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年整治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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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4 13:23: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主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年整治如何写一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及全县安全生产暨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刚才,县安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传达了国务院40号文件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今年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与各企业代表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面,结合会议,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投入,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xx年煤矿“11.13”透水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均超出市上分解指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排名位次居后。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同时,我们在认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基础上,清楚的认识到,全县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比较薄弱,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工矿企业规模小,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防范能力较差。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隐患排查网络仍不健全,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时有发生。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大量务工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少,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差,成为当前事故多发群体。四是安全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大,全县高危行业点多面广,现有企业245家,煤矿14家,非煤54家,烟花爆竹零售户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水泥建材企业7家,其他各类企业134家。如何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都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反复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要求,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点,把办法考虑得更仔细一点,把工作措施落实得更扎实一点,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即指导思想从事后处理为主向事前预防为主转变;工作方式从传统监管方式向与现代监管方式转变;工作重心由控制事故总量为主向控制事故总量与职业危害防治并重转变,努力开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工作任务和责任重大,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关节和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扭转安全生产形势被动落后的局面。

(一)完善监管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近年来,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逐年降低,给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指标是硬任务,我们必须把事故控制在指标以内。前面,县安监局与各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要清楚肩负的责任,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坚决预防和杜绝责任区域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企业要注重源头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工作岗位,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或资质。县安监局要积极争取省、市项目支持,完善矿山救护队装备,尽快申请省上验收发证。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与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健全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救援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复产(复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复产工作,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企业开工复产安全检查责任制,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县安监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明确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不漏企业,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能恢复生产,严防复产期间发生事故。

(三)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要严格落实安全制度。今年,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对延期换证企业,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换证。对“三同时”、延期换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基本要求。二要规范矿山开采。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加强对地下开采矿山采空区的监管,督促不具备强制放顶法治理采空区的矿山进行稳定性分析,制定有效的监测监控措施,特别是组织专家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可行性论证;对需要放顶的,要坚决放顶,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地下矿山及采空区安全。三要加强危化品监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对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部位,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严防死守,严密监控。

(四)注重基础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一要深入开展 “企业达标升级”为创建活动,各企业要狠抓班组建设,从班组和岗位安全达标这个基础抓起,全面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县安监部门要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必要条件之一,严格程序,凡标准化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企业,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后还不能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关闭,绝不姑息迁就。二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加快矿山企业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技术,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安装gps监控系统。

三、强化措施,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牵动全局,没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企业的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企业要发展,坚决不能放松了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负责人要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绝不能让措施停在口上、制度挂在墙上。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安全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支持和关心安全工作,要经常深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严格执行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现场带班制度,重视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近期,县上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县安全大检查,深入各企业和现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落实措施、资金、人员、责任和方案“五到位”要求,认真整改落实。

二要加大执法监察。一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常规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逐渐加大执法监察覆盖面,增加重点企业的检查频次,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强制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凡涉及违法案件,要及时转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二是适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察。着着重抓好四项重点检查,即:突出施工队伍资质、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情况,开展地下开采基建矿山专项检查;以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专项检查;以成品油罐区、加油区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开展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

三要加大投入。国家对企业在安全方面市场准入的标准很高、要求也很严,凡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一律关闭。在安全生产上,企业该投入的钱必须投入,该办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今年,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措施,足额及时缴纳。各企业一定要清醒认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算大帐、长远帐,加大投入资金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同志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任何时候都不能盲目乐观,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我们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吸取以往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主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年整治如何写二

为进一步摸清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现状,找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总结经验、制定对策,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x月xx日至xx日,组织开展了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xx、xx等矿山进行现场检查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交流、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等方式,对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镇现有正在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6家,其中露天2家,洞采4家,共有从业人员127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名,特种作业人员44名,全部持证上岗,大多数是外来务工者和本地农民。

(二)近几年来,随着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通过采取安全监管、检查、专项整治、安全许可、“打非治违”等一系列措施,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逐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工作任重道远。

(一)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象。部分现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不到位等。

(二)存在习惯性违章现象,存在侥幸和从众心理。有的从业人员偶尔有违章作业,见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在平时作业中便不按安全操作流程,久而久之,把违章长期化、习惯化。

(三)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不足情况。有些企业虽然重视安全生产,但在管理过程中安排不到位,导致效果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四)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象,部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五)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设备配套不齐全,职业卫生防护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也留下了安全隐患。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让安全生产意识在从业人员中入脑入心;加强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主要涉及法律法规、各项操作规程等,提高其对习惯性违章危害的认识,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文化素质,让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提出的建议和要求。

