。

2、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村活动,走进社区、村与居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积极宣传《xxx城乡规划法》,同时把区委区政府坚决打击违法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传达到每一个村民和居民。

3、积极开展“零违建”社区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区控违办把辖区9个社区创建“零违建”社区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控、拆并举,以控为主。为减少和遏止新违建的产生,除责任区分片负责外,铁山区城管大队每天还安排专门人员对辖区进行巡回检查。严防突击抢建行为的发生,对发现的违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拆除”,100%做好控违工作,实现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今年社区内共发现新增违章建筑53处,下达停止违法(自行改正)通知书53张,共组织大型拆违行动7次,拆除面积达平方米,为矿山路社区、冶矿路社区、九龙洞社区、建设路社区创建“零违建”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明确工作职责、巡查管控到位。

员,负责全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领导工作。巡查工作组下设五个巡查组,全天候对辖区范围进行巡查管控。

2、挂图督办、管控到位。在分片巡查、责任到组的基础上,对重点管控对象落实责任到人;对已经审批的建筑标出形象进度,达到审批楼层后重点监控,确保工程按规划要求收尾;对未经审批的违建户做到一天两次巡查,确保停工到位,大队分管负责人每天按图督办。

3、多措并举、以拆促控。一是对于违法建筑我们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打消群众违建的念头,在减少群众的损失的同时也减少管控工作的压力;二是对历史形成的违建,我们通过社区、村委会或主管单位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有情执法,帮助他们自行拆除(如盛洪卿村基督教堂后和右侧的两处新建违法建筑的拆除);三是对于危房改造,由区规划分局牵头组织规划业务办公会议,对申请危房改造户研究讨论,做出是否批准建房的决定。对审批改建户收取1-5万的保证金,确保控制到位。对没有审批的严格控制,做到“晚上做、白天拆,白天做、当天拆”,确保管控到位。

四、相关部门联动、确保强拆到位。

一年来,我区对新发现的违法建筑,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在组织强制拆除前,根据《铁山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细则》、《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零违建”社区(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拆违预案,确保强拆到位。

在每一次的拆违行动中,按照部门联动机制,公安、城管、政法委等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医院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出动设备,形成强大的拆违合力,确保强拆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来我区拆违工作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稳定事件。

三、下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进社区、村工作力度,走进社区、村课堂宣传城市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做到深入人心。 2、进行强化社区、村和部门的联动管控机制,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

3、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以拆促控。对新发生的违建坚决做到“晚上做,白天拆;白天做,当天拆”,决不姑息迁就,以拆违确保控违。 4、进一步严肃治庸问责,对巡查报告不及时,管控不力造成违建发生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从严处理。

铁山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5

20_年5月2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规划许可,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以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等非法定方式替代规划许可、搞“特事特办”。

与此同时,各地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也加强了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部分地方亦成立了“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办公室”等专门机构。

不可否认,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确实有利于国土利用规划的全面有效实施,但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机械办案、一刀切等不当办案,甚至违法办案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鉴于此,笔者尝试对违法建筑案件涉及的若干问题进行剖析与说明,期望对相关群体能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何为违法建筑

广义上的违法建筑是通常认为是指一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等,具体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公路法》《建筑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文物保护法》《公路法》《草原法》《消防法》《电力法》《防震减灾法》等规定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等。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狭义上的违法建筑主要是指未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件进行建设以及临时规划证失效后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等。

二、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

违法建筑的认定,有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在具体认定时要做到二者统一,但实践中却各有差异,通常采用形式标准。

形式标准是指: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证件:一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证件;二是是否按照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建设,三是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等是否超过批准期限而不予拆除。

实质标准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等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质标准认定过程中,又会涉及违法建筑的建设、扩建、改建、翻建等时间节点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施行时间节点等问题。

一般认为,在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实施以前(20_年)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宜追溯适用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而应当根据当时施行的《城市规划法》和现今依旧有效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行判定其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证件以及是否按照了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三、违法建筑的认定

住房和城乡xxx门、综合执法部门、城乡管理部门、乡镇政府等具有违法建筑查处职权的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发现涉嫌属于违法建筑的,首先进行立案调查,核查是否具有合法有效规划和建设许可证件,以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划和建设证件的规定。如果不具有规划和建设许可证件或建设不符合规划和建设证件的规定,则会认定属于违法建筑。后续会要求违法建筑的建设人或所有人限期整改或拆除,并可能就此作出处罚等。如果在限期拆除的时间内,不拆除的,则可能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

在执法实践中,查处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通常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查询案涉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等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证件,如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回复未取得的,通常会径行认定案涉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等属于违法建筑。该协查办案方式虽然简单易于操作,但普遍存在一刀切等问题,未具体分析案涉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等的建设时间、审批情况等,不利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违法建筑案件查处程序是什么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定,有权查处违法建筑的机关发现违法建筑线索后,通常进行初查,如果确实涉及违法建设的,会呈报主管领导批准进行立案,立案后的具体程序为:

