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范本一
会前,我严格落实“六必谈”要求,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联系点主要负责同志、x支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部分党代会代表以及人大代表共xx人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谈话,谈话内容涉及深化“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等x个方面问题,就自身差距、对方不足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谈话记录xx份,共征求批评意见建议经梳理归纳为xx条,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自我检讨,下一步将逐项整改落实。
按照此次xx生活会要求,我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人在集体中都会受到周围环境、风气的影响,而党员所受到的各种影响中,最大的是来自党内。然而,就在xxx镇各项事业转档调速的关键时期,我们党内出现了xxx、x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我镇政治生态造成了叠加式破坏。xxx作为我镇原主要负责同志、xxx作为我镇原合同制工人,他们政治底线失守,理想信念坍塌,主体责任缺失,任性用权,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严重污染了我镇的政治生态。特别是xxx作为x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一名共产党员,在我分管x工作后由于工作原因与他有一些接触,我曾认为他是一个老实干事的职工,但是按照区纪委的通报,他违反党纪国法,任意用权,收受贿赂、贪污巨额公款,令人十分震惊,可以说他是一名十足的“两面人”,特别是他对我镇政治生态的破坏更是令人痛心。我们要以xxx、xxx为镜、为戒、为鉴、为训,从反面教材中认真吸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因此,我坚决拥护区委、镇党委关于肃清“xxx和xxx恶劣影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把彻底肃清其二人恶劣影响作为当前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坚决把被践踏的纪律规矩严立起来、把被误导的思想认识和价值理念扭转过来、把被带坏的党风政风修复过来,努力营造xxx镇风清弊绝的政治生态。
(一)“‘四个意识’不够强,政治站位不够高,轻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对xxx、x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认识不深,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纯属是个人原因,自己来镇里的时间不长,保证不参与、不同流合污就行。回想自己分管x工作以来,也曾听到一些反面言论,但是由于怕影响了自己挂职期间的表现,并没有对此追根究底,而是当了“听客”一带而过,这也说明了自己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没有真正站在全镇的高度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树立“一盘棋”、共吹“一个号”的能力还不够强。
(二)“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停留在口号,没有真正传导到分管的每个部门、每位职工。召开分管部门会议时多以业务工作为主,专项讨论x支部党建工作的情况寥寥。在学习区委、镇党委下发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等一些重要文件时,只在党日活动时要求党员学习,或者借助分管部门负责人传达,没有辐射到每位干部职工,更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处处讲,出现xxx这样肆意用权、“小官大贪”的行为,究其原因是自己对“一岗双责”的认识和理解不深刻,造成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缺失”方面。我作为分管xx的副镇长,在xxx上出现了xxx这么大问题,虽然自己没有参与,大多也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这也反映出自己在具体业务工作中漏洞较大,有监管不严的责任。例如,对于xx,只强调施工前要通过班子会同意、施工中走招投标和完工后的效果,但是在xx等程序上,没有亲自参与监督,也没有邀请镇纪检等部门进行督查,放松了警惕,廉政防控意识较差。对于分管职工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存在好人哲学,有时批评浮于表面或者干脆不批评,没有及时的“红脸出汗”、严令喝止,有粗枝大叶、不拘小节的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范本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