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范本一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构建和谐东乡为目标,全面落实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全县工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州县两级示范机关。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2、结合机关工作职能,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程。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创建活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创建活动有记录,相关文件、图片音像资料齐全,每年报送创建活动信息5条以上。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好班子”。
5、单位内部和谐,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
(二)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1、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
2、在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民族宗教矛盾纠纷。
3、深入开展5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开展文体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思想道德素质。
(三)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1、紧紧围绕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积极争取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法规中规定的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大力发展我县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成绩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东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切实维护各族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围绕“五难”问题,一年内至少办成i件以上的实事,对帮扶活动建档立卡,及时统计上报结对帮扶和扶贫情况。
3、认真落实各类培训任务,全面提高各族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使各族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务实、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高,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4、大力培养、树立、宣传、推广本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股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一)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牢牢抓住宣传教育这个有效手段,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认真组织全系统专题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新举措、新经验,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起“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做到“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确保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宗教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夯实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1、思想作风好。全体干部职工能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团结和谐,风正心齐,没有犯自由主义现象;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办事公道、讲究信誉、树立尽职尽责的职业风范;全系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无违纪行为。
2、干部形象好。爱岗敬业,业务素质强,胜任本职工作,作风务实,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待人接物热情周到,语言文明礼貌,仪表端庄大方,着装得体整洁,对待群众热情,服务周到,精神状态好,工作效率高。
3、服务基层好。实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透明,干部服务意识强,处理公务规范、简捷高效;实行服务承诺制,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解决处理的意见;工作扎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快事,工作有新思路、新措施、新突破,加大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的力度,无违诺事件发生。
4、内部管理好。干部主人翁意识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办公秩序规范有序,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等物品摆放整齐统一,办公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期间无闲聊、打牌、玩游戏等现象;部门内部无煽风点火、搬弄是非等现象;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县上和县局开展的群众文体娱乐活动。
5、遵章守纪好。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没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问题发生;上班时间精力集中,出勤出力,工作效率高;自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现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坚持按制度办事。
(三)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在活动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5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报刊、黑板报等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个体工商户中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宣传党的各项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氛围;另一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321”结对帮扶活动,真帮实扶,加快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二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强化市场监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以工作促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促工作。大力开展农资市场、食品安全、商业贿赂、商标广告、打击传销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全面进步;三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结合《东乡县工商系统-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以物质文明为基础的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四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加强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突出抓好本单位和监管对象中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禁毒等有关措施和目标责任。
(一)动员准备阶段:20-年3月10日—20-年4月10日,按照县上《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东乡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年3月11日—20-年3月31日,按照《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把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做实、做好。
(三)申报阶段:20-年4月1日—20-年5月31日,积极申报县州两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四)迎接验收阶段:20-年6月1日—20-年8月31日,根据《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整理文件、图片、资料,迎接统一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全员参与,积极争创,扎实推进。为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取得实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冯学文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隆、祁正礼、董致忠、纪检组长汪轩任副组长,分局、股室、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创建活动办公室具体设在县局办公室。努力形成分局、机关各股室、协会共同参与,全面开展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会议制度。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活动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措施或指导性意见。必要时可吸收分局、股室、协会负责同志参加,认真听取他们对活动开展的意见或建议,确保整个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三)强化督办落实。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争先创优的工作动力。
有关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范本二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安排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动员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同心同德、携手奋进,迅速掀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新热潮,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市委金花常委亲临指导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我区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这也是对我们开展好创建工作的激励和鼓舞。在此,我代表区委、政府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吴亮同志对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礼和乡、南街办事处、司法局等创建示范单位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区民宗局代表创建联系单位进行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讲三点意见。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有力抓手,既是各族群众之盼,也是现实发展之需。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凡是民族团结好的时期,肯定是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凡是各项事业发展好的时期,肯定是社会最稳定的阶段。当前,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民族团结工作至关重要,需要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深化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认识,全力以赴抓好民族团结各项工作。
(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动民族团结工作和宗教工作“两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精神,坚持目标导向,把问题和短板搞清楚,把重心和方向定位准,把思路和举措谋划好,努力把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我区具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良好条件。我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现有回、满、蒙、藏、壮等19个少数民族,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少数民族人口3.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其中回族人口3.3万人。近年来,我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回汉各族同胞共同生活在一起,早已水乳交融,互帮互助,手足情深。我区自20_年开展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已成功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自治区级示范单位13个、市级示范单位48个,为下一步创建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营造了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现实需要。我区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处,长期以来,各族群众密切交往,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共同发展,形成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和良好局面。当前,我区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利益纠纷和矛盾不断凸显,使民族工作在增进团结、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努力维护全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一)牢牢抓住教育引导这个基础。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就是要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来守护,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要注重政策宣传。突出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大力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推进党的民族理论方针和民族政策进乡镇、进街道、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扩大宣传面,增强引导力,扩散正能量,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二是要注重典型引领。抓好创建工作,发挥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乡镇、街道、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为主阵地,积极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创造全区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三是要注重氛围营造。精心安排好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既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的作用,也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多视角、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开展宣传,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唱响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努力营造团结友爱、同心同德、守望相助、携手奋进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实施“八大工程”这个主要任务。围绕《惠农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一是实施学校民族团结育苗工程。深入开展中华民族认知认同宣传教育,在广大青少年儿童心灵深处播撒中华民族一家亲、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种子”,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二是实施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着力构建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把社区建成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三是实施乡村和谐发展工程。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实现共同发展。四是实施提升党政干部民族工作能力建设工程。提高各级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增强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五是实施企业民族团结互助共赢工程。坚持把民族团结互助互惠教育纳入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全过程,实现企业、社会、员工各方共赢。六是实施军民互学共建工程。大力宣传军营中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事迹,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推动军地融合发展。七是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舆论引导工程。