(二)加强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三违”处罚制度,发现违章作业问题从严处罚,督促企业立足于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生产人力和资金投入,及时制定和更新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严格开展现场管理,让从业人员不存侥幸之心。管理中坚决落实“三要”,即执行标准要严格、安全管理要严肃、纪律处罚要严厉,从严从细约束从业人员生产作业行为,形成安全生产有人管、安全工作有人抓的好氛围,让从业人员在作业时刻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不存侥幸心理,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四)建设安全文化,让从业人员加强自我管理。从安全的重要性入手,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事故案例教育,促使其意识到事故对社会、企业、家庭及个人的危害,提升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安全第一的观念深植心中;最强的管理是自我管理,在强调安全生产规程、法律法规的同时,对于从业人员开展系统的安全观念、行为、态度、道德等文化建设,使其时时刻刻牢记安全,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在此基础上,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发挥效用。

主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年整治如何写三

为进一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20xx年以来我县“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县市20xx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xx年2月下旬起,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按照省、市打非治违整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4月26日召开专项行动专题会议,布署专项行动工作,制定了《通道侗族自治县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吴永雄为组长,副局长王德林为副组长,安监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5月3日召开第二季度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副局长王德林在会上专题传达贯彻市“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吴永雄局长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把“全县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方案。

二、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实处,由县安监局牵头将责任向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定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明确了“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职责和执法内容,

三、查清底子,明确目标。

通过排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51家,其中金属地下矿山3家,非金属露天矿山48家。其中:露天采石场38家,全部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仅有16家采石场正常生产,其余22家处于停产状态;3家金属地下矿山已获《采矿许可证》,因正在基建,尚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粘土、页岩矿(砖厂)10家,取得采矿许可的5家,采矿许可过期的3家,仅1家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5家页岩、粘土砖厂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页岩、粘土砖厂是我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目标。

四、突出重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根据我县采石场点多面广,安全管理不规范的实际,依照《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国土、公安等部门,对县境内的非煤矿山进行安全大检查,共检查51家非煤矿山企业,发现安全隐患27处,提出整改意见29条,下发指令书1份。二是采取措施,停产整顿有隐患的企业。对18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关闭。针对5家无证生产的页岩砖厂,县安委会给国土资源局分别下发了督办通知5份,督促国土部门依法打击。目前,县国土局执法大队正在对无采矿许可的粘土、页岩砖厂整顿关闭之中。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

2、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行业和领域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

3、个别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一些乡镇和部门对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非法违法生产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六、下阶段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进一步加大“全县非煤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力度,确保“全县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成效。

主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年整治如何写四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措施,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努力开创全市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有关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实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工作。20xx年下半年,非煤矿山颁证管理办法实施后,市、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在各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全面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证申领审核工作。一是大力宣传非煤矿山安全许可法规标准。从大会动员部署,到企业现场检查,将非煤矿山安全许可条件、相关技术标准耐心向企业负责人讲解,力求让企业在理解的基础上执行。二是主动帮助企业在管理资料方面补缺补差。针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实际,安全监管人员会同评价人员,帮助企业制定危险因素监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修改完善管理资料。三是督促企业整改采场和其它事故隐患。许可证制度实施过程,同时也是监督执法和资源整合的过程。从20xx年年底至20xx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逾期未整改的,累计责令停产整顿183家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逾千份。10多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被关闭或转产,退出非煤矿山行业。经非煤矿山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到20xx年6月30日整改上报期结束,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共取得省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422个,取证率和取证数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二)强力推进非法非煤矿山企业关闭整顿。为抓好非法企业的关闭整顿工作,配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制度的实施,20xx年2月,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97号令的有关规定,市里印发了全市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方案,明确了关闭对象、条件、程序和步骤,周密部署了非法矿山关闭工作。7月份,在申领工作基本结束之后,市县两级积极配合,集中组织实施了非法非煤矿山关闭整顿工作。一是对申领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二是对申领期间已实施关闭的企业进行登记确认;三是对未按时提出非煤矿山安全许可证申请及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登记。肥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非法非煤矿山关闭整顿工作中实现了两个率先。即:率先启动政府关闭工作程序,由县政府给关闭企业下达执法文书;率先落实对关闭企业实施炸毁生产设施、遣散人员、平整土地等工作。先后依法关闭12户、取缔2户非煤矿山企业,并及时组织拆除被关闭、取缔企业的生产设施,进行土地复垦和综合开发利用,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有效的利用了土地。长丰县克服经济起点低、企业运营环境差等不利因素,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宣传说服工作,转变观念,依法办企。20xx年初,对26家停产整顿企业启动了政府关闭程序,一次性成功实施了停电措施。肥西县对影响风景区开发和国家铁路建设的矿山主动实施关闭。对非法非煤矿山企业从证照年审、生存环境上进行全面限制,先后对13多家非法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停产,为关闭工作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市共启动政府关闭程序依法关闭非法非煤矿山企业75家,有力推动了安全许可制度的实施和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受到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

