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常态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范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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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5 15:40: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主题常态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范本一

区域范围:全市有农村人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人员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农村户籍农户,重点排查特殊困难群体、边缘困难群体,全面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市所有农村户籍人口,重点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情况。

2.重点人群。

①脱贫户特别是20xx年度脱贫户;

②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7260元)的农户;

③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的农户;

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的特殊困难家庭;

⑤低保户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⑥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农户;

⑦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⑧务工收入占比较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⑩参加其他行业部门资金危房改造的农户,其他家庭负担较重且存在生活困难的农户。

3.排查内容。

①农户家庭人均收入。测算周期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按照“(纯收入+理赔收入-合规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数”是否低于省监测范围(7260元)作为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依据;

②“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状况。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或不稳定因素;

③刚性支出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且负担较重;

④其他返贫致贫风险状况。在产业、就业、就医及子女就学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和风险。

4.排查方法。一是采取入户摸排的方法,对重点人群、主动申请的农户、有风险预警信息的农户必须逐户入户排查。二是鼓励生活有困难的农户主动申请,做好宣传引导。三是市、县两级风险信息筛查预警部门要统筹联动,在4月25日前提供各自领域、各自层级筛查出的风险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由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分解推送到乡镇。

5.结果处置。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照程序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原则上要在录入系统后10日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变故被识别的,建立“绿色通道”,可协调有关帮扶责任部门采取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程序的办法,尽快消除风险。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1.排查对象。对系统内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风险消除是否稳定、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2.排查方法。按照20xx年度风险消除标准,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进行排查,同时要发挥好行业部门风险筛查预警信息作用。

3.排查内容。

①收入是否持续稳定,高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6600元且持续稳定;

②“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

③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刚性支出是否稳定解决。

4.结果处置。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和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识别程序再认定、再标注。对落实帮扶措施不满半年但其他条件已达到消除标准的,作为跟踪关注对象。

(三)排查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排查对象。系统内所有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以及脱贫户是否稳定脱贫等情况。

2.排查方法。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对照系统内收支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3.排查内容。

①对帮扶措施落实是否及时到位,帮扶措施是否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进行核查;

②按照20xx年度收入测算周期,对20xx年度的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找在收入测算方面是否存在应统未统、测算不精准的问题;

③对20xx年度的预计收入是否高于20xx年度收入进行预判。

4.结果处置。

①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安全饮水方面存在单一风险(或返贫原因)的,及时落实对应的帮扶措施,尽快消除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或返贫原因)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型(或致贫原因类型)和农户帮扶需求困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②对存在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帮扶成效不精准及“一兜了之”等问题的,建立问题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并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作为排查发现问题填报附件2、附件3;

③对20xx年度重新核算收入数据进行统计并填报附件2,做好资料备案;

④对落实帮扶措施满半年但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符合消除条件的及时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1.排查对象。全市30个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超过2%的出列村,重点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2.排查内容。

①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因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是因疫情造成的产业就业风险隐患;

②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因素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③排查各县(市)区是否制定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

3.排查方法。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卫健、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调研分析,对县域内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超过2%的出列村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

4.结果处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出具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全面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并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核实核准并更新完善系统数据

1.排查对象。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重点是帮扶对象动态管理以及人、户、村等已发生动态变化需要更新完善的基础信息数据。

2.排查内容。

①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存在录入缺失;

②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不准确;

③排查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更新完善是否及时。

3.排查方法。

①各县(市)区利用监管评价子系统自行提取问题数据进行核实整改。

②各县(市)区核实整改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4月底、5月底的系统问题数据。

4.结果处置。

①省乡村振兴局两次提取的问题数据质量,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

②对系统内已经发生动态变化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③采集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相关数据信息。需要采集的数据包括:行政村个数、总户数、总人数、常驻户数、常驻人数、农村户籍户数、农村户籍人数。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相关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六)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情况

1.排查对象。有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的县(市)区,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运行。

