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范本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_年以来,我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_年上报清理了***发[20_]**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_]**号》文件取代)。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_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_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推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范本二
x市人民政府:
xxxx年x镇法治工作安排部署始终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镇机关行政行为,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工作,促使镇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x镇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xxxx年初,根据镇党政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x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镇党委书记x同志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推进,并明确了各村委(社区)、各站办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实际情况调整充实了依法治村工作小组。二是依法科学有效防控,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镇迅速反应,周密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和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以强化责任担当、优化管理措施、注重措施细化、坚持执纪监督为立足点,及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全镇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构筑起了牢固防线。三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镇党委年初召开依法治镇工作专题会议,与村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四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镇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依法治镇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xxxx年以来先后下发了《x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x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发挥“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在村社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有利于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四是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民生工程及政府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公布。
(三)强化社会治理,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各村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社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公开一事一议项目、低保评定、资产等事项,村社事务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群众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依托“三美新村”“四好村”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对党员违纪、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治,确保全镇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大对黄赌毒和邪教等违法行为排查和不良风气的劝导纠正,努力推动全镇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三是建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依法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并通过依法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村社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四是加强“诉非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站办所、公安和司法等各方力量,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有效促进了全镇信访维稳、环保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国土等工作不断规范化、法治化,全镇群众初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x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村社党员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三是全镇群众的法治意识还亟待提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整体较低。
(一)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我镇将继续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周密部署,积极行动,按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把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统一起来,加速推进产业复工复产,做到企业防控和政府服务两加强,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二)突出村社自治,提升法治政府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各村社公开工作力度、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各村社居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司法、公安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尊法评理”“法律七进”“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镇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镇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专项活动,促进法治风气养成。紧紧围绕“三美新村”、“四好村”创建、安全社区建设、根治欠薪法律服务等专项活动,促进群众不断增强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镇、村、社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特此报告。
推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范本三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_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_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_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推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范本四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成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推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范本五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法治县”创建启动动员大会启动“法治县”创建工作,是全面深入依法治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创建法治县是县委、县政府今年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我就“法治县”创建活动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创建法治县既是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平安基本内涵和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创建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县围绕建设平安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了项目推动战略,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我们应该清醒看到,我县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在一些领域、一些部门还存在不依法行政、滥用权力等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促进全县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司法部门公正执法,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创建工作,是维护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纷争复杂化的现象。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各种矛盾的高发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不少,各种涉法涉诉案件仍然较多,信访稳定形势还比较严峻,少数群众维权意识强烈而法治观念淡薄,极少数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司法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只有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开展创建工作,是提升文明县城形象的必然要求。法治是现代文明县城的核心价值理念。近年来,我县通过完善县城规划,加大设施建设,改进县城管理,县城功能有所完善、形象有所提升。但是必须看到,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违章乱建、垃圾乱倒、占道经营、交通混乱等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在我县还显得尤为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培育、法治环境营造、法治意识培养,才能依法加强管理,才能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我县的法治环境。
二、加大普法教育,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
创建法治县要把培育公民的法治理念、法治心理、法治习惯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支撑。
一要抓重点对象学法,带动全社会法律意识整体提升。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落实,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上狠下工夫;要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村“新任村官”、“大学生村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在农村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要进一步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要继续深化政法部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高政法干警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本领,当好法治县建设的主力军。
二要抓重点法律普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创建法治县,必须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展开,围绕重点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来推进。要着眼“四大战略”的工作目标,抓好宏观调控、扩大内需、财政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招商引资和优化发展环境,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源配置、依法经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抓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房屋拆迁、权益维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安全管理、社会管理和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理性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要抓宣传形式创新,推动法律思想和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在继续开展好法律 “六进”活动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寓教于乐,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各级党政机关要广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新闻媒体和文艺宣传队要积极承担公益宣传和艺术感染的社会责任,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打牢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
三、狠抓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创建法治县,涵盖方方面面,涉及各个阶层,只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才能不断提升全县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要紧紧抓住全县深入开展基础管理工作的契机,坚持把加强基层民主、基层管理和平安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创建活动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要认真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群众自治。要深入开展村镇、社区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依法治理。要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严打整治,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不断健全调解网络,打牢社会平安基础。
二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是对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要从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等重点任务入手,解决依法行政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塑造一个法治、高效、廉洁的现代政府。要强化司法建议力度,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要配套建立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责任追究、考核评议、投诉处理和执法公示等制度,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方式,强化行政责任追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要进一步推进法律规章完善。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使各方面的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可约,是法治城市建设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一些执法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要依据专业法规,对各自管理的对象、程序、行为,甚至对执法人员的形象、用语做出具体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建制、化法为规,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形成各自的依法治理章程。
四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平正义。司法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加强宗旨教育和推行执法办案公开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公开承诺、联合接访、清理积案等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增强司法权威性和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四、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激发创建工作内在活力
创建法治县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和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是创建工作的主导者,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专门班子全力推进、相关部门合理攻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推进创建工作顺利扎实开展。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的推动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职能和联系面广的政治优势,通过组织视察等活动,随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发动和组织服务对象参与到创建工作当中,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强化舆论导向,加大社会面宣传,增加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吸引力。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律维权”等法律惠民工程,积极通过法律渠道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让群众看到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法治县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
同志们,创建法治县事关全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加快法治建设步伐,不断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范本六
20_年,西安市商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照《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_-20_年)》、《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西安的实施意见》、《西安市20_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商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商务综合执法支队、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法治政府工作各项计划。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20_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20_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三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局主要负责人先后4次听取了关于“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申领行政执法证、无纸化学法考试、公平竞争审查等法治工作汇报。
一是组织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结合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考试》,3次组织47名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养,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二是组织公职人员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参加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全局人员自学《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积极提高法治素养,积极参加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取得了较好成绩。三是编印500册《西安市商贸企业重点关注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下法律问题解答及专业意见指导》发放商贸企业,助力企业运用法律复工复产,保障市场供应,战胜疫情。
20_年,开展了三次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和市司法局安排,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一次梳理,对我局负责实施《西安市会展业发展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