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还不够公正规范精选一
一、营商环境总体推进情况
(一)健全机制体制,制定工作方案
2月28日上午,高新区召开第4次党工委会议,专题传达贯彻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区领导在20_年全区工作会、经济工作会、投促大会、项目推进会等重要会议中多次强调该项工作,要求高新区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全区各部门协同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转发《绵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高新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区目督办每个月督查推进落实情况,截止8月底,任务清单中除新建县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正在推进外,其余任务均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落实文件政策,推进三大领域改革
我区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提出建设项目审批各环节的办理时限都为即办件的目标,最大限度的缩短审批时限;对不动产常规业务5个工作日再次压缩,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95%可达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抵押登记实现1小时办结,查封、解封登记实现随到随办、立等可取;推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度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做实企业办照“136工程”等措施,深入放宽市场准入。20_年上半年,高新区市场主体实有登记23961户,同比增长20.02%,20_年新登记2335户,其中企业880户,个体1455户。
(三)树“高新服务”品牌,强化服务意识
打造“高新服务”品牌,高效推进18个省市重点项目,京东方b11项目提前点亮,创造京东方业内项目建设最快速度,设立“建设者之家”,用真心服务集中发展区建设者们。认真落实“挂图作战”,每个项目由一个区级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项目专员负责,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项目专员、专项考核、例会推进、协调会商、公示倒逼、督查通报”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全区项目建设。
二、政务环境优化情况
(一)推进“最多跑一次”,提升服务效能
按时完成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各阶段工作。截止8月30日,我区共认领各类事项855项,网上办件472件。《绵阳高新区“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马上办”“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已公布实施,第一批清理公布的“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马上办”“就近办”事项达112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占82.3%。下一步,配合市上开展“同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事项清单继续梳理细化。
(二)优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功能
区党工委会已研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新建工作方案,新大厅有两层共约3000平方米,将严格按照大厅的综合受理区、休息等候区、咨询服务服务台、自助体验区域、自助终端办理区等区域标准化设置要求进行建设,做到高新区政务事项应驻尽驻,一楼侧重个人业务、二楼精准服务企业,最终达到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效果。区级部门政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三级服务机构已建成,印发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的通知》、《关于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等,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办事模式、服务事项、服务信息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并持续优化。
(三)贯彻政策制度,积极开展工作
用好用活绵阳市“民营经济33条”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去年高新区共为各类企业退税2亿元,在全市范围内位居第一。高新区按市级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已成立不动产城西分中心、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专厅、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专厅,率先建成全市设备最齐、功能最全、面积最大的公安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齐配强窗口人员和硬件设施。目前已协调水、电、气入驻区不动产大厅,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规范城市供气、供水报装流程的通知》。
三、法治环境优化情况
(一)持续减证便民,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已建立高新区本级证明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我区保留的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18项,通过系统数据共享的方式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了证明事项22项。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托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系统建立了高新区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信息公示共享。
(二)建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问诊”
组建了涵盖法律服务、政策宣传、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公证、鉴定多位一体的“高新区服务重大工程项目综合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法律问诊”和为民营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主动向企业“问诊把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看方抓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以来,为企业及职工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件次,受理企业农民工援助案件19件。
四、市场环境优化情况
(一)落实减税降费,助推经济发展
以纳税人满意度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为工作思路,制定高新区税务局细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在税务大厅设减税降费咨询专区,印发税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编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电子书,开展减税降费知识竞赛,量身定制个性化减税降费方案,推行一证一手印退税,建立减税降费宣传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共同开展政策辅导宣讲,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20_年上半年,全区已完成退税4857.64万元。
(二)搭建融资平台,缓解融资难题
为精准对接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推动政务服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我区打造了全国首个财税资综合智能服务平台——税鑫融,旨在解决中小微和军民融合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问题,充分调动军民融合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性,推进“银税互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平台运行仅一年来,已为400余户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综合金融服务,累计提供贷款超过6000万元。
(三)强化政策扶持,助力企业发展
已出台了《绵阳高新区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绵阳高新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政策,按照“一企一策”思路,对区属企业按照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产业类别,从载体建设、科技金融、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段精准扶持,推动企业快速上档升级。在绵阳高新区20_年投资促进大会上,高新区为辖区16家企业兑现20_年度科技创新产业扶持资金总资金31651.5万元,以真金白银切实支持科技创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打造双创升级,提升科技转化成效
高新区以科技资源支撑特色载体建设为抓手,倾力打造多元、开放、融合的“双创”升级版--“融创绵阳”示范品牌。已连续举办了三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绵阳)科技军民融合专题赛,探索“产业链+科技众包”的成果转化模式,搭建起军民融合资讯共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新技术产品展示的“绿色通道”,促进了科技成果与现实需求的直接对接。积极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孵化载体建设,建立“创业导师+联络员”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全链条、零距离、高品质的“保姆式”服务,建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探索出一条“持股孵化、参股经营”的新路子。及时配套出台了《绵阳高新区“双创”升级示范园区项目实施方案》和《绵阳高新区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资源支撑型)》《绵阳高新区创业孵化载体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尽快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新旧动能的转换。
五、人文环境优化情况
(一)优化决策机制,建设信用体系
已印发《绵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正抓紧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二)积极走访联系,努力破解难题