2.排查内容。主要排查领导是否重视、机制是否健全、网格排查体系是否已全面建立、部门筛查是否常态化运行以及日常监测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

3.排查方法。主要利用入户排查期间与县、乡、村干部及群众的沟通访谈,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可采取查阅文件或座谈等办法。

4.结果处置。本项排查内容纳入市级抽查范围,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上报至省乡村振兴局。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6日前完成)。一是制定市级排查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营口市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4月22日前)。二是开展全市排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排查业务培训(4月24日前)。三是制定县级排查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排查实施方案(4月24日前)。四是各县(市)区做好排查业务培训,培训到乡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及乡村网格员,确保参与人员全覆盖(4月26日前)。五是市局反馈省乡村振兴局第一次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4月25日前)。六是各县(市)区向市乡村振兴局上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负责人、联络员名单(4月26日)。

(二)现场排查阶段(5月27日前完成)。一是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和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对重点人群逐户入户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日。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信息比对和拟定帮扶计划均可在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对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新纳入低保对象,不再重复比对。对脱贫户、监测户及其他重点人群要做到100%入户。入户需填报《防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表》(见附件1)。

二是市乡村振兴局将按照不低于各县(市)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总户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信息录入阶段(5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可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书面向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先完成入户排查的可先行申请,并开展信息录入工作。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应在5月2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明细(附件4),由省乡村振兴局审核把关后统一实施“回退”“清退”系统操作。各县(市)区在上报“回退”“清退”人员信息明细时,务必要核实核准,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在整改结束后收回相关权限。各县(市)区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数据修正阶段(6月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完成后,系统将在5月31日18:00时关闭相关权限,并由省乡村振兴局第二次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各县(市)区在获取问题数据明细后,应立即组织核实整改和补充完善,按时完成数据调整修正,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

(五)总结报告阶段(6月12日前完成)。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连同附件2、附件3(县级汇总表),经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市乡村振兴局。县级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及工作预案要一并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将统筹做好总结工作安排,现场排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即可边汇总、边录入、边总结,确保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担当,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市级组织、县级实施”的责任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细化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测对象识别信息比对责任部门要提高比对时效,缩短比对时间,比对时间不得超过10天;风险预警筛查责任部门要提高预警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按时推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其他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要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的持续推进及目标实现情况,认真排查,积极推进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乡村振兴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组织抽查,提升工作实效。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识别监测对象,对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

(四)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本次排查发现问题,结合20xx年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对现场排查发现问题,要做到当日反馈、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定期销号。

(五)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统筹做好排查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主题常态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范本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题常态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范本三

一、落实规定动作,夯实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结合去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修订本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员,联系人和联系对象发生变更的,第一时间做好报备和完善台账工作,严防在硬性任务落实上“挂空挡”。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要求,抓好网络联系和上门联系相结合,化解矛盾与帮困解难相结合,宣讲政策与听取意见相结合。拉近工作距离,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渠道,在做好共性问题集中解难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个体化的联系服务,将“一人一策”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统筹

围绕全年重点任务部署,突出政治引领,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与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有机结合,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知党恩、跟党走,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注重在联系工作中发现和树立退役军人典型,增强广大退役军人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强化政策宣传贯彻,结合“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将宣传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推进矛盾化解,充分发挥联系工作“常态化”和“面对面”优势,帮助退役军人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工作督办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综合督查范围,列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年度重点任务和全市“xx建设”考核内容。规范运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网络。国家拟于年内制定出台《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量化评估标准》,为科学评判范围是否覆盖、联系是否经常、内容是否合理、工作是否有效提供依据。要着眼工作常态开展、机制长效运行,强化领导责任,科学统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下联动,抓好任务落实和工作督办,确保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落细落实。

