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会先进个人事迹字简短一
一、评选项目
1、模范职工之家20个;
2、模范职工小家20个(班组、科室);
3、先进个人:最佳支持工会工作者40人(企业负责人),优秀工会工作者100人,工会积极分子50人,优秀工会财务工作者40人。
二、评选条件
(一)模范职工之家条件
1、工会组织机构建全,职能作用发挥突出,积极参加经开区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成效显著,贯彻落实了职代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签订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
3、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企业文化建设成绩突出;
4、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劳动竞赛,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
(二)模范职工小家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保证了各项生产安全制度的落实;
3、开展学习型班组活动,提高了技术业务水平;
4、完成生产任务成绩突出。
(三)最佳支持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法人、总经理);
2、积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高度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
3、推动《劳动法》、《工会法》贯彻落实;
4、切实帮助工会组织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从事工会工作的主席、副主席;
2、对工会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意识,成绩突出;
3、关心职工生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工作作风扎实,深受职工信任和拥护。
(五)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企业工会委员、女工委员、劳动调节委员、工会小组长;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和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
3、热心为职工服务,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造性做好自己所担任的工会工作,受到工会组织和职工好评。
(六)优秀工会财务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工会财务各种帐目设置规范合理。工会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独核算。认真记账、报账,账目完整、准确,手续健全,报表及时,管理规范;
2、严格执行国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在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方面发挥作用;
3、按时编报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及时督促行政部门按时、足额计提、计拨工会经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未建立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
2、未实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议的;
3、两年内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4、单位职工发生集体越级上访的;
5、基层工会经费未能依法拨缴到位的(包括由税务代收后的60%部分)。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经开区工会将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分配名额下达到企业工会;
2、各工会应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民主评选推荐;
3、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认真填报推荐表一份,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到经开区工会;
4、经开区工会对申报情况作最后审定。
四、表彰奖励
对已评选的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个人,经开区工会将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文件形式通报各企业。
对于工会先进个人事迹字简短二
为树立典型、进一步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工作,激发全体员工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推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让公司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法合理化、公平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本方案适用全体项目上的所有员工。
二、评选标准
1.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
2.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0%以上
3.爱护单位财物,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4.忠于职守,工作勤劳,作风优良,对工作认真负责
5.工作中能做到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专业技能精通,业务熟练,能胜任本职工作
7.工作效率高,及时准确,且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8.沟通协调能力强,能顺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9.注重安全,没有发生过安全事件
10.年度内无重大批次性质量问题
1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不良记录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1.个人主要责任目标或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2.不遵守公司相关制度,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
3.年度内受到公司通报批评处理的
4.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
5.个人主义观念较强,不团结友爱,私下拉帮结派,搬弄是非的
三、评选时间
工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时间为次年1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项目在1月31日以前完成本项目内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并向综合部推荐。
四、评选人数
工会先进工作者一般按照10%的比例进行评选(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五、评选方法及流程
各项目组按上述评选要求,不记名投票选出先进工作者,上报综合部。由工会主席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各项目组可再次进行评选。
六、表彰奖励
获得先进工作者的工作人员由公司工会统一颁发奖金1000元
七、管理部门
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公司先进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八、附则
本方案由公司工会、综合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