(三)突出深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治。为切实规范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市坚持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治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20xx年6月份,集中利用10多天时间,对全市400多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实施了重点整治。为确保检查整治效果,采取了市级排查与县区、乡镇排查同步进行,先排查,再督查的方式实施。

做到“四个集中”。一是集中时间。要求检查统一在6月20日前完成。二是集中力量。市局抽调10名执法人员,分成5个组,直接参加县区检查工作;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除留少数人员值班外,全部投入非煤矿山大检查;乡镇检查也同步进行,既集中了检查力量,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对企业的干扰。三是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无证非法生产未落实关闭整治措施的,集中下达执法文书,集中实施整治措施,做到不遗漏、不拖延。四是集中会审。为保证检查工作质量,市局对各县区检查、整顿资料进行了集中会审,着重查看县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需停产整顿的是否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无证非法生产企业是否落实取缔关闭措施,乡镇对无证非法生产企业的排查情况。对不符合省政府办公厅31号明传电报规定的工作措施、开展安全整顿和大检查工作情况存在不足的,督促整改和进一步落实。

今年,按照省安监局的部署,对肥东县桥头集地区的尾矿库进行了重点整治。肥东县认真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了尾矿库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了今年汛期尾矿库安全,为实施尾矿库资源整治和整顿关闭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整治,全市非煤矿山基础工作不断推进,专项整治的内容不断深化,形式更加具体明确。整治工作实现了从面上的整治转入点上的整治,转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整治。从泛泛的一般整治到建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的集中行动。

(四)启动了安全标准化和风险抵押金工作。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继续和深入,是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去年底,市局印发了《合肥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方案》,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目标、阶段和步骤,在全市启动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为帮助基层和企业准确理解把握矿山法规标准,市局专题召开了宣贯会议,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讲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今年6月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达了认真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标准化工作以新颁布的《aq20xx-20xx》为基础,在学习理解新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标准化工作。这项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一项基础和重点工作,各县区一定要按上级部署和时序抓好进度。今年,非煤矿山集中的肥东县成功实施了风险抵押金缴纳工作。在肥东县政府的全力支持下,肥东县安全监管局会同县财政等部门完成了154户非煤矿山企业1600多万元风险抵押金的收取工作,为完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五)开展了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今年5月份,国家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扎实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引导企业发现和认定隐患,便于分类排查和制定整改方案,我们结合本市矿山企业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制定了《合肥市砖瓦企业隐患排查表》、《合肥市采石企业隐患排查表》、《尾矿库企业隐患排查表》,随文印发至基层。同时严格督促各地迅速采取行动,认真制定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周密部署矿山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行整治进展情况每周专报制度。各县、区、开发区采取会议、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迅速学习传达这次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意义、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部署了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在接到任务后,又将排查治理要求传达到村居和企业。肥东、肥西、长丰三县针对非煤矿山面广、量大的实际,迅速召开了乡镇领导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成立了非煤矿山隐患排查领导机构,制定了专项排查治理计划。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组织检查80多个,排查非煤矿山企业422家,发现隐患925条,目前已整改890条,整改率为96%,其中整改重大隐患15条,整改率为83%。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去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1869起、死亡2271人。从全国形势来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我市今年虽然没有发生非煤矿山死亡事故,但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反映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还大量存在。

(一)生产力水平低下,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多,大多为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露天采石场、砖瓦窑厂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起点低,安全生产配套设备、设施不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薄弱。

(二)安全技术力量不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非煤矿山是简易投产,短期行为严重,没有配备相应的采矿、安全工程、通风、地质、测量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辨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能力有限。加上个别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组织生产凭经验,安全管理靠运气,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现象严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差距较大。

(三)企业安全投入少,安全许可条件保持难。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安全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观。但是由于非煤矿山企业多数地处边穷地区,条件简陋,生产工艺落后,基本的安全投入较少,后续投入不足,抵御灾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较低。虽然通过整治,发现并整改了一大批隐患,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加之私营企业主安全意识差,片面追求短期利益,舍不得基本的安全投入,少数甚至要钱不要命,安全许可条件保持困难。

(四)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隐患大量存在。目前,担负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任务的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只有4个人,而且还兼管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任务;县区力量更是薄弱,有的县区甚至没有明确到具体处室和人员;乡镇一级没有执法权限,对非煤矿山企业监管是“有责无权”。相对而言,非煤矿山企业“三违”现象严重,个别企业矿界不清、安全间距不足,甚至超层越界和重叠开采;采石企业“一面坡”、“高架头”开采现象尚未杜绝;尾矿库不按设计筑坝和放矿,防洪设施和应急器材不足,隐患大量存在。