四、发挥平台效应,提升工作内涵

要积极引导系统人员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联系工作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联系工作“既是服务保障,更是接受教育”的思想认识和情感认同,严防工作流于形式,影响实际效果。要把创新开展工作作为能力提升、积累经验的重要举措,做好工作平台共享,将常态化联系与典型选树、就业创业指导、红色教育和帮困救助等工作有机结合,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最后一公里”。要发扬首创精神,从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加强信息报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工作数据管理,做好更新对比总结工作,为精准施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扎实开展走访调研工作,拓宽意见反馈渠道,收集意见建议,科学分析研判,为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长效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主题常态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范本四

疫情如火,正在淬炼真金。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犹如一块“磨刀石”,磨砺着党员干部的品格和能力,检验着党员干部的成色和综合素质。

历练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9月8日,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精辟概括并深刻阐发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在这场严峻斗争中铸就的伟大抗疫精神,深入总结抗疫斗争伟大实践的经验和启示,明确提出在历史交汇点上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必将鼓舞和激励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披荆斩棘、奋勇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人民日报9月9日)

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来全球发生的最严重的传染病大流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坚定果敢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决心,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们用1个多月的时间初步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将本土每日新增病例控制在个位数以内;

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取得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进而又接连打了几场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歼灭战,夺取了全国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在此基础上,我们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取得显著成效。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越是在危急时刻,越是在关键时候,越是在重要关口,越能磨练一个党员干部,也越能检验一个党员干部。疫情防控这场不见硝烟的战斗,磨砺着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在这个特殊时期,就是要看党员干部如何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行动。以上的要求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

不是虚软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是不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关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是不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是不是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应该承担的防控任务以及责任落到实处对照一下,就能得出答案。

在这场同严重疫情的殊死较量中,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以敢斗争、敢胜利的大无畏气概,铸就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今天,伟大抗疫精神已经汇入了中国精神的时代洪流之中,成为了新时代伟大中国实践的精神体现,也成为了新时代中国精神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俗话说,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抗疫精神是时代精神的彰显,传递着精神力量,激励我们砥砺前进,所以各级党员干部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使之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共筑伟大强国梦!

历练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关键之处,看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一切,真正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处处带头示范,积极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承担好防控责任,落实好防控任务。要始终牢记行胜言,用自己的主动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哪里需要,第一时间出现在哪里;

哪里危险,第一个冲上前去。做好群众的贴心人,当好群众的主心骨。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肯定是会遇到曲折和问题,而直面问题,是新时代干部的必修课,是基本的素养。纪律的监督,是不作为、乱作为的思想滑坡,而只要我们的党员干部心中有民、心中有责,自然心中就会有纪,就会始终将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即便有失误或者是无心的错误,人民都是会理解和支持的,组织都是会容错纠错的护航的。因此,党员干部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的践行群众路线,自然在永葆为民初心下,为人民谋幸福。

中国的抗疫斗争,充分展现了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担当。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党中央统揽全局、果断决策,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在同这场严重疫情的殊死较量中,新时代的中国人民,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以敢斗争、敢胜利、敢牺牲小我以换取大我的大无畏气概,铸就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

集中体现了中国人民深厚的仁爱传统和中国共产党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

体现了万众一心、同甘共苦的团结伟力;

体现了敢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任何困难所压倒的顽强意志而在危急时刻又见遍地英雄;

体现了中国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实践品格;

体现了中国人民和衷共济、爱好和平的道义担当。

当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正值改革的深水期和经济发展的逆水期,基层工作尤为困难。年轻干部要敢负责、勇担当,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把经济发展和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要务,要在保民生、稳就业、防风险上下真功、出实招,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中知重负重、爬坡上坎、攻坚克难,要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公平的普惠成果。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问政民、问计民、问需民,想群众之所盼,急群众之所难,务群众之所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感召力不断,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历练党员干部的能力素养。疫情防控工作,千头万绪,牵涉面广,十分繁重,极为复杂。党员干部要全面把握、深刻理解、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同时还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工作的进展需要,及时把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小,确保上级精神、要求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既是一场大战,也是一场大考。人民群众是出卷人,党员干部是答卷人。党员干部要在这场不见硝烟的大战中,奋不顾身、义无反顾,冲锋在前、舍生忘死,书写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光辉风采,展现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以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和铮铮铁骨,践行初心使命,交出高分答卷。