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引导网络舆情,始终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八是实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活动场所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牢牢抓住维护稳定这个前提保证。维护团结稳定、实现长治久安,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是各族群众共同的使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就是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底线,不断提升各民族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一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源头预防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调处化解等机制,认真开展涉及民族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民族方面突出问题,及时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要深化平安惠农建设。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严打严防严控各项措施,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管理,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和谐安定的良好局面。三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开展“四进”宗教场所活动,全力做好宗教活动安全保障的工作。坚持各方联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宗教和顺。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关键在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委、政府已经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推进和指导协调工作。区四套班子领导要结合分管和联系工作,积极主动抓好各自领域创建工作,定期召集会议研究,督促创建任务落实。区民宗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方案,全力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努力构建起“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创新方式,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把创建工作落实到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机关等基层单位、基层组织,覆盖到各行各业、真正激发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参与度。全区184个创建单位要按照《惠农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要求,突出实践特色,丰富创建工作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各种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使创建过程成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过程,成为持续增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严格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区民宗局、区委督考办、政府督查室要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加大督查力度,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通报,限期改正,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同志们,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努力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崭新局面,让我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名片更加靓丽。
有关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范本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xx年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20xx年2月28日——20xx年4月28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1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月29日——20xx年10月3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9月份,组织教职工篮球比赛。10月下旬,组织开展教职工跳绳和排球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0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xx年12月11日——20xx年12月20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有关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范本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当区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乌民创领﹝20_﹞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将民族团结创建进步示范市工作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提高辖区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现特拟定此方案。
(一)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通过图片展、成就展、文艺表演、集中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宣传教育,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教育,“五个认同”、“四个自信”宣传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民族团结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推动开展民族歌舞、体育、节庆等文化活动,促进文化共享、文化惠民,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文化生活需求,营造传播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滴灌式”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三)媒介融合创新推动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在车站、公交站台、环城路边、公园、景区景点、小区电梯楼宇电视、医院、服务窗口等醒目区域设置公益广告,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公益广告牌、出租车、公交车、路灯灯箱等醒目、直观地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深化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四)“九进”搭建纵深拓展宣传渠道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宣传,把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村(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搭建服务各族群众的有效宣传教育载体和活动平台,促进本地各民族之间、外来流动人口与本地各族干部群众之间进行交流互动、增进感情。
二是在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从孩子着手,通过“小手牵大手”,普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三是在宗教活动场所持续深入开展“四进”活动,突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题。
四是在景区、商业街区突出宣传民族特色文化,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业、中高端消费制造业融合发展。
五是在军营深入开展部队官兵与各族群众军民同心、水乳交融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感情。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入户到人、入心入脑,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创建工作参与度,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创建工作格局。
(一)前期准备阶段
以多种形式持续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全面攻坚阶段
1.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在辖区机关单位、军营、学校和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商务楼、酒店、宾馆、园区、景区、商业街区、宗教活动场所、新时代农民(居民)讲习所(传习所)等人员往来密集地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
2.各村(居)群众生活小区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或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绘制宣传栏或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应知应会口袋书。
3.各村(居)在国有企业办公区入口、电梯内的显示屏,各标志地点led大屏、楼宇电梯广告以及车站、机场、公交站、地铁口、环城路、绕城高速、中心城区交通要道和高铁、公交车、出租车、客车等交通要道、运输工具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
4.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制定政策措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学校教育、行业规范教育、村规民约及家风建设之中。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及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纳入辖区中小学的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综合实践活动、黑板报、宣传栏、显示屏等做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并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入民族知识、民族文化的教育。
5.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精神。
(三)持续深化阶段
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举办一次民族民间手工艺设计大赛;举办一场“民族团结进步杯”篮球大赛;挖掘、提炼和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四)总结提高阶段
1.持续增加宣传视频播放次数,加大投放宣传标语、横幅、海报、展板。
2.在传统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针对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问题,组织答疑解惑,回应关切,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认识和评价示范市创建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多角度展示新时期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3.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并与地方传统民族节庆、纪念活动相结合,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创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要把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宣传活动作为对各族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牢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认真总结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将总结材料报街道公共服务办。
(二)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各村(居)要把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握正确方向,把好政治关口。宣传内容要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切实改进文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切实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确保宣传有声有势、有力有效。
(三)强化监管,净化环境。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族团结敏感舆情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着力点放在团结稳定鼓劲上,正面宣传为主,着眼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对照《新光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和《新光路街道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责任分工,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创建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完成任务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严肃问责追责。
有关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范本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有关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范本六
根据尖扎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扎实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实现尖扎县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有效解决贫困农牧民的脱贫致富问题,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紧密围绕各民族“民族团结促和谐、科学发展上水平”的主题,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观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尖扎生态型旅游经济发展、开创尖扎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中央《关于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见过60周年以来我国和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全省范围内扶贫开发工作战线和我县民族工作的新成就。用事实说明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关注,让各族人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经济的重要性,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_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看得见、摸得着的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提高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村、模范、模范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如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板报宣传栏等,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利用报刊、电视、横幅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扶贫开发工作中显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阵地。
(四)组织干部群众到对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有关事件以及展现民族文化和民族发展进步的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并鼓励群众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加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六)把宣传教育活动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尤其是结合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深入调研,掌握贫困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悬挂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横幅,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国家、省、州县各级政府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宣传民族工作的新成果以及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新成就。
(四)着力解决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召开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相关人员座谈会,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民族工作情况,并积极中肯的听取关于推进我县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是全县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我办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力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