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缆调研报告汇总一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年月日
有关电缆调研报告汇总二
合同编号: ___
签订地点:___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__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__ 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为192.20__ 万元,人民币金额:
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
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
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 。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
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证意见: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住所: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电缆调研报告汇总三
定作人:
承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承揽安装电线、电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乙方承揽的 境内电线电缆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工程价款按量计价,其中电缆按1元每米计价,上述计价均按人民币计价。
甲方应于竣工验收后当日内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工程期限
施工期限为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施工期限为 个月。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安装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第六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乙方准备施工设备及相应人员,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开工当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并交乙方签字确认。
3、施工前甲方应为乙方整理出现场,施工后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相应的便利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施工进程。
5、施工完工后三天内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6、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进驻甲方工程工地后,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甲方的财物。
2、乙方接收材料后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材料,保证材料不丢失或不被损坏。
3、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人员和本人的食宿及相关保险,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竣工后,五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工程所需提供材料,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工期延长,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未能妥善保管甲方的材料造成材料丢失或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同种规格及品牌材料,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日支付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
3、乙方应按期完工,未能
4、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解除合同的,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第十一条:乙方签字确认的材料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未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年月日
有关电缆调研报告汇总四
甲方(全称):__________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__________通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安徽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香隅xx小区电缆网改造工程。(网xx字[20__]46号)
2、分包工程地点:香x镇。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管道敷设-9电缆1.995公里,制作-5f800只。
4、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完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
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7、分包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壹拾陆元零捌份整,小写:¥4916.08元。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1施工费制作-5f只800x58.75
2施工费管道敷设电缆公里1.995x057.33
合计x916.08
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乙方提出(以书面形式)工程量变更,由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并签证,甲方予以承认,价格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凡非此原因造成或未按上述程序签证的变更甲方不予承认。
二、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适用规范:广电总局有线电视施工规范
三、监理方驻工地代表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
五、甲方工作
1、负责提供工程所需光缆、光缆接续盒等主材以及电力电缆等辅材,乙方需按分公司要求办理领料手续。
2、负责协调分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并在开工前指定专职人员到场对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作全面交底。
3、负责办理相关工程手续。
4、负责协调有关设计事宜。
5、负责组织工程初验和竣工验收。
六、乙方工作
1、按施工图组织施工。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3、提供施工计划、进度及存在问题。
4、负责工程交验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和清点造册。负责施工现场场地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施工场地应依法设置安全设施和警告标志。施工场地若有人身伤亡或设备损毁事故发生,后果乙方负责。
5、履行施工的服务承诺。
6、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损害,侵害到甲方或第三方权利,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七、进度计划
1、乙方在每月1号至3号提供上个月的工作内容、主要困难、工作进度、安全保障,和本月的工作计划表等(各种上报表格需分公司签字盖章)。
2、甲方接到乙方的主要困难、工作进度、安全保障、工作计划表应两天内给予回复。
八、工期延误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工期顺延,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分包价格的千分之三处罚,逾期三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检查和返工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造成工程延期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需通知监理(分公司工程负责人)到场签证 。
十一、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量发生变化,乙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工程监理(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确认签章。
2、结算按:施工单价×实际工程量﹦金额
十二、工程款支付
工程开工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开工款(需提供监理签章的开工报告);工程完成50%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进度款(需提供监理签章的工程进度表);工程终验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40%尾款。
十三、器材供应及标验
1、甲方提供管材、光缆、光缆接续盒等主材,其它辅材由乙方承包,设计外辅材由乙方代购。
2、甲方提供的主材送至乙方材料分屯点,由乙方点收签认。不合格产品提交甲方,由甲方与厂家协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竣工时作好余料点交工作。乙方在竣工资料中附材料平衡表。
3、工程所需辅材由乙方提供,其名称、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部颁标准,并取得工程监理的认可。
4、乙方提供的辅材结算单价应取工程实施期间(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的市场价格。
十四、施工中如有需要设计变更的,应在3天内提出,经甲方同意即可执行。
十五、乙方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在收到竣工资料并确认可以验收后15日内组织验收工作。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有纸质的和电子文件两份。
十六、保修
1、保修内容和范围:影响工程使用。
2、保修期限:竣工验收后六个月。
十七、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或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合肥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下无正文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关电缆调研报告汇总五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所使用的电缆由乙方供应,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说明:
1、此合同结算价为含税落地价,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为准。
3、针对本项目甲方需追加数量时乙方须及时供给,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合同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必须是 生产。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3、产品的质保期按照电缆行业标准执行,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按此标准进行检验的质量证明书或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凡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承担全部相关损失。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至现场。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业主、监理、甲方和乙方四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初步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原厂包装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 %质保金工程满负荷试验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
2、付款要求: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相关资料不全、发票不合格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停止付款,直到问题解决。
(2)甲方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支票需封头为乙方公司全称。
(3)如遇甲方或工程一致资金困难时,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不因此影响产品按时供应,乙方承诺不提出索赔,并不起诉甲方。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 ,公差正负零。货到工地验收时如有负公差,供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出现正公差,需方结算时按合同上的米数结算,多出的米数,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三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牌号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签订合同时对产品进行了封样,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封样一致。
4、图纸、技术要求、其它视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有效文件或协议等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部分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付款部分的5%。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延迟接收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产品的,应承担延期收货期间的保管费用。
3、乙方提前交付、多交付产品的,甲方因保管产品而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同意继续履行的,乙方依甲方指定时间交货,并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期间的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日千分之三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甲方不予谅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书自到达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
7、如合同附件对违约责任也有规定的,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与合同附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传真: 帐 号:
工厂电话:
委托人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电缆调研报告汇总六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赢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电缆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数量(50米/捆)
总价:元(人民币大写: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9330-88。
第三条电缆的供货期限与货款的结算方式
1.电缆的供货期限:供货期限总共为5个月,按照甲方的要求分5次供货,每月一次,每个月的供货量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货款的结算方式:货款、运杂费和其它费用,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6个月内将全部货款付清。
第四条对电缆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电缆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超过10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销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4%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有关电缆调研报告汇总七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第二条:质量技术标准
1、所订产品按国家相关规定-__________b/q标准生产、检验和验收。
2、超出相应国标以外的特殊产品订货,需方应在附件中注明具体要求,由供方试制和开发生产。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由承担运输方负责,货物在交付需方后到敷设安装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坏,由需方负责。
4、需方在安装敷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操作安装规程进行安装敷设,违章敷设责任自负。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应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条款进行验收。
2、交货后五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需方已认定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包装物种类及回收
1、电缆或超长橡、塑线用铁木盘包装。铁木包装盘依据不同规格收取需方押金,使用完后依据其损伤程度给予50-100%的退盘金。
2、其它特殊要求的包装及包装费用应在附表中规定详细。
第六条:合理情况(含下列情况的产品):每一规格的交货长度不得超过或小于订货长度2米。
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需方必须向供方支付 万元,作为订金,供方收到订金后合同生效。交(提)货的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预付30%的货款,货到工地现场后付清全部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向供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优选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提起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供方名称(章):
地址:
供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邮编:
电话:
传真: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需方名称(章):
地址:
需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邮编:
电话:
纳税人登记号: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关电缆调研报告汇总八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年 9 月 24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92.504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福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
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
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
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常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
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