中国的抗疫斗争,充分展现了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担当。伟大抗疫精神反映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奋力拼搏、与病毒疫情进行顽强斗争的坚毅品格,展示了中国人民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书写了新时代中华民族战胜磨难、勇进取、敢胜利的生动画卷。伟大抗疫精神同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特质禀赋和文化基因一脉相承,所以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高歌猛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唯有精神上站得住、站得稳,一个民族才能在历史洪流中屹立不倒、挺立潮头。同困难作斗争,是物质的角力,也是精神的对垒。伟大抗疫精神,同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特质禀赋和文化基因一脉相承,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的传承和发展,是中国精神的生动诠释,丰富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内涵。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积极宣传、鼓励、提倡,向在这场伟大抗疫斗争中不惧生死、忘我战斗而获得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们学习。传递他们正面、正向的正能量榜样,使之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

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要在工作中勇创新,敢担当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缺乏“风吹浪打”,当下的各种挑战正是绝好的“磨刀石”,年轻的党员干部应当以舍我其谁的气魄,把攻坚当“磨刀”、把克难当“练兵”,长战不息,攻城拔寨,在斗争中习得一身文武艺,担起民族复兴的大任。在时代的浪潮中,年轻干部,需要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上淬炼、提升、成长,不惧时代的疾风烈火,戮力同心,做新时代的疾风劲草,创造出无愧时代、无愧人民、无愧历史的丰功伟绩。

主题常态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范本五

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x疫指办〔20xx〕244号文件《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疫情情况以及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预案。

1、扎实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积极申领安康码提升预检分诊效率,完善预检分诊排班值班制度,做到无缝隙式预检分诊排班制度。无安康码人员,应做好预检登记,登记应齐全完整,使信息具备可追溯性,并嘱病人佩戴好口罩。

2、规范医院感染管理

认真落实“一人一诊室,一人一陪护”政策,减少人员的聚集,做好1米线的宣教,提高病人的防护意识。所有医务人员应严格落实每日上下午测体温制度,佩戴好口罩,穿好防护用品。

1、我乡域内出现1例确诊病例暨启动院级三级响应。院长带领全院各力量对全乡各村进行密切接触者摸排和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干咳病例由院转运小组立即转运至xx县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并将及时将信息上报县疾中心和县卫健委,落实日监测、日报制,三级包保入村督导。院消杀小组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环境消杀工作。

2、我院接诊1例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县卫健委和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病人转诊至xx三院进一步确诊。并启动二级响应,首先对该病人接诊区域应立即停诊全面消杀,密切接触者(含接诊医务人员)在过渡隔离区进行留观,待病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处理。其次若该病人为确诊患者,安排所辖村卫生室做好该病人密切接触者排查做好健康监测上报,前期留观病人应转xx县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观察。该病人排除新冠可能,密切接触者方可解除隔离。

3、我院出现门诊和住院多个区域内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一级响应,上报卫健委和乡疫情指挥部,全院停诊。以上人员的隔离观察按照上级疫情防控部门指示进行操作。对院区进行无死角式消杀,待疑似病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级各类人员应严格按照院公卫办〔20xx〕2号文件《关于成立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及公卫办〔20xx〕3号文件《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压实包保责任夯实基层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中所规定的职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主题常态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范本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和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印发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确保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坚持快速预警、精准救助,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救助,真正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救助一户、动态清零一户,从制度机制上兜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一)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二)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也可称支出型困难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已登记办证残疾人、新入学大学生、当年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等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通过以下方式,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

(一)个人申请。困难群众可通过设在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通过设在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工作站代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县区要通过畅通社会救助网上、电话申请渠道,推广使用社会救助手机app,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主动发现。县区要全面开展“党建+救助”工作,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内容,重点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监测预警