印发《绵阳高新区关于开展全区“四上”企业大走访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将辖区262户“四上”企业走访工作分解到区领导及责任部门,制定走访企业信息登记表,采取集中走访和单独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每个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情况。目前已完成全覆盖走访工作。
(三)落实“服务绿卡”,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落实“服务绿卡”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绿卡”制度,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寻求更多支持的同时,为持卡人及子女在就医、就学及其他等方面提供便利。下一步,将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制定的《绵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为外投资者和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子女在落户、就业、就医、上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六、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全面推行“双公示”制度,规范编制《高新区政策汇编》、办事指南、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及时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清理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招投标、安全验收检查等信息。及时公开机关单位招聘信息,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定期公开社保参保、城乡低保等情况,尽可能让更多的群众知晓。
(二)做好宣传工作,强化氛围营造
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在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各级政府网站及其“两微一端”等采取线上线下展示的方式,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同时,邀请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和绵阳电视台等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介,加强对区产业发展、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党的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好作法、新经验和新成绩进行重点宣传,基本形成“重商、尊商、亲商”浓厚的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督查考核
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轮岗制,定期外出参加业务培训,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素质好的骨干充实窗口一线,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绵委办发〔20_〕32号),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全面落实《绵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激发干部担当精神,同时持续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行动,区目督办会同区纪工委监工委机关通过暗访督查、个别谈话及群众和企业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破坏全区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长效监督。
七、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够明确,法律授权缺位
按照通常的管理体制,国家级高新区可以行使市级管理权限,但产业发展中重要事项审批权限一般在中央、省一级,特别是大投资项目的核准、规划、国土、环保、安监等都需要省级以上审批,有些即使下放也要求省、市、县三级实施,加上一些市级部门尚未树立“市、区一体”、共同发展的理念,把园区和县同等对待,对一些重要职权下放不到位,尽管部分市级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设立了分局,但从实际来看,这些分局大多数时候只是一个接件平台和“二传手”,很多事项还是要报市局审批,园区和企业报批报建程序繁琐,影响了产业发展效率。
(二)园区体制机制受限,基层监管难度加大
随着改革不断地深入,特别是市上机改后对园区机构行政审批权限仍未正式明确,我区各部门依然存在对应市级多个部门,甚至一个工作人员对应多个部门,且园区无税务稽查、安全检测、食药监管、卫生计生等专业执法机构,具有资质的监管执法人员缺失严重,需要报请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4行政执法,办理环节冗长,证据保存难度大,降低了行政效率,造成基层监管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
20_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还不够公正规范精选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2、我局目前还没有交通运输职能,对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不便开展。
20_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还不够公正规范精选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我国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企业负担仍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审批难审批慢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产权保护仍需加强,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等。目前亟需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牵头负责在20_年底前修订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和地方按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牵头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政策协调,提高政策精准度,稳定市场预期。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银保监会要抓紧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修改完善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要指导各地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各地区要通过设立创业启动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银保监会、税务总局要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银保监会要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要在20_年底前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_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负责在20_年底前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查处并公布一批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发展改革委要监测评价城市政务诚信状况,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区要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同时,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五)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_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商务部要督促各地区20_年底前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组织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20_年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要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
(六)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_年3月底前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_年底前制定出台征管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区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
(七)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财政部要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抓紧建立并启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要求,抓紧制定公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海关总署要牵头商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20_年底前整体通关时间比20_年压减1/3,到20_年压减1/2。商务部要尽快完成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调整,减去已无必要监管的产品。
