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和方法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实施“八五”规划为主线,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人防领域法治素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社会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争做建设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进一步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活动,认真学习宪法,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熟悉掌握人防法规,进一步依法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开发利用维护及安全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人防执法巩固提升年”活动要求和疫情防控、安全等工作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人防模范机关平安建设活动,制定完善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定期开展疫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发生被盗刑事案件、火灾等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冠状肺炎疫情。(责任人:张秀琴、周少军)
(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人防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规范人防工程管理和人防易建设费用征收,进一步完善人防开发利用单位、社区、学校、人防工作网络,基层人防规范化建设和人防进社区工作站,加强人防领域宣传实现全覆盖,学校人防教育培育新亮点,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得到全面提高。(责任人:郭文涛、刘恪欣)
(三)积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马克思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党员的思想动态,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确保党员干部不参与宗教、不信邪教活动。(责任人:张秀琴、金璐)
(四)完善矛盾化解机制。认真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和各项措施,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社会矛盾调解工作人员,建立重大项目立项、重要政策出台、重大利益调整风险评估,每月开展一次内部矛盾和人防建设领域矛盾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发生任何上访事件。(责任人:张秀琴、郭文涛)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教育规划,充分利用:“4.15”、“5.12”、“9.15”、“12.4”等时间节点,加强社会化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加强机关人员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责任人:张秀琴、郭文涛、周少军)
(一)加强领导。“一把手”领导是“八五”普法、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和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人防工作实际,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安全防控措施,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有效机制。坚持“一把手”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具体负责,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八五普法、平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作为人防年度工作和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明确责任,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机制。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做到全年有工作计划,半年有普法依法及八五普法工作重点排查,季度有集中研究,年终有考核,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点评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考查,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对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对标对表,主动认领,切实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四)强化宣传。大力开展机关学法、守法、用法以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人防法制宣传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
20_“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和方法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为加强普法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我中心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部署,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内容,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促进,为我区创建法治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以来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学习。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系统总结全民普法特别是“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七一”前后,运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和“惠州e普法”新媒体平台,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及学法考试。
(二)、增强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新颂布法律法规
4.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推广宪法教育精品课程并延伸多领城,继续推动全区中小学校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组织开展20_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做好全国第四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暨第十七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选送展播工作。
5.做好新颂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惠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新法律法规。
(三)强化大局意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中心工作
6.围绕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在中心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依法用工复工等法律法规,宣传即将修订出台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依法防控意识。
7、围绕三大攻坚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网络电信新型犯罪、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重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政务诚信、企业诚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宣传。
(四)、突出重点工作,分类推进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健全完善支委会议会前学法、法治教育培训、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日常学法年度考试、依法决策制度,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推动领导干部法治学习走在前、作表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落实年度学法不少于40课时要求,组织中心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五)、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9.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中心的顾问律师,在签订合同和涉及法律风险的事项征求法律意见。
1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中心大屏幕等作为宣传法治文化阵地,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推进创新普法,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新方法
11.利用“互联网+学习宣传”的工作模式,结合“惠州e普法”、“法治大亚湾”微信公众号、干部学法系统、干部网络大学堂等全媒体普法平台,开展以案释法、宪法学习、主题日普法、党规党纪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充分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中心综合部要落实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普法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学法宣传活动,报送学法情况,确保普法学法取得实效。
(二)各业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落实好本部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0_“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和方法三
20_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20_年9月底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
(二)组织民法典会前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安排,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要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增设民法典考核专题内容,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四)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实做好,把民法典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六)宣传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团市委、“法律七进”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八)深入推进民法典新闻宣传。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各新闻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和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九)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三、着力抓好贯彻实施
(十)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清理民法典贯彻实施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不利于规范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责任单位:市法院)
(十三)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十四)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十五)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市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
(十六)带头尊学守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十七)严格依法履职。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政府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
五、加强实施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一)深入有序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20_“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和方法四