1、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县区民政局要完善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乡镇(街道)要将经个人申请和主动发现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逐步将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医保等部门实施专项救助的信息,以及工会、残联等机构掌握的相关困难群众信息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2、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以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为基础,拓展应用范围,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城乡统筹、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动态管理的目标,及时共享比对民政、医保、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按月开展监测预警。

3、科学预警精准施救。对低收入人口中已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并对还存在困难的及时进行救助帮扶并持续跟踪关注;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切实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施救,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并积极开展服务类救助和慈善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一)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经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实行权限下放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单人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主要是医保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或者当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再实施医疗救助后个人就医自付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患病人员。对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边缘家庭政策执行;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渐退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经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实行权限下放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实施专项社会救助

1、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医疗救助。

2、就业救助。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惠政策;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综合运用产业扶持、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以工代赈带动、乡村公益岗位安置等政策,帮助其积极就业。

3、教育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相关费用减免等方式,实施教育救助。对于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

4、住房救助。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对主要居住用房为危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给予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等住房救助。

5、受灾人员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低收入家庭,根据受灾情况给予必要的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庭抚慰、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

6、其他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由有关部门给予殡葬费用减免、取暖补贴等。县区可根据实际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人口,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救助服务。

(三)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受理申请、审核、发放临时救助金,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

(四)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深入推进“资金+物资+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四个一”服务,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切实改善和提升居住环境、个人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县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综合保险,为其提供住院陪护、医疗报销等服务。

(五)积极开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对因病因学因残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爱心公益、公开募捐等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加强慈善募捐与社会救助、救灾、公共卫生安全等突发应急事件的统筹衔接,提升慈善活动项目化、规范化水平。动员引导相关企业、组织将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的救助帮扶措施拓展到全体低收入人口中。探索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新模式,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区民政局要细化工作措施,定期督促调度,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作为“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一体部署实施,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共同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县区民政局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撑。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区民政局要通过印发宣传册页,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兜底保障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让更多困难群众了解政策、便捷申请救助帮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主题常态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范本七

为全面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我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专题部署,我院高度重视,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蔓延,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把全体院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现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总结如下:

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抓在手上,把人力物力精力聚焦到疫情防控上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按照“依法依规、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方案,强化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履职必严、失职必究;以对院民安全负责的态度,不抱有丝毫侥幸心理,不躲躲闪闪,直面问题、狠抓落实,不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工作落实,绝不搞形式主义。

我院严格实行门卫出入登记制度,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门卫测体温、消毒,其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院;早、中、晚给全体院民按时消毒测体温,值班人员24小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的人员,将其尽快带到医疗机构就诊;根据州县民政局疫情防控的要求,禁止陌生人入院,与所有院民家属沟通如无特殊情况尽量减少探视和接送。

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保障机制,按照疫情需求对储备物资进行整理登记,积极采购短缺物资,将各种物资分区、分类放置,随时处于备用状态,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标语和专业卫生人员现场培训等形式,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院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普及健康知识,引导院民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院民心理慰藉工作,帮助他们积极做好自身防护,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鼓励院民规律作息、充实自我,以阳光心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准备。

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继续细化院内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严格进出管理制度,持续做好院内管控,确保我院疫情防控“零感染、零疫情”。

主题常态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范本八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效能,及时了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通过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常态化服务联系方式,与每一名服务对象建立日常联系,全面、精准了解他们的需求、掌握动态,排查化解风险矛盾,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军人本色,建功新时代。

二、联系主体及联系范围

1.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服务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统称为“服务对象”)。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包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关联的重点退役军人。

3.退役军人党员常态化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

4.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常态化服务联系困难退役军人。

三、主体职责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具体落实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探索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直接参与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困难退役军人结对帮扶工作、重点人员退役军人常态化服务联系和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即时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

(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负责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的具体执行,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困难帮扶全覆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全覆盖。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负责指导和带领辖区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建好困难帮扶、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含组织关系转接服务、“双找”、流动党员落地服务、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全员参与等)联系服务等工作台账。

