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密专题党课讲稿简短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了用工关系,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根据《劳动合同法入《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乙方竞业限制问题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协议的签订即为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手段之一。
甲方商业秘密具体范围为:
(一)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内容:甲方已完成或正在开发的医疗设备、药品、制剂、诊断治疗技术等研发技术方案、技术规范、技术操作方法及手册、流程及工序、配方、开发的产品样品、数据、调研报告、相关参数、设计资料、照片等技术内容。
(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内容:
1、甲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甲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甲方尚未付诸实施或虽已付诸实施但不为公众完全知悉的商业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战略、经营规划、研发项目、经营项目、经营决策、投资计划、营销策略、推销手段、对外业务合同、广告策划创意、广告宣传计划;
3、甲方商业情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业绩、计划、渠道、对客户的特殊价格表、货源情报、原材料价格、客户要求、客户报价、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客户档案信息;
4、甲方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诀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资信状况);
5、甲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有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预测、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情报);
6、甲方职员人事档案(含外聘专家、顾问名单)、工资薪酬、劳务性收入信息及资料、佣金制度、提成制度;
7、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法、管理经验、管理诀窍、管理模式)。
(三)其他任何甲方标有“机密”(或类似表达)字样或采取其他保密措施的文件,或任何乙方已被告知为保密的或乙方应当预见到为甲方保密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
上述三款所涉的信息,其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计算机磁盘、会议和其他口头形式。
第二条 乙方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
1、禁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2、禁止以不合法方式取得甲方商业秘密,不合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或过失向他人打听、故意或过失超越岗位职责和范围接触、违反甲方保密制度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3、禁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4、在保密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私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通过正当途径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调换工作岗位或离职后,应当向甲方所属部门交回全部技术资料,不得自己保管或带走。乙方保证无条件向甲方移交与甲方有关的乙方掌握或乙方控制的所有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服、光盘、磁盘、磁带、笔记本、文件、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单、推销资料、广告资料、报告、案卷、样品、账簿、财务报表、信件、清单、录象带、幻灯片或其他书面、图示记录等),并履行离职交接手续,不得将在甲方所知悉、掌握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若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由甲方复制后,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6、乙方未经批准禁止带领外来人员参观、考察科研、制剂生产区域或治疗区域。
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且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兼职、持股、就职(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员工等),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8、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保密制度。
前3-4款所指披露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传播、交换、转让、使用等手段,以及口头、书面、视听或图象等方式。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方与乙方用工关系开始之日起至甲方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即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脱密约定
由于乙方将知悉、掌握甲方部分商业秘密,因此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在此期间甲方将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的,则当然视为乙方同时已违反该条第三款,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回此款所述资料。
2、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调换乙方岗位、降低乙方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或第二款,同时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该侵权行为获利的,其获利所得同时归甲方。
4、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与本条第三款约定一致。
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五款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交回全部资料,甲方同时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任何一项时,除应向甲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如下:损失包括甲方开发、获取该商业秘密成本;甲方管理该商业秘密成本;甲方因失去该商业秘密导致市场丧失的预期可获利损失。甲方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可参照乙方或第三方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获利所得,但实际赔偿数额不少于壹拾万元。
7、甲方为追究乙方责任而支付的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违约追究成本亦应当由乙方承担。
8、甲方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义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将侵犯甲方上述商业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由甲方投资研发的项目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究开发或发明的技术成果(包括获得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均属职务成果。
2、甲方对乙方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所给予的经济补偿按月发放并已包含在乙方薪酬中,不再另行支付。
3、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但本协议同时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4、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保密专题党课讲稿简短二
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和乙方就 项目进行合作,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本项目洽谈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第一条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重大决策、发展战略、股东结构、管理模式、人员状况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a)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b)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c)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提供方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保密信息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双方保证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不会遭受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甲方、乙方承诺:未经提供方授权,接收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自然人披露所得到的提供方及目标公司的保密信息。
3、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或合法权利,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并妥善保存。
4、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本项目中的洽谈。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本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本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5、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接收方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权利保留
任何保密信息的提供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提供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接收方仅有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本项目洽谈终止且双方未就该项目达成任何协议时,或在提供方提出要求时,本保密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
第七条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盖章,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最新保密专题党课讲稿简短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保密专题党课讲稿简短四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保密法律法规,本人作为涉密人员,愿意严格履行下列保密义务和责任:
1、本人对因工作需要所掌握的国家秘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2、严格遵守国家秘密在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方面的保密规章制度。
3、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严格涉密会议文件的保密管理。
4、承办机关、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涉密信息和载体时,不私自向境外的新闻出版单位投寄未经保密审查的稿件。向国内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稿件,不引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发布新闻和接受记者采访,不涉及国家秘密,不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写入自己的著作、稿件中。
5、不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传真、计算机上传递、传输国家秘密,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6、不私自出国(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纪。
7、不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时,要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严格执行脱密期内,不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未经批准,不擅自出境。
8、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本机关、单位报告,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部门。
9、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为本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证。
若违反本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保密责任书》一式三份,签字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最新保密专题党课讲稿简短五
乙方:
鉴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为在项目实施期间保证纸质档案原件安全和项目实施期间以及实施完成以后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甲方档案信息秘密等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确认: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纸质档案、档案、目录、声像档案以及电子文件等,乙方必须保守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乙方同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保证档案安全和保守档案秘密。
二、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项目实施期间接触到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档案相关材料,以保证其机密性。
三、除了项目实施期间必要的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档案信息秘密及与档案信息相关的信息的保密义务,也不得在项目实施期间必要的工作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四、双方同意,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为甲方档案数字化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档案信息秘密和其他与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的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的义务。乙方在项目完成后承担保密
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档案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乙方同意就项目完成后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
五、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项目款中扣除。
六、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七、乙方因项目实施工作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档案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任何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八、乙方应当于项目实施完成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本协议所提及的档案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档案中记载的人名、档案中记载的事件、纸质档案本身、其它载体的档案、档案目录、档案电子原文、档案电子化处理扫描文件加工前的文件、档案电子化处理扫描文件加工后的文件、档案机读目录、档案的封皮、加工过程中的数据库、加工档案整理记录、加工档案整理报告、档案检验报告、项目备忘录、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十、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
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十三、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住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住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年月日