为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人防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强化工作职责,确保做好20_年普法依法治理和“平安单位、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20_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吴法办发【20_】4号)精神,结合人防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实施“八五”规划为主线,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人防领域法治素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社会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争做建设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进一步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活动,认真学习宪法,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熟悉掌握人防法规,进一步依法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开发利用维护及安全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人防执法巩固提升年”活动要求和疫情防控、安全等工作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人防模范机关平安建设活动,制定完善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定期开展疫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发生被盗刑事案件、火灾等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冠状肺炎疫情。(责任人:张秀琴、周少军)
(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人防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规范人防工程管理和人防易建设费用征收,进一步完善人防开发利用单位、社区、学校、人防工作网络,基层人防规范化建设和人防进社区工作站,加强人防领域宣传实现全覆盖,学校人防教育培育新亮点,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得到全面提高。(责任人:郭文涛、刘恪欣)
(三)积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马克思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党员的思想动态,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确保党员干部不参与宗教、不信邪教活动。(责任人:张秀琴、金璐)
(四)完善矛盾化解机制。认真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和各项措施,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社会矛盾调解工作人员,建立重大项目立项、重要政策出台、重大利益调整风险评估,每月开展一次内部矛盾和人防建设领域矛盾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发生任何上访事件。(责任人:张秀琴、郭文涛)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教育规划,充分利用:“4.15”、“5.12”、“9.15”、“12.4”等时间节点,加强社会化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加强机关人员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一)加强领导。“一把手”领导是“八五”普法、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和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人防工作实际,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安全防控措施,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有效机制。坚持“一把手”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具体负责,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八五普法、平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作为人防年度工作和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明确责任,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机制。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做到全年有工作计划,半年有普法依法及八五普法工作重点排查,季度有集中研究,年终有考核,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点评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考查,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对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对标对表,主动认领,切实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四)强化宣传。大力开展机关学法、守法、用法以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人防法制宣传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
20_“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和方法五
20_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20_年9月底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
(二)组织民法典会前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安排,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要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增设民法典考核专题内容,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四)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实做好,把民法典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六)宣传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团市委、“法律七进”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八)深入推进民法典新闻宣传。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各新闻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和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九)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三、着力抓好贯彻实施
(十)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清理民法典贯彻实施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不利于规范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责任单位:市法院)
(十三)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十四)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十五)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市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
(十六)带头尊学守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十七)严格依法履职。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政府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
五、加强实施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一)深入有序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20_“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和方法六
20_年是全区“八五”普法工作开始之年,又是依法治区工作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阶段。为落实“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加快建设法治德城”的任务目标,结合我局实际,***20_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战略为指导,按照“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我区努力建设“富美新强”典范区的奋斗目标,继续坚持以“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将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促进我区政务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率100%,考核率100%。年度考评普法工作得满分。无违法行为发生,行政许可案件合格率100%。依法履行行政审批部门职责,无不作为案件发生。
(一)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
组织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法治理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审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把握经济新常态下我区审批工作的本质特征,以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为抓手,以各项审批事项法规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公司法》、《食品安全法》、《教育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中心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山东省执法监督条例》等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准则、效能建设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大力加强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
普治并举,大力加强法治实践。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坚持宣传教育与政务服务相结合,加快流程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改善服务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许可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程序,提高许可质量,保障我区各项审批依法有序开展。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加大对行政许可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和行政许可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
(一)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依法行政,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人员法律知识学习。
(三)组织开展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法律学习。以讲座、知识竞赛、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两次或以上全体干部职工法律学习。
(四)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和效能建设教育。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廉政教育,组织开展机关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打造“团结、务实、高效”的审批队伍。
(五)加强特定时间集中学习宣传。加强“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增强宣传效果,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六)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在加强和创新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工作中,紧密结合审批工作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加强政务服务成就的宣传力度,用法治实践推动政务服务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督查指导股,由股室负责人任主任,负责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各股室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法治宣传,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经费保障。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满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审批工作队伍建设,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对日常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