(三)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或以适当方式持续保持常态化服务联系辖区内的所有服务对象;负责具体做好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联系清单(7月20日前)。以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以点带面,选取一个区域重点联系5人。其他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内设机构为单位,按照全员参与原则,联系7人,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台账(样表见附件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联系“两参”退役军人、烈士遗属、残疾退役军人、功臣模范、信访矛盾突出人员、特困服务对象等。并于7月15日前按照附件一进行人员分配。

(二)制定联系卡片(7月2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为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印制“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并建立完善“服务联系档案”。

(三)开展首次联系(8月1日前)。利用首次联系机会,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发送一条慰问短信;二是递上一张联络卡片;三是开展一次走访谈心;四是建立一条联络纽带。

发送一条慰问短信:短信由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在开展走访前发送,发送方式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平台发送或通过协同平台进行集体发送。短信内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编写,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内容不必过多,言简意赅,点到为止。

递上一张联络卡片:“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由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发放至每名服务对象,发放工作要迅速启动,进村入户、面对面递送,并做好工作记录,建好工作台账。原则上,不能采取通知服务对象到办公室领取或是其他人员代领。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在“八一”之前全部发放到位,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开展一次走访谈心:以“拉家常”、“定亲戚”等方式,开展一次走访谈心活动,要面对面交流、手拉手交谈、心贴心服务,了解服务对象的所思所想所盼,详细填写《退役军人服务联系情况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做好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和帮助解决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

建立一条联络纽带:在联系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记录哪些是退役军人党员,哪些是非党员,哪些属于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哪些属于困难退役军人,做到记录清晰、底数清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及时汇总,做好统筹安排,明确专人作为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之间、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与困难退役军人之间的中间联络员,搭建沟通桥梁,建立一条长期联络纽带,真正实现互帮互助。

1.健全联系机制(9月底前)。根据前期走访联系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规范化、常态化联系。

2.建立完善联系困难退役军人机制。认真按照《中共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3.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机制。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党员退役军人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制度。以县级为单位统一模式,乡级负责具体组织,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网格式管理,明确每名党员退役军人原则上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村(居)辖区内1-2名非党员退役军人,确保辖区非党员退役军人联系全覆盖,联系人数不足的,由县、乡两级调配;负责联系工作的退役军人党员由所在支部负责日常管理提醒,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教育管理服务,并作为乡村两级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台账;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退役军人及非党员退役军人由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教育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属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主动对接组织部门,设立专门窗口,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服务。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会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台账登记。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强化与退役军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至少每月应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要注意筛选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的党员退役军人,确保政治过硬。

4.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化解机制。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和常态化排查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要求,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督办的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督办件认真开展包案化解工作,对照《贵州省20_年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挂账督办信访事项台账》,按照“—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标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推动矛盾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定期联系服务对象中的信访重点人员,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开展“矛盾问题大化解”,落实“三到位”;要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探索建立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的矛盾问题调处机制。

(四)建立常态联络(10月份以后)。

1.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至少每月联系一次、每季度走访一次;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在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

2.对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走访慰问或召开座谈会服务联系。

3.对在非国有企业工作的服务对象,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人员赴企业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实地走访服务联系。

4.对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主要由县级及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属地原则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逐一上门服务联系、走访慰问。

5.对人户分离、居住异地的服务对象,由户籍所在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慰问为主,并与其长期居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互通共享信息,共同开展好常态化服务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上下联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发放联络卡片,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次联系任务。各级在开展重点联系或普遍联系均要建立台账,重点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困难帮扶、信访接待等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且要记好联系工作日志,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

(二)强化督促。各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把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服务对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抓常抓长,抓出成效。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定期向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进度。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于每年6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总结。

(三)加强宣传。要通过传统媒体与“三微一端”等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入户宣传、发放政策汇编以及“消息上墙”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和“政策落实大督查”,要了解联系服务对象有关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他们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积极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把退役军人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要及时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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