1、现场检查、勘察、测量、询问等

2、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等核实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证件

3、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4、限期拆除

5、未自行拆除的,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

6、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五、对限期拆除和强制拆除决定不服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行政机关违法建筑的限期拆除或强制拆除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进行诉讼立案时,可以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之规定,先行尝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不予以强制拆除。

六、不属于违法建筑,却被行政机关拆除了,能否获得赔偿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违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在满足国家赔偿条件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

如果最终认定属于合法建筑,但却被行政机关给强制拆除了,该建筑的所有权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一般根据鉴定或评估结果确定,通常为重置成新价。

七、虽然属于违法建筑,但程序违法,且拆除方式不当,对建筑物内的合法财物造成损害的能否获得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违法建筑因不具有合法性,故行政相对人对其不享有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在违法建筑拆除时,虽然程序违法,但由于行政相对人对违法建筑本身不享有合法权益,故行政机关不负有对违法建筑进行赔偿的义务。但如若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时,违反法定程序,且拆除方式不当,对违法建筑内的合法财物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进行赔偿。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6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

四、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乙方在付款时,为确保在以后的房产过户顺利,将暂时暂扣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款项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经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给乙方。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九、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房订金。

十、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年农村购房合同范本(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元(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中证人(签字):章

年月日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7

一、我市城中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一)违章建筑的定义

违章建筑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二)我市违章建筑特点

20xx年城中中队共查处违法建设37户,其中经过规劝自拆7户,自拆面积62平方米,强硬拆除违法建住17户,强拆面积208平方米,停建13户,停建面积121平方米。就数量来看,违章建设的总面积达到了391平方米,当然,还有未被查处到的,总体来说是相对较多;从分布来看,南园路、人民南路、古松弄、桃园路等各条道路周边及小区内都有不同程度的违章建筑;由于城中区域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长,内部构造相对复杂,部分街道也较为偏僻,很难在正常的巡逻过程中被发现,被查处的违章建筑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市民的举报,而且往往都是已经建成的。综上所述我市城中区域的违章建筑存在着数量较多、分布较广、隐蔽性较强等诸多特点,给我们依法查处带来了不少困难。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一)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

(二)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

(三)影响依法行政。违章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四)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五)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处乱建,达不到技术规范,容易造成邻里纠纷的大量出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背道而驰。

三、违章建筑大量形成的原因

违章建筑上述的这些特点和危害致使它的查处成了工作难点与重点。为了更好的处理相关的违章建设,有必要充分认识违章建筑形成的深层原因。

(一)违章建筑大量产生的根源来讲:经济利益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经营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为违章建筑的主要动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租房效益大,而违法的成本又轻,造成了老百姓养猪不如出租的现象。同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小车子已开进寻常百姓之家,随之也带来了大量车库或备用车库,还有不少家庭的厨房和餐厅也开始搬出主房,这些都产生了许多违章附房。

(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处罚不力是违章建筑泛滥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判别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以详细规划即详规为标准判断的。而在当时,详规要么很粗糙,要么根本没有,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不少人对城乡规划特别是详规的法律效力一无所知,随意变更规划是常见的事。由于没有详规,或虽有详规却得不到严格执行,这就给行政执法机关判定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否严重影响规划留下了非常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对这一自由裁量权却无约束机制。于是在同一地段,对类似的建筑,对甲认定为严重影响规划,决定拆除,而对乙则认定不严重影响规划,不予拆除。此类执法不公现象,不一而足。

四、违章建筑的对策意见

要指出的是,违章建筑不是仅仅依靠个别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查处就可以轻松解决的,要根本性的减少,甚至消除违章建筑,需要多方面多个层次的共同努力。

第一坚持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强化违章建筑危害意识,使居民充分认识到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新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群众能举报,愿举报,敢举报。

第三加强执法力度。实践表明,执法力度稍有松懈,违法建筑者就得寸进尺,违章建筑便死灰复燃,同时还带来了相互攀比,你家盖一层,我家盖二层、三层。为此,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必须从严打击,严厉查处,绝不能再搞“以罚代处”,要达到重创正在违章建筑者,震慑有意违章建筑者的目的。对于严重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违章建筑,必须实行强制措施,决不可让其心存侥幸;对于无视政策、明目张胆、正面挑衅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必要时让司法介入,以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完善相关法律目前,针对楼顶违章建筑,主要以自拆为主,对坚决不拆除的城管大队也面临法律难题。执法大队并没有强制的`拆除权,如果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表示也有难度,因为要拆露台的违章房必须穿过业主的合法房屋。因此,需要规划、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健全相关法规,增强其操作性和强制性,起到严厉整治的目的。

总结

违建投诉回复范文1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甲方为___ ___省__ ___市__ ___区/镇____ ____居民 甲方配偶: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房屋地址: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区/镇__________居民 根据《^v^合同法》 、 《^v^土地管理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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