(八)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抓紧制定出台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的操作文件,简并退税率,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确保20_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目前13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尽快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九)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_年底前公布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20_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20_年出台指导地方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文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等有关部门,在20_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同时,再提出一批优化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议。20_年在全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地方统一审批流程,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完善审批体系,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用地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有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审改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时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并于20_年1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开。要按照涉企许可证全覆盖的要求,抓紧梳理形成中央设定的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组织各地区梳理地方设定的各类审批事项,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广。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基础上,20_年底前研究提出疏解“堵点”、优化流程的改革措施,编制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十一)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20_年底前,国务院审改办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20_年3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国务院审改办要在20_年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国务院审改办要组织有关部门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许可。
(十二)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务院办公厅要督促各地区抓紧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快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20_年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同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
(十三)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要组织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20_年底前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地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_年底前再取消10%以上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科学合理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增加认证机构数量,引导和督促认证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整改问责。
(十四)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在20_年3月底前,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要推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金融类协会规范合理收取会费、服务费,减轻企业负担。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要在20_年底前部署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
(十五)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地区要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严肃追究责任。财政部要抓紧研究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具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抓紧制定出台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十六)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局要采取措施提高专利、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确保20_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在20_年底前制定出台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实施工作,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十七)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完成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_年底前将清理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发展改革委要配合高法院继续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20_年6月底前再审理公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十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我国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十九)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既提高监管效能,又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_年底前研究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快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规范认证行业发展,通过质量认证和监管、完善标准规范,促进企业提品质、创品牌,让群众放心消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20_年底前完成50个以上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国务院办公厅要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_年9月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二十)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及时纠正一些地区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要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分别制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指导各地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财政部要督促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二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并层层明确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制定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二十二)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同时,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三)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在20_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等方式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_年在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_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二十四)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20_年底前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二十五)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十六)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各地区要在20_年底前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国务院。
20_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还不够公正规范精选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2、我局目前还没有交通运输职能,对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不便开展。
20_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还不够公正规范精选五
【摘要】李克强总理在20_ 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愈加迅速,我国经济发展对营商环境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今年,我们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更大,推出的措施也更有针对性。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给创新创业创造以更好的环境,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据此,笔者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民营经济 营商环境 市场经济 经济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近年来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放管服”,显著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_年,我国营商环境排名在全球190个经济体当中,从20_年第78位上升到第46位,位次跃升了32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日前,国新办举行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情况吹风会等一系列活动,充分显示了我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一)民营企业面临非平等的竞争