三、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意见

当前,需要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这个有利时机,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点多、面广、量大,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不仅关系到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出发,树立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克服松劲厌战情绪,脚踏实地推进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在县、乡两级,一定要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基层(村居和企业、矿点)。有关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国土、工商、环保等部门的联系,主动做好工作。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审批关、发证关、签字关。

(二)要突出重点,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前,我市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发证审查和集中整治,已基本实现持证生产,安全生产秩序良好。为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各地要按照省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突出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对于已经通过审查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定期搞好复查,凡发现矿业资源开发秩序混乱、威胁安全生产,存在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已经关闭的企业要加强巡查,重点监督停产关闭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对正在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凡证照不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自然资源法规明确禁止开采的,应立即依法予以取缔。对依法设立的非煤矿山企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未履行安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或虽履行了相关评价手续,但未按要求落实措施的,应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新开矿山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程序。砖瓦企业达不到十八门以上,小采石场达不到年产10万吨规模的,实行淘汰制度。

(三)要源头治本,切实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随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化,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将逐渐暴露出来,必须坚持从源头抓起,实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矿山企业安全规章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台帐,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争取用2-3年时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配齐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矿山企业实行日常隐患排查和定期排查结合的制度。二是加强矿山职工培训教育。新录用的露天矿山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培训工作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邀请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将必要的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岗位安全教育与系统安全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熟练工人“传、帮、带”相结合。三是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国家已经在高危重点行业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其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国家作了明文规定,一定要落实到位。露天开采的,采石场必须按每吨0.5元、金属矿山每吨4元、非金属矿山每吨1元标准提取。有了这笔费用,就可以保证安全教育、隐患整改、应急救援、技术改造和达标升级的有效实施。四是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科技进步。如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无电导爆管起爆技术等。采用湿式作业,改善职业卫生条件,炸药实施集中配送,降低爆炸事故风险。通过技术创新,提高非煤矿山安全水平。五是加大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力度。实施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实施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后推出的又一持续改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后一段时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两年基本完善,三年逐步规范,五年全面提高”的总体目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到20xx年,全市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要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50%以上小企业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xx年要实现全部达标。六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各县区要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业资源开发秩序,积极将非煤矿山资源整合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结构调整、资产重组和联合改造,力争在2至3年时间内,将“141战略”范围内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和年产10万吨以下的采石企业全部淘汰、转产,以适应耕地、环境、林地保护和城市建设需要。通过整合,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

(四)要积极创新,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改进的不竭动力。这些年来,大家已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制度,极大地推动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要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难度大,小采石场、砖瓦窑厂多,基础条件差等问题,在监管体制、机制和安全投入上积极创新。一要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安全监管队伍得到很大发展,但是,与日益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相比还是不相适应,尤其是乡镇一级机构不健全、人员少、没有执法权等问题比较突出。在今年第三季度安委会上,吴存荣市长对肥西县在乡镇一级设立安全监管工作机构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各县区也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特别是安全监管任务重、非煤矿山企业多的乡镇、街道,要尽快建立专职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并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采取县区委托执法的形式,解决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有责无权”的问题,加大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二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在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地一些经验做法,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三级巡查制度”。乡镇(街道)要落实巡查制度,每月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要巡查一遍;县区安监部门要落实抽查制度,每半年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抽查率不低于50%,全年要达到100%;市安监局每半年要对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和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抽查,每次督查面不少于25%,全年抽查企业数不低于50%。通过巡查、检查、督查制度的建立,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三要根据危险源普查和分级管理要求,结合安全评价、许可和安全效果,逐步实现差别化监管。对危险程度高、隐患严重、安全管理状况差的企业,要加大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危险程度小、隐患少、安全管理状况相对较好的企业,进行一般性巡查和监管。根据安全技术复杂程度、隶属关系、投资来源和企业规模,市级、县级、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应分别确定重点联系非煤矿山企业名单,实行重点监管和服务。

(五)要明确责任,促进非煤矿山“两个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及其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在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中,凡因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包庇办矿,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县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县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办矿的,要对县、乡政府主要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所有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保障的各项法律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治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水平。对违法违规生产、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业人员不服从安全管理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及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也要依法处理。

(六)完善预案,建立矿山应急救援体系。非煤矿山企业集中的县和乡镇都要修订完善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设应急救援基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矿山预案要做到上下级同类预案相衔接、与本级其它预案相配套。尤其要注意与矿山企业预案相衔接,与企业预案基础和救援能力相适应。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公安、国土、卫生、环保、气象、人防、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规工作联系,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逐步将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与应急救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预警信息的搜集和预案管理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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