一直以来,民营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经济形式之一。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因此,要想使民营经济更具活力,为我国经济做出更大贡献,优化营商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的很多问题都来自于不能平等参与竞争,包括融资条件,享有的公共服务,税费负担等方面。民营企业融资税率高,环节多,很过银行不愿贷款给民营企业,政府部门也不会轻易与民营企业合作。此外,民营企业在经营中经常面临维权困难的问题,吃哑巴亏。在市场准入,补贴等政策层面,民营企业也面临或多或少的歧视现象。
(二)营商便利化程度较低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入世贸组织成为正式成员,行政审批制度中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其中一些问题已成为发展生产力的障碍。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国内外改革呼声越来越强烈。
从去年世界银行对中国商业环境的评估来看,我们在便利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这反映在建筑许可证等指标上。我们的处理流程不够方便,耗时较长,处理业务相关事务的环节和流程太多,太复杂,导致企业花费的成本和时间都很高。
(三)地方发展不平衡
投资界的一句“投资不过山海关”一语成谶。当前,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营商环境也有很大差别,地区营商环境差异过大不利于整体经济的发展。例如在东北地区,由于国有企业数量较多,企业自主权不足,导致东北地区营商环境差,企业活力不足,这将直接影响其它企业在东北的投资及经营,这将不仅不利于东北地区的发展,对其它,乃至全国的其它产业也有不利影响。
(一)改善民营企业面临的不平等现象
改善民营企业在竞争中遇到的不平等问题,首先要放开竞争的准入门槛,给予民营企业平等竞争的机会。民营企业并不是弱小的代名词,改革开发中民营企业的出色表现充分证明,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分。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各大银行放开针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条件,适当降低贷款利息。同时,减税降费也应充分落实,给予民营企业切实的利益。加快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使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充分合作。去年,中国联通与阿里巴巴进行混改就是很好的例子。
(二)加快落实放管服
中央政府应当下放行政权力,在没有法定依据和授权的情况下,降低行政权力,明确多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力。政府各部门要创新和强化监督职能,运用新技术、新制度,加强监督体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推动市场事务向市场决策,减少对市场参与者的过度行政审批,降低市场参与者市场运作的行政成本,提升市场参与者的活力和创新能力。简政放权是人民的愿望和治理的方向。加快简政放权可以大幅提升营商的便利化水平,从而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快营商环境统筹发展
针对一些地区营商环境略显落后的情况,各级政府应优先解决,加快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使之尽快赶上其它地区的水平。在各级部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交流学习活动,学习其它地区、部门的经验。争取做到各部门,各城市,各地区协调、统一发展,整体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优化商业环境,我们应该拥有责任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优化经营环境的领导,做好安排,加强对解决本地区本部门经营环境中突出问题的监督。各级政府要具体推进商业环境优化。各级各部门要正视问题,扎实工作,积极整改,鼓励勇往直前,切实形成全面、全面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各领域经营环境优化。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得到加强,推出的措施也更加具体、有力。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给创新创业创造以更好的环境。要继续聚焦营商环境的短板弱项,加大改革力度,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的软环境。这些都将有利于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将以上措施落到实处,营商环境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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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一览.关于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思考[j].智库时代,20_,(27).
20_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还不够公正规范精选六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学习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不透彻的问题,缺乏对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的研究,导致学用脱节;注重干好本职工作,缺少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研究热情,对当前我市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
二是宣传发动不广。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宣传工作上采取的办法简单,方法灵活,内容老套,不接地气,利用信息化手段宣传造势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主动开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整体效果不理想。
三是落实力度不强。党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较少,导致工作配合不够密切,导致在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对于运政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参与力度不大,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是理想信念根基扎得还不够牢。上述问题的出现,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还缺乏不忘初心、时刻警醒和自我革新的决心定力。存在不学不用,急学急用的实用主义问题。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作为一名党员,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革命意志的再磨砺和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时刻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客观地说,由于本职岗位特点,不能深入学习研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文件和专业知识;主观上觉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落实好具体工作事项,导致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学以致用做得不到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把握机关支部集体学习时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积极参与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突出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微信平台大力传播社会。
20_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还不够公正规范精选七
xx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在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开采矿产资源、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提供了资源支撑和优质服务,现就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土地规划编制,积极服务用地报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对土地利用管理具有宏观控制和指导作用。一是我区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初,就充分考虑了各类企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大力发展现代工业,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二是认真做好企业用地需求的报批工作,为我区土地市场提供大量的土地供给,有效保障了企业用地需求。
(二)推进职能转变,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推进改善营商环境,我局高度重视,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规程等制度,制定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报批程序,设立了行政审批窗口,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原则和高效快捷的运转程序,实行“窗口”办文;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我局充分发挥了驻市政务中心窗口优势,我局多次认真梳理了各个类型业务件的办理环节,优化了审批程序,缩短报批周期,提高了用地审批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营商环境。
(三)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因机构改革,建设项目规划职能也划入自然资源局,为了精简审批要件、减少审批环节,我局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建设项目前期开展工作时,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选址和预审申请,我局一次受理,审核后一次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四)努力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环境,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_〕8号)精神,以为企业和群众“办一件好事为标准”,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证,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xx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与xx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合署办公,xx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只设立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
1、针对部门信息共享协同集成的问题。一是加大部门协调联动力度,稳步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构建不动产登记数据和房产交易数据互联共享的“中间库”。同时,积极和民政、税务、法检部门协调沟通,进行系统对接,主动打破信息孤岛,互通共享登记数据资料。二是网上申请预约,微信平台服务。建设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预约、公示公告、证书查询、查验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查看。目前正在调试运行。
2、针对办理流程优化集成的问题。大厅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国办8号文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通知》要求,做到权籍调查、办理程序、公告事项、办结限期压缩到位,简单件即时办结,一般件5个工作日内、复杂件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中在大幅压缩审批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升了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3、针对窗口设置科学集成的问题。一是科学合理布局设置大厅。市、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统一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综合办公楼,一楼分设取号等候区、业务受理区、行政审批区、交费领证区,二楼分设表单填写区和资料摆放区,以及综合办公室、标准化档案室。二是保障窗口运行顺畅高效。大厅共设xx个窗口,将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受理和办理、税务、收费全部纳入大厅,进一步精简材料清单,办件不许提交任何复印件,不断简化办件环节,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受件、一套资料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严格按国家规定收费,坚决杜绝违规收费,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升。
个别企业的业主法律意识不够强,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非法占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加快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联合评审、并联审批。
二是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实。三是进一步缩短报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
20_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还不够公正规范精选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宁东基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四个新定位”以及“12111”战略,优化提升营商环,有力促进了宁东基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0_-20_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378亿元,年均增长11.3%,固定资产投资截至9月份达到513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12.1%;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6%,占全区的近1/3;全口径财政收入近百亿元,年均增长36.8%;今年1-9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1%,工业增加值增长9.7%。获评中国化工园区30强第6位,“聚焦重点降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典型经验做法三次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东基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宁东20_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包含简化企业开办手续、财产登记手续等10个行动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要求。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对宁东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世界一流煤化工能源基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完善政策制度。
印发了招商引资政策十条、金融扶持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十六条、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十条等一系列有力度、有温度、接地气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框架和机制,为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夯实基础。
(一)落实简政放权。
一是持续推进“不见面”改革,做好国务院、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目前管委会589项政务服务事项中86.25%的事项进驻大厅办理,“不见面”办理率83.70%。编制了《宁东基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了宁东基地部门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
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对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等行为进行自查,严格依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实现了“44证合一”,印发《压缩企业注册登记时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工商注册类事项审批时间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实施“证照分离”。
(三)减税降费利企便民。
制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截止8月底,宁东基地共减免税费5.9亿元。
(四)建立开放包容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不在清单之内、不符合规定和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进行清理取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三、加强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秩序
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依托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宁东基地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计划20_年全面实现市场监管行业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
四、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增强便利
(一)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三减一提升”活动,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的要求,全面开展办事流程优化和办事材料精简工作,做到无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各部门(单位)较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前缩减了114项申请材料、压减83个环节、缩短1228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按照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宁东实际,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589项。
二是创新实施“套餐式服务”模式。以给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跨部门、跨行业的事项办理流程,形成8个“套餐”,实现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流转。
三是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梳理,并于6月底完成事项要素与国家平台对接。积极推行便民服务代办,辖区9个社区(村)设立代办点,群众不出家门、不出社区就能申请办理事项,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开展投资企业“全程代办”,做好“店小二”服务。
精心设计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事流程(备案类)/(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流程图》,指导企业按流程提交各项资料。通过优化流程,项目建设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到48个工作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最快可实现4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20_年以来,共为606家企业代办2671件事项,其中为102家招商企业代办1840件事项,协调督办3172件事项。为企业抢抓发展机遇争取了宝贵时间。
(三)继续实施“多评合一”工作。
一是管委会自20_年以来共出资近1.1亿元为79家招商引资企业120个项目提供环评、安评等282项“多评合一”评估事项服务,极大的降低了投资企业的成本,使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效率和成本效能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二是按照基地投资项目“多评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对服务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严重逾期、重大质量问题等严重违规行为的26家中介机构予以清退出库,进一步规范了“多评合一”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四)切实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率先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率先在全区启动园区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事项的“区域评”工作。目前,核心区水资源论证报告已通过水利厅批复;“十三五”规划环评已通过生态环境厅批复,煤化工园区、临河综合工业园区、灵州工业园区、化工新材料园区、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等5个规划环评已通过管委会环保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